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第六

太阳病,项背强,无汗恶风,葛根汤主之。(31)

[校勘] 《外台秘要》“无汗”作“反不汗出”,《玉函经》、《外台秘要》“风”字下有“者”字。

[语译] 太阳病,项背部强直拘急不舒,肌表无汗而又恶风的,用葛根汤主治。

[提要] 太阳经脉不利表实的证治。

[浅释] 本条与第十四条桂枝加葛根汤证同是项背强、恶风,所不同处仅是汗之有无,彼证自汗,而本证无汗,所以前者用桂枝汤,仅加一味葛根;此则更加入麻黄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太阳病,项背强,汗出恶风者,中风表虚也;项背强,无汗恶风者,中风表实也。表虚宜解肌,表实宜发汗,是以葛根汤发之也。

方中行:无汗者,以起自伤寒,故汗不出,乃上篇有汗之反对,风寒之辨别也。恶风乃恶寒之互文,风寒皆通恶,而不偏有无也。

[按语] 成氏认为本证是中风表实,而不属之伤寒,可能因只提恶风,未提恶寒的缘故。其实麻黄汤证也是只提出恶风。方氏认为是起自伤寒,可能是依据无汗,但伤寒必恶寒,而文中偏偏未提恶寒,因而提出“风寒皆通恶”。从证候的性质来看,不管中风,还是伤寒,都属于风寒,所以不必强分,只须辨汗之有无,自汗用桂枝加葛根汤,无汗用葛根汤,就不会发生讹误。

葛根汤方

葛根四两 麻黄三两(去节) 桂枝二两(去皮) 生姜三两(切) 甘草二两(炙) 芍药二两 大枣十二枚(擘) 右七味,以水一斗,先煮麻黄葛根,减二升,去白沫,内诸药,煮取三升,去滓,温服一升,复取微似汗,余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,诸汤皆仿此。

[方解] 王晋三:葛根汤即桂枝汤加麻黄倍葛根,以去营实,小变麻桂之法也。独是葛根麻黄治营卫实,芍药桂枝治营卫虚,方中虚实互复者,其微妙在法。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,后纳诸药,则是发营卫之汗为先,而固表收阴袭于后,不使热邪传入阳明也,故仲景治太阳病未入阳明者,用以驱邪,断入阳明之路。若阳明正病中,未尝有葛根之方,东垣、易老,谓葛根是阳明经主药,误矣。

柯韵伯:轻可以去实,麻黄、葛根是也。去沫者,止取其清阳发腠理之义也。葛根能佐麻黄而发表,佐桂枝以解肌。不须啜粥者,开其腠理而汗自出,凉其肌肉而汗自止。是凉散以驱风,不必温中以逐邪矣。

又:葛根味甘气凉,能起阴气而生津液,滋筋脉而舒其牵引,故以为君;麻黄生姜,能开玄府腠理之闭塞,祛风而出汗,故以为臣;寒热俱轻,故少佐桂、芍同甘、枣以和里,此于麻、桂二方之间衡其轻重,而为调和表里之剂也……盖桂枝、葛根俱是解肌和里之剂,故有汗无汗,下利不下利,皆可用,与麻黄专于治表者不同。

[按语] 葛根汤有解肌发汗,升津舒筋的作用,不仅能治太阳经脉不利的项背强证,而且能治表邪内迫的下利证。葛根能鼓舞胃肠津液外达肌表,所以治疗项背强与下利都有良好的效果。柯氏指出桂枝、葛根俱是解肌和里之剂,与麻黄专于治表不同,这样的分析是符合实际的。王氏对“葛根为阳明经药”说法的否定,亦有理致,这种敢于疑古,不为传统所囿的学风,值得很好地认真学习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流行性脑脊髓膜炎。②流行性感冒。③急性眼结合膜炎。④中耳炎。⑤化脓性鼻窦炎,过敏性鼻炎。⑥颈项肩背酸痛拘急,四肢关节肌肉酸痛。⑦前额痛,偏头痛。⑧慢性胃炎,慢性结肠炎。⑨荨麻疹,湿疹,皮肤瘙痒症。⑩膝关节滑囊炎,膝关节半月板术后关节内积液。⑪化脓性两足汗泡状白癣。

[医案选录] 孙某,女,42岁。腹痛、腹泻,大便带血已五年,每日大便七八次,经常腹痛。乙状结肠镜检查发现:降结肠有散在黏膜溃疡,呈岛屿状,黏膜充血。曾服中西药无效。现仍项强无汗恶风,两上肢有时发麻。脉浮紧,苔白舌边有齿痕。辨证:两阳合病,风寒犯表,邪伤肠道。治则:解肌和里,升阳止泻。处方:葛根12克,麻黄9克,桂枝6克,白芍6克,生姜6克,甘草6克,大枣3个,地榆炭15克。服三剂后,便血止,腹痛止,便次减少至每日二三次,脉同前。处方:在前方中加诃子12克。服六剂后临床治愈。疗后三月,复查:降结肠黏膜无异常发现。(录自《经方验》)

按:慢性结肠炎是临床常见病,病情相当顽固,本案按照二阳合病治疗,用葛根汤加地榆炭获效,又加诃子得竟全功。足证所谓二阳合病并非专指外感急病,凡是既有风寒外邪,又有肠病腹泻,就可以葛根汤主治。方中加入地榆、诃子,颇具巧思。如果不加用二药,就不会有这样好的效果。对于如何运用经方,颇有借鉴意义。

太阳与阳明合病①者,必自下利,葛根汤主之。(32)

词解 ①合病:指两经或三经证候同时出现,谓之合病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无“者”字、“下”字。《脉经》作“太阳与阳明合病,自下利而不呕者”。《千金翼方》注云“一云用后葛根黄芩黄连汤”。

[语译] 太阳与阳明两经合病的,必然会发生下利,可用葛根汤主治。

[提要] 因风寒表邪而致下利的治法。

[浅释] 太阳为表证,阳明为里证,表里证同时出现,因名二阳合病。一般把阳明病专属于胃肠燥实证,是片面的说法。手阳明大肠,足阳明胃,所谓阳明病,就是胃与大肠病,热实证为阳明病,虚寒证也是阳明病。本条二阳合病的阳明病就是指下利证而言,而不是肠府燥实证。这种下利,是因感受风寒之邪内迫阳明大肠所致,所以治宜葛根汤解肌发表,表邪外解则利自可止。这一治利方法,后世称为“逆流挽舟。”

[选注] 成无己:伤寒有合病,有并病,本太阳病不解,并于阳明者,谓之并病;二经俱受邪,相合病者,谓之合病,合病者,邪气甚也。太阳阳明合病者,与太阳少阳合病,阳明少阳合病,皆言必自下利,有以邪气并于阴,则阴实而阳虚,邪气并于阳,则阳实而阴虚。寒邪气甚,客于二阳,二阳方外实,而不主里,则里气虚,故必下利,与葛根汤以散经中甚邪。

汪苓友:太阳之里为膀胱,其府主水,阳明之里为胃,其府主谷,二府之气不和,则水谷虽运化而不分清,所以必自下利也。治法与葛根汤,以发散二经中合病之表邪,而利自止。

张令韶:下利者,气下而不上也,葛根汤主之,葛根之性延蔓上腾,气腾于上,利自止矣。

[按语] 二阳合病,固然是指两经症状同时出现,但究其病机却偏重在表,下利由表邪内迫所致,所以不是两经同治,而是专治其表,表解则利自止。从表象来看,存在着两种矛盾,从实质来说,表邪是主要矛盾,于是集中力量去解决表邪问题,这是极其宝贵的经验总结,充满了辩证法思想,也是仲景专门提出合病、并病证治的意义所在。

太阳与阳明合病,不下利,但呕者,葛根加半夏汤主之。(33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无第一句,与32条合为一条。

[语译] 太阳与阳明合病,没有下利,但有呕吐的,用葛根加半夏汤主治。

[提要] 因风寒表邪犯胃致呕的治法。

[浅释] 本条与上条同样是因风寒之邪侵表,内迫阳明的见证,所不同的,前者是迫于肠,气不升而下利,此证是犯于胃,气上逆而呕吐,所以仍用葛根汤解肌发汗治其表邪,但加半夏一味,降逆治呕。

[选注] 成无己:邪气外甚,阳不主里,里气不和,气下而不上者,但下利而不呕;里气上逆而不下者,但呕而不下利,与葛根汤以散其邪,加半夏以下逆气。

《金鉴》:太阳与阳明合病者,谓太阳之发热恶寒无汗,与阳明之烦热不得眠等证,同时均病,表里之气升降失常,故不下利则上呕也。治法只须先解太阳之表,表解而阳明之里自和矣。若利则宜葛根汤表而升之,利自可止,呕则加半夏表而降之,呕自可除也。

钱天来:如前太阳与阳明合病,不下利而但呕者,是郁热之表邪内攻,不下走而上逆也。呕则邪在胸中而犯胃口,故于两经解表之葛根汤,加入辛温蠲饮之半夏,以滑利胸膈之邪也。

喻嘉言:二条又以下利不下利,辨别合病主风主寒之不同也。风者阳也,阳性上行,故合阳明胃中之水饮而上逆;寒者阴也,阴性下行,故合阳明胃中之水谷而下奔。然上逆则必加半夏入葛根汤,以涤饮止呕,若下利则但用葛根汤以解两经之邪,不治利而利自止耳。

[按语] 诸注精神基本一致,但喻氏把呕与下利分属于风邪、寒邪,未免失之臆断。

葛根加半夏汤方

葛根四两 麻黄三两(去节) 甘草二两(炙) 芍药二两 桂枝二两(去皮) 生姜二两(切) 半夏半升(洗) 大枣十二枚(擘) 右八味,以水一斗,先煮葛根麻黄,减二升,去白沫,内诸药,煮取三升,去滓,温服一升,覆取微似汗。

[方解] 王晋三:葛根汤,升剂也。半夏辛滑,芍药收阴,降药也。太阳阳明两经皆病,开阖失机,故以升降法治之。麻、葛、姜、桂其性皆升,惟其升极即有降理寓于其中,又有芍药、甘草奠安中焦,再加半夏以通阴阳,而气遂下,呕亦止,是先升后降之制也。

[按语] 本方以葛根汤解肌发汗治表,针对呕吐加用半夏,这是毋庸置疑的。王氏以升降之理解释本方的作用,于理可通,但肯定为先升后降,于此证似有未合。

太阳病,桂枝证,医反下之,利遂不止,脉促①者,表未解也;喘而汗出者,葛根黄芩黄连汤主之。(34)

词解 ①脉促:指脉势急促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遂”字在“利”字上,“脉”字上有“其”字。

[语译] 太阳病,见到脉浮缓自汗出的桂枝证,医生反而治以攻下的方法,于是下利不止,这时脉象促急的,为表证还未解除。如果发生气喘汗出,可用葛根黄芩黄连汤主治。

[提要] 阳明肠热下利的证治。

[浅释] 太阳病的桂枝证,即头痛发热,恶风寒,自汗出,脉浮缓之中风证,本当用桂枝汤解肌,而医者误用下法,以致表邪内陷而下利不止。但由于体质不同,虽然下利,却有两种不同情况:其一是正气犹有余力鼓邪外出,脉促正是正气抗邪于表的反应,所以说脉促者表未解也,仍当助其抗邪外出之势而治以发汗解表;如果在下利的同时,又发生喘而汗出,则表明里热偏盛,热逆于肺则气喘,热蒸津液外泄则汗出,热迫于肠而下利,治疗则当清泄肠热为主,宜用葛根黄芩黄连汤。肠热一除,则下利与喘汗均愈。本证下利与二阳合病的下利的病机迥别,必须明辨。现将葛根汤与葛根芩连汤两方主治的下利,列表10说明如下。

表10 葛根汤证、葛根芩连汤证下利证治比较表

[选注] 周禹载:桂枝证误下,利遂不止者,因邪未入里,而胃已受伤。以下分两段看,设使脉促,则虽下利而表邪尚在,仍当与以桂枝矣。只以喘而汗出,则外邪内陷,未传阳明之经者,已入阳明之府,故令其汗外越,其邪上侵则喘,下奔则泄,自与微喘者不同,故舍桂枝而用葛根,取其因势达外,本府本经之为便也。且即用芩连以寒荡其热者,因脉数而止者谓之促,今脉促矣,不急祛其热,喘汗何由止耶!

成无己:桂枝证者,邪在表也,而反下之,虚其肠胃,为热所乘,遂利不止,邪在表则见阳脉,邪在里则见阴脉。下利脉微迟,邪在里也;促为阳盛,虽下利而脉促者,知表未解也。病有汗出而喘者,为自汗出而喘也,即邪气外甚所致;喘而汗出者,为因喘而汗出也,即里热气逆所致,与葛根芩连汤,散表邪,除里热。

程郊倩:桂枝为表证,促脉为阳脉,虽下利不止,却无前条心下痞硬之证,阴邪未胜,则知表阳未陷,仍属表未解也。夫桂枝证误下,而桂枝证不罢者,仍从桂枝例治表,表解而利自止,此有表有里,只宜解表之一法也。若脉促加以喘而汗出,热壅于膈,心肺受伤,胃气不清可知,虽未成痞,而客气微欲动膈矣。则无取桂枝之和营卫,仿泻心汤例用芩连,而加葛根鼓舞胃气,以清散其邪,此有表有里,只宜清里之又一法也。

又:下利而无痞结,阳欲陷而未陷,势觉跼蹐,故见促脉。

汪苓友:成注云,“虚其肠胃,为热所乘,遂利不止”,按此亦非肠胃真虚证,乃胃有邪热,下通于肠而作泄也。脉促者,《脉经》云:“脉来数,时一止复来,曰促。”此为阳独盛之脉也。脉促见阳,知表未解,但此言表,乃阳明经病,非犹太阳桂枝之表证也。喘而汗出者,亦阳明胃府里热气逆所致,此非太阳风甚气壅之喘,亦非桂枝汤证之汗出也。故与葛根黄连黄芩汤,以解阳明表邪,清胃府里热。

钱天来:脉促者,非脉来数,时一止复来之促也,即急促亦可谓之促也。促为阳盛,下利则脉不应促,以阳邪炽盛,故脉加急促,是以知邪尚在表而未解也。

[按语] 关于促脉,多数注家根据《脉经》数时一止复来解释,固然持之有故,但是与表未解实在联系不起来,难免脱离实际。程氏提出“邪欲陷而未陷,势觉跼蹐,故见促脉”,钱氏主张“即急促亦可谓之促也”,较符实际。葛根芩连汤究竟两解表里,还是专清里热,各家看法尽管不同,主治热利是肯定的,问题焦点是表的概念,是否指太阳表证?如果说太阳风寒表证尚在,葛根芩连汤是不适用的。汪氏对此作了明确的回答,解阳明表邪,清胃府里热。所谓阳明之表,乃指病势向外,与阳明里实相对而言,并非真正和太阳病一样恶寒发热同见的表证。周注以有无喘汗为辨表里的根据,脉促不兼喘促为邪仍在表,脉促与喘汗同见,为邪陷于里,这样的分析,符合脉证合参原则。不过仍与桂枝汤则略欠确切,应该说以桂枝汤为主而随证加药,如气喘加厚朴、杏仁,汗漏不止加附子,项背强加葛根等,那么,本条表未解而下利,加用葛根以治利,是完全需要的。

葛根黄芩黄连汤方

葛根半斤 甘草二两(炙) 黄芩三两 黄连三两 右四味,以水八升,先煮葛根,减二升,内诸药,煮取二升,去滓,分温再服。

[方解] 许宏:用葛根为君,以通阳明之津而散表邪,以黄连为臣,黄芩为佐,以通里气之热,降火清金而下逆气。甘草为使,以缓其中而调诸药者也。且此方亦能治阳明大热下利者,又能治嗜酒之人热喘者,取用不穷也。

王晋三:是方即泻心汤之变,治表寒里热,其义重在芩连肃清里热,虽以葛根为君,再为先煎,无非取其通阳明之津,佐以甘草缓阳明之气,使之鼓舞胃气,而为承宣苦寒之使。清上则喘定,清下则利止,里热解,而邪亦不能留恋于表矣。

陆九芝:阳明之有葛根芩连汤也,犹太阳之有大青龙,少阳之有小柴胡也。太阳以麻黄解表,石膏清里,少阳以柴胡解表,黄芩清里,阳明以葛根解表,芩连清里,表里各不同,而解表清里之法则一也。

[按语] 本方葛根轻扬升发,芩、连苦寒沉降,甘草甘缓和中,善能清热止利。王氏虽提出治表寒里热,但具体分析配伍意义,无一处涉及表寒,则显得表寒之说,毫无着落。许氏虽亦提到葛根散表邪,也不过沿用传统说法,最后补充出治阳明大热下利,又能治嗜酒之人热喘,却是很实际的临床经验,对于掌握和推广运用都有帮助。至于陆氏三阳表里的比较,颇能说明问题,但是所谓表里,乃是相对的概念,否则,柴胡怎么是解表药。再则,葛根的用量虽然略多于芩、连,从性味来看,毕竟苦寒偏重,不难看出本方是清里为主,如果表邪较甚,里热不甚,葛根芩连汤是不适用的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细菌性痢疾。②急性肠炎,中毒性肠炎。③婴幼儿消化不良腹泻。④口舌生疮,齿龈红肿。⑤肠伤寒。⑥小儿麻痹症。⑦汤火伤。⑧湿热上熏喘证,酒渣鼻。

[医案选录] 李孩,疹发未畅,下利而臭,日行二十余次,舌质绛,而苔白腐,唇干,目赤,脉数,寐不安,宜葛根芩连汤加味。粉葛根六钱,细川连一钱,淮山药五钱,生甘草三钱,淡黄芩二钱,天花粉六钱,升麻一钱五分。李孩服后,其利渐稀,痧透,有增无减,逐渐调理而安。(录自《经方实验录》)

按:麻疹宜向外透达,发疹期间发生腹泻,易致疹毒内陷,本案下利日二十余次,一派热象,只有清热,才能利止;疹发不畅,必须透邪达表,对此,葛根芩连汤最恰当,于原方加升麻,可助葛根透发之力,更加山药补脾培土,花粉清热生津,面面俱到,药后即获显效,固意料中事也。

太阳病,头痛发热,身疼腰痛,骨节疼痛,恶风,无汗而喘者,麻黄汤主之。(35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身疼”作“身体疼”。《千金方》“恶风”作“恶寒”。《外台》作“伤寒头痛腰痛,身体骨节痛,发热恶风,汗不出而喘。”

[语译] 太阳病,头痛,发热,身体疼,腰痛,骨节疼痛,恶风,无汗而作喘的,用麻黄汤主治。

[提要] 太阳伤寒的主证与主方。

[浅释] 本篇第三条曾提出太阳伤寒的主要脉证,为恶寒体痛、呕逆、脉阴阳俱紧,本条必然也有这些脉证,未提属于省文,在第三条脉证的基础上,又补充了一些症状,这样,对太阳伤寒证的认识,就可更加全面。风寒之邪外束肌表,太阳经气不能畅通,郁于上则头痛,郁于外则发热,郁于经脉之间,则身疼腰痛,骨节疼痛;营卫阻滞,腠理闭塞,故恶风无汗;肺合皮毛,表闭则肺气必郁遏不得宣开,所以发生气喘。证属风寒表实。治宜辛温宣肺,开腠发汗,麻黄汤为主治的代表方剂。由于这些证候比较典型,用麻黄汤疗效可靠,所以亦称为麻黄汤证。

[选注] 尤在泾:足之太阳,其脉上际巅顶,而下连腰足,而寒之为气,足以外闭卫阳,而内郁营血,故其为病,有头痛发热,身疼腰痛,骨节疼痛,恶风无汗而喘之证。然惟骨痛脉紧无汗,为麻黄汤的证,其余则太阳中风亦得有之。

柯韵伯:太阳主一身之表,风寒外束,阳气不伸,故一身尽疼;太阳脉抵腰中,故腰痛;太阳主筋所生病,诸筋者皆属于节,故骨节疼痛;从风寒得,故恶风;风寒客于人则皮毛闭,故无汗;太阳为诸阳主气,阳气郁于内,故喘;太阳为开,立麻黄汤以开之,诸证悉除矣。麻黄八证,头痛发热恶风,同桂枝证,无汗身疼,同大青龙证,本证重在发热身疼,无汗而喘。

钱天来:恶风虽或可与恶寒互言,然终是营伤卫亦伤也。何则?卫病则恶风,营居卫内,寒已入营,岂有不从卫分而入者乎,故亦恶风也。肺主皮毛,寒邪在表,内通于肺,邪气不得发泄,肺气不宣通,故无汗而喘也。

沈目南:然太阳之气,与肺之母气相合,邪从皮毛而入,郁逆肺气,以故作喘。

程郊倩:邪闭而搏及营,则多痛证,虽曰气血凝涩,亦是阳气受伤而阴寒胜。

[按语] 一般认为无汗恶寒脉紧,是伤寒主证,但本条只提恶风,未提恶寒,可见以恶风、恶寒来区别中风、伤寒,是不切实际的。有些注家把论中风则伤卫,寒则伤营行文对举之词,当作中风、伤寒的病机特点,更是曲解附会,营行脉中,卫行脉外,卫在营外,岂有单伤营而不伤卫之理,钱氏对恶风、恶寒的分析,说明营伤卫亦伤,极有见地,足以破除“寒伤营”的偏颇。喘由肺气郁逆,沈氏从太阳与肺的关系加以论证说明,亦有理致,可资参考。

麻黄汤方

麻黄三两(去节)桂枝二两(去皮)甘草一两(炙)杏仁七十个(去皮尖)右四味,以水九升,先煮麻黄,减二升,去上沫,内诸药,煮取二升半,去滓,温服八合,覆取微似汗,不须啜粥,余如桂枝法将息。

[方解] 许宏:麻黄味苦辛,专主发汗,故用之为君。桂枝味辛热,以辛热之气佐之散寒邪,用之为臣。杏仁能散气解表,用之为佐。甘草能安中,用之为使。《经》曰“寒淫于内,治以甘热,佐以苦辛”是也。

喻嘉言:麻黄发汗散邪,其力最猛,故以桂枝监之,甘草和之,而用杏仁润下,以止喘逆。然亦但取微似汗,不须啜热稀粥,正如驭六马,执辔惟谨,但虞其泛轶耳。

方中行:麻黄者,突阵擒敌之大将也,桂枝者,运筹帷幄之参军也,故委之以麻黄,必胜之算也,监之以桂枝,节制之妙也。甘草和中而除热,杏仁下气而定喘。惟麻黄有专功之能,故不须啜粥之助。

汪苓友:麻黄汤内用桂枝者,以寒伤营,桂枝亦营中药,能通血脉而发散寒邪,兼佐麻黄,而泻营卫中之邪实。盖风寒在表,营卫俱实,肌肤燎热,头疼项强,腰脊痛,骨节不利,恶寒无汗者,必须用之。其汤中用杏仁者,以利喘也。用甘草者,和营卫也。且以邪之所凑,其气必虚,炙甘草有补虚之义,大抵古人用疏利之药,必少兼补药,有如调胃承气汤中,亦用炙甘草,即此意也。

尤在泾:人之伤于寒也,阳气郁而成热,皮肤闭而成实。麻黄轻以去实,辛以散寒,温以行阳。杏仁佐麻黄,达肺气,泄皮毛,止喘急,王好古谓其治卫实之药是也。然泄而不收,升而不降,桂枝甘草,虽曰佐之,实以监之耳。

钱天来:麻黄气味轻薄,辛温发散,肺经开鬼门之专药也,杏仁苦辛,滑利肺气之要药也。仲景治太阳伤寒,皆用手太阴药者,以肺主皮毛故也。用甘草者,《经》云“寒淫所胜,平以辛热,佐以苦甘”是也。一剂之中,惟桂枝为卫分解肌之药,而能与麻黄同发营分之汗者,以卫居营外,寒邪由卫入营,故脉阴阳俱紧,阳脉紧则卫分受伤,阴脉紧则邪伤营分,所以欲发营内之寒邪,先开卫间之出路,方能引邪由营达卫,汗出而解也……奈何前辈见仲景用之以发太阳之汗,遂以为足太阳药。又以麻黄为发汗之药,桂枝为固卫止汗之药,若桂枝果能止汗,仲景岂反用之以助麻黄而发汗耶。后人有用麻黄而监之以桂枝,见节制之妙,更有驭六马而执辔唯谨,恒虞其泛轶之说,岂理也哉!

章虚谷:因此方纯乎发表,故先煮麻黄,又用甘草以缓其性,使阳气周遍,以取微似有汗。若发散迅速,大汗淋漓,阳气不及周行而外奔,其邪反未能出也。故甘草只用一两,不同桂枝汤之甘草重用,取其守中,为调营卫之法,此为治寒伤营之主方也。

[按语] 本方药仅四味,配伍严谨,功效卓著,正如徐灵胎所说:“麻黄治无汗,杏仁治喘,桂枝、甘草治太阳诸症,无一味不紧切,所以谓之经方。”可是由于众多注家的议论发挥,形成了许多分歧意见,直至目前,认识仍然难以一致。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:一是麻桂的配伍作用,桂枝佐麻黄是增强发汗作用,还是限制发汗作用,方、喻、尤等皆主张是监制作用,持这种说法的注家不少,看来理由是不足的。许宏早就主张用桂枝是助麻黄发汗;汪苓友并且提出桂枝助麻黄发汗的机制是“通血脉发散寒邪”;钱氏经过由病理特点到治疗用药的分析,得出桂枝之用有利于发汗,而不是限制,最后对监制说提出了批判。二是麻黄汤是否专用于寒伤营?寒伤营说比较牵强,至少是局限、片面的。早在许叔微《本事方》已经作出了比较客观的结论:“仲景以麻黄发其汗,又以桂枝、甘草助其发散,欲涤除内外之邪,营卫之病尔。大抵二药皆发汗,而桂枝则发其卫之邪,麻黄并营卫治之,亦自有深浅也。”三是麻黄汤的运用问题,大多注家皆提出麻黄汤是发汗峻剂,以致长期成为置而不用的状况,有些医家畏麻、桂如虎,终身不敢一试。麻、桂二方相较,麻黄汤能够直接发汗,当然比桂枝汤必须温覆、啜粥才能出汗的力量为强。所以《伤寒论》于麻黄汤服法提出不须啜粥,覆取微似汗,因为有直接发汗作用,自然无须啜粥助汗;只说覆取微似汗,而不是温覆,这表明目的不在于过多的出汗,尤其是“微似汗”值得注意,如果是峻汗,怎么可能仅是微似汗呢?由此可见,汗而曰峻,也完全是注家的画蛇添足,实在害人不浅。至于本方是否为治太阳伤寒的专剂呢?由于方剂首见于太阳伤寒条,因而都从伤寒解释方义,以致陈陈相因,不敢越雷池一步,这就大大约束了本方的应用范围。其实,李时珍就已指出“麻黄乃肺经专药,故治肺病多用之”。综合治疗咳喘的方剂,许多方中皆有麻、杏、桂、甘这四味药,实际都是麻黄汤的加减化裁,只是未提麻黄汤的名称罢了。所以,不应被峻汗印定眼目而因噎废食。关于麻黄的先煎去沫问题,除了“恐令人烦”的传统说法外,近代张锡纯说过“因其沫中含有发表之猛力,去之所以缓麻黄发表之性也”。但也不过是推测而已。究竟机理如何,还应当作进一步观察研究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流行性感冒。②冷风哮喘,寒闭失音。③风寒湿痹痛。④鼻炎,结膜炎。⑤小儿夜尿症。

[医案选录] 王小九,男,1岁,发热四日,西医诊断为支气管肺炎,经常规治疗,用青霉素、链霉素、安乃近、冬眠灵等,未愈。刻诊体温37.6℃,咳嗽,鼻有清涕,苔薄白,舌质如常,指纹见于风气两关,色红,二便一般,除发热外,别无热象。辨证为风寒外袭,肺气失宣。治拟辛温宣达法,方用麻黄汤加化痰降气之品。麻黄3克,杏仁9克,桂枝5克,炙甘草3克,苏子6克,橘红3克。一剂。

药后热退,体温正常,咳嗽轻减,但夜寐烦扰哭闹。苔中部薄腻,此表解而里未和,胃不和则卧不安,非病势加剧也,原方增损再进。上方去麻黄、苏子,加白芍5克、生姜5克、半夏6克、神曲6克。一剂愈。[《中国农村医学》,1981,(1):43]

按:传统上称麻黄汤为发汗峻剂,临床较少使用,其实麻黄汤不但用于太阳病风寒表实证,对风寒袭肺的气喘、咳嗽,也颇有效。本案虽西医诊断为肺炎,但并不等于肺热证,只要辨证属于风寒,放胆用之,收效卓著。或认为麻黄汤禁例九条之多,正说明难用;实际上仅有一点,挟正虚者忌用。如脉证均无虚象,是不须避忌的。

太阳与阳明合病,喘而胸满者,不可下,宜麻黄汤。(36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成本“汤”字下有“主之”两字。

[语译] 太阳和阳明同时发病,气喘而胸部满闷的,宜用麻黄汤发汗解表,不可用下法。

[提要] 太阳阳明合病喘而胸满的治法。

[浅释] 胸部外连太阳,下接阳明,太阳病风寒外束,可发生气喘,阳明里热熏蒸,也可发生气喘,但阳明之喘必与腹满同见,今不是腹满,而是胸满,则表明不是阳明里实之喘,故禁用攻下,而应治以宣肺解表,故宜用麻黄汤发汗,表邪解则喘满自除。

[选注] 汪苓友:病因喘而致胸满,胸前者,虽为阳明之部分,其实乃肺之室也。喘而胸满,则肺气必实而胀,所以李东璧《本草》云:“麻黄汤虽太阳发汗重剂,实为发散肺经火郁之药。”彼盖以喘而胸满,为肺有火邪实热之证,汤中有麻黄杏仁,专于泄肺利气,肺气泄利,则喘逆自平,又何有于阳明之胸满耶!

方中行:肺主气,气逆则喘,喘甚则肺胀,胸满者,肺胀也。胸乃阳明之部分,喘乃太阳伤寒之本病,以喘不除,甚而至于胸满,故曰合病。然肺不属太阳阳明,而太阳阳明合病之伤寒,病全在肺,何也?曰:肺为五脏之华盖,内受诸经百脉之朝会,其脏金,其性寒,寒邪凑于荣,肺以寒召寒,类应故也。不可下者,喘来自太阳之初,满惟在胸,不在胃也。

《金鉴》:太阳阳明合病,不利不呕者,是里气实,不受邪也。若喘而胸满,是表邪盛,气壅于胸肺间也。邪在高分之表,非结胸也,故不可下,以麻黄汤发表通肺,喘满自愈矣。

[按语] 太阳、阳明都有喘证,属太阳的治当发汗,属阳明的治当攻下,本条主要示人治疗喘证,必须辨清表里,辨表里的依据是注意满的部位。诸注一致意见,喘因肺气实,肺气实胀故胸满。胸乃阳明之部分,喘而胸满,所以说是太阳阳明合病。

太阳病,十日以去,脉浮细而嗜卧者,外已解也。设胸满胁痛者,与小柴胡汤;脉但浮者,与麻黄汤。(37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以去”作“已去”,“脉”字上有“其”字。“外已解也”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作“此为外解”。

[语译] 太阳病,已经过了十日,见到脉象浮细而喜欢睡眠的,这是表证已经解除的征象。如果感到胸部满闷而胁部疼痛的,可治以小柴胡汤;如果脉象但浮而不细的,乃表邪未尽,仍可治以麻黄汤。

[提要] 太阳病病程较长,可能有三种不同转归。

[浅释] 本条内容分三段论述,同样是示人动态分析病情、病势的方法。

(1)“太阳病,十日以去,脉浮细而嗜卧者,外已解也”。说明患太阳病的病程已达十日以上,此时大多正气较虚,邪亦不甚,脉象浮细,浮,表明邪未传里,细为邪气已衰;嗜卧,标志着已无所苦,正气无须再与邪争,因而安静睡眠。脉证合参,从而得知表邪已解,病将向愈。这里必须脉证合参,诊脉尤为重要,如果忽视了一方,都难保不发生误诊。如脉不是浮细,而是微细,或是洪大,前者属少阴阳虚,后者属阳明热盛,那么,前者就可能为类似嗜卧,实际是精神衰疲的但欲寐;后者则可能是高热神昏的嗜卧,都是病情转重,而决不是已解。

(2)“设胸满胁痛者,与小柴胡汤”。设,假使的意思,十日已去,表解邪去是一种可能,而不是绝对。假使出现胸满胁痛的少阳主证,则不是表解,而是邪势内传,少阳枢机不利,随证转方,应该用小柴胡汤以和解少阳枢机。

(3)“脉但浮者,与麻黄汤”。这又是说明麻黄汤的使用,以证为据,并不一定都用在病的初期,此病虽然病程较长,已经十日以上,但是表证仍在,又未内传,脉象但浮而不细,也无嗜卧,则仍当用麻黄汤以发汗解表。

《伤寒论》这样的条文极多,看上去十分凌乱,实际是揭示辨证论治的规律,是示人具体分析的活法,因而这类条文最有价值,有些注家采取分类的方法重新编排,表面看来条理清楚,实际大大降低了辨证价值。

[选注] 尤在泾:太阳病,至十余日之久,脉浮不紧而细,人不躁烦而嗜卧,所谓紧去人安,其病为已解也。下二段是就未解时说,谓脉浮细,不嗜卧,而胸满胁痛者,邪已入少阳,为未解也,则当与小柴胡汤;若脉但浮而不细,不嗜卧者,邪犹在太阳而未解也,仍当与麻黄汤,非外已解而犹和之、发之也。

周禹载:十日已去,谓既不传经,复非过经,而已解矣。脉则浮细,已虚微无力,而非紧数之脉为邪气盛者可知,视其证则嗜卧,已向壁安静,而非少阴之证为但欲寐者可比。设胸满胁痛,属少阳传经也;若但浮而无少阳经证,则仍太阳为过经也,一与小柴胡,一与麻黄本经本药矣,言此二经,阳明可知也。

徐灵胎:若果邪在少阳,脉必带弦,今但浮,则尚在太阳矣,故仍用麻黄汤,此亦从脉不从证之法。

李荫岚:太阳病十日已过,乃再经邪衰当解时也。太阳脉浮,少阳脉细,今脉浮细,是邪由太阳而转入少阳也。邪在表则不欲卧,邪在里则欲卧,今嗜卧者,是邪在少阳而迫近于里也。十日以上见此脉证,而不更见其他项表证者,故知外已解也,外已解者,谓无太阳表邪也。胸胁为少阳经之所行,设见胸胁满痛,是邪留着于少阳之分,故可与小柴胡汤;若邪不在少阳,脉不细而但浮,是外证未解,且无胸胁满痛之证,虽嗜卧,仍不得谓邪已内传,以脉浮,寒邪在表,虽嗜卧,仍为太阳证也。故可与麻黄汤,以散太阳表寒也。

[按语] 尤、周之注都切当,徐注补充出邪在少阳,脉必带弦,亦恰。李注似乎颇重视比较分析,但概念不清,反而更加混乱,殊不足取。

太阳中风,脉浮紧,发热恶寒,身疼痛,不汗出而烦躁者,大青龙汤主之。若脉微弱,汗出恶风者,不可服之;服之则厥逆①,筋惕肉②,此为逆也。(38)

词解 ①厥逆:四肢厥冷。

②筋惕肉:惕,音“剔”。,如与切,音“纯”。就是筋肉跳动,由于亡阳脱液,筋肉得不到煦濡所致。

[校勘] 《千金》“太阳中风”句作“中风伤寒”。《玉函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》“身”字下有“体”字。《千金》、《外台》“不汗出”作“汗不出”。《千金》无“躁”字。《玉函》、《脉经》“烦躁”下有“头痛”二字,无“厥逆”之“逆”字。成本“不可服”下无“之”字,“逆也”下有“大青龙汤主之”六字;方氏依黄仲理,改为“以真武汤救之”六字,喻、程、张等皆同,明代汪济川校成本无此六字。

[语译] 太阳中风证,脉象浮紧,发热,恶寒,周身疼痛,汗不得出而烦躁不安的,用大青龙汤主治之。假使脉象微弱,汗出恶风的,不可服大青龙汤;万一误服了,就会发生四肢厥冷,筋肉跳动,这是因误治而病情加剧的表现。

[提要] 大青龙汤证的主要脉证,与大青龙汤的禁例,以及误用的变证。

[浅释] 脉浮紧,发热恶寒,身疼痛,不汗出,都是麻黄汤证,所不同的只烦躁一证,这是肌腠郁闭较甚,而里有郁热的缘故,因而在麻黄汤的基础上,加重麻黄用量治其表闭,更加石膏以清里之郁热,但仅热郁于经,还未达到胃燥津伤的程度,所以又佐以姜、枣益脾温胃,以防石膏寒中之弊。如药中病机,很快就可汗出烦除热退,诸证均愈。状其药效的迅速,犹如龙之升天而行云雨,因而方名大青龙汤。

本方发表清里,较麻黄汤发汗之力尤强,必须不挟正虚的,方可使用,否则容易造成不良后果。所以明确提出“若脉微弱,汗出恶风者,不可服之”的禁例。假使误用,则必导致亡阳厥逆,筋惕肉的不变证。

以往注家曾强调大青龙证为风寒两伤营卫,与桂枝证、麻黄证并列,称为三纲鼎立,而且据之重新编排“太阳病篇”,影响极大,得到很多人的推崇附和,其实完全出于附会,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谈。我们认为三证的病因都是感受风寒之邪,其主要区别是:有汗脉缓的为桂枝汤证,无汗脉紧的为麻黄汤证,表实兼里热不汗出而烦躁的,为大青龙汤证。这样在临床上才容易掌握。

[选注] 喻嘉言:天地郁蒸,得雨则和,人身烦躁,得汗则解。大青龙汤证,为太阳无汗而设,与麻黄汤证何异,因有烦躁一证兼见,则非此法不解。

程郊倩:脉则浮紧,证则发热恶寒,身疼痛,不汗出而烦躁,是阴寒在表,郁住阳热之气在经而生烦热,热则并扰其阴而作躁也。烦躁须汗出而解,汗剂无如麻黄汤,然而辛热之性,散寒虽有余,而壮热则愈甚,一用之而斑黄狂闷之证,随汗势而燎原奈何?故加石膏于麻黄汤中,名曰大青龙汤,使辛热之剂变为辛凉,则寒得麻黄汤之辛热而外出,热得石膏之甘寒而内解,龙升雨降,郁热顿除矣。然此汤非为烦躁设,为不汗出之烦躁设。若脉微弱,汗出恶风者,虽有烦躁证,乃少阴亡阳之象,全非汗不出而郁蒸者比,误服之遂有厥逆,筋惕肉之变。

尤在泾:此治中风而表实者之法,表实之人,不易得邪,设得之则不能泄卫气,而反以实阳气,阳气既实,表不得通,闭热于经,则脉紧身痛,不汗出而烦躁也,是当以麻黄桂姜之属,以发汗而泄表实,加石膏以除里热而止烦躁,非桂枝汤所得而治者矣。盖其病已非中风之常病,则其法亦不得守桂枝之常法。仲景特举此者,欲人知常知变,不使拘中风之名,而拘解肌之法也。若脉微弱,汗出恶风,则表虚不实,设与大青龙汤发越阳气,必致厥逆筋惕肉,甚则汗多而阳亡矣。故曰此为逆。逆者,虚以实治,于理不顺,所以谓之逆也。

吴绶:大青龙汤治伤寒发热……譬若亢热已极,一雨而凉,其理可见也。若不晓此理,见其燥热,投以寒凉之药,其害可胜言哉!

[按语] 以上注家对本条的注释,皆能突出辨证与方药的特点,没有拘执风寒两伤之说,喻氏、程氏均联系麻黄汤证来作比较,得出本证的特点是不汗出而烦躁。尤氏明确提出中风而表实的主张,意在说明中风汗出是其常,无汗是其变,要人知常知变,不使拘中风之名而拘解肌之法,极有见地,总之,临床治疗必须以证为据,而不应囿于名称。

大青龙汤方

麻黄六两(去节)桂枝二两(去皮)甘草二两(炙)杏仁四十枚(去皮尖)生姜三两(切)大枣十枚(擘)石膏如鸡子大(碎)右七味,以水九升,先煮麻黄,减二升,去上沫,内诸药,煮取三升,去滓,温服一升,取微似汗,汗出多者,温粉粉之。一服汗者,停后服。若复服,汗多亡阳,遂一作逆虚,恶风烦躁,不得眠也。

[校勘] 《千金翼方》“石膏如鸡子大碎”下面有“绵裹”二字。“温粉粉之”成本作“温粉扑之”。《外台》“味”下有“切”字。“取微似汗”《玉函》作“复令汗”,《外台》作“厚覆取微汗”。成本无“若复服”三字。

附温粉考:《肘后》姚大夫辟温病粉身方,芎、白芷、藁本三物等分,下筛,内粉中,以涂粉于身,大良。《总病论》辟温粉,即前方三味,加零陵香等分,为末,每壹两半,入英粉四两和匀,常扑身上,无英粉,蚌粉亦可。凡出汗太多,欲止汗,宜此法。《活人书》温粉方,去零陵香,英粉作米粉,余味同。《孝慈备览》扑身止汗法,麸皮、糯米粉二合,牡蛎、龙骨二两,右共为极细末,以疏绢包裹,周身扑之,其汗自止。

[方解] 柯韵伯:此即加味麻黄汤也。诸证全是麻黄,而有喘与烦躁之不同。喘者是寒郁其气,升降不得自如,故多用杏仁之苦以降气;烦躁是热伤其气,无津不能作汗,故特加石膏之甘以生津,然其质沉,其性寒,恐其内热顿除,而外之表邪不解,变为寒中而协热下利,是引贼破家矣。故必倍麻黄以发汗,又倍甘草以和中,更用姜枣以调营卫,一汗而表里双解,风热两除。此大青龙清内攘外之功,所以佐麻桂二方之不及也。

王晋三:麻黄、桂枝、越脾互复成方,取名于龙者,辛热之剂,复以石膏,变为辛凉,正如龙为阳体,而变其用,则为阴雨也。太阳寒郁于表而生喘,用杏仁降之,太阳热灼于里而无汗,用石膏泄之,麻黄发汗,甘草护营,复有姜枣以调之。方义专在泄卫,故不用芍药,欲其直达下焦,故倍加铢两,从卫分根本上泄邪,庶几表里郁热之气,顷刻致和,不使有传变之虞。《内经》治远用奇方大制,故称大青龙。

汪苓友:或又问:成氏云,大青龙汤发汗之重剂。病人同是服此汤而汗多亡阳,一则厥逆筋惕肉,一则恶风烦躁不得眠,二者之寒热迥然不同,何也?余答云:一则病人脉微弱,汗出恶风,是阳气本虚也,故服之则厥逆,而虚冷之证生焉;一则病人脉浮紧,发热,汗不出而烦躁,是邪热本甚也,故服之则正气虽虚而邪热未除。且也厥逆之逆为重,以其人本不当服而误服之也;烦躁不得眠为犹轻,以其人本当服而过服之也。明乎此,乃知仲景此汤,必欲审证而投之矣。

尤在泾:桂枝主风伤卫则是,麻黄主寒伤营则非。盖有卫病而营不病者矣,未有营病而卫不病者也。至于大青龙证,其辨不在营卫两病,而在烦躁一证,其立方之旨,亦不在并用麻桂,而在独加石膏,王文禄谓“风寒并重,闭热于经,故加石膏于发散药中”是也。若不过风寒并发,则麻黄桂枝已足胜其任矣,何必更须石膏哉!须知中风而或表实,亦用麻黄,伤寒而或表虚,亦用桂枝,其表不得泄,而闭热于中者,则用石膏,其无热者,但用麻桂,此仲景心法也。炫新说而变旧章,其于斯道,不愈趋而愈远哉!

[按语] 柯氏的注释,颇多阐发,王氏以本方为麻黄、桂枝、越脾三方互复而成,从而得出其主治作用,也颇得当。关于方后注“若复服,汗多亡阳遂虚,恶风烦躁不得眠”,历来很少论及,汪氏独能注意及此,设问加以探讨,并与条文中“服之则厥逆,筋惕肉”对勘,指出同是服本方而变证所以轻重不同的原因,尤属可贵。这样,就可更加明确使用本方必须注意的问题,阳虚的固然应当严格禁用,即使阳气不虚,方证悉合,也必须遵照“中病即止”的原则,以避免过剂之弊。尤氏对“三纲”说的分析批判,析理入微,切中肯綮,对于如何正确评价前人的意见,极有启发和帮助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流行性感冒。②流脑,乙脑。③皮肤瘙痒,荨麻疹。④急性肾炎水肿。⑤天行赤眼,本方加车前子。

[医案选录] 何保义从王太尉军中,得伤寒,脉浮涩而紧。许叔微曰:若头痛,发热,恶风无汗,则麻黄证也;烦躁,则青龙汤证也。何曰:今烦躁甚。投以大青龙汤,三投而解。(录自《名医类案》)

按:不汗出而烦躁,为大青龙汤的证,本案使用大青龙汤得效,就是有力的证明。于此益信仲景之书为临床实践的总结,所以历验不爽。

伤寒脉浮缓,身不疼,但重,乍①有轻时,无少阴证②者,大青龙汤发之。(39)

词解 ①乍:助亚切,忽也,猝也。

②无少阴证:没有少阴阴盛阳虚的证候。

[校勘] 《玉函》“身”上有“其”字,《千金翼方》“者”字下有“可与”二字。

[语译] 伤寒,脉象浮缓,身体并不疼痛,但觉得沉重,然而却乍有轻时,只要没有少阴虚寒证,仍宜用大青龙汤发表清里。

[提要] 本条承上节而言,为大青龙汤证的变局。

[浅释] 发热恶寒,脉浮紧,身疼痛,不汗出而烦躁,为大青龙汤证的正局,也就是典型证候,不难辨证,已见上条。但是也有脉不浮紧而是浮缓,身不疼痛而是但重,不过乍有轻时,这是大青龙汤证的变局,则较难辨证,然而只提到脉缓身重,可见“不汗出而烦躁”的主证未变,因此,只要没有少阴虚寒证,就应使用大青龙汤发表清里。所谓无少阴证,与前条“若脉微弱,汗出恶风者,不可服之”的精神一致,并非专指身重,因为身重不是少阴病的主证,前后互勘自明。本条主旨是要求医生临床必须知常达变,即使非典型证候,但只要表寒里热的病机未变,就可用大青龙汤治疗。

[选注] 尤在泾:伤寒,脉浮缓者,脉紧去而成缓,为寒欲变热之证,《经》曰“脉缓者多热”是也。伤寒邪在表则身疼,邪入里则身重,寒已变热而脉缓,经脉不为拘急,故身不疼而但重,而其脉犹浮,则邪气在或进或退之时,故身体有乍重乍轻之候也。是以欲发其表,则经已有热,欲清其热,则表犹不解,而大青龙汤兼擅发表解热之长,苟无少阴汗出厥逆等证者,则必以此法为良矣。不云主之而云发之者,谓邪欲入里而以药发之,使邪从表出也。

表11 大青龙汤证证治

柯韵伯:寒有重轻,伤之重者,脉阴阳俱紧而身疼;伤之轻者,脉浮缓而身重。亦有初时脉紧渐缓,初时身疼,继而不疼者,诊者勿执一以拘也。“本论”云:伤寒三日,阳明脉大,少阳脉小,脉弦细者属少阳,脉浮缓者系太阴,可见伤寒无定脉也。然脉浮紧者必身疼,脉浮缓者身不疼,中风伤寒皆然,又可谓之定脉定证矣。脉浮缓下当有发热恶寒、无汗烦躁等证。盖脉浮缓身不疼,见表证亦轻;但身重乍有轻时,见表证将罢;以无汗烦躁,故合用大青龙。无少阴证,仲景正为不汗出而烦躁之证。因少阴亦有发热恶寒、无汗烦躁之证,与大青龙同,法当温补。若反与麻黄之散,石膏之寒,真阳立亡矣。必细审其所不用,然后不失其所当用也。

陈修园:大青龙汤为少阴证之大禁,苟无少阴证者,不特中风之重者用之,即伤寒之轻者亦可用。伤寒脉不浮紧而浮缓,身不觉其疼,而但觉其重,而且重不常重,亦乍有轻之时,似可以无用大青龙之大剂矣。然不汗出而烦躁,为大青龙之的证,苟非大发其汗,则内热无可宣泄,其烦躁亦何自而安乎!医者必审其不汗出非少阴之但厥无汗,烦躁非少阴水火之气相离,审证既确,亦可以自信而直断之曰,此无少阴之证者,以大青龙汤发之。

[按语] 诸注所见略同,尤氏强调表寒里热病机,柯、陈二氏主张只要见到“不汗出而烦躁”的证,即使身不疼,脉不浮紧,也应治以大青龙汤。但是必须无少阴证者,方可使用,这是三家一致的意见。

伤寒表不解①,心下有水气,干呕,发热而咳,或渴,或利,或噎②,或小便不利,少腹满,或喘者,小青龙汤主之。(40)

词解 ①表不解:即表证还没有解除。

②噎:音爷平声,食时发生噎塞。

[校勘] “不解”《千金方》作“未解”。“干呕发热而咳”《玉函》、《千金翼方》俱作“咳而发热”。《玉函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方》“少腹”作“小腹”,“喘”上有“微”字。

[语译] 伤寒,表证未解,心胸之下有水饮之邪,病人干呕,发热,咳嗽,或兼口渴,或兼下利,或兼噎塞,或兼小便不利,少腹满,或兼气喘等,用小青龙汤主治。

[提要] 伤寒表证兼有水气的主要证候与治法主方。

[浅释] 伤寒表不解,也就是说头痛身疼、恶寒发热无汗等表证没有解除。心下有水气,指胃脘部有饮邪。水饮阻中,以致胃气逆而干呕,水气侵肺,则肺失宣开而咳嗽。干呕发热而咳,是外有表邪内挟水饮的主要见证。然而水饮之邪随气升降,无处不到,或逆于上,或积于中,或滞于下,各随其所至而为病,因而又有或然诸证。或水蓄而津液不升,则发生口渴,或水渍入肠而发生腹泻,或水气逆于上,则为噎为喘,或水气留于下,则为小便不利、少腹满。喘证为肺气闭郁,虽同麻黄汤证,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水气射肺,与单纯风寒束肺有别。这五个或有证虽差异很大,但都是外寒内饮所致,所以都治以小青龙汤。

本方与大青龙汤同属表里两解之剂,但所主各有不同,大青龙证热闭于里,表证为多,只有烦躁是里证;小青龙证是饮伏于内,里证为多,只有恶寒发热是表证。就病机来说,大青龙证是表寒外束,里有郁热;小青龙证是表寒不解,内有水饮。

[选注] 柯韵伯:发热是表未解,干呕而咳是水气为患。水气者,太阳寒水之气也,太阳之化,在天为寒,在地为水,其伤人也,浅者皮肉筋骨,重者害及五脏,心下有水气,是伤脏也。水气未入于胃,故干呕。咳者水气射肺也,皮毛者肺之合,表寒不解,寒水已留其合矣。心下之水气,又上至于肺则肺寒,内外合邪,故咳也。水性动,其变多,水气下而不上,则或渴或利;上而不下,则或噎或喘;留而不行,则小便不利而小腹因满也。制小青龙以两解表里之邪,复立加减法以治或然之证。此为太阳枢机之剂,水气蓄于心下,尚未固结,故有或然之证。

汪讱庵:发热恶寒,头痛身痛,属太阳表证,仲景书中,凡有里证兼表证者,则以“表不解”三字赅之。内有水饮,则水寒相搏,水留胃中,故干呕而噎,水寒射肺,故咳而喘,水停则气不化,津不升,故渴,水渍肠间故下利,水蓄下焦,则小便不利而少腹满,水气内渍,所传不一,故有或为之证。

[按语] 心下有水气,是本证主要原因,由于内饮与外寒相搏,所以发生以上各种病变,不过以干呕、发热、咳嗽,是小青龙汤证的常见症状,其他或渴,或利,或噎等,则是可能出现的症状,但不管主证、兼证,其病机是一样的,所以都可用小青龙汤主治,表邪解,内饮化,则诸证自愈。

小青龙汤方

麻黄(去节)、芍药、细辛、干姜、甘草(炙)、桂枝各三两(去皮)五味子半升半夏半升(洗)右八味,以水一斗,先煮麻黄,减二升,去上沫,内诸药,煮取三升,去滓,温服一升。若渴,去半夏加栝蒌根三两。若微利,去麻黄加荛花如一鸡子熬令赤色。若噎者,去麻黄加附子一枚炮。若小便不利少腹满者,去麻黄加茯苓四两。若喘,去麻黄加杏仁半升去皮尖。且荛花不治利,麻黄主喘,今此语反之,疑非仲景意。

臣亿等谨按小青龙汤大要治水。又按《本草》荛花下十二水,若水去利则止也。又按《千金》形肿者应内麻黄,乃内杏仁者,以麻黄发其阳故也,以此证之,岂非仲景意也。

[校勘] “荛花”《千金》方作“芫花”。“若噎者”《外台秘要》作“食饮噎者”。《总病论》“噎”作“咽”。《玉函经》无“且”字,“主喘”作“定喘”,无“此语”两字,“反之”下有“者”字,《外台秘要》同。成本无“且荛花”以下二十字。

[方解] 陈古愚:此寒伤太阳之表不解,而动其里水也。麻桂从太阳以祛表邪,细辛入少阴而行里水,干姜散胸前之满,半夏降上逆之气,合五味之酸,芍药之苦,取酸苦涌泄而下行。既欲下行,而仍用甘草以缓之者,令药性不暴,则药力周到,能入邪气水饮互结之处而攻之。凡无形之邪气从肌表出,有形之水饮从水道出,而邪气水饮一并廓清矣。

《金鉴》:太阳停饮有二,一中风有汗为表虚,五苓散证也;一伤寒无汗为表实,小青龙汤证也。表实无汗,故合麻、桂二方以解外,去大枣者,以其性滞也。去杏仁者,以其无喘也,有喘者仍加之。去生姜者,以有干姜也,若呕者,仍用之。佐干姜、细辛极温极散,使寒与水俱得从汗而解。佐半夏逐痰饮,以清不尽之饮,佐五味收肺气,以敛耗散之气。若渴者,去半夏加花粉,避燥以生津也。若微利与噎,小便不利少腹满,俱去麻黄,远表而就里也,加附子以散寒,则噎可止,加茯苓以利水,则微利止,少腹满可除矣。此方与越婢汤同治水饮溢于表,而为腹胀水肿,宜发汗外解者,无不随手而消。越婢治有热者,故方中君以石膏,以散阳水也;小青龙治有寒者,故方中佐以姜、桂,以散阴水也。

徐灵胎:此方专治水气。盖汗为水类,肺为水源,邪汗未尽,必停于肺胃之间,病属有形,非一味发散所能除,此方无微不到,真神剂也。

[按语] 本方以麻黄、桂枝、芍药,行营卫而散表邪,以干姜、细辛、半夏,行水气而止咳呕,以五味子之酸而敛肺之逆气,以甘草之甘而和诸药,即《内经》所谓“以辛散之,以甘缓之,以酸收之”之意。陈氏与《金鉴》解释均较妥切,徐氏明确提出“此方专治水气”,尤有见地。因临床运用本方主要针对肺胃水气,表证不是必具,所以,切勿被表不解印定眼目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感冒,流感。②支气管炎,支气管哮喘,百日咳。③肺炎,渗出性胸膜炎。④肺源性心脏病,冠心、心肌劳损。⑤风心、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肿。⑥急慢性肾炎,肾病综合征。⑦急性泪囊炎,结膜炎,虹膜炎,角膜炎。⑧过敏性鼻炎,副鼻窦炎。⑨湿疹,金钱癣。⑩乳腺小叶增生。

[医案选录] (1)刘聘贤孙,6岁。11月下旬,夜间随祖父戽水捕鱼,感冒风寒,咳嗽痰黏,前医投方旋复代赭汤,咳嗽陡止,声音嘶嘎,涎壅痰鸣,气急鼻掀,肩息胸高,烦躁不安,大小便不利,脉右伏,左弦细,乃予仲景小青龙汤原方:桂枝六分,杭白芍五钱,仙半夏五钱,北细辛五分,炙麻黄四分,炙甘草七分,干姜五分,五味子五分。一剂而喘平,再剂咳爽而咯痰便利矣。(录自《国医杂志》·朱阜山医案)

(2)徐,26岁,酒客。脉弦细而沉,喘满短气,胁连腰痛,有汗,舌白滑而厚,恶风寒,倚息不得卧。此系里水招外风为病,小青龙去麻辛证也。姜半夏六钱,桂枝六钱,炒白芍四钱,旋覆花包煎三钱,杏仁泥五钱,干姜三钱,制五味一钱五分,炙甘草一钱,生姜五片。煮三杯,分三次服。(录自《吴鞠通医案》)

(3)某妇,30岁。病人诉述在16岁时,左眼红肿痛,内生颗粒,几致失明,由中医诊治十日,一个月后复原。月经三个月未行,近两日白带较多。五日前淋雨湿身,次日见咳嗽,咳时牵引两胁及少腹作痛,痰稀薄如水,色白。前日起,左眼羞明,视物不清,大眦赤脉侵睛,角膜表面失去光泽,溷浊而粗糙,略有痛感。眼屎少,泪水在下午五时后转多,次晨又转少,口淡不渴,舌苔薄白而滑,中微黄,脉浮弦。证系风寒外感,水饮内停,诱发眼病宿疾,宜先用小青龙治其外,后治宿疾眼病。生麻黄10克,干姜10克,细辛10克,五味子10克,法半夏10克,桂枝10克,芍药10克,炙甘草9克。服一剂。

二诊:昨下午2时服头煎,4时服二煎。晚7时见灯光不甚羞明,泪水亦减少,夜睡得微汗。今晨觉咳畅痰顺,视物较清,角膜混浊程度亦减,白带止。续予原方一剂。从初诊起,共服三剂,各症除。(录自《伤寒论方运用法》)

[按语] 三案病情各异,第一案因误治而致咳止喘作,桂、芍、半夏用量偏重,余药用量很轻,着重调和营卫,辛开化痰;第二案抓住里水招外风病机,治以小青龙去麻黄、细辛,加入旋覆花,并以生姜代干姜,是以治里水为主,兼治外风。无论在用量方面,还是在方药加减方面,对于运用本方都有一定启示。至于第三案,原意先治外感,讵料外感解而目疾亦愈,足征中医整体治疗的科学价值,值得进一步研究。

伤寒,心下有水气,咳而微喘,发热不渴;服汤已,渴者,此寒去欲解也;小青龙汤主之。(41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已”字下有“而”字。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此”字下有“为”字。

[语译] 伤寒,由于心下有水气,而致咳嗽、轻微作喘、发热、口不渴的,用小青龙汤主治。服药以后,转为口渴,这是寒饮已除,病将向愈的表现。

[提要] 服小青龙汤之后,发生口渴,是饮邪去而病将解的征兆。

[浅释] 本条是上一条的补充,既称伤寒,可知仍有表证。咳而微喘,是心下水气的主证,正由于水气在内,所以大多口中不渴,其发热是表邪未解,病机为表寒里饮,当然应该以小青龙汤主治。文末“小青龙汤主之”句,也属于倒装文法,应在“发热不渴”句下,这一点大多注家的意见是一致的。服小青龙汤后,由不渴而转为口渴,这不是热盛津伤,而是水饮已去,胃阳得展的佳兆。临床上有些寒饮或痰湿内蕴的患者,不仅不渴,甚至厌恶饮水,一旦口渴而喝水香甜,则标志湿除饮化,病即将向愈,这是历验不爽的事实。所以“寒去欲解”的推断,极有指导意义。应该注意的是,小青龙证因水停心下,津液不能布化,有时会见到口渴,与本条服汤后发生的口渴,怎样作出区别?一是从全部病情来看,一是从服药前后的病情变化来看,只要略加注意,也是不难确诊的。

表12 小青龙汤证证治

[选注] 成无己:咳而微喘者,水寒射肺也,发热不渴者,表证未罢也,与小青龙汤发表散水。服汤已渴者,里气温,水气散,为欲解也。

程扶生:申明水寒未解,发热喘咳,治宜小青龙也。心下有水气,寒在膈上也,故咳喘发热,有痰饮,故不渴。服汤已而渴,则水寒解矣。此解水气之法,当用小青龙,非谓解后仍用小青龙也。

汪苓友:上条云渴,是未服汤而渴,乃津液不行而作渴也;此条云渴,是服汤已而渴,乃津液既亡而作渴也。渴既不同,岂可仍用上药。《缵论》亦云:“水去而渴,与水逆而渴不同,是虽渴而不必服药,但当静俟津回可也。”

钱天来:发热不渴者,因心下有水气,故虽发热,亦不渴也。服汤,谓服小青龙汤也。服汤已而渴,则知心下之水气已消,胃中之寒湿已去;但以发热之后,温解之余,上焦之津液尚少,所以反渴也。前以有水气,故发热不渴,今服汤已而渴,故知寒水去而欲解也。

小青龙汤主之句,当在发热不渴句下,今作末句者,是补出前所服之汤,非谓寒去欲解之后,更当以小青龙汤主之也。

《金鉴》:伤寒,心下有水气,咳而微喘,发热不渴,此为外伤寒邪,内停寒饮,宜以小青龙汤两解之。服汤汗解以后渴者,乃已汗寒去内燥之渴,非未汗停饮不化之渴,故曰寒去欲解也。当少少与水饮之以滋其燥,令胃和,自可愈也。

喻嘉言:风寒挟水饮上逆,津液不下行,故不渴。渴则可知津液不逆,为寒去欲解之征也。寒去欲解,仍用小青龙汤,与上篇脉见单浮用桂枝汤,中篇脉见单浮用麻黄汤同意,大率以轻剂助其欲解之势耳。

[按语] 各家对水气证渴与不渴的解释都很精当,《金鉴》补充服汤后口渴的护理也很有必要。惟喻氏认为寒去欲解,仍与小青龙汤,则于理不合,尽管强调说“以轻剂助其欲解之势”,仍难令人信服,而且小青龙汤也不应称作轻剂,许多注家对喻说持批判态度,无疑是正确的。

表13 大小青龙汤证比较表

以上条文(31~41)内容大意:

太阳病,外证①未解,脉浮弱者,当以汗解,宜桂枝汤。(42)

词解 ①外证:就是表证。《淮南子·精神训》说:“外为表而内为里。”有人认为外证的涵义较广,表证的涵义较狭。其实外与内相对而言,与表里并没有大的区别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浮”字上有“其”字,“汤”字下有“主之”两字。

[语译] 太阳病,在外的表证未解,脉象浮弱的,仍当解以汗法,宜用桂枝汤。

[提要] 脉证合参,据脉定治。

[浅释] 太阳病表证未解,治当解表,但表证有表虚、表实之异,解表法有开腠发汗与调和营卫的不同,必须辨别清楚。表虚表实之辨,除根据汗之有无以外,脉象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,本条正是以脉象为辨证的依据,太阳表实证,脉多浮紧有力,表虚证则多浮而无力,所谓脉浮缓,脉阳浮阴弱,都属之。今脉浮弱,可以肯定不是表实证,因而宜用桂枝汤解肌发汗。

[选注] 成无己:脉浮弱者,荣弱卫强也。

《金鉴》:太阳病,外证未解,谓太阳病表证未解也。若脉浮紧,是为伤寒外证未解,今脉浮弱,是为中风外证未解也,故当以桂枝汤汗解之。

方中行:外证未解,谓头痛项强恶寒等犹在也。浮弱,即阳浮而阴弱,此言太阳中风,凡在未传变者,仍当从于解肌,盖严不得下早之意。

柯韵伯:此条是桂枝本脉,明脉为主。今人辨脉不明,故于证不合。伤寒、中风、杂病,皆有外证,太阳主表,表证咸统于太阳,然必脉浮弱者,可用此解外。如但浮不弱,或浮而紧者,便是麻黄证。要知本方只主外证之虚者。

[按语] 诸注都很明确,能突出脉浮弱的辨证意义。

太阳病,下之微喘者,表未解故也,桂枝加厚朴、杏子汤主之。(43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要方》、成本“杏子”作“杏仁”。《千金翼方》本方名作“桂枝汤”,并有“一云麻黄汤”五字小注。

[语译] 太阳病误用下法之后,发生气逆微喘的证候,这是表邪未解的缘故,用桂枝加厚朴杏子汤主治。

[提要] 太阳病下后微喘的辨治。

[浅释] 太阳表证误用了下法,发生微喘,这是正气尚能与欲陷之邪抗争,也是其气上冲的一种表现,所以知邪未内陷而仍在表,治疗当然仍须解表,如属表虚证,则宜桂枝汤。然而毕竟肺气上逆失降,故又随证加入厚朴、杏仁以降肺气。本条与18条喘家作致喘原因虽不相同,但病机是一致的,所以都治以本方。不过彼此之喘为宿恙,被新邪引发,较难根治,故只交待使用本方有较好的效果。本证为误下后的暂时情况,容易收效,故用本方主治。又本证“微喘”,说明程度不甚,如果不是微喘而是大喘,就非本方所能胜任,所以喘的微甚程度如何,辨证时必须注意。另外,治喘的方剂颇多,前面所述的麻黄汤、小青龙汤、葛根芩连汤与后面将要论及的麻杏甘石汤等均治喘证,而病机迥异,绝对不容混同,兹列表于下,以资鉴别。

[选注] 成无己:下后大喘,则为里气太虚,邪气传里,正气将脱也。下后微喘,则为里气上逆,邪不能传里,犹在表也,与桂枝以解外,加厚朴、杏仁以下逆气。

表14 喘证证治鉴别表

程郊倩:喘之一证,有里有表,不可不辨。下后汗出而喘者,其喘必盛,属里热壅逆,火炎故也。下后微喘者,汗必不大出,属表邪闭遏,气逆故也。表未解,仍宜从表治,于桂枝解表内加厚朴杏子以下逆气。

喻嘉言:凡下后利不止,而加上气喘急者,乃是上争下夺之象,危候也。但骤病之人,中气足供上下之用,邪尽而喘与利自止;若中气素馁,加以上下交征,立尽之数矣。此证不云下利,但云微喘表未解,则是表邪因误下上逆,与虚证不同,故仍用桂枝以解表,加厚朴杏仁以利下其气,亦微里之意也。

[按语] 诸家对本条喘证,皆着眼于表里之辨,成氏联系大喘为里虚,程氏联系汗出喘盛为里热壅逆,喻氏联系利不止,上气喘急为上争下夺,所指的里证虽然不同,但都是与本证为表未解而里气上逆相区别,因而都有参考价值。

[医案选录] 戊申正月,有一武臣为寇所执,置舟中板下数日,得脱,乘饥恣食,良久解衣扪虱,次日遂作伤寒,自汗而膈不利。一医作伤食而下之,一医作解衣中邪而汗之,杂治数日,渐觉昏困,上喘息高,医者怆惶失措。予诊之曰,太阳病下之,表未解,微喘者,桂枝加厚朴杏仁汤,此仲景法也。指令医者急治药,一啜喘定,再啜微汗,至晚身凉,而脉已和矣。(录自《本事方》)

按:本案所载的病因、证候,与本条内容完全吻合,故即进桂枝加朴杏汤原方,而收效卓著,从而可证仲景立论的精纯和组方的切当。

太阳病,外证未解,不可下也,下之为逆,欲解外者,宜桂枝汤。(44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成本“解”字下有“者”字,“汤”字下有“主之”二字。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无“欲”字。

[语译] 太阳病,当表证没有解除的时候,切不可用泻下的方法。如果使用下法,就违反了治疗规律而使病变加剧。想要解除表证,宜用桂枝汤。

[提要] 太阳表证的治疗宜忌。

[浅释] 表证治当解外,里实证治当攻下,这是一定的治疗大法。就是表里证同见,在里实的情况下,也应遵照先表后里的原则,先治其表。本条着重指出外证未解者,不可攻下,就是针对着表里证兼见而言的。至于用桂枝汤,只曰“宜”,不曰“主之”,不过举出一方为代表,还当随证加减化裁。

[选注] 徐灵胎:此禁下总诀,言虽有当下之证,而外证未除,亦不可下,仍宜解外,而后下也。

钱天来:太阳中风,其头痛项强,发热恶寒,自汗等表证未除,理宜汗解,慎不可下,下之则于理不顺,于法为逆,逆则变生,而邪气乘虚内陷,结胸痞硬,下利喘汗,脉促胸满等证作矣。故必先解外邪,欲解外者,宜以桂枝汤主之,无他法也。

柯韵伯:外证初起,有麻黄、桂枝之分,如当解未解时,惟桂枝汤可用,故桂枝汤为伤寒、中风、杂病解外之总方。凡脉浮弱、汗自出而表不解者,咸得而主之也。即阳明病脉迟汗出多者宜之,太阴病脉浮者亦宜之,则知诸经外证之虚者,咸得同太阳外解之治法,又可见桂枝汤不专为太阳用矣。

[按语] 柯氏论桂枝汤的运用,极为广泛,打破了后人仅治太阳中风的狭小圈子,阐发了仲景方药的精义奥蕴,最有启发意义。

太阳病,先发汗不解,而复下之,脉浮者不愈。浮为在外,而反下之,故令不愈。今脉浮,故在外,当须解外则愈。宜桂枝汤。(45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成本“故在外”作“故云在外”。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当”字下无“须”字,“解外则愈”作“解其外则愈”。成本“汤”字下有“主之”二字。

[语译] 太阳病,先用了发汗方法,病未解除,因而又用攻下方法,但是浮脉没有变化。浮为邪在表,而反治以下法,所以未能痊愈。现在脉象仍浮,所以知道病仍在外,还应当解表,始得痊愈,可以用桂枝汤。

[提要] 汗下后浮脉未变,仍当解表。

[浅释] 太阳病,使用汗法后,表证未除,理应寻求表未解的原因,是否为汗不如法,或是病重药轻,暂时药力未到,还是病人体质关系等等,找出未效的主要原因,然后确定方药。因为也有一汗再汗而表仍未除的,桂枝汤后服法就交待得颇为清楚。可是有些医生一见服解表药未解,即怀疑病邪入里,而辄用下法,果真病属里实,用下法是应该的,不知脉浮为病势在表,不应下而遽用下法,诛伐无过,必致正伤邪陷,病变丛生;所幸其人正气尚强,表邪未陷,没有出现结胸、下利等变证,其脉仍见浮象,表明邪仍在外,这时仍可治以解外的方法,宜用桂枝汤。本条主要为了纠正不重视辨证单靠习惯用药的陋习,所以不厌其烦地反复论述,确实是苦口婆心,有些注家只着眼于文字方面,以至目为错简讹误,未免偏见。

[选注] 徐灵胎:脉浮而下,此为误下,下后仍浮,则邪不因误下而陷入,仍在太阳。不得因已汗下,而不复用桂枝也。

张路玉:虽已下,而脉仍浮,表证未变者,当急解其外也。

钱天来:中风本应解肌,不当发汗,即用桂枝汤,亦有如水流漓而病不除者,况前条亦有初服桂枝汤而反烦不解,必待先刺风池风府使风邪得泄,然后却与桂枝汤则愈者,可见表证未解,未可遽用他法也。医见汗后不解,疑其邪已入里,而复下之,仍见脉浮不愈者,何也?因脉浮为风邪在外,不应反下之,下之而不愈者,以药不中病,故令不愈也。今以脉仍浮,故知邪尚在外,幸而犹未陷入也,当须仍解其外邪,则愈矣。宜以桂枝汤主之。

[按语] 脉浮是感受外邪而正气抗邪于表的反应,因而为表证未解的主要依据之一,不论汗后,下后,只要脉浮等表证依然存在,那就仍当治以解表。诸注均确,钱注尤为具体。

[医案选录] 张隐庵治一少年,伤寒三四日,头痛发热,胸痛不可忍。病家曰:三日前因食面而致病。张曰:不然,面饭粮食,何日不食,盖因外感风寒,以致内停饮食,非因食面而为头痛发热者也。故凡停食感寒,只宜解表,不可推食,如果气一松,外邪即陷入矣。且食停于内,在胸下胃脘间,按之而痛;今胸上痛不可按,此必误下而成结胸。病家云:昨延某师,告以食面,故用消食之药,以致胸中大痛。因诊其外证尚在,仍用桂枝汤加减,一服而愈。(录自《续名医类案》)

按:从此案可以充分说明表证误下之害。但误下之后,表邪尚未全陷,还有外出之机的,即宜乘势使用汗法,使邪仍从表解;否则错过时机,邪气内陷,待结胸、下利、痞证等变证出现之后,再行救误,那就更增麻烦。此案之胸痛不可按,稍一延迟,结胸即将形成。所以治病用药,目光敏锐,当机立断,是非常重要的。

太阳病,脉浮紧,无汗发热,身疼痛,八九日不解,表证仍在,此当发其汗。服药已微除,其人发烦目瞑①,剧者必衄,衄乃解。所以然者,阳气重故也。麻黄汤主之。(46)

词解 ①目瞑:眼睛闭合,不欲睁开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“证”作“候”。《脉经》“仍”作“续”。

[语译] 太阳病,脉象浮紧,发热,无汗,身体疼痛,经过八九日病尚未解,表证仍然存在,这时仍当用麻黄汤发其汗。服药以后,症状略有减轻,病人感觉心烦难过,眼睛闭合不欲睁开,严重的就会鼻孔出血,衄后病才得解除,这是因为阳气太重的缘故。

[提要] 太阳病阳气闭郁较甚时,服麻黄汤后,可能发生鼻衄而邪从衄解。

[浅释] 此条内容可分三小节,第一节,太阳病至此当发其汗。提出治病应以临床脉证为据,不应拘于病程的长短。太阳病虽然已经八九日,但表实证尚在,则仍当用麻黄汤以发其汗。第二节,服药已微除,至衄乃解。说明服麻黄汤后,表证不从汗解而从衄解的情况。药后表证微有轻减,可见治法是符合病机的,照理应当得汗而解。可是没有汗解,却出现心烦,闭目不开,甚则发生鼻衄,衄后表解。第三节,所以然者,阳气重故也。是对药后衄解机制的分析。由于阳气闭郁太重,服麻黄汤发越阳气,邪不得外解,反而乘势侵及营血,阳气欲伸未得,所以发烦,目得血而能视,阳邪伤血,且阳盛则畏光,所以闭目不欲睁开,这是将作鼻衄的先兆,因此,预断剧者必衄。汗与血本为同类,一衄之后,邪得泄于外,病随之而解。所以外感热病鼻衄,后世有红汗之称,至于末句“麻黄汤主之”,也属于倒装文法,应在“服药已微除”之前,而不可能是衄解之后仍服麻黄汤。

[选注] 程扶生:脉见浮紧,表证仍在,虽八九日,仍当以麻黄汗解。服药已,其病微除。至于烦瞑剧衄,乃热郁于营,阳气重盛,表散之药与之相搏而然。然至于逼血上衄,则热随衄解矣。此言当发汗当主以麻黄,非谓衄解之后仍用麻黄汤也。

柯韵伯:脉证同大青龙,而异者外不恶寒,内不烦躁耳。发于阳者七日愈,八九日不解,其人阳气重可知。然脉紧无汗,发热身疼,是麻黄证未罢,仍与麻黄,只微除在表之风寒,而不解内扰之阳气,其人发烦目瞑,见不堪之状,可知阳络受伤,必逼血上行而衄矣。血之与汗,异名同类,不得汗必得血,不从汗解而从衄解,此与热结膀胱,血自下者同一局也。

尤在泾:脉浮紧,无汗发热身疼痛,太阳麻黄汤证也。至八九日之久而不解,表证仍在者,仍宜以麻黄汤发之,所谓治伤寒不可拘于日数,但见表证脉浮者,虽数日犹宜汗之是也。乃服药已,病虽微除,而其人发烦目瞑者,卫中之邪得解,而营中之热未除也。剧者血为热搏,势必成衄,衄则营中之热亦除,而病乃解。所以然者,阳气太重,营卫俱实,故须汗血并出,而后邪气乃解耳。阳气,阳中之邪气也。

徐灵胎:热甚动血,血由肺之清道而出,与汗从皮毛而泄同,故热亦解,俗语所云红汗也。

[按语] 表证致衄原因,可能有两方面:一为迁延失治而成,凡病不向内传,即从外解,外解之出路不外两条,一为汗,一为衄,既经八九日,仍不从汗解,则表邪郁遏太甚,即不服麻黄汤,也可能一衄而解,如下条“自衄者愈”,即是例证;何况在服麻黄汤之后,邪气松动,更容易促成从衄而解。一为病人素禀阳旺,在表邪不得汗解之时,也易借衄血为出路。衄乃解,说明一衄之后,邪已尽泄,此时断无再用麻黄汤之理。所以程氏意见,是正确的。

太阳病,脉浮紧,发热,身无汗,自衄者愈。(47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身”上有“其”字。

[语译] 太阳表证,脉象浮紧,发热,周身无汗,如果自动发生鼻衄的,就可以获得痊愈。

[提要] 太阳表实证,可能通过鼻衄而自愈。

[浅释] 本条与上条衄血之机转大体相同,都是表证从衄而解,不过上条在服麻黄汤后,本条并未服麻黄汤而已。脉浮紧,发热无汗,为麻黄汤证,虽然未提恶寒,但既云脉浮紧,则必有恶寒。身无汗,表气闭塞,邪气既不能从汗外泄,势必发生自衄的证候。鼻衄后邪气得泄,因而获得痊愈。

[选注] 周禹载:浮紧无汗,麻黄证也,使早汗之,何致衄乎?惟未经发汗,则邪热上行,势必逼血而出于鼻,故衄既成流,则阳邪随解,夺血无汗,此之谓也。仲景恐人于衄衄后复用表药,故曰愈。

柯韵伯:汗者心之液,是血之变,见于皮毛者也。寒邪坚敛于外,腠理不能开发,阳气大扰于内,不能出玄府而为汗,故逼血妄行,而假道于肺窍也。今称红汗,得其旨哉!

《金鉴》:太阳病,脉浮紧,发热无汗,此伤寒脉证也,当发其汗。若当汗不汗,则为失汗,失汗则寒闭于卫,热郁于营,邪若不从卫分汗出而解,久则必从营分衄血而愈也。故太阳病,凡从外解者,惟汗与衄二者而已;今既失汗于卫,则营中血热妄行自衄,热随衄解,必自愈矣。

黄坤载:发热无汗而脉浮紧,是宜麻黄汤发汗以泄卫郁。若失服麻黄,皮毛束闭,卫郁莫泄,蓄极思通,势必逆冲鼻窍而为衄证,自衄则卫泄而病愈矣。

[按语] 表证因自衄而获得痊愈,主要机转不外表气郁闭,邪气被遏,假衄血为泄邪之道路。而造成表闭不得外解,则多由于应汗而失汗,《金鉴》云:“失汗则寒闭于卫,热郁于营。”黄氏云:“卫郁莫泄,蓄极思通。”都说明这一问题。由此也可以体会到早期治疗,因势利导的重要意义。

二阳并病①,太阳初得病时,发其汗,汗先出不彻,因转属阳明,续自微汗出,不恶寒。若太阳病证不罢者,不可下,下之为逆,如此可小发汗。设面色缘缘②正赤者,阳气怫郁在表,当解之熏之。若发汗不彻,不足言,阳气怫郁不得越,当汗不汗,其人躁烦,不知痛处,乍在腹中,乍在四肢,按之不可得,其人短气但坐,以汗出不彻故也,更发汗则愈。何以知汗出不彻,以脉涩故知也。(48)

词解 ①并病:一经之证未罢,又见到另一经证候的,叫做并病。

②缘缘:音“元”,形容词,不断的意思。

③怫郁:“怫”音“怫”,郁也。魏《乐府·苦寒行》有“我心何怫郁”句,此处就是遏郁的意思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在表”两字作“不得越”,没有“若发汗不彻不足言,阳气怫郁不得越”两句。《脉经》作“若发汗不大彻”。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“故知”作“故知之”。

[语译] 太阳阳明并病,在太阳病初起的时候,就用了发汗方法,但是汗出未透,因而病邪内传,转属阳明,继而微微汗出,不恶寒。如果太阳表证未罢的,不可用攻下方法,使用下法就犯了治疗错误。这时只可用小发汗之法。假使病人的面色不断发红,是阳气遏郁在表,应当用熏法解除之。如发汗不透,虽有汗也微不足道,则表邪怫郁,无从外解,当汗出而不汗出,病人躁烦不安,不知何处疼痛,忽觉在腹中,忽觉在四肢,按摸之却无所得,病人气息短促,只能坐而不能平卧,这是因为汗出不透的缘故,再发其汗就可痊愈。怎么知道是汗出不透呢?因为脉象涩而不畅,所以知是汗出不彻。

[提要] 二阳并病的成因、特征和治疗的宜忌。

[浅释] 本条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。一是说明二阳并病的成因与临床特征。太阳病本当发汗,但用药不当,或病重药轻,或服药不如法,以致汗出不透,太阳表邪未得尽解,而邪势内传,转属阳明;于是由太阳之无汗,转为阳明之自汗出,由太阳之恶寒,转为阳明之不恶寒。二是阐述二阳并病的治法与禁忌。太阳表证并发阳明里实证,治应先解其表,后攻其里。太阳表证未罢的,不可用下法,但阳明证已见,又不宜峻剂发汗,只可用小发汗法。如果先用下法,就会表邪内陷,造成结胸、痞利等许多变证。太阳表证未解的标志是面色缘缘正赤,乃阳气怫郁于表所致,可用熏法取汗,以达到解表的目的。三是补充汗出不彻还可以发生的另一种证候,所谓不足言,指汗出很少,微不足道,那就使邪气遏郁于肌腠之中,营卫不能通畅,因而躁烦不安,游走疼痛,乍在腹中,乍在四肢,以手摸按,得不到固定的痛处。由于表气郁塞,则肺气遏阻而气息短促,但能坐位而不能平卧。这也是汗出不彻的缘故,不可误认为是其他病变,只须再发其汗,就可诸证全除。最后又以问答方式,指出汗出不彻的脉象涩而不畅,以资佐证。这种涩脉是因营卫流行不畅,必然涩而有力,与血虚的涩而无力不同,应注意区别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太阳病未解,转并入阳阴,而太阳证未罢者,名曰并病。续自微汗出,不恶寒者,为太阳证罢,阳明证具也,法当下之。若太阳证未罢者,为表未解,则不可下,当小发其汗,先解表也。阳明之经循面,色缘缘正赤者,阳气怫郁在表也,当解之熏之,以取其汗。若发汗不彻者,不足言阳气怫郁,止是当汗不汗,阳气不得越散,邪无从出,拥甚于经,故躁烦也。邪循经行,则痛无常处,或在腹中,或在四肢,按之不可得而短气,但责以汗出不彻,更发汗则愈。《内经》曰:“诸过者切之,者阳气有余,为身热无汗。”是以脉涩,知阳气拥郁而汗出不彻。

表15 二阳并病的成因、证治简表

汪苓友:风寒之邪,始入一经,复传一经,两经相并而同病者,谓之并病。今者太阳与阳明并病,太阳经初得病之时,发其汗,汗先出不彻,不彻者,不透也。惟不彻,因转属阳明而成并病,续自微汗出,不恶寒,若似乎太阳经证已罢,传入阳明之府,为可下矣;殊不知汗出尚微,虽不恶寒,太阳之邪犹未尽解,故云若太阳病证不罢者,不可下,下之为逆,谓下之不以理也。如此者,可小发其汗,谓先解其表也。设其人面色缘缘正赤者,成注云:“阳明之经循面”,面正赤,则阳明之邪亦在于经,二阳相并,其气怫郁,邪甚于表也,此不但小发汗,当用熏解之法以大发之。况此发汗不彻之证,其人阳气怫郁不得宣越不足言也。不足言者,犹言势所必至,不须说也。直是当汗不汗,成注所云“邪无从出,壅甚于经”,其人不但面赤,内作郁热,而且躁且烦也。邪循经行,痛无常处,故乍在腹中,乍在四肢,按之不可得也。短气者,邪热壅而气促急也,但坐者,不得卧也,此系太阳阳明二经之汗不彻故也。再发汗则愈者,谓太阳初得病时,发汗之方不宜再用,当更方以兼发阳明之汗则愈。盖此条病,始终是一汗出不彻之证,何以知之?以脉涩,故知之也。夫汗出不彻,营气不得条达,则脉涩。《条辨》以涩脉作血虚解,大误。

沈目南:初病太阳发汗不彻,转入阳明,接续自微汗出而不恶寒,乃太阳之邪,并于阳明之府矣。或见阳明证,而太阳尚未全解,为太阳未罢,当治太阳,使邪不传阳明为尚;若反下阳明,则变结胸、痞气、协热下利,而为逆也,故谓可小发汗,以解太阳之邪也。设面色缘缘正赤,乃寒邪深重,阳气怫郁,在于太阳阳明经表之间,又非汗出不彻之比,乃当汗不汗之故,另当解之熏之,此非小发其汗之治,所以叮咛不可以汗出不彻,泥为阳气怫郁不得越,当汗不汗也。然何以知汗出不彻之证?其人必显躁烦,不知痛处,乍在腹中,乍在四肢,按之不可得,其人短气但坐,乃是汗出不彻,为二阳并病,更发其汗即愈。然何以知汗出不彻,因脉涩故知也。盖先时发汗,邪未散而津液已伤,气滞不流,则紧脉转变为涩,故知之也。

尤在泾:太阳得病时,发汗不彻,则邪气不得外出,而反内走阳明,此并之由也。续自微汗出,不恶寒,此阳明证续见,乃并之证也。若太阳证不罢者,不可下,下之为逆,所谓本当发汗,而反下之,此为逆是也。如是者可小发汗,以病兼阳明,故不可大汗而可小发,此并病之治也。若发其小汗已,面色缘缘正赤者,阳气怫郁在表,而不得越散,当解之熏之,以助其散,又并病之治也。发汗不彻下,疑脱一“彻”字,谓发汗不彻,虽彻而不足云彻,犹腹满不减,减不足言之文。汗出不彻,则阳气怫郁不得越;阳不得越,则当汗而不得汗。于是邪无从出,攻走无常,其人躁烦,不知痛处,乍在腹中,乍在四肢,按之不可得也。短气者,表不得泄,肺气不宣也。坐、犹缘也,言躁烦短气等证,但缘汗出不彻所致,故当更发其汗,则邪气外达而愈,非特熏解所能已其疾矣。以面色缘缘正赤者,邪气怫郁躯壳之表;躁烦短气者,邪气怫郁躯壳之里也。按《内经》云:“脉滑者多汗。”又曰:“脉涩者,阴气少,阳气多也。”夫汗出于阳,而生于阴,因诊其脉涩,而知其汗出不彻也,此又并病之治也。

唐容川:盖第二段是言若非阳明并病,而止是太阳经发汗不彻,则无面色缘缘正赤之形,是不足言为阳气不得越也。此数句是文法剥换处,将上段撇去,以下乃言此是太阳经病本当汗出,使卫气外散而解,今因当汗不汗,则卫气与邪停于膜腠之中,内膜通于包络,汗当外出而内犯则烦躁;外膜即周身之腠理,故周身不知痛处,乍在腹中,是并入内膜也,乍在四肢,是游走外膜而并于四肢也,按之不可得,是在膜腠中,往来无定也。人身膜腠,内外上下贯彻无遗,故在膜腠中乃有此象。此是何物在膜腠中?只是汗留于内,汗者,卫阳,发于膀胱中,乃水所化之气,此气不出,则停而为饮,凡有饮者皆短气,故其人短气,但坐而不得卧,卧则气更逆,与欬逆倚息不得卧同例。所以然者,总由汗出不彻,故停为饮,更发其汗则愈。合观此条,上一段是阳明有热,郁于肌肉中;下一段是少阳膜腠内,有水气游移不定,一是不汗而闭其火,一是留滞为水,读者正当分辨。

朱肱:若发汗不大彻,则阳气怫郁不得越散,当汗不汗,烦躁不知痛处,其人短气但坐,盖以汗出不彻故也,更以麻黄汤发其汗则愈。

章虚谷:总因邪郁,扰乱气血,随经络流走,故按之不可得。而肺气郁逆,故短气,但坐不得卧,虽病状变幻,皆由汗出不彻之故,更发其汗则愈。营行脉中,以脉涩,故知邪滞营分而汗出不彻也。

[按语] 各家对二阳并病的成因与表证未罢不可攻下的认识都是一致的,惟对于“不足言”的解释略有分歧,但不影响主要精神的理解,可并存无碍。其中最大分歧是对“但坐”的理解:一是指原因,如成氏解为但责,尤氏解为但缘,都是因的意思。持这一说法的注家极多,方有执、程郊倩、张隐庵、张令韶、秦皇士、高学山、钱天来、黄坤载、陈修园、《医宗金鉴》等都从因字解释。二是作为症状,如选注中所引的汪、唐、章等注皆将但坐与不得卧连在一起,唐氏更指出“与咳逆倚息不得卧”同例。朱肱的解释尤其明确,“短气但坐,盖以汗出不彻故也”。从下文“以汗出不彻故也”,是一个完整的句子,前面若加上但坐二字,反而累赘。因此,我们认为作原因解不如作症状解合理。另外,关于“不知痛处”,基本上同意成、尤等注的分析,但是对唐氏“膜腠中有水气”的说法,亦颇赞同,因为临床常会见到一些神经症病人,也有不知痛处的表现,往往与水饮有关,治以通阳化饮的方药,有时能收到显著效果。本条强调“更发汗则愈”,值得一试。

脉浮数者,法当汗出而愈,若下之,身重心悸者,不可发汗,当自汗出乃解。所以然者,尺中脉微,此里虚,须①表里实,津液自和,便自汗出愈。(49)

词解 ①须:等待的意思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乃”字作“而”字。

[语译] 脉象浮数的,照理应当使邪气从汗出而解,假使误用下法,以致发生身体重、心悸动的,就不可再用发汗方法。应该是自动汗出,其病乃得解除。所以是这样,因为尺脉微弱,这是里气不足的标志,等待表里之气趋于恢复,津液通和,便会自动汗出而愈。

[提要] 表证误下后,见身重、心悸、尺脉微的,不能再用发汗,可以等待自汗出而愈。

[浅释] 此举脉象浮数的表证,误用攻下,里气因下而虚,出现身重心悸尺脉微弱,此时即使邪未全陷而表证仍在,也不可用发汗法,否则,必犯虚虚之戒而生他变。特提出“尺中脉微”,表明脉证必须合参的重要意义。不过本条的里虚程度尚不太甚,所以可等待里虚自复,津液自和,就可能自汗出而愈,此即《内经》“待其来复”之旨。前条脉涩,为表郁而营卫滞涩之征,故须更发汗始愈;本条脉微,为里气虚弱,故不可发汗,当待其自汗出而愈。

[选注] 程郊倩:《经》曰:“诸脉浮数,当发热而洒浙恶寒。”言邪气在表也,法当汗出而解无疑矣。若下之而身重心悸者,不惟损其胃气,虚其津液,而营血亏乏可知,其人尺中之脉必微。夫寸主表,尺主里,营主血,而对之卫,则亦为里,今脉虽浮数,而尺中则微,是为表实里虚,麻黄之伐营,为表里俱实者设,岂可更用之以虚其里乎!须用和表实里之法治之,使表里两实,则津液自和,而邪无所容,不须发汗而自汗出愈矣。可见验脉之法,全凭尺寸相应,尺脉不但主乎营血,卫气亦出于下焦,而始行于中焦,凡验表里虚实汗下法于此,庶为得其所宜,不至犯其所禁也已。

尤在泾:脉浮数者,其病在表,法当汗出而愈,所谓脉浮数者可发汗,宜麻黄汤是也。若下之,邪入里而身重,气内虚而心悸者,表虽不解,不可以药发汗,当俟其汗自出而邪乃解。所以然者,尺中脉微,为里虚不足,若更发汗,则并虚其表,里无护卫,而散亡随之矣;故必候其表里气复,津液通和,而后汗出而愈,岂可以药强迫之哉!

《金鉴》:伤寒未发热,脉多浮紧,寒盛也;已发热,脉多浮数,热盛也;均宜麻黄汤发汗则愈。若不发汗而误下之,不成逆坏者,必其人里气素实也,故惟见失汗身重之表,误下心悸之里,则不可复发其汗,当待其表里自和,自然汗出而解。所以然者,因失汗表实,误下里虚,尺中脉微,表里未谐,故不即解也;须待其里亦实,而与表平,平则和,和则阳津阴液自相和谐,所以便自汗出而愈也。

[按语] 对“不可发汗,当自汗出乃解”,必须活看,重点是教人不可用发汗方法,而不是消极等待。根据身重心悸脉微等里虚脉证,也可酌用一些温养里气如小建中汤之类,以促使里气早复而自汗出愈。如果坐失时机,也不是仲景本旨。

脉浮紧者,法当身疼痛,宜以汗解之;假令尺中迟者①,不可发汗。何以知然,以荣气不足,血少故也。(50)

词解 ①尺中迟者:指尺脉的至数一息不足四至,与紧相较,应是迟而无力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身疼”下有“头”字,“何以知然”作“何以故”,“荣气不足”上有“此为”二字,“血少”作“血气微少”。《脉经》“身”字下有“体”字。

[语译] 脉象浮紧,多为伤寒表实证,应当身体疼痛,可以用发汗法解表祛邪。假使尺脉迟的,不可用发汗的方法。为什么不可发汗?是因为荣血亏虚的缘故。

[提要] 营虚血少,不可发汗。

[浅释] 脉浮紧,身疼痛,为太阳伤寒的典型脉证,照理应当发汗使邪从表解,但是,必须寸关尺三部脉俱紧,邪实而正不虚始为切当,如果尺脉不紧,汗法就当慎用。前条因误下里虚,尺脉微,不可发汗;本条尺脉迟,亦不可发汗。因为尺脉迟,是营血不足的征象。《内经》说“夺血者无汗”,汗与血有着密切而不可分离的关系,所以营血不足患者,不可单纯使用汗法,否则就会营血更伤而发生其他变证。这里的尺中脉迟,乃与紧相较而言,不能单从至数理解,应含有微弱无力的精神在内,可与尺中脉微互参。既然是营血不足,那么,后世的养血发汗方法,当可斟酌使用。

[选注] 成无己:《针经》曰“夺血者无汗”,尺脉迟者,为荣血不足,故不可发汗。

方中行:尺以候阴,迟为不足。血,阴也,营主血,汗者血之液,尺迟不可发汗者,嫌夺血也。

周禹载:攻邪者,必顾其正,尺中迟则真阳必虚,而真阴亦少矣;肾为血脉之源,未有肾气虚而荣血反足者,尚可汗之以伤其液乎!建中之设,正谓此也。

柯韵伯:脉浮紧者,以脉法论当身疼痛,宜发其汗;然寸脉虽浮紧,而尺中迟,则不得据此法矣。尺主血,血少则营气不足,虽发汗决不能作汗,正气反虚,不特身疼不除,而亡血亡津液之变起矣。

张路玉:尺中脉迟,不可用麻黄发汗,当频与小建中汤和之,和之而邪解,不须发汗;设不解,不妨多与,俟尺中有力,乃与麻黄汗之可也。

[按语] 实践证明,尺脉迟弱为营虚血少,确实不可用麻黄汤发汗,应先治其虚,张、周等氏主张先用小建中汤,有一定的参考价值。

[医案选录] 昔有乡人邱生者,病伤寒,予为诊视,发热头疼,烦渴,脉虽浮数而无力,尺以下迟而弱。予曰:虽病麻黄证,而尺迟弱,仲景云:尺中迟者,荣气不足,血气微少,未可发汗。予用建中汤加当归、黄芪,令饮,翌日脉尚尔,其家煎迫,日夜督与发汗药,言几不逊矣,予忍之,但只用建中调荣而已。至五日,尺部方应,遂投麻黄汤,啜至第二服,发狂,须臾稍定,略睡,已得汗矣。(录自《本事方》)

按:从许氏这一案例可以看出本条的理论价值,不过在运用方剂时,还可以灵活变通化裁。观其用建中剂复加归、芪来滋养气血,就是从仲景甘药和之推演出来的;后世的益气发汗,养血发汗,又是从许氏法而推演出来的。

脉浮者,病在表,可发汗,宜麻黄汤。(51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为“一云桂枝汤”,《脉经》作“桂枝汤”。

[语译] 脉象浮,是病邪在表,可以用麻黄汤以发其汗。

[提要] 表证脉浮,可以发汗。

[浅释] 正气抗邪于表,故脉应之而浮,因此,见到浮脉,即知邪在表,治当发汗解表。前37条已有“脉但浮者,与麻黄汤”,和本条的精神是一致的。然而必须明确这类突出脉象的条文,并非单纯凭脉定治,只是通过脉象说明病机、病势,因而举脉略证,临床仍当脉证合参,决不能仅据脉浮就用麻黄汤,何况同是脉浮,也有浮紧有力与浮缓无力的区别,浮紧才是麻黄证的脉,所以必须掌握论中文字的特点,才能避免局限片面,才能求得深入理解与获得完整的认识。

[选注] 成无己:浮为轻手得之,以候皮肤之气。《内经》曰:“其在皮者,汗而发之。”

方中行:表,太阳也。伤寒脉本紧,不紧而浮,则邪见还表,而欲散可知矣。发,拓而出之也,麻黄汤者,乘其欲散而拓出之之谓也。

程郊倩:脉浮无紧,似不在发汗之列,然视其证为寒伤营之表病,则不妨略脉而详证,无汗可发汗,宜麻黄汤。

[按语] 方氏认为脉不紧而浮,为邪见还表而欲散的征象,这样的解释,不过是随文顺释,使后学的人,仍然无所适从。程氏认为应以证为主,不必泥定脉必浮紧,即使但浮不紧,只要证候具备,也可治以麻黄汤,比较合乎实际。

脉浮而数者,可发汗,宜麻黄汤。(52)

[语译] 脉象浮而数的,可以采取发汗的方法,宜用麻黄汤。

[提要] 表证脉浮数,也可用麻黄汤发汗。

[浅释] 本条与上条,同样是举脉略证,因此也应该与第三条、第三十五条联系起来看;否则浮数脉一般为风热在表,辛温发汗的麻黄汤怎么能用?须知此处脉浮数乃与脉浮紧相较而言,紧与数似乎迥异,其实既有区别,也有联系,紧以脉之形、势言,数以脉之至数言,这是两种脉的区别;紧脉的脉形紧张脉势劲急,则必不迟缓,而是偏于快速,又是两种脉的联系,所以,脉浮数是说明脉形脉势不像浮紧脉那样紧张劲急,只要表证具备,同样也可以用麻黄汤发汗。当然,临床辨证必须确属表寒证,才可使用麻黄汤。

[选注] 方中行:浮与上同,而此多数,数者,伤寒之欲传也。可发汗而宜麻黄汤者,言乘寒邪有向表之浮,当散其数,而不令其至于传也。

柯韵伯:数者,急也,即紧也。紧则为寒,指受寒而言;数则为热,指发热而言,词虽异而意则同。故脉浮紧者,即是麻黄汤证。

《金鉴》:伤寒脉浮紧者,麻黄汤诚为主剂矣。今脉浮与浮数,似不在发汗之列;然视其病,皆伤寒无汗之表实,则不妨略脉而从证,亦可用麻黄汤汗之。观其不曰以麻黄汤发之、主之,而皆曰可发汗,则有商量斟酌之意焉。

黄坤载:浮为在表,表被风寒则宜汗。脉数即浮紧之变文,紧则必不迟缓,亦可言数是伤寒之脉,当以麻黄汤发汗也。

[按语] 本条脉浮数用麻黄汤发汗,注家的注释虽多,均难令人首肯。柯注数即紧,二者显然有别,怎么能完全等同?《金鉴》注略脉从证,说从证是正确的,说略脉则不符仲景原意,论中明明只举脉而未举证,怎么能说是略脉?黄注脉数即浮紧之变文,仅从文字变化解释,也不符实际。至于方注数为伤寒之欲传,尤不可从,果真是欲传化热,麻黄汤怎么能用?实际上本条和上条一样,都离不开脉证合参,只要证候已备,即使脉不是浮紧,而是但浮或浮数,也可用麻黄汤。如果不是麻黄证,而是风热表证,麻黄汤是绝对禁用的。

病常自汗出者,此为荣气和,荣气和者,外不谐,以卫气不共荣气谐和故尔;以荣行脉中,卫行脉外,复发其汗,荣卫和则愈,宜桂枝汤。(53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作“此为荣气和,卫气不和故也;荣行脉中,为阴主内,卫行脉外,复发其汗,卫和则愈,宜桂枝汤”,《千金翼方》同。《脉经》、《千金要方》“荣气和者”以下十八字作“荣气和而外不解,此卫不和也”十二字。

[语译] 病人经常自汗出的,这是营气和,但营气虽和,而在外的卫气不和,由于卫气不能与营气谐和,所以常自汗出。因为营行于脉中,卫行于脉外,可以再用发汗的方法,使营卫趋于协调而愈,宜用桂枝汤。

[提要] 营卫不和所致常自汗出的病理特点与治疗方法。

[浅释] 一般说来,营卫不和是太阳表证病理矛盾的两个方面,或则卫强营弱,或则卫闭营郁,但也不是绝对的。本条即通过对病常自汗出这一病理机转的研讨,揭示其病理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卫气,所谓“荣气和者,外不谐,以卫气不共荣气谐和故尔”,就是非常深刻、极有意义的病机说明,也是辨证思想的具体体现。就营卫的生理来说,营卫都源于脾胃,营为水谷之清者,其精微之气出自中焦,流行脉中;卫是水谷之浊者,其精悍之气出自下焦,其气滑疾,循行脉外,而与营气相扶而行,故其气至阳而行,至阴而止,是卫气者,实营气之护卫,二者相胥而不可相失。卫气既病,而外不能固护于表,内不能和协于阴,营气虽欲内守而不可得,因而常自汗出;汗为阴液,常自汗出则营阴必伤,始虽营和无病,至此也营卫俱病了。所以欲纠正这一病理偏颇,在辛甘固表实卫的同时,仍须酸甘和营益阴,具有这两方面作用的方剂,舍桂枝汤莫属,虽然不是外感风寒的太阳表证,同样宜用桂枝汤。

[选注] 周汝鸣:气取诸阳,血取诸阴,人生之初,具此阴阳,则亦具此气血,气血者,则人身之根本乎!血何以为营,营行脉中,滋营之义也;气何以为卫,卫行脉外,护卫之义也。然则营与卫,岂独无所自来哉!曰:人受谷于胃,胃为水谷之海,灌溉经络,长养百骸,五脏六腑,皆取其气,故清者为营,浊者为卫;营卫之气周流不息,一日一夜,脉行五十度,平旦以复会于气口,所谓阴阳相贯,如环无端,这是二气恒相随而不相离也。夫惟血营气卫,常相流通,则人何病之有,一有窒碍,百病由此生矣。

张令韶:卫气者,所以肥腠理,司开,卫外而为固也。今不能卫外,故常自汗出,此为荣气和而卫不和也。卫为阳,荣为阴,阴阳贵乎和合,今荣自和而卫气不与之和谐,故荣自行于脉中,卫自行于脉外,两不相合,如夫妇之不调也。宜桂枝汤发其汗,调和营卫之气则愈。

柯韵伯:发热时汗便出者,其营气不足,因阳邪下陷,阴不胜阳,故汗自出也。此无热而常自汗者,其营气本足,因阳气不固,不能卫外,故汗自出,当乘其汗正出时,用桂枝汤啜热稀粥,是阳不足者,温之以气,食入于阴,气长于阳也。阳气普遍,便能卫外而为固,汗不复出矣。和者,平也,谐者,合也。不和见卫强,不谐见营弱,弱则不能合,强则不能密,皆令自汗。但以有热、无热别之,以时出、常出辨之,总以桂枝汤啜热粥汗之。

徐灵胎:荣气和者,言荣气不病,非调和之和,故又申言之。自汗与发汗迥别,自汗乃荣卫相离,发汗使荣卫相合。自汗伤正,发汗驱邪。复发者,因其自汗而更发之,则荣卫和而自汗反止矣。

[按语] 诸家对营卫关系的论述,均阐发无遗蕴,徐氏“自汗乃荣卫相离,发汗使荣卫相合”二语,对于深入理解自汗的病机和发汗的作用尤有帮助。

[医案选录] 一商人患自汗证,达半年之久,延医服止涩收敛药如龙牡之类,约数十帖之多,毫无寸进,请东台虎阜名医王子政治疗,询知病者无发热恶风症状,汗出不温,精神觉得疲倦,脉象弱而不振,温剂收涩药已遍服无效。乃予桂枝汤,不加增减,服五帖而愈。(卢洪宇整理)

按:桂枝汤调和营卫,善治营卫相离之汗,乃通过发汗使营卫相合,从而取得止汗的效果。观此案而益信。

病人藏无他病,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,此卫气不和也。先其时发汗则愈,宜桂枝汤。(54)

[校勘] 《千金要方》“时发热”作“时时发热”。成本“桂枝汤”下有“主之”二字。

[语译] 病人内脏没有其他的疾病,只是时有发热而自汗出,久久不愈的,这是卫气不和的缘故。在发热汗出之前,先服桂枝汤以发其汗,就可痊愈。

[提要] 因卫气不和而时热汗出的治法。

[浅释] 本条与上条都是自汗出,但上条没有发热,比较容易诊断,非因外邪,而属于杂病范畴,本条却有时发热,自汗出,则很难肯定是外感抑是杂病?又何以不是经常发热,而是时发热,其病机究竟如何?是否属于阴虚里热?属于阳明燥实?怎样才能得到确切的诊断?论中对此提出了两点:首先提出了“病人脏无他病”,舌淡口和,便纳如常,里和无病,这就排除了阴虚内热,排除了阳明燥实;再则交待了“而不愈者”,一以表明屡医乏效,足见以往的治法不当,一以表明病程较长。根据里证与参考治疗经过,从而得出本证的病机是“卫气不和”。卫气之所以不和,实际是指卫气司开的功能发生障碍而不利,开不能正常,时则阳郁而发热,开时则腠疏而汗出,开失常,因而时发热而自汗出。既然是卫气不和,那么自应治以桂枝汤。卫气的功能复常,则发热汗出自愈。

为了有利于提高疗效,还应注意给药的时间,本条提出“先其时发汗则愈”,就是一个非常可贵的经验总结。所谓“先其时”,是指在尚未发热汗出之时,此时服药,助正达邪,调和营卫,则卫气功能容易恢复而加速愈期,所以也不可忽视。

[选注] 成无己:脏无他病,里和也,卫气不和,表病也,《外台》云:“里和表病,汗之则愈。”所谓先其时者,先其发热汗出之时,发汗则愈。

尤在泾:人之一身,经络纲维于外,脏腑传化于中,而其为病,从外之内者有之,从内之外者有之。脏无他病,里无病也;时发热自汗,则有时不发热无汗可知,而不愈者,是其病不在里而在表,不在营而在卫矣。先其时发汗则愈者,于不热无汗之时,而用药取汗,则邪去卫和而愈;不然,汗液方泄而复发之,宁无如水淋漓之患耶!

[按语] 本条重点有二:一是辨证的方法,二是给药的时间。这种发热、自汗的证候,临床并不少见,但历用清热、滋阴,敛汗、固表,甘温除热等法均难收效,只要确属于营卫不和,治以桂枝汤可收到显著的效果。所以这类条文,颇有现实意义。

[医案选录] 林某,青年渔民。素体健壮,夏天汗出未干,潜入海中捕鱼,回家时汗出甚多,自此不论冬夏昼夜,经常自汗出,曾以卫阳不固论治,用玉屏风散及龙、牡、麻黄根等;后来亦用桂枝汤加黄芪,均稍愈而复发。经过余年,体益疲乏,皮肤被汗浸呈灰白色,汗孔增大,出汗时肉眼可见。自觉肢末麻痹,头晕,惟饮食如常,不能参加劳动。脉浮缓,重按无力,汗出多,但口不渴,尿量减少,流汗时间午晚多而早上少,清晨起床前略止片刻。此病起于汗出之际,毛孔疏松,骤然入水,水湿入侵肌肤,玄府骤闭,汗污不及宣泄,阻于营卫之间,开失和。其病虽久,脏气未伤,故脉仍浮缓,应微发其汗以和营卫。处方:桂枝梢三钱,杭白芍三钱,炙甘草一钱,大枣七枚,生姜三钱。水一碗,煎六分,清晨醒后服下,嘱少顷再吃热粥一碗,以助药力。静卧数小时,避风。第三日复诊,全身温暖,四肢舒畅,汗已止。仍照原方加黄芪五钱,服法如前,但不啜热粥。连服两剂,竟获全功。其后身体健壮,七年未复发。[录自《福建中医药》(5):35,1964]

按:从本案内容对如何运用《伤寒论》的理论来解决临床实际问题,有以下几个方面可资借鉴:一是抓住辨证要点,病人自汗已经年余,皮肤呈灰白色,肢体痹,头晕,证情不能说不重,而且相当顽固,但据饮食如常,脉仍浮缓,断为其病虽久,脏气未伤;又据汗出虽多,但口不渴,知非阴伤里热。二是分析病因病机,据汗出时骤然入水,致水湿入侵肌腠,玄府骤闭,汗污不及宣泄,阻于营卫之间,开失和,由此得出汗出的病机主要是营卫障碍。三是吸取失败教训,鉴于屡用实卫固表之剂,皆稍愈而复发,因而改用调和营卫的桂枝汤以清除营卫障碍,迨邪除汗止后,续以原方加黄芪以固表,庶疗效得以巩固而不复发。前医早用黄芪反致留邪,故稍愈而复发;此用黄芪于邪除汗止之后,则卫复表固而防止再发。四是选择给药时间,于清晨未起床前汗出略止的时间服药,并且依照啜粥助汗法,也是获得显效的一个因素。本案没有发热,与53条“病常自汗出”颇同,但具体辨证与给药时间,实本于本条的精神。至于“阻于营卫之间,开失和”的病机分析,尤有助于对营卫不和的理解。

伤寒,脉浮紧,不发汗,因致衄者,麻黄汤主之。(55)

[语译] 太阳伤寒,脉象浮紧,没有及时发汗,因而发生鼻衄的,仍可用麻黄汤主治。

[提要] 表证失汗致衄,虽衄而表仍未解的治法。

[浅释] 本条与前46条、47条,均属于表闭致衄,前两条衄后而邪从衄解,本条衄后而表未解,仍须用麻黄汤发汗。文中只提出伤寒脉浮紧,也属于举脉略证,恶寒发热,头痛身疼无汗等表实症状,是必然具有的;惟因没有及时使用麻黄汤以发其汗,以致表邪郁遏,无从宣泄,上迫阳络而为鼻衄。但衄后表证仍在,可知邪未从衄解,此时决不能见衄治衄,而用凉血泄热方法,仍宜治其表闭,表实证得解,则衄血自止。至于是否用麻黄汤原方?应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决定,但是,治疗大法是应该遵循的。

[选注] 尤在泾:伤寒脉浮紧者,邪气在表,法当汗解,而不发汗,则邪无从达泄,内搏于血,必致衄也。衄则其邪当去,而犹以麻黄汤主之者,此亦营卫并实,如上条所云阳气重之证。上条卫已解而营未和,故虽已发汗,犹须得衄而解;此条营虽通而卫尚塞,故既已自衄,而仍与麻黄汤发汗而愈。然必欲衄而血不流,虽衄而热不解者,乃为合法;不然,靡有不竭其阴者。

陈修园:前言邪从衄解,一在八九日,三阳热盛,服麻黄汤之后而解也;一在太阳本经热盛,亦有不服麻黄汤,可以自衄而解也。然二者皆于衄后而解,亦有衄后而不解者,不可不知。伤寒脉浮紧,不发汗因致衄者,其衄点滴不成流,虽衄而表邪未解,仍以麻黄汤主之,俾玄府通,衄乃止,不得以衄家不可发汗为辞……盖彼为虚脱,此为盛盈,彼此判然;且衄家是素衄之家,为内因致衄,此是有邪而致,为外因。

《金鉴》:凡伤寒初起,但不甚恶寒,便知夹热,后多得衄,其热多寒少者,则热随衄去,继而汗出,表与热均解也;其热少寒多者,纵热随衄去,继必不汗出,表仍不解,诚能用青龙、麻黄汤于未衄之先发之,则汗衄两解矣。若已经衄后,而汗不出,表不解,即用麻桂之药以和荣卫,亦须少兼芩连犀地清阴凉血之品佐之,以护及阴血可也。然大衄之后,麻黄、青龙不可轻用,若用之不当,则犯衄家不可发汗之戒矣。

朱肱:小衄而脉尚浮紧者,宜再与麻黄汤也;衄后脉已微者,不可与麻黄汤也。脉已微者,黄芩芍药汤,犀角地黄汤。

[按语] 此为表闭失汗致衄,与平素经常鼻衄的衄家迥异,不能混为一谈,陈氏的分析颇是。本证虽衄而表未解,仍当发汗解表,表解则衄自止。在道理上是说得通的,但是既然发生了鼻衄,则营血有热,辛温发汗的麻黄汤是否能用,却值得研究。因此,朱氏提出了小衄脉浮紧者可用,脉微者不可用,并补充出黄芩芍药汤与犀角地黄汤。《金鉴》提出亦须少兼芩连犀地清阴凉血之品佐之。并强调大衄之后,麻黄、青龙不可轻用,这些都比较符合实际,有一定参考价值。尤氏联系46条服麻黄汤之衄,为卫已解而营未和,本条衄后仍用麻黄汤,为营虽通而卫尚塞,虽然言之成理,但是把营卫截然分开,难免失之机械。要之,衄后仍用麻黄汤,除太阳表实证必具外,必须营血分确实无热的,否则,不可贸然使用。假使证属风热之邪伤阳络而鼻衄,不仅麻黄汤禁用,其他辛温解表剂都不可用。如果是温病鼻衄,那就更不可用了。

[医案选录] 陶尚文治一人伤寒四五日,吐血不止,医以犀角地黄汤等治而反剧。陶切其脉浮紧而数,若不汗出,邪何由解,遂用麻黄汤,一服汗出而愈。(录自《名医类案》)

张路玉治歙客黄姓者,正月间患伤寒,衄血甚多,必发于卯刻,数日不止,面上怫郁,头痛身微热,脉浮大而数,按之则芤,意谓衄血既多,则热当自解,此独不能者,先必邪气在经,点滴之衄,误服凉血止截药所致,遂与越婢汤一剂(即大青龙汤去杏桂)热服得汗而解,但至夜则身有微热,更与当归补血汤四剂而愈。(录自《续名医类案》)

李东垣治一寒士,病脾胃弱,与补剂愈,继而居旷室,卧热炕,咳而吐血。余谓此久虚弱,外有寒形,邪不得舒伸,故血出于口。因思仲景治伤寒脉浮紧,当以麻黄汤发汗,而不与之,遂成衄血,却与麻黄汤立愈,与此甚同。因此处方,麻黄芍药人参汤:麻黄(去外寒)、芍药(安太阴)、甘草(补元气)、黄芪(实表益卫)以上各一钱,桂枝(补表)、当归(和血养血)各五分,人参(益元气而实表)、麦冬(保肺清心)各三分,五味子十五粒(收肺气安五脏)。水二盅半,先煎麻黄去沫,再入群药同煎一盅,去渣,乘热临卧一服愈。(录自杨栗山《寒温条辨·卷五》)

按:陶案吐血亦因失表所致,故用犀角地黄汤反而加剧,与本条失汗致衄的机制一致,所以根据本条治法,改用麻黄汤,从而取得汗出而愈的效果。张案所治的衄血,亦因失表与误用凉血止截药所致,但从衄血必发于卯刻,面上怫郁与脉浮大而数等情况来看,不但表闭,而且已经化热,故不用麻黄汤,而治以麻黄与石膏同用的越婢汤。李案咳而吐血,乃久虚挟表,邪不得舒伸所致,因而师仲景之法而不泥仲景之方,自制麻黄芍药人参汤,取得一服即愈的显著效果。这种学古而不泥古,随证化裁的精神,正是仲景的心法。同时也证明本条的内容并非错简,而是针对特殊情况的一种特殊处理方法。

伤寒不大便六七日,头痛有热者,与承气汤。其小便清者,(一云大便青知)不在里,仍在表也,当须发汗、若头痛者必衄,宜桂枝汤。(56)

[校勘] “与承气汤”《玉函经》作“未可与承气汤”。“其小便清者”句,《玉函经》、《外台秘要》都作“小便反清”,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都作“大便反清”。“知”字《脉经》、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都作“此为”二字。王肯堂校本《千金翼方》“有热”作“身热”,“热”字下有“小便赤”三字,“其小便清”作“若小便利”。

[语译] 伤寒六七日,大便不解,有头痛发热的症状,可以用承气汤来治疗。如小便清白,为病不在里而在表之明证,应当用发汗的方法,可用桂枝汤。假使头痛不愈的,必至鼻中出血。

[提要] 参考小便辨病位的表里。

[浅释] 头痛有热,有属表属里的不同,属表的治当解表,属里实的治当攻下,表里之辨十分重要。怎样辨别表里?本条目的就是示人辨别表里的方法。从伤寒不大便六七日,头痛有热者,与承气汤。则说明这种头痛有热不是表证,而是阳明肠府燥结,浊邪熏蒸清阳所致,不大便六七日,是辨证的主要依据。因而治宜承气汤攻下里实,大便行而里结去,则发热自退,头痛自愈。但是在里的热结,小便必然颜色黄赤,如果小便清而不黄赤,则表明大便虽然六七日不行,也不是因为热结,那么,头痛有热,就非里热熏蒸,而应是属于表邪未解了。所以说“其小便清者,知不在里,仍在表也”。既不在里,当然禁用攻下,而须发汗解表,可用桂枝汤。表证解则头痛发热自愈。此时问小便的颜色如何,又成为辨表里的依据。当然,这仅是举例而言,也不应作为惟一的依据,还应结合全部病情,作综合分析。至于“若头痛者必衄”,乃是对病势演变的推断,如果头痛较剧而不解,乃明阳邪冲激之甚,必致伤及阳络而发生鼻衄。文末“宜桂枝汤”,也是倒装文法,应在“当须发汗”句下,而不是衄后再用桂枝汤。

[选注] 成无己:不大便六七日,头痛有热者,故宜当下;若小便清者,知里无热,则不可下。《经》曰:“小便数者,大便必硬,不更衣十日无所苦也。”况此不大便六七日,小便清者,不可责邪在里,是仍在表也,与桂枝汤以解外。若头痛不已,为表不罢,郁甚于经,迫血妄行,而为衄也。

朱丹溪:外证未解,不可下,下为逆。今头痛有热,宜解表,反与承气,正是责其妄下之过也。故下文又言小便清者,知其无里邪,不当行承气;又继之曰,当须发汗;曰头痛者必衄血,宜桂枝汤。反复告诫,论意甚明,而注反直曰故当宜下,想因六七日不大便耳。虽不大便,他无所苦,候表解然后攻之,正仲景法也,注意似未莹。

张路玉:六七日不大便,明系里热,况有热以证之,更无可疑,故虽头痛,必是阳明热蒸,可与承气汤;然但言可与,不明言大小,其旨原不在下,不过借此以证明里热耳。若小便者,为里无热,邪未入里可知,则不可下,仍当散表。以头痛有热,寒邪怫郁于经,势必致衄,然无身疼目瞑,知邪气原不为重,故不用麻黄而举桂枝,以解散营中之邪热,则寒邪亦得解散矣。

柯韵伯:此辨太阳阳明之法也,太阳主表,头痛为主,阳明主里,不大便为主。然阳明亦有头痛者,浊气上冲也,太阳亦有不大便者,阳气太重也。六七日是病解之期,七日来仍不大便,病为在里,则头痛身热属阳明,外不解由于内不通也,下之里和而表自解矣。若大便自去,则头痛身热,病为在表,仍是太阳,宜桂枝汗之。若汗后热退而头痛不除,阳邪盛于阳位也。阳络受伤,故知必衄,衄乃解矣。

本条当有汗出证,故合用桂枝、承气。有热当作身热。大便圊,从宋本订正,恰合不大便句,见他本作小便清者谬。宜桂枝句,直接发汗来,不是用桂枝止衄,亦非用在已衄后也。读者勿以词害义可耳。

魏念庭:此条之衄,乃意料之词,非已见之证也。

陈修园:病在肌腠,其邪热从肌腠而入经络,头痛亦必作衄,宜以桂枝汤于未衄之前而解之。

[按语] 诸注对本条主要有两种意见,多数主张是表里辨证,而辨证的依据为小便是否清利。柯氏亦主张为表里辨证,但将小便清改为大便圊,说是从宋本订正,据赵开美复刻宋本仍作小便清,柯氏所见或是另一种版本。但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引本条均作“大便反青”,可作柯说的旁证。然而仅据此就认为小便清为谬误,则未免失之武断。另一部分注家认为本条主要申表证不可下之禁,以朱丹溪为代表,也有一定理由,表里证同具,应当先解其表,后攻其里。然而执此以批评表里辨证的主张,则属偏见。至于宜桂枝汤,应在当须发汗之下,不是用于鼻衄之后,这是多数注家的意见,无疑是正确的。但是也有一些注家如张路玉、周禹载等,主张用于既衄之后,虽然似乎有理,终难令人信从。

[医案选录] 李士材治一人伤寒六日,谵语狂笑,头痛有汗,大便不通,小便自利,众议承气汤下之。脉之,洪而大,因思仲景云:伤寒不大便六七日,头痛有热,小便清,知不在里,仍在表也。方今仲冬,宜与桂枝汤。众皆咋舌掩口,谤甚力,以谵语为阳盛,桂枝入口必毙矣。李曰:汗多神昏,故发谵妄,虽不大便,腹无所苦,和其营卫,必自愈矣,遂违众议用之。乃夜,笑语皆止,明日大便自通。故夫病变多端,不可胶执,向使狐疑而用下药,其可活乎!有汗不可用麻黄,无汗不可用桂枝,古人之定例也。此证明明有汗,岂可执谵妄一端而误用下药乎!且不大便腹无所苦,即不可下之的据。(录自《续名医类案》)

按:谵语狂笑,头痛有汗,大便不通,确实颇象阳明里热实证,所以众议承气汤下之。但小便不短赤而清利,脉象不沉实而洪大,虽不大便而腹无所苦,因而根据“小便清,知不在里,仍在表也”的精神,决定治以桂枝汤,从而取得满意的疗效,足征仲景辨证理论的正确。

伤寒,发汗已解,半日许复烦,脉浮数者,可更发汗,宜桂枝汤。(57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脉”字上有“其”字。“可更发汗”句,《玉函经》作“与复发汗”,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作“可复发其汗”。成本无“已”字,“汤”字下有“主之”二字。

[语译] 伤寒发汗后,表证已经解除,过了半日,病人又发热烦扰,脉象浮数的,可以再发其汗,宜用桂枝汤。

[提要] 汗解之后,表证复作的治法。

[浅释] 伤寒发汗后,脉静身凉,为表证已解;但半日左右,又觉心烦,而且脉象浮数,乃表证又作,未提恶寒、发热、头痛等证,当是属于省文。所以会表证复作,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因素,一为余邪未尽,复行聚合;一为汗出后调护不慎,复感外邪。但不论其何种原因,汗解之后必然肌腠疏松,故只宜桂枝汤解肌,而不须麻黄汤发汗。

[选注] 方中行:伤寒发汗者,服麻黄汤以发之之谓也。解,散也;复,重复也。既解而已过半日之久矣,何事而复哉?言发汗不如法,汗后不谨,重新又有所复中也。盖汗出过多,则腠理反开,护养不谨,邪风又得易入,所以新又烦热而脉转浮数,故曰可更发汗。更,改也,言当改前法,故曰宜桂枝汤。桂枝汤者,中风解肌之法,微哉旨也。庸俗不省病加小愈之义,不遵约制,自肆粗下,不喻汗法微似之旨,骋以大汗为务,病致变矣,反谓为邪不尽,汗而又汗,辗转增剧,卒致莫救,不知悔悟。噫!读书不喻旨,赵括鉴矣;学医费人命,伊谁鉴耶,伤哉!

周禹载:有汗不可用麻黄,无汗不可用桂枝,此不易之则也。今既云伤寒发汗,则无汗为伤营审矣,则用麻黄得解又审矣,今复烦脉浮数,乃仲景忽改发汗之法,以桂枝为宜者,其意何在?使非圣人,万不能入细如此也。解已半日而复烦者,知旧邪得汗已去,新虚更袭邪风,设用麻黄,吾知必致亡阳,而来恶寒厥逆种种变证矣;况已用麻黄得解之后,肌窍亦已洞开,热势必减大半,纵有余邪,何难骤解!尔时略以桂枝和之,不难乘机撤去,虽有芍药固营,亦何足患,此仲景千百虑周之后,更不烦再计而行之也。

尤在泾:伤寒发汗,解半日许复烦者,非旧邪去而新邪复乘也;余邪未尽,复集为病,如余寇未尽,复合为乱耳。脉浮数者,邪气在表之征,故可更发其汗,以尽其邪。但以已汗复汗,故不宜麻黄之峻剂,而宜桂枝之缓法,此仲景随时变易之妙也。

[按语] 本条之发汗已解,由于伤寒冠首,因而许多注家都认为是用麻黄汤发汗,其实不一定确切,因为服麻黄汤同样也是微似汗,而不是大汗,所以无论服麻黄汤、桂枝汤,若汗出流漓,则病皆不除。即使暂时病解,而邪也决不会全除,所以仅半日许,又发烦热,当是余邪复集的缘故。当然也可能是因复感外邪。但不管属于何种原因,只要复见表证,就应该再进发汗解表。不过汗后肌腠必疏,所以不宜麻黄汤,而宜桂枝汤。

以上条文(42~57)内容大意:

凡病若发汗,若吐,若下,若亡血,亡津液,阴阳自和者,必自愈。(58)

[校勘] 成本无“亡血”二字。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“亡津液”作“无津液”,“阴阳”上有“而”字。

[语译] 大凡疾病,或用发汗,或用催吐,或用泻下的方法治疗,而致血液损伤、津液损伤,假如阴阳能够渐趋调和的,就可能自愈。

[提要] 误治而亡血伤津的自愈机转。

[浅释] 凡病,当指中风、伤寒等各种病证而言。若发汗、若吐、若下之“若”字,意同“或”字,假设不定之辞。汗、吐、下都是治病的大法,但如使用不当,或用之太过,便能伤及正气,耗损津液。“亡”,丧失的意思,所谓亡血,并不是指吐血、衄血等失血症状,意为血液损伤,实质上与亡津液相近,因为血与津液都属于阴,津液耗损之后,血液亦必损伤。阴阳本来是相对存在的,阴阳协调则健康无病,若一方偏盛或一方衰弱,就会发生疾病。本条意在示人由于汗吐下而致血与津液受到一定损伤时,但只要阴阳尚能协调,则仍具有自我康复的能力,亦能渐趋于恢复。

[选注] 《金鉴》:凡病,谓不论中风、伤寒一切病也。若发汗,若吐,若下,若亡血,若亡津液,施治得宜,自然愈矣。即或治未得宜,虽不见愈,亦不致变诸坏逆,则其邪正皆衰,可不必施治,惟当静以俟之,诊其阴阳自和,必能自愈也。

柯韵伯:其人亡血亡津液,阴阳安能自和?欲其阴阳自和,必先调其阴阳之所自。阴自亡血,阳自亡津,益血生津,阴阳自和矣。要知不益津液,小便必不得利;不益血生津,阴阳必不自和。凡看仲景书,当于无方处索方,不治处求治,才知仲景无死方,仲景无死法。

魏念庭:上三“若”字作“或”字看,下一“若”字作“徜”字看。

[按语] 凡病不管采用汗、吐、下哪一种治法,若使用不当,皆能伤血耗津,但只要未出现明显的阴阳偏胜偏衰症状,则是阴阳尚能自和,因而受损伤的血和津液,亦可能逐渐恢复而自愈。《金鉴》主张静以俟之,就是根据阴阳自和而说的。临床上确实有这种情况,只要邪气较轻,正伤不甚,与其药物乱投,不如勿药静养,待正气恢复,微邪自除而病愈。但是也不应消极等待,及时酌进一些养血生津之剂以助其恢复,岂不更好。因此,柯氏提出“必先调其阴阳之所自”,主张“益血生津”,是可取的。

大下之后,复发汗,小便不利者,亡津液故也;勿治之,得小便利,必自愈。(59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汗”字下有“其人”二字,“得”字作“其”字。

[语译] 经过峻烈的泻下之后,又用发汗的方法,以致小便不利的,这是损伤了津液的缘故。不可用利小便方法去治疗,得到津液复而小便利,就可自然痊愈。

[提要] 亡津液小便不利的治禁。

[浅释] 下法泻有形的燥结,燥结去则津液不致再伤而得保存下来,故有“急下存阴”的理论。设非里实而误用下法,则损伤津液,故又有“数下亡阴”之说。发汗可使邪自表出,但汗出多而津液外泄,不仅伤阳,也能损伤阴液。今大下之后,又用发汗,必致津液大伤,因而小便不利,所以说,小便不利者,亡津液故也。这种小便不利,与蓄水证小便不利的性质完全不同,千万不可用利水方法,否则必津液更加损伤,因此,特提出“勿治之”的告诫。所谓勿治之,是指不可用利小便的方药,根据具体情况,采用一些滋阴养液的药物,还是应该的,不应拘执“必自愈”而消极等待。

[选注] 程郊倩:大下之后,复发汗,津液之存于膀胱者有几?夫膀胱为津液之府,府已告匮,只宜添入,岂容减出!虽具五苓散证,勿以五苓散治之,惟充其津液,得小便利而杂病皆愈。学者欲得利小便之所宜,必明利小便之所禁,而后勿误于利小便也已。

柯韵伯:勿治之,是禁其勿得利小便,非待其自愈之谓也。然以亡津液之人,勿生其津液,焉得小便利?欲小便利,治在益其津液也。

[按语] 本条主要精神是以津液不足的小便不利为例,说明确定治法,必须针对病机,切忌仅据表象。小便不利有蓄水与津伤两途,前者自应利水,后者则严禁利水。程、柯二氏的注释均有发挥,都能突出辨证论治精神。

下之后,复发汗,必振寒①,脉微细。所以然者,以内外俱虚故也。(60)

词解 ①振寒:振栗恶寒的意思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汗”字上有“其”字。

[语译] 在用了下法之后,又用了汗法,因而发生振栗恶寒,脉象微细。所以会这样?是因为内外俱虚的缘故。

[提要] 内外俱虚的脉证特点。

[浅释] 误下则里气虚,误汗则表阳伤,下后又复发汗,因而表里俱虚,表阳虚则振栗恶寒,里虚则脉象微细,所以然者,以内外俱虚故也,就是对振栗恶寒与脉微细病机的补充说明。从本条脉证来看,阴阳两虚应以阳虚为主,随证拟治,当用姜附扶阳,人参益阴。有认为误下伤阴在前,为一误;误汗亡阳在后,为再误,所以伤阳较伤阴为重,此仅据治疗方法的先后来推论病机,只能作为参考,不足作为根据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发汗则表虚而亡阳,下之则里虚而亡血。振寒者,阳气微也;脉微细者,阴血弱也。

张路玉:误汗亡阳,误下亡阴,故内外俱虚。虽不出方,其用附子回阳,人参益阴,已有成法,不必赘也。

柯韵伯:内阳虚,故脉微细,外阳虚,故振栗恶寒,即干姜附子证。

尤在泾:振寒,振栗而寒也;脉微为阳气虚,细为阴气少。既下复汗,身振寒而脉微细者,阴阳并伤,而内外俱虚也,是必以甘温之剂,和之养之为当矣。

唐容川:振寒二字,振是振战,凡老人手多战动,皆是血不养筋之故。此因下后伤阴血,血不养筋,则筋强急,若不恶寒,则无所触发,筋虽强急,亦不振动。兹因复发其汗,伤其阳气,气虚生寒,是以发寒而振。惟其气虚,则脉应之而微,微者、气不能鼓出,故脉之动轻;惟其血虚,则脉应之而细,细者、血管中血少,故缩而窄小。所以然者,内被下而血虚,外被汗而气虚故也。仲景文法,字字承接,一丝不乱,读此节可悟仲景全部文法。此与苓桂术甘、真武证之振振皆同,惟彼单论水寒,此兼论血气,义自有别。

[按语] 多数注家皆认为本条脉证是阳气阴血两虚,惟柯氏单以阳虚立论,似嫌片面。关于脉微细,柯氏主内阳虚,成氏主阴血弱,不如尤氏主阴阳并伤,唐氏主气虚血少合理。唐氏提出与苓桂术甘、真武证有别,尤符合同中求异的辨证精神。

下之后,复发汗,昼日烦躁不得眠,夜而安静,不呕不渴,无表证,脉沉微,身无大热者,干姜附子汤主之。(61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汗”字上有“其”字,“渴”字下有“而”字,“脉”字上有“其”字。

[语译] 用下法后,又用了发汗的方法,病人白天心烦躁扰不安,不能够平静入睡,夜里却能安静睡眠。没有呕吐、口渴等里证,也没有头痛身疼恶寒的表证,脉象沉微,体表没有大热的,用干姜附子汤主治。

[提要] 因治误导致阳虚阴盛证的辨治。

[浅释] 本条与上二条都是下后复汗,而变证却有很大不同,59条为亡津液,60条为内外俱虚,阴阳两伤,本条为阳虚阴盛。为什么同样的误治,变证有如此大的差异?这主要因为病人的体质不同,素体阴虚的,就会偏甚于伤阴,素体阳虚的,就会偏甚于伤阳。由此可见,单纯以误下、误汗作为伤阴伤阳的原因,是不切实际的,是片面的机械的说法,不应该泥定,应根据当时的脉证分析病机,找出病变焦点,然后决定救误的方法。也就是“观其脉证,知犯何逆,随证治之”的原则。本条的主要变证是烦躁,但烦躁的病机各异,必须辨别清楚:首先指出本证烦躁在时间上的特点,为昼日烦躁,夜间安静,这是因为白天阳气旺,乍虚之阳乘阳旺之时与阴邪抗邪,所以昼日烦躁不得眠;夜间阴气盛,已衰的阳气无力与阴邪相争,反而相安无事,故夜而安静。继而“举出不呕,不渴,无表证”,这是一种排除法,对于鉴别诊断极有帮助。呕为少阳主证,不呕则表明无少阳证,渴为阳明主证,不渴则表明无阳明证,恶寒发热头痛身疼为太阳表证,这些证候都已不见,故以无表证概之。因为少阳与阳明为邪已化热,多兼烦躁,太阳风寒束表,闭热于经,烦躁亦是主证。据“不呕,不渴,无表证”,则可确定这时的烦躁不是三阳证。但是阳盛阴虚证也有烦躁,仍然不能断定为阳虚阴盛证,脉象沉微则为辨证的关键,阴虚热盛的脉象决不会沉微,所以又提出了脉沉微作为辨证的依据,充分表明脉证合参的意义。病机既然已经确定,那么,无大热的性质也就不难判断,既不是表邪未尽,也不是热潜于里,而应属于虚阳外浮。但是另一方面则表明阳气虽虚还未尽脱,尚有治疗余地。从整个情况来看,因误治而阳气大虚,证情突变,证势急迫,治应迅速复其阳气,所以用干姜附子汤药少量轻的单捷小剂,以急救阳气。

[选注] 成无己:下之虚其里,汗之虚其表,既下又汗,则表里俱虚。阳旺于昼,阳欲复,虚不胜邪,正邪交争,故昼日烦躁不得眠,夜阴为主,阳虚不能与之争,是夜则安静。不呕不渴者,里无热也,身无大热者,表无热也,又无表证而脉沉微,知阳气大虚,阴寒气胜,与干姜附子汤退阴复阳。

程郊倩:昼日烦躁不得眠,虚阳扰乱,外见假热也;夜而安静,不呕不渴,无表证,脉沉微,身无大热,阴气独治,内系真寒也……宜干姜附子汤,直从阴中回阳,不当于昼日之烦躁狐疑也。

顾尚文:烦而兼呕,是少阳证,烦而兼渴,是白虎证,故辨之。又恐外邪袭入而烦躁,再以脉证审之。

[按语] 成注平允,所说“下之虚其里,汗之虚其表”,是指内外阳气大虚,“里”字不能作里阴理解。顾氏提出呕、渴、无表证,均为辨证眼目,亦颇确当。程氏认为证属里真寒而外假热,也能言之成理,但以烦躁为外假热,未免过分肯定。

干姜附子汤方

干姜一两 附子一枚(生用,去皮,切八片) 右二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,去滓顿服①。

词解 ①顿服:煎成的药液,一次服完。

[校勘] 《千金翼方》“服”下有“即安”二字。

[方解] 王晋三:干姜附子汤,救太阳坏病转属少阴者,由于下后复汗,一误再误而亡其阳,致阴躁而见于昼日,是阳亡在顷刻矣。当急用生干姜助生附子,纯用辛热走窜透入阴经,比四逆之势力尤峻,方能驱散阴霾,复涣散真阳,若犹豫未决,必致阳亡而后已。

柯韵伯:姜、附者,阳中之阳也,用生附而去甘草,则势力更猛,比四逆为峻,回阳当急也。

[按语] 本方是四逆汤去甘草而成,干姜、附子辛热回阳,由于证情变化很急,阴寒特盛,阳气大虚,故不用甘缓的甘草,以避免牵制姜、附的迅急复阳作用。方为单捷小剂,有单刀直入之势,可使将散的阳气很快回复,转危为安。从顿服的给药方法上,也可以说明这一问题,因为病变突然,一次顿服,能药力集中,收效迅速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治暴中风冷,久积痰水,心腹冷痛,霍乱转筋,一切虚寒证。(《和剂局方》)②治中寒卒然昏倒,或吐逆涎沫,状如暗风,手脚挛搐,口噤,四肢厥冷,或复发热。(《三因方》)③治寒痰反胃,即用本方为散。(《名医方考》)

[医案选录] 李东垣治一人,恶热面赤,烦渴引饮,脉七八至,按之则散,此无根之火也,与姜附加入人参服之愈。(录自《名医类案》)

按:恶热面赤,烦渴引饮,颇似一派热象,但脉数按之即散,因知不是实热,乃是阴虚于下的无根之火浮越于上。所以用姜附回阳,增入人参益阴,使阴阳环抱,自然假热除而脉亦得敛。

发汗后,身疼痛,脉沉迟①者,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主之。(62)

词解 ①脉沉迟:沉是脉重按才得,迟是脉跳动的频率缓慢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身”字下有“体”字,“脉”字上有“其”字,并作“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汤”,无“各一两”及“三两新加”七字。

[语译] 太阳病用发汗法以后,身体疼痛,脉象沉迟的,用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主治。

[提要] 汗后气阴损伤身痛的证治。

[浅释] 身疼痛为太阳表证之一,35条的身疼腰痛、骨节疼痛,是其实例。经过发汗治疗以后,如果表证已解,身疼即当随愈,若身疼未除,脉仍浮紧,则表证续在,还当续与解表。现在身体虽痛,但脉不浮紧,而是沉迟,浮脉主表,沉脉主里,浮紧为表寒实,沉迟为里虚,可见这一身疼不是卫闭营郁,而是营血虚而经脉失养。成无己说:“脉沉迟者,营血不足也。”本论50条:“脉浮紧者,法当身疼痛,宜以汗解之。假令尺中迟者,不可发汗,何以知然?以荣气不足,血少故也。”可与本条比类而观。但该条是太阳表实证,兼营虚血少,本条表证已罢,纯属于营血虚少,又有很大不同,所以治用桂枝汤加重芍药、生姜以养营通阳,更加人参益气阴以生血。

[选注] 程郊倩:且汗后虚实之辨,不但证有异,而脉更有异者,如身疼痛,脉沉迟,全属阴经寒证之象,然而得之太阳病发汗后,非属阴寒,乃由内阳外越,营阴遂虚。《经》曰:“其脉沉者,营气微也。”又曰:“迟者营中寒。”营主血,血少则隧道窒涩,卫气不流通,故身疼痛。于桂枝汤中倍芍药生姜,养营血而从阴分宣阳,加人参三两,托里虚而从阳分长阴。曰新加汤者,明沉迟之脉,非本来之沉迟,故治法亦新加人参而倍姜芍耳。

《金鉴》:发汗后身疼痛,脉浮紧或浮数,乃发汗未彻,表邪未尽也,仍当汗之,宜桂枝汤。今发汗后,身虽疼痛,脉见沉迟,是营卫虚寒,故宜桂枝新加汤以温补其营卫也。

陈修园:发汗后,邪已净矣,而身犹疼痛,为血虚无以荣身,且其脉沉迟者,沉则不浮,不浮则非表邪矣。迟则不数紧,不数紧则非表邪之疼痛矣。以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主之,俾血运则痛愈。

尤在泾:发汗后,邪痹于外而营虚于内,故身痛不除而脉转沉迟。《经》曰:“其脉沉者营气微也。”又曰:“迟者营气不足,血少故也。”故以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,以益不足之血,而散未尽之邪。东垣云:仲景于病人汗后身热,亡血脉沉迟者,下利身凉,脉微,血虚者,并加人参,古人血脱者必益气也。然人参味甘气温,温固养气,甘亦实能生血,汗下之后,血气虚衰者,非此不为功矣。

钱天来:前注家俱认作伤寒发汗后,寒邪不能尽出所致,误矣。夫伤寒发汗,即或寒邪未尽,既汗之后,亦无身反疼痛之理,身疼虽属伤寒本证,设汗后未除,则脉当浮紧,何反沉迟,况桂枝本为解肌,于寒伤营之证,已在禁例,且叮咛告诫曰不可与也,当须识此,勿令误也,若伤寒而用桂枝,岂仲景立法自犯乎!桂枝汤已在所禁,可更加芍药人参以收补之耶!此不辨自明者也。既曰桂枝新加而原方不改,则知仍桂枝之旧,更加芍药、生姜、人参矣,治法不离乎桂枝,则尤知其为太阳中风矣,复何疑乎!《尚论》谓名之日新加者,明非桂枝汤中之旧法也。恐误。

[按语] 本证身疼痛而脉沉迟,程氏认为是营血少而隧道窒涩,卫气不流通,《金鉴》认为是营卫虚寒,陈氏认为是血虚无以荣身,说法虽异,看法是一致的,以表里辨,属里不属表,以虚实辨,属虚不属实,而且主要是气阴损伤,营血不足,所以用桂枝新加汤益气阴养营血。尤氏解释除同意营虚于内,又认为邪痹于外,因而主张本方是益不足之血,而散未尽之邪。从临床来看,本证身痛应以营血不足为主,可能兼有表邪未净,但不是必兼表邪,所以不必泥定兼散外邪之说。至于钱氏辨注家拘泥“伤寒发汗后,寒邪不能尽出”说之误,而理由是桂枝汤不可用于寒伤营证,既然是桂枝新加,就应该为太阳中风证。把桂枝汤看作治太阳中风专剂,这种看法本身就失之机械,乃是以偏纠偏,彼此皆误。

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方

桂枝三两(去皮) 芍药四两 甘草二两(炙) 人参三两 大枣十二枚(擘) 生姜四两 右六味,以水一斗二升煮取三升,去滓,温服一升。本云桂枝汤,今加芍药生姜人参。

[校勘] 《千金翼方》“生姜”下有“切”字,成本不载本方,惟于卷第十云:“于第二卷桂枝汤方内,更加芍药生姜各一两,人参三两,余依桂枝汤法服。”《玉函经》“味”宇下有“咀四味”四字,“本云”作“本方”。

[方解] 《金鉴》:汗后身疼痛,是营卫虚而不和也,故以桂枝汤调和营卫。倍生姜者,以脉沉迟,营中寒也;倍芍药者,以营不足,血少故也;加人参者,补诸虚也。桂枝得人参,大气周流,气血足而百骸理,人参得桂枝,通行内外,补营阴而益卫阳,表虚身疼,未有不愈者也。

陈古愚:此言太阳证发汗后,邪已净而营虚也。身疼痛证虽似外邪,而血虚不能养营者必痛也。师恐人之误认为邪,故复申之曰,脉沉迟,以脉沉者病不在表,迟者血虚无以荣脉也。方用桂枝汤,取其专行营分,加人参以滋补血液生始之源,加生姜以通血脉循行之滞,加芍药之苦平,欲领姜、桂之辛,不走于肌腠而作汗,潜行于经脉而定痛也。曰新加者,言邪盛忌用人参,今因邪净而新加之。注家谓有余邪者,误也。

[按语] 《金鉴》与陈氏的方解,均有所阐发,《金鉴》对桂枝人参相伍意义的论述非常精辟,陈氏对重用芍药,不取作汗,而取其领姜桂之辛潜行于经脉而定痛,更能说明用药剂量与配伍的作用,对于深入领会本方的主治效用,均有较大帮助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除用于营血虚的身体疼痛外,还可用于四肢拘挛,脾胃虚寒的脘腹疼痛与大便秘结等证。

发汗后,不可更行①桂枝汤,汗出而喘,无大热者,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。(63)

词解 ①更行:行,施也,用也。更行,就是再用的意思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“杏仁”作“杏子”。成本“汤”字下有“主之”二字。

[语译] 发汗以后,证见汗出气喘,外无大热的,不可再用桂枝汤,可给予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。

[提要] 发汗后肺热作喘的治法。

[浅释] 本条不可更行桂枝汤句,应在汗出而喘,无大热者之后,不可误认为发汗后就不能再用桂枝汤。因为汗出而喘,无大热,颇似桂枝证兼肺气上逆,如43条的桂枝加厚朴杏子汤证,实际上迥不相同,彼属肺寒气逆,此为肺热气闭,假使误用桂枝剂,则后果不堪设想,所以特郑重提出“不可更行桂枝汤”,以期引起注意。喘因热壅肺闭不得宣开,汗出乃热迫津液外泄,无大热为热郁于里,外热反而较轻,所以治宜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清泄肺热,宣开肺气。肺热除而肺气畅,则汗出自止,气喘自平。

[选注] 方中行:更行,犹言再用。不可再用桂枝汤,则是已经用过,所以禁止也。盖伤寒当发汗,不当用桂枝,桂枝固卫,寒不得泄而气转上逆,所以喘益甚也。无大热者,郁伏而不显见也。以伤寒之表犹在,故用麻黄以发之,杏仁下气定喘,甘草退热和中,本麻黄正治之佐使也。石膏有撤热之功,尤能助下喘之用,故易桂枝以石膏,为麻黄之变制,而太阳伤寒误汗转喘之主治,所以必四物者而后可行也。

程郊倩:以其人原见寒喘之证,用桂枝汤发汗,汗虽出而喘仍不除,其汗出而喘也,虽无大热之在表,亦无大热之在里,则知喘属麻黄汤之本治,而汗乃肺金为辛热所伤,逼蒸成汗,非风伤卫之自汗也,其脉必浮数可知。不可更行桂枝汤,仍可与麻黄汤以解表,去桂枝之热,而加石膏之凉,此亦脉浮数者,可发汗之一征也。

张令韶:此节言发汗不解,邪热内乘于肺而为肺热之症。太阳之气上与肺金相合而主皮毛。发汗后,以桂枝汤发汗之后也,不可更行桂枝汤,以病不在肌也。汗出而喘,肌腠虚而内乘于肺也。无大热者,外无标阳之热也,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,达肺气于皮毛,发越标阳而外出。

尤在泾:发汗后,汗出而喘,无大热者,其邪不在肌腠,而入肺中,缘邪气外闭之时,肺中已自蕴热,发汗之后,其邪不从汗而出之表者,必从内而并于肺耳。

陈莲舫:邪入太阴肺经,故喘,肺主皮毛,宜用麻杏等药开发其肺气,则邪自外出矣。

[按语] 方注不可更行桂枝汤,引申为伤寒当发汗,不当用桂枝;程注推论原见寒喘之证,用桂枝汤发汗,汗虽出而喘仍不除,都出于臆测,不符合原文精神。张注汗出为肌腠虚亦欠允当。但指出邪热内乘于肺而为肺热之症,则颇正确。程注汗乃肺金为辛热所伤,逼蒸成汗,非风伤卫之自汗,尤注分析汗出而喘病机为邪气外闭之时,肺中已自蕴热等,则有一定参考价值。

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方

麻黄四两(去节) 杏仁五十个(去皮尖) 甘草二两(炙) 石膏半斤(碎,绵裹) 右四味,以水七升,煮麻黄减二升,去上沫,内诸药,煮取二升,去滓,温服一升,本云,黄耳柸。

[校勘] 本方《千金方》名“四物甘草汤”。162条方后“煮取二升”作“煮取三升”,“杏仁五十个”《玉函经》作“杏仁五十枚”,甘草“二两”《玉函经》作“一两”,成无己本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煮麻黄”上有“先”字,《玉函经》没有“本云黄耳柸”五字。162条方后“黄耳柸”作“黄耳杯”。《千金翼方》“柸”亦作“杯”。汪苓友云:“黄耳杯,想系置水器也。”

[方解] 尤在泾:以麻黄杏仁之辛而入肺者,利肺气,散邪气,甘草之甘平,石膏之甘辛而寒者,益肺气,除热气,而桂枝不可更行矣。盖肺中之邪,非麻黄杏仁不能发,而寒郁之热,非石膏不能除,甘草不特救肺气之困,抑以缓石膏之悍也。

柯韵伯:故于麻黄汤去桂枝之辛热,加石膏之甘寒,佐麻黄而发汗,助杏仁以定喘,一加一减,温解之方,转为凉散之剂矣。

王晋三:喘家作桂枝汤加厚朴杏子,治寒喘也。今以麻黄石膏加杏子,治热喘也。麻黄开毛窍,杏仁下里气,而甘草载石膏辛寒之性,从肺发泄,俾阳邪出者出,降者降,分头解散。喘虽忌汗,然此重在急清肺热以存阴,热清喘定,汗即不辍,而阳亦不亡矣。

[按语] 本方麻黄、杏仁相伍,宣肺降气,麻黄、石膏同用,清宣肺热,甘草益气缓中,调和诸药,对于肺热壅闭的气喘,有显著的疗效。

本证有汗用麻黄,无大热用石膏,似乎于理不合,其实麻黄不伍桂枝,则发汗之力很弱,而宣肺平喘之功颇著,且汗出缘于肺热蒸迫,不是表虚,所以麻黄并不禁用。麻、石清宣肺热,肺热除则汗自止;无大热指体表之热不大,并非里无大热,实际肺热颇盛,必须使用石膏,佐麻黄、杏仁,才能提高宣肺清热的效果,肺热除而肺气畅,则气喘自止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支气管炎。②支气管哮喘。③支气管肺炎,大叶性肺炎。④麻疹合并肺炎。⑤百日咳。⑥慢性鼻炎,副鼻窦炎。⑦白喉,烂喉痧。⑧失音。⑨遗尿。⑩急性结膜炎,化脓性角膜炎(凝脂翳),角膜溃疡(花翳白陷),急性虹膜睫状体炎(瞳神干缺),角膜深层炎(混睛瞳),目粒肿等眼科病。

[医案选录] 钟右,伤寒七日,发热无汗,微恶寒,一身尽疼,咯痰不畅,肺气闭塞使然也。痰色黄,中已化热,宜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加浮萍。

处方:净麻黄三钱,光杏仁五钱,生石膏四钱,青黛四分(与石膏同打),生甘草三钱,浮萍三钱。

二诊:昨进麻杏甘石汤加浮萍,汗泄而热稍除,惟咳嗽咯痰不畅,引胸腹而俱痛,脉仍浮紧,仍宜前法以泄之。

处方:净麻黄三钱五分,生甘草二钱,生石膏六钱,薄荷末一钱(与石膏同打),光杏仁四钱,苦桔梗五钱,生薏仁一两,中川朴二钱,苏叶五钱。

朱锡基家一女婢病发热,请诊治,予轻剂透发,次日热更甚,未见疹点,续与透发,三日病加剧……细察病者痧已发而不畅,咽喉肿痛,有白腐意,喘声大作,呼吸困难不堪,咯痰不出,身热胸闷,目不能张视,烦躁不得眠,此实烂喉痧之危候,当与麻杏石甘汤,略加芦根、竹茹、蝉衣、蚤休等透发清热化痰之品,服后即得安睡,痧齐发而明,喉痛渐除,续与调理三日全愈。(两案均录自《经方实验录》)

按:前案用本方之关键,在于痰色黄,盖痰黄是里热之征;后案用本方之关键,在于痧已发而不畅,且呼吸困难。两案之病情虽迥异,但其为肺气壅遏不利则无二致。麻杏石甘汤亦为辛凉甘润之法,其宣肺气,清肺热之功非他方所能及,故能应手取效。

发汗过多,其人叉手自冒心①,心下悸②欲得按者,桂枝甘草汤主之。(64)

词解 ①叉手自冒心:叉手即两手交叉,冒即覆盖之意。指病者双手交叉覆按于自己的心胸部位。

②心下悸:即心悸,指心胸部悸动不安。

[语译] 服了发汗药而汗出的量过多,病人两手交叉覆盖在自己的胸部,这是因为心悸不宁,须要按捺保护,可用桂枝甘草汤主治。

[提要] 心阳虚心悸的治法。

[浅释] 汗是人体的津液所化,但必须阳气的鼓动,才能从皮肤汗孔透泄。汗出愈多,则阳气的消耗也愈多,因而导致心阳虚而心悸不宁。临床辨证的一般规律是喜按属虚,拒按属实,叉手自冒心为喜按,自应属虚而不属实,心悸为心阳虚,故治宜桂枝甘草补益心阳。

[选注] 柯韵伯:汗多则心液虚,心气馁,故悸;叉手自冒,则外有所卫,得按则内有所凭,则望之而知其虚矣。桂枝为君,独任甘草为佐,去姜之辛散,枣之泥滞,并不用芍药,不借其酸收,且不欲其苦泄,甘温相得,气血和而悸自平。与心中烦,心下有水气而悸者迥别。

张令韶:此言发汗而伤其心气也。汗者心之液,发汗过多,则心液虚矣,虚则叉手自冒心也。心下悸,欲得按者,心虚而肾气欲乘之也。故用桂枝以保心气,甘草助中土以防水逆。

尤在泾:心为阳脏,而汗为心之液,发汗过多,心阳则伤。其人叉手自冒心者,里虚欲为外护也。悸,心动也;欲得按者,心中筑筑不宁,欲得按而止之也,是宜补助心阳为主。桂枝甘草辛甘相合,乃生阳化气之良剂也。

方中行:汗多则血伤,血伤则心虚,心虚则动惕而悸,故叉手自冒覆而欲得人按也。桂枝走心,敛液宅心,能固疏慢之表,甘草缓脾,和中益气,能调不足之阳,然则二物之为方,收阴补阳之为用也。

徐灵胎:发汗不误,误在过多。汗为心之液,多则心气虚。二味扶阳补中,此乃阳虚之轻者。甚而振振欲擗地,则用真武汤矣。

[按语] 诸家解释心悸的病机,虽然有心气虚、心血虚、心液虚、心阳虚的不同,而实际精神是一致的,四者密切相关,无须截分。

桂枝甘草汤方

桂枝四两(去皮) 甘草二两(炙) 右二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,去滓,顿服。

[方解] 王晋三:桂枝汤中采取二味成方,便另有精蕴,勿以平淡而忽之。桂枝复甘草,是辛从甘化,为阳中有阴,故治胸中阳气欲失。且桂枝轻扬走表,佐以甘草留恋中宫,载还阳气,仍寓一表一里之义,故得以外止汗而内除烦。

[按语] 本方桂枝用量倍于甘草,侧重于补益心阳,所谓辛甘合化,阳气乃生,心阳得复而心悸就可随之痊愈。桂枝非为解表,乃取其入心益阳,配以甘草补益中气,则桂枝能益阳而不致发汗。本方是治疗心阳不足证的基本方,据报道有调整血液循环的作用,不仅用于心阳虚的心悸不安,对心气衰而水气上泛,心肺气虚的痰饮证,用本方加味治疗,均有较好的疗效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治口臭,以桂心、甘草等分为末,临卧以三指撮,酒服,二十日香。(《千金要方》)②治寒疝去来,每发绞痛方,即本方加牡蛎。(《肘后方》)③治心悸痛。④治低血压。⑤治心阳虚耳聋。

[医案选录] 林某,39岁。自诉胸悸而痛喜按,十多日来,屡服止痛药无效,大小便正常,时有自汗出,六脉微缓,舌苔白滑,断为虚痛,用桂枝甘草汤。桂枝六钱,炙甘草三钱,水煎顿服。服后痛即消失。[录自《福建中医药》,1964,(5)]

马元仪治沈康生夫人,病经一月,两脉虚浮,自汗恶风,此卫虚阳弱。人身之表,卫气主之,凡所以温分肉,肥腠理,司开者,皆此卫气之用。故《经》曰:“阳者卫外而为固也。”今卫气一虚,则分肉不温,腠理不密,周身毛窍有开无,由是风之外入,汗之内出,其孰从而拒之!用黄芪建中汤以建立中气,而温卫实表也。越一日,病者叉手自冒心间,脉之虚涩特甚,此汗出过多而心阳受伤也。仲景云:“发汗过多,病人叉手自冒心,心下悸者,桂枝甘草汤主之。”(录自《马元仪医案》)

按:从以上两案来看,桂枝甘草汤治疗心阳虚的心悸,确实有较好效果,前案不仅心悸而且疼痛,服后立即收效。后案脉之虚涩特甚,为心阳虚的辨证眼目,结合叉手自冒心,完全符合本条原文精神,故于黄芪建中汤之后,改用桂枝甘草汤,虽然没有交待药后情况,但定能收效,是没有疑问的。

发汗后,其人脐下悸者,欲作奔豚①,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。(65)

词解 ①奔豚:《诸病源候论》云:“贲豚者,气上下游走,如豚之奔,故曰奔豚。”奔古作犇,豚古通作遯、遁。稽康《琴赋》云:“犇遁相迫。”此处奔豚是形容悸气自小腹上冲心胸之势,与肾积为奔豚不同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“奔”作“贲”。

[语译] 发汗之后,病人自觉脐以下跳动,这是将要发作奔豚的先兆,可用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治。

[提要] 汗后心阳虚、肾气动欲作奔豚的证治。

[浅释] 上条病人叉手自冒心,心下悸,欲得按,仅是心阳损伤;本条脐下悸动,有欲作奔豚之势,乃肾气挟水邪上逆凌心。肾水既然有上逆欲作奔豚之势,则心阳必虚,否则,肾水也不得上凌,所以仍用桂枝甘草以益心阳,加茯苓大枣安肾气,培中土。使得心阳复,则肾气自平,肾气平则脐下悸自止,奔豚也就不会发作了。

[选注] 成无己:汗者心之液,发汗后脐下悸者,心气虚而肾气发动也。肾之积,名曰奔豚,发则从少腹上至心下,为肾气逆,欲上凌心。今脐下悸为肾气发动,故云欲作奔豚,与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以降肾气。

程郊倩:夫汗后心悸,由虚其心中之阳故也,心阳既虚,肾气遂欲上凌而尅之,不可不防其渐。若发汗后,其人脐下一悸,便知肾气发动,水邪已不安于其位,欲逆冲而作奔豚,须于欲作未作时,急主之以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,益我心气,伐彼肾邪,安中补土,水不得肆,而汗后之阳虚,可渐复矣。

《金鉴》:发汗后,心下悸者,乃虚其心中之阳,本经自病也。今发汗后,脐下悸,欲作奔豚者,乃心阳虚,而肾水之阴邪乘虚,欲上干于心也。主之以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者,一以扶阳,一以补土,使水邪不致上千,则脐下悸可安矣。

[按语] 上条通过望诊,根据病人叉手自冒心,推知必有心下悸,并知属于心阳虚,故治以桂枝甘草汤温复心阳。本条通过病人主诉脐下悸,推测其有欲作奔豚之势,既然肾气动而欲上逆,则心阳必虚,故用桂枝、甘草温复心阳,配伍茯苓、大枣培土制水,以防奔豚的发作。诸注意见一致,互参更明。

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方

茯苓半斤 桂枝四两(去皮) 甘草二两(炙) 大枣十五枚(擘) 右四味,以甘澜水①一斗,先煮茯苓,减二升,内诸药,煮取三升,去滓,温服一升,日三服。作甘澜水法:取水二升,置大盆内,以杓扬之,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颗相逐,取用之。

词解 ①甘澜水:一名劳水。程林:“扬之无力,取其不助肾邪也。”钱天来:“动则其性属阳,扬则其性下走。”

[校勘] “甘澜水”《玉函经》作“甘烂水”。《千金方》无“甘澜”二字,仅是“用水一斗”。

[方解] 方中行:茯苓淡渗胜水,能伐肾脏之淫邪,桂枝走阴降肾,能御奔豚于未至,甘草益气,能补汗后之阳虚,大枣和土,能制为邪之肾水。甘澜水者,操之而使其性抵于纯,不令其得以助党而长祸也。

《金鉴》:此方即苓桂术甘汤去白术,加大枣,倍茯苓也。彼治心下逆满,气上冲胸,此治脐下悸,欲作奔豚。盖以水停中焦,故用白术,水停下焦,故倍茯苓。脐下悸,是邪上干心也,其病由汗后而起,自不外乎桂枝之法,仍以桂枝甘草补阳气,生心液,倍加茯苓以君之,专伐肾邪,用大枣以佐之,益培中土,以甘澜水煎,取其不助水邪也。土强自可制水,阳健则能御阴,欲作奔豚之病,自潜消而默化矣。若已作奔豚,肾阴邪盛,又非此药所能治,则当从事乎桂枝加桂汤法矣。

陈古愚:此治发汗而伤其肾气也。桂枝保心气于上,茯苓安肾气,于下,二物皆能化太阳之水气,甘草、大枣补中土而制水邪之溢,甘澜水速诸药下行,此欲作奔豚,图于未事之神方也。

[按语] 本方与苓桂术甘汤、茯苓甘草汤都是四味药组成,其中茯苓、桂枝、甘草三味全同,只有一味不同,苓桂术甘汤证心下逆满,气上冲胸,起则头眩,为脾气失运,饮邪上逆,故伍以白术运脾化饮;茯苓甘草汤证,不渴,心下悸,肢冷,为胃有停水,阳气不布,故伍以生姜温胃散水;本证脐下悸,欲作奔豚,为心阳虚而下焦肾气动,有欲作奔豚之势,故伍以大枣培土制水,并倍用茯苓以伐肾邪。充分体现了方药配伍的严谨。

发汗后,腹胀满者,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主之。(66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无“者”字。

[语译] 发汗以后,腹部发生胀满的,用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主治。

[提要] 汗后脾虚气滞腹满的治法。

[浅释] 腹部胀满,有虚实之分,实证腹满大都因为肠中有形实邪阻滞,必伴有大便秘结不通,腹部硬满而痛,手不可按,脉象沉实,舌苔黄厚,必须使用下法,有形实邪得去,腹满始能消除;属虚的腹满,大多由于脾阳虚而不振,不能运化输布,因而腹部膨满,但是按之不硬,温熨揉按便觉舒适,脉虚弱无力,或虚大不耐寻按,苔薄质淡,大便溏薄不硬,治当益脾助运。本证腹满,是因发汗阳气外泄,脾阳虚而气滞不运所致,当然不是实证,但也不是单纯虚证,而是虚中夹实,所以治宜消补兼施,用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吐后腹胀与下后腹满皆为实,言邪气乘虚入里为实。发汗后外已解也。腹胀满知非里实,由脾胃津液不足,气涩不通,壅而为满,与此汤和脾胃而降气。

程郊倩:不知发汗后阳虚于外,并令阴盛于中,津液为阴气搏结,腹中无阳以化气,遂壅为胀满。主之以厚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者,益胃和脾培其阳,散滞涤饮遣去阴,缘病已在中,安中为主,胃阳得安,外卫不固而自固,桂枝不复用也。

尤在泾:发汗后,表邪虽解,而腹胀满者,汗多伤阳,气窒不行也。是不可以徒补,补之则气愈窒,亦不可以迳攻,攻之则阳益伤,故以人参、甘草、生姜助阳气,厚朴、半夏行滞气,乃补泄兼行之法也。

[按语] 成氏讨论腹满,以吐下后为实,汗后为虚,因而认为本条腹满由脾胃津液不足,气涩不通,壅而为满。果如所说,厚朴苦温燥烈怎么能用?程氏注为阴盛于中,津液为阴气搏结,腹中无阳以化气,遂壅而为满,显然较津液不足说合理。尤氏提出不可徒补,不可迳攻,从邪正两方面分析治法,认识比较全面,足以纠正许多注家的偏颇。

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方

厚朴半斤(炙,去皮) 生姜半斤(切) 半夏半升(洗) 甘草二两 人参一两 右五味,以水一斗,煮取三升,去滓,温服一升,日三服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有“咀”二字。《千金翼方》、成本,甘草“炙”。

[方解] 王晋三:太阴病,当腹满,是伤中也。与吐下后邪气入里腹胀治法不同。厚朴宽胀下气,生姜散满升津,半夏利窍通阴阳,三者有升降调中之理,佐以甘草和阴,人参培阳,补之泄之,则阴结散,虚满消。

张令韶:夫天气不降,地气不并,则为之胀满。厚朴色赤性温而味苦泄,助天气之下降也;半夏感一阴而生,能启达阴气,助地气之上升也;生姜宣通滞气,甘草、人参所以补中而滋生津液者也。津液足而上下交,则胀满自消矣。

钱天来:厚朴味苦辛而性温,下气开滞,豁饮泄实,故能平胃气而除腹满。张元素云:“治寒胀而与热药同用,乃结者散之之神药也。”此虽阳气已伤,因未经误下,故虚中有实,以胃气未平,故以之为君。生姜宣通阳气,半夏蠲饮利膈,故以之为臣。参、甘补中和胃,所以益汗后之虚耳。然非胀满之要药,所以分量独轻。由此推之,若胃气不甚亏,而邪气反觉实者,当消息而去取之,未可泥为定法也。观《金匮》之治腹痛胀满,仲景以厚朴三物、七物两汤治之,皆与枳实大黄同用,则虚实之分自见矣。

[按语] 诸家对本方的解释,都较正确,钱氏解释尤为细致全面。要之本方为消补兼施之剂,其主治的腹满应当是虚中夹实,若纯实纯虚的腹满,均非所宜。方中药量相差很大,临床应用,应据具体情况化裁加减,不可泥定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脾虚气滞腹胀。②脾虚挟积,溏泻不节。③治虚中挟实之霍乱有卓效。(参考王孟英)

[医案选录] 张路玉治陈总戎泄泻,腹胀作痛,服黄芩、芍药之类,胀急愈更甚,其脉洪盛而数,按之则濡,气口大三倍于人迎,此湿热伤脾胃之气也。与厚朴生姜半夏人参汤二剂,泻痛止,而饮食不思,与半夏泻心汤二剂而安。(录自《名医类案》)

按:此案辨证要点有二:一是参考曾服方药,泄泻腹胀痛,服黄芩、白芍等苦寒药,胀急更甚,因知此证不是实热;二是根据脉象,脉虽洪盛而数,但按之则濡,证明腹胀为本虚标实。

岳美中治尹某,男性。患腹胀症,自述心下胀满,日夜有不适感,是属虚胀证,投以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(厚朴12克,生姜9克,半夏9克,甘草(炙)6克,党参4.5克)经复诊一次,未易方而愈。(录自《岳美中医案集》)

按:原按提出腹胀的虚实辨证,“实者腹坚硬,拒按而痛,舌苔黄厚或滑腻,是食积或秽滞,宜小陷胸汤,或消导、攻下剂。虚者腹虽胀而按之柔软,且喜按压,按下去也不作痛,即痛又很轻微,舌无苔或稍有薄白苔。是胃机能衰弱,致使食物有所残留,分解产气,壅塞于胃中而作胀”。并分析了本方的配伍作用,“胀非苦不泄,厚朴味苦性温,通泄脾胃之气分,用作主药,满非辛不散,半夏辛温和胃,生姜辛通滞气,用作辅药;人参鼓舞胃气,主治心下虚痞胀满,佐以甘草滋胃生津。通补兼施,法颇完密。”对于如何运用本方,颇有启发、帮助。

伤寒若吐若下后,心下逆满,气上冲胸,起则头眩,脉沉紧,发汗则动经,身为振振摇者,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。(67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若下”下有“若发汗”三字,“脉”字上有“其”字。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作“伤寒吐下发汗后”,少一“振”字,“白”字。《脉经》二“则”字皆作“即”字。

[语译] 伤寒病人,或经过涌吐或经过攻下的治疗以后,感觉胃脘部气逆闷满,并且气上冲胸膈,起立时就头目眩晕,脉象沉紧,此时再用汗法以发其汗,就会影响及于经脉,发生身体振动摇摆,宜用苓桂术甘汤主治。(67)

[提要] 脾虚饮停气逆的证治。

[浅释] 本条的若吐若下,就是或经过吐,或经过下,并不是吐而又下。吐法、下法都能损伤脾阳,脾虚则水液不能正常输布,停而为饮,饮邪上凌,阻逆于胸脘之间,所以心下逆满,气上冲胸。水饮既阻,清阳不得上升,所以起则头眩。推想其平卧之时,亦必眩晕,不过,当站立时体位变换,眩晕更加厉害而已。表证全罢而饮邪阻滞于里,所以脉象沉紧。

如果再用发汗,则外伤经脉,经脉虚而饮邪向外侵凌,则经脉动而肢体振振动摇,此与82条真武汤证的身动,振振欲擗地的病机一样,都是阳虚水动,只程度略有轻重不同罢了。有些注家把“身为振振摇”专责之阳虚或津液伤,丢开饮邪,恐非确论。

至于苓桂术甘汤主之,历来有两种意见,一是认为仅适用于心下逆满,起则头眩,脉沉紧等证,不包括身体振摇;一是认为身振摇与心下逆满,头眩等都可治以苓桂术甘汤。我们认为苓桂术甘汤与真武汤都是温阳化饮之剂,都能治阳虚挟饮病证,身振振摇动,既然是因阳虚饮邪所致,那么,两方就应该都可使用,要在权衡病情的轻重,如果病情较轻,仅是脾阳虚挟饮,苓桂术甘汤自为恰当的方剂;如果病情较重,而是肾阳虚挟饮,则苓桂术甘汤难以胜任,真武汤又为必用的方剂了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吐下后,里虚气上逆者,心下逆满,气上冲胸;表虚阳不足,起则头眩;脉浮紧,为邪在表,当发汗,脉沉紧,为邪在里,则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外动经络,损伤阳气,阳气外虚,则不能主持诸脉,身为振振摇也。与此汤以和经益阳。

尤在泾:此伤寒邪解而饮发之证,饮停于中则满;逆于上则气冲而头眩;入于经则身振振而动摇。《金匮》云:“膈间支饮,其人喘满,心下痞坚,其脉沉紧。”又云:“心下有痰饮,胸胁支满,目眩。”又云“其人振振身剧,必有伏饮”是也。发汗则动经者,无邪可发,而反动其经气,故与茯苓、白术以蠲饮气,桂枝、甘草以生阳气,所谓病痰饮者,当以温药和之也。

喻嘉言:心下逆满,气上冲胸,寒邪搏饮,塞涌于膈,所以起则头眩;脉见沉紧,明系饮中留结外邪,若但发汗以强解其外,外虽解而津液尽竭,反足伤动经脉,有身为振摇之患矣。盖人身经脉,赖津液以滋养,吐下而津液一伤,更发其汗,津液再伤,坐令经脉失养,身为振摇,贻害深矣。所以遇此等证,必一方之中,涤饮与散邪并施,乃克有济。太阳第三篇中用小青龙汤,全是此意,但彼证风寒两受,不得不重在表,此证外邪已散,止存饮中之邪,故以桂枝加入制饮药内,俾饮中之邪尽散,津液得以四布而滋养其经脉,千百年来孰解其批郄导窾之微旨乎!

张路玉:至若吐下后,重发汗太过,亡阳厥逆,烦躁,或仍发热心悸,头眩,身动,振振欲擗地者,又属真武汤证,非此汤所能治也。

唐容川:盖心下逆满,是停水不化,气上冲心,是水气上泛,与真武证之心下悸同意。起则头眩,与真武证之寒水上冒头眩同意。若不发其汗,则内虽有寒水,而经脉不伤,可免振寒之证,若再发汗,泄其表阳,则寒气浸淫,动其经脉,身遂为振振摇,与真武证之振振欲擗地亦同。但真武证重,故用附子以温水,此证轻,故用桂枝以化水也。

张隐庵:此言吐下发汗而致肝气之虚逆也。伤寒若吐若下后,则中胃虚微,以致肝气上逆,故心下逆满也。气上冲胸者,即厥阴之气上撞心也。起则头眩,风气胜也。在表之邪,内搏于阴,故脉沉紧。若发汗则动其肝脏之血,而经脉空虚,故身为振振摇,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。白术、茯苓、甘草补中土之虚,桂枝助肝木之气。

[按语] 成、尤、喻诸家,将吐下发汗变证放在一起讨论,所以发汗动经,身为振振摇,亦以苓桂术甘主治,不过,成注侧重阳虚,喻注侧重津伤,皆不够全面,尤注主张阳虚虽与成氏同,但突出了饮邪,并联系《金匮》内容,说理透彻,论据充分。张氏认为误汗后的身振摇,应属真武证,非此所能治。笔者以往亦赞同张说,现在看来也非绝对,应当根据证情的轻重来选用,证情较轻的,苓桂术甘汤亦可使用。所以唐氏的主张是比较平允的,不应拘执一面。至于张隐庵从肝气虚逆分析病机,从补土助木解释方义,陈莲舫赞曰:“人以为挟饮所致,而此独云肝气虚逆,见解甚高。”虽然不尽如所说,但是,气上冲胸与身体振摇,确实与肝经有一定关联,有的必须从肝论治,因此张注有助于打开思路,也不应该否定。

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方

茯苓四两 桂枝三两(去皮) 白术、甘草各二两(炙) 右四味,以水六升,煮取三升,去滓,分温三服。

[校勘] 《千金》“六升”下有“宿渍”二字,“分温三服”作“服一升,日三,小便当利”。《玉函经》、《金匮要略》白术作“三两”。

[方解] 成无己:阳不足者,补之以甘,茯苓、白术,生津液而益阳也;里气逆者,散之以辛,桂枝、甘草行阳散气。

表16 苓桂术甘汤证与苓桂甘枣汤证比较表

王晋三:膀胱气钝则水蓄,脾不行津液则饮聚。白术、甘草和脾以运津液,茯苓、桂枝利膀胱以布气化,崇土之法,非但治水寒上逆,并治饮邪留结,头身振摇。

[按语] 本方以茯苓淡渗利水,桂枝温阳降逆,白术、甘草运脾益气,输布津液,津液得到正常输布,则饮邪自化,所以擅治脾阳虚而饮停诸证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眩晕(耳源性眩晕、高血压性眩晕、脑震荡后遗症眩晕、链霉素中毒引起眩晕)。②慢性支气管炎,哮喘,膀胱咳(咳而遗尿),慢性咽炎。③风湿性心脏病,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,心功能不全,心律不齐,心动过缓,心动过速,房颤,心包炎,心包积液,心脏神经症。④十二指肠溃疡,胃下垂,胃弛缓症。⑤类风湿关节炎,脑血栓形成后遗症,小儿麻痹症,舞蹈病,习惯性痉挛。⑥长期低热,自主神经功能紊乱,内分泌失调所致之干渴症。⑦慢性肾炎,血尿,尿频症,腰痛便血。⑧白内障、慢性轴性视神经炎、夜盲症、视网膜炎、角膜炎、副鼻窦炎、中耳炎、迷路神经疾患、颈椎病等引起的耳鸣。⑨乳腺小叶增生(乳癖)。

以上诸病,只要出现脾虚饮停证,用本方治疗,都有一定效果。如果没有脾虚饮停证,则非本方所能治。

[医案选录] 痰饮聚于胸中,咳而短气,心悸,用四君补气,二陈化痰,款冬止咳,加减成方,仍不越苓桂术甘之制。若舍仲景,别求良法,是犹废规矩而为方圆也,讵可得哉!用药桂枝、茯苓、白术、甘草、半夏、陈皮、党参、款冬花。(录自《王旭高医案》)

按:此即治痰饮者以温药和之的具体运用。盖温则脾阳易于健运,而阴寒自化,白术、茯苓理脾化饮为主,桂枝温阳为佐,再合甘草补中,是治疗痰饮为病的不二法门。

发汗,病不解,反恶寒者,虚故也,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。(68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发汗病不解”作“发汗不解”,“反”字上有“而”字。

[语译] 经过发汗治疗,病还没有解除,反而恶寒的,这是营卫虚弱的缘故,用芍药甘草附子汤主治。

[提要] 汗后营卫两虚的证治。

[浅释] 发汗病不解,是指病还未好,不是指表证未解。表解则不应当恶寒,现在反而见到恶寒,不可误认作表证,而是卫阳虚的缘故。表证恶寒,必然兼有发热、头痛、脉浮等见证,卫阳虚寒,则单见恶寒而不发热,脉必濡弱或大而无力,二者不难鉴别。然而汗后阳虚,阴液也必然受到一定的耗损,而营阴、卫阳两虚,所以用芍药甘草附子汤扶阳益阴,双方兼顾。

[选注] 成无己:今发汗病且不解,又反恶寒者,营卫俱虚也。汗出则营虚,恶寒则卫虚,与芍药甘草附子汤以补营卫。

钱天来:发汗病不解者,发汗过多而阳气虚损,故生外寒,仍如未解之状也。恶寒而曰反者,不当恶而恶也。本以发热恶寒而汗之,得汗则邪气当解,而不恶寒矣,今病不解,而反恶寒者,非风寒在表而恶寒,乃误汗亡阳,卫气丧失,阳虚不能卫外而恶寒也。或曰:既云发汗病不解,安知非表邪未尽乎!曰:若伤寒汗出不解,则当仍有头痛发热脉浮紧之辨矣,而仲景非惟不言发热,且毫不更用解表,而毅然断之曰,虚故也,即以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,则知所谓虚者,阳气也……其脉必微弱,或虚大、虚数,而见汗多但恶寒之证,如附子泻心证,及桂枝加附子汤、桂枝去芍加附子汤之类。

唐容川:虚故也,是指太阳膀胱之阳虚,盖因发汗大泄其阳,卫阳不能托邪外出,故病不解。阳虚故反恶寒,用附子为主,以补膀胱之阳虚;其芍药甘草,只是调营气,以戢其汗而已,营调则汗液不致太伤,阳气复振,则卫外驱邪,病自不留。

[按语] 本条是辨证求因,也是鉴别诊断,关键是一个“反”字,与一个“虚”字。反恶寒,表示与表证恶寒不同。“虚故也”,乃是对病机的推断,惟因此种恶寒为虚,所以用芍药甘草附子汤。成注简要,钱注分析深入细致。唐氏先提出卫阳不能托邪外出,又提出“卫外驱邪,病自不留”,虽然言之成理,但是本方并无解表作用,可见与原意不太符合,颇有可商之处。

芍药甘草附子汤方

芍药、甘草各三两(炙) 附子一枚(炮,去皮,破八片) 右三味,以水五升,煮取一升五合,去滓,分温三服。疑非仲景方。

[校勘] 芍药、甘草,《玉函经》作“各一两”。“五升”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作“三升”,无“疑非仲景方”五字。“五合”《玉函经》作“三合”,《千金翼方》作“二合”。成本“分温三服”无“三”字,“方”作“意”字。

[方解] 方中行:营者阴也,阴气衰微,故用芍药之酸以收之;卫者阳也,阳气疏慢,故用附子之辛以固之;甘草甘平,合营卫而和谐之,乃国老之所长也。

周禹载:汗多为阳虚,而阴则素弱,补阴当用芍药,回阳当用附子,势不得不芍、附兼资,然又惧一阴一阳两不相和也,于是以甘草和之,庶几阴阳谐而能事毕矣。

陈灵石:师恐人因其病不解而再行发汗,又恐因其恶寒而迳用姜、附,故特切示曰,虚故也。言其所以不解,所以恶寒,皆阴阳素虚之故,补虚自足以胜邪,不必他顾也。方中芍药、甘草,苦甘以补阴,附子、甘草,辛甘以补阳。附子性猛,得甘草而缓;芍药性寒,得附子而和,且芍、草多而附子少,皆调剂之妙,此阴阳双补之良方也。

[按语] 三家意见基本一致,陈氏的解释尤为全面,对于理解本方的配伍意义极有帮助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营卫两虚的汗出恶寒证。②疮家误汗致痉。③风湿表阳虚身痛证。

发汗,若下之,病仍不解,烦躁者,茯苓四逆汤主之。(69)

[校勘] 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作“发汗吐下后,不解,烦躁”。

[语译] 经过用发汗或攻下方法以后,病仍然没有解除,而烦躁不安的,用茯苓四逆汤主治。

[提要] 阴阳俱虚烦躁的治法。

[浅释] 本条提出“发汗,若下之”,所谓若下之,是说或者用了下法,而不是一定用过下法。因此,注家完全就误用汗下来分析烦躁的病机,如发汗外虚阳气,下之内虚阴气,以致阴阳俱虚,故生烦躁。这是不符实际的说法,不足凭信。应该着重探讨研究其烦躁的特点,以及相近汤证的鉴别比较,以便于临床辨证。这里的病仍不解,与上文的病不解同义,并非表证不解;这里的烦躁,既不同于阳证,也不同于单纯阴盛阳虚证,而是阴阳俱虚。阴盛阳虚烦躁多见于白天,而夜晚则安静;本证烦躁不分昼夜,日夜皆烦躁不安,这就是不同于单纯阳虚证的鉴别点之一。当然,决不会仅有烦躁一证,一般可从相近方剂中药味主治来求得应当具有的其他脉证。本证主方茯苓四逆汤,就其方药组成来看,实际是四逆加人参汤加茯苓一味,因此,也可以说是干姜附子汤和四逆汤的加味方。那么,除烦躁证之外,也可见到这些方剂的主治证候。干姜附子汤证无表证,脉沉微,四逆汤证厥逆,四逆加人参汤证“恶寒脉微而复利,利止亡血也”,由此,不难推知阳虚心悸、阴虚小便不利等,都可能是本证的兼见证候。总的来说,不外是阳虚液伤,因此用四逆汤以回阳,加人参以复阴,更加茯苓以宁心安神除烦躁。

茯苓四逆汤与干姜附子汤都是治烦躁为主证的方剂,但一为单捷小剂,意在迅速建功;一为复方大剂,法取阴阳同补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发汗若下,病宜解也,若病仍不解,则发汗外虚阳气,下之内虚阴气,阴阳俱虚,邪独不解,故生烦躁,与茯苓四逆汤以复阴阳之气。

程郊倩:发汗下后,病仍不解而烦躁者,此时既有未解之外寒,复有内热之烦躁,大青龙之证备具矣,不为所误者几何?不知得之汗下后,则阳虚为阴所凌,故外亡而作烦躁,必须温补兼施,茯苓四逆汤主之为得法。盖虚不回则阳不复,故加人参于四逆汤中,而只宜茯苓一味泄热除烦。

尤在泾:发汗若下,不能尽其邪,而反伤其正,于是正气欲复而不得复,邪气虽微而不即去,正邪交争,乃生烦躁。是不可更以麻、桂之属逐其邪,以及栀、豉之类止其烦矣。是方干姜、生附子之辛所以散邪,茯苓、人参、甘草之甘所以养正,乃强主弱客之法也。

陈修园:太阳病发汗病不解,若下之而病仍不解,忽增出烦躁之证者,以太阳底面,即是少阴,汗伤心液,下伤肾液,少阴之阴阳水火离隔所致也,以茯苓四逆汤主之。

汪苓友:伤寒汗下,则烦躁止而病解矣。若中寒证,强发其汗,则表疏亡阳,复下之,则里虚亡阴,卫气失守,营血内空,邪仍不解,因生烦躁,此亦虚烦虚躁,乃假热之象也,止宜温补,不当散邪,故以茯苓四逆汤主之也。

[按语] 本证发汗或下,注家皆从汗下两误解释,以为阴阳两虚的证明,全属以意为之,其实即便是既汗又下,也有属实的变证,而不是一定属虚。成注烦躁乃阴阳俱虚,邪独不解;程注烦躁为阳虚为阴所凌而外亡;尤注烦躁为正邪交争;陈注烦躁因汗伤心液,下伤肾液,少阴之阴阳水火离隔所致;汪注烦躁为卫气失守,营血内空,邪仍不解。说法尽管不同,皆执汗下立论,则是一致的。其中陈氏损伤心液肾液之说,尤失之牵强,果如所说,何以不用补养心肾之液,而用复阳益阴之剂。

茯苓四逆汤方

茯苓四两 人参一两 附子一枚(生用,去皮,破八片) 甘草二两(炙) 干姜一两半 右五味,以水五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温服七合,日二服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味”字下有“咀”两字,“三升”作“一升二合”,“去滓”以下作“分温再服,日三”。《千金翼方》“三升”作“二升”。

[方解] 成无己:四逆汤以补阳,加茯苓、人参以益阴。

柯韵伯:茯苓感天地太和之气化,不假根而成,能补先天无形之气,安虚阳外脱之烦,故以为君;人参配茯苓,补下焦之元气;干姜配生附,回下焦之元阳;调以甘草之甘,比四逆为缓,固里宜缓也。

王晋三:茯苓四逆汤,即真武汤之变方。“太阳篇”中汗出烦躁,禁用大青龙,即以真武汤救之,何况烦躁生于先汗后下,阳由误下而欲亡,能不救下元之真阳乎?故重用茯苓六两,渗泄人参、甘草下行,以安欲失之真阳,生用干姜、附子,以祛未尽之寒邪,阳和躁宁,不使其手足厥逆,故亦名四逆。

[按语] 本方主要以姜、附回阳祛寒,人参补益气阴,由于烦躁颇甚,故重用茯苓以宁心安神,甘草补益中气,调和诸药。《千金方》妇女产后淡竹茹方注云:“若有人参用一两,若无加茯苓一两半亦佳。”《千金翼方》有“人参、茯苓皆治心烦闷及心惊悸,安定精神”的记载,可见本方之以茯苓为君,重在宁心安神。成氏将茯苓与人参等同,认为也有益阴生津作用,不符实际。程氏认为茯苓作用是泄热除烦,尤氏解干姜、附子作用单是辛以散邪,也均欠确切。茯苓本身没有泄热作用,而且该证也无热可泄;姜、附的主要作用应该是温经回阳,而不是辛散外邪。柯氏虽没有沿袭茯苓益阴之说,但强调是补先天无形之气,并说参、苓相配,补下焦之元气,同样失之偏颇。王氏说重用茯苓渗泄可使人参、甘草下行以安欲失之真阳,颇有新意,但茯苓为六两,未知何据?柯、王等专就温阳解释方义,完全丢开复阴作用,也不够全面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亡阳烦躁证。②阴阳两虚尿频证。③心肾两伤无脉证。④心肾两虚失眠证。⑤虚寒泄泻。

[医案选录] 病人女性,41岁,因和爱人争吵而发病。初起喧扰不宁,躁狂打骂,动而多怒,骂詈日夜不休。曾服大剂硝黄泻下,转为沉默痴呆,舌白多津,语无伦次,心悸易惊,头疼失眠,时喜时悲,四肢厥冷,六脉沉微。方用:茯苓一两,党参、炮附子、干姜各五钱,甘草四钱,牡蛎一两,龙骨五钱。服三剂后,神志清醒,头疼止,四肢温。改用苓桂术甘汤加龙骨、牡蛎,服十余剂而愈。(录自《中医杂志》,1965,1:29)

王某,男,23岁。病人于清晨掏大粪时,见有人上吊于厕所内,立即被吓昏于地。病人四肢冰凉,面色发青,呼吸微弱,脉摸不到。当地老中医认为无脉为不治之症,不予用药。余思此证因惊恐所得,惊则伤心,恐则伤肾,而心主血脉,致使心肾不交而无脉。因用附子3克,炙甘草6克,干姜4.5克,党参3克,茯苓18克。水煎分二次服。二剂。

二诊:服药后,神志清醒,四肢转温,脉已出。但又出现腹泻、失眠,此为心肾病及肝所致,改用乌梅汤二剂。

三诊:药后泻止,舌苔转黄,心中懊,又用栀子豉汤一剂,痊愈。(录自《古方新用》)

按:两案的临床表现尽管不同,但其病机都与心肾阳虚有关,前案重在通阳安神,故方中增入龙骨、牡蛎。后案于原方中重用茯苓,不但通阳,且取交通心肾,服药两剂,即脉出神清,可见收效之快。后又随证转方,终收全效。由此足以证明,临床治病,决无板方呆法;应以辨证为前提,切忌囿于病名。

发汗后,恶寒者,虚故也;不恶寒,但热者,实也,当和胃气,与调胃承气汤。(70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故也”下有“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”九字,“调胃承气汤”作“小承气汤”,《千金翼方》注“一云调胃承气汤”。

[语译] 经过发汗以后,病人还觉恶寒的,是正虚的缘故;不恶寒,但见发热的,属于里有实邪,当用和胃泻实的方法,给予调胃承气汤。

[提要] 汗后有虚实的不同转归。

[浅释] 由于患者平素体质有偏阴偏阳的差异,因而同样在汗出表解之后,却有着不同的转归:一是发热虽除而仍然恶寒,这不是表邪未尽,而是卫阳虚的缘故,与前68条芍药甘草附子汤证的病机是一样的,所以《玉函经》等对此仍作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。二是不恶寒而但发热,多见于阳盛素质,汗多则伤津,阳明胃肠燥实,所以治宜调胃承气汤和胃泄热。

当然,这仍是举例而言,虚证不一定都宜芍药甘草附子汤,干姜附子汤、茯苓四逆汤等都是主治虚证的方剂。实证也不一定只宜调胃承气汤,还有大承气汤、小承气汤、白虎汤等都是主治实证的方剂。所以均应活看,才不致被条文印定眼目。

[选注] 尤在泾:汗出而恶寒者,阳不足而为虚也,芍药甘草附子汤治之是已;汗出而不恶寒,但热者;邪入里而成实也,然不可以峻攻,但与调胃承气汤和其胃气而已。

程郊倩:同一汗后,而虚实不同者,则视其人之胃气素寒素热,而气随之转也,可见治病须顾及其人之本气为主。

[按语] 太阳为表,阳明为里,但太阳之底面,即是少阴,也属表里关系。阳偏盛的邪易传入阳明,阳不足的邪易陷入少阴。阳明病的特征是不恶寒,但恶热;少阴病的特征是但恶寒,不发热,因此,据寒热的有无,就不难辨别虚实。

以上条文(58~70)内容大意:

1.虚实辨治

2.自愈机转

(1)误治亡血伤津——阴阳自和者——必自愈。

(2)误治津伤小便不利——得小便利——必自愈。

太阳病,发汗后,大汗出,胃中干,烦躁不得眠,欲得饮水者,少少与饮之,令胃气和则愈。若脉浮,小便不利,微热消渴①者,五苓散主之。(71)

词解 ①消渴:形容口渴之甚,饮不解渴,此处是症状,不是病名。

[校勘] 《脉经》“后”字作“若”字,“干”字作“燥”字。“欲得饮水”《玉函经》作“其人欲饮水”。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“少少与”作“当稍”,“胃气”作“胃中”。“五苓散”前,《玉函经》、成本都有“与”字。

[语译] 太阳病,发汗以后,由于汗出太多,以致胃中干燥,因而发生烦躁,不得睡眠。想要喝水的,可给予喝少量的水,使胃燥得润而胃气调和,则烦躁自愈。如果脉浮,小便不利,微有发热,渴饮不止的,用五苓散主治。

[提要] 津伤胃干烦躁的调护方法与蓄水证的主证和治法。

[浅释] 太阳病治当发汗,但因汗不如法,大汗出后而发生的两种情况。一是汗后表证已除,惟因胃中津伤而干燥,以致烦躁不得眠,这不是里热伤津,只须注意调护,给予少量的汤水,使其慢慢呷下,以滋润胃燥,胃中津液恢复则胃气和,胃和则烦躁自除。切不可大量恣饮,因为胃气尚弱,恣饮则易酿成蓄水证。这是病后对口渴欲饮调护必须遵循的原则。

另一是汗后而表邪未尽,仍然脉浮微热,但又见到小便不利,消渴,这主要是因恣饮的缘故,饮水太多而脾不转输,膀胱水蓄则小便不利,水津不能上布则消渴,愈饮愈渴,饮不解渴,饮入之水似乎已经内消,故称消渴。此时里有蓄水,外兼表邪,治当运脾布津,温阳化气,五苓散为的对方剂。脾之输转复,膀胱气化利,则小便利而蓄水除,津液布而口渴止,里得和而表亦随解。本证小便不利,当然与膀胱有关,但是水气之所以蓄而不行,与脾的关系尤切。许多注家囿于经府之说,将蓄水证专属之膀胱府证,并把五苓散看作太阳府证的专方,未免以偏概全。

[选注] 张令韶:大汗出,胃中干者,乃胃无津液而烦躁,故与水以润之;小便不利消渴者,乃脾不转输,水精不布而消渴,故用五苓散以散之。若胃中干者,复与五苓散利其小便,则愈干矣。

《金鉴》:太阳病,发汗后,或大汗出,皆令人津液内竭,胃中干,烦躁不得眠,欲得饮水,当少少与之,以滋胃燥,令胃气和,则可愈也。倘与之饮,胃仍不和,若脉浮,小便不利,微热消渴者,则是太阳表邪未罢,膀胱里饮已成也。《经》曰:“膀胱者,津液之府,气化则能出矣。”今邪热熏灼,燥其现有之津,饮水不化,绝其未生之液,津液告匮,求水自救,所以水入即消,渴而不止也。用五苓散,以其能外解表热,内输水府,则气化津生,热渴止而小便利矣。

徐灵胎:胃中干而欲饮,此无水也,与水则愈;小便不利而欲饮,此蓄水也,利水则愈。同一渴,而治法不同,盖由同一渴,而渴之象不同,及渴之余症亦各不同也。

朱肱:凡病非大渴不可与水,若小渴咽干者,只小呷滋润之,令胃中和。若大渴,烦躁甚,能饮一斗者,与五升饮之。若全不与,则干燥无由作汗,发喘而死。常人见因渴饮水得汗,小渴遂剧饮之,致停饮心下,满结喘死者甚众,当以五苓散。

王肯堂:太阳经也,膀胱府也,膀胱者溺之室也,五苓散者,利溺药也。膀胱者,津液之府,故东垣以渴为膀胱经本病。然则治渴者,当泻膀胱之热,泻膀胱之热者,利小便而已矣。

[按语] 本条既有辨证论治,又有辨证施护,极富指导意义。徐注突出口渴辨证,有伤津与蓄水之不同,故一是与水则愈,一是利水则愈。朱氏论述口渴饮水的宜忌利弊,切中肯綮,无疑是对“少少与饮之”的补充和发挥。关于蓄水消渴的机制,张氏侧重于脾不转输,水精不布;《金鉴》专责之膀胱气化,王氏更举出东垣以渴为膀胱经本病为证,并且把五苓散说成利溺的专药,未免局限片面。事实上津液的输布与许多脏器有关,正如《内经》所说:“饮入于胃,游溢精气,上输于脾,脾气散精,上归于肺,肺气通调,下输膀胱,水精四布,五经并行。”所以必须有联系地全面去理解,才能避免拘执一面。

五苓散方

猪苓十八铢(去皮) 泽泻一两六铢 白术十八铢 茯苓十八铢 桂枝半两(去皮) 右五味,捣为散①,以白饮②和服方寸匕③,日三服,多饮煖水,汗出愈,如法将息。

词解 ①散:将药制成粉末,叫做散。

②白饮:即米汤。

③方寸匕:是古代食具之一,曲柄浅斗,状如今之羹匙。《名医别录》云:“方寸匕者,作匕正方一寸,抄散不落为度。”

[校勘] 成本,泽泻“铢”字下有“半”字。成本、《玉函经》“桂”字下无“枝”字。“捣为散”句,《金匮》、成本、《玉函经》作“为末”二字。《千金翼方》作“各为散,更于臼中治之”。《外台秘要·天行病门》作“为散水服”。《千金方》亦作“水服”。“多饮煖水”,《千金方》无“煖”字,《外台秘要·温病门》作“多饮煖水,以助药势”。成本无“如法将息”四字。

[方解] 许宏:用茯苓为君,猪苓为臣,二者之甘淡,以渗泄水饮内畜,而解烦渴也。以泽泻为使,咸味泄肾气,不令生消渴也。桂枝为使,外能散不尽之表,内能解有余之结,温肾而利小便也。白术为佐,以其能燥脾土而逐水湿也。故此五味之剂,皆能逐水而祛湿,是曰五苓散。以其苓者令也,通行津液,尅伐肾邪,号令之主也。又:若兼表者,用桂枝,若专利水饮者,却用桂也。

王晋三:苓,臣药也,二苓相辅,则五者之中,可为君药矣,故曰五苓。猪苓、泽泻相须,借泽泻之咸以润下,茯苓、白术相须,借白术之燥以升精。脾精升则湿热散而小便利,即东垣欲降先升之理也。然欲小便利者,又难越膀胱一腑,故以肉桂热因热用,内通阳道,使太阳里水引而竭之,当知是方专治留着之水,渗于肌肉而为肿满。若水肿与足太阴无涉者,又非对证之方。

陈灵石:苓者令也,化气而通行津液,号令之主也。猪苓、茯苓、泽泻,皆化气之品,有白术从脾以输转之……使水精四布,上滋心肺,外达皮毛,微汗一出,而表里之烦热两蠲矣。白饮和服,亦即桂枝汤啜粥之义也。

陈古愚:人知五苓之用在汗,而不知五苓之证在渴也。五苓证之渴,为脾不转输,非关胃燥。推而言之,不输于上则渴,不输于中为水逆,不输于下为小便不利,虽有烦热之病,责在水精不能四布,故白术、桂枝之辛温不避也。

[按语] 许氏抓住水湿二字,颇得五苓作用的要领。王氏提出脾精升则湿热散,又说肉桂热因热用,则求深反晦,脱离实际。果真是湿热证,五苓散怎么能用?二陈之解,着重在脾不转输,与许氏水湿之论吻合,从临床运用五苓散的情况来看,如泄泻、水肿等,也确实与脾的关系最切,所以对进一步理解五苓散的配伍意义,还是有所启发与帮助的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胃肠炎,消化不良。②眩晕,头痛,脱发,头发早白。③口涎过多,耳流清水,阴下湿,多汗。④尿路感染,肾炎,肾病综合征,慢性肾盂肾炎,尿潴留,尿崩症,慢性前列腺炎。⑤癫痫,脑积水,周期性浮肿。⑥眼球胀痛,水泡性结膜炎,夜盲症,假性近视,急性泪囊炎。⑦风湿性心脏病,心功能不全,本方加人参。⑧肝炎,肝硬化腹水。⑨妊娠恶阻,经前期紧张症,白带。⑩湿疹,足跖部水疱及表皮脱落。⑪消除激素副作用,解除苯胺中毒。

[医案选录] 江应宿治一病人,19岁。伤寒发热,饮食下咽,少顷尽吐,喜饮凉水,入咽亦吐,号叫不定,脉洪大浮滑,此水逆证,投五苓散而愈。(录自《名医类案》)

国某,男,64岁。病人两上肢及颈项部患湿疹,已两年多,虽迭经治疗,服中西药甚多,疗效不显,时轻时重。本次发作已月余,症见两上肢及颈部密布粟粒样疹点,渗水甚多,点滴下流,轻度瘙痒,身微恶寒,汗出较多,口干饮水,大便正常,小便略黄,舌苔薄白,脉濡缓略浮。证属阳虚不能化气利水,湿邪郁于肌表,津液但能向上向外,外出皮毛,而通调水道的功能迟滞。治宜温阳化气利水,药用五苓散方:茯苓15克,桂枝9克,泽泻9克,白术9克,慧苡仁24克(代猪苓)。水煎服,三剂。

复诊:患者服第一剂后,患处渗水即明显减少,全身出汗亦基本停止,恶寒消失,口干减轻,此是阳化水降,原方再服三剂。

一年后随访,未见复发。(录自《伤寒解惑论》)

陈某,男,46岁,干部。患癫痫已三年,为受惊引起,最初每月数发,近半年来每日发作,发则不省人事,惊叫抽搐,项背强直,口吐涎沫,每次发作持续8~12分钟,屡用西药,未能控制。口渴自汗,苔薄自,脉浮滑。辨证:气化不行,水饮上冲。治则:化气利水,祛风止痉。处方:茯苓18克,猪苓18克,桂枝18克,白术18克,泽泻30克,追地风30克,千年健30克,钩藤30克,防风21克。服六剂已控制发作,服二十四剂,临床治愈。疗后三年无复发。(录自《经方验》)

按:五苓散能助脾之转输,通利三焦,化气行湿,因此,凡是水湿留滞不化,或由此而派生的许多病证,不论表里上下,用之皆有一定效果,上述三个案例,一是饮水则吐的水逆证,二是上部水湿外渗的湿疹,三是气化不利,水饮上冲的癫痫,病种不同,证情各异,但都收到显著的疗效,就是有力的证明。

发汗已,脉浮数,烦渴①者,五苓散主之。(72)

词解 ①烦渴:因渴而烦,形容渴之甚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已”字作“后”字,“脉浮”下有“而”字。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烦”字上有“后”字。

[语译] 发汗之后,脉象仍然浮数,并且烦渴的,用五苓散主治。

[提要] 补述蓄水证的另一脉证。

[浅释] 本条是对上条的补充,所以微热与小便不利都略而未提,上条脉浮微热,本条脉浮数,自应伴有微热;上条消渴,是形容渴饮不止,本条烦渴,则形容渴甚而烦,与消渴的机制一样,也是因水蓄气滞,津液不能上布所致,决不同于热盛津伤的烦渴,后贤经验蓄水证唇口虽焦,舌面绝不干燥,可资辨证参考。兹将本证烦渴与白虎汤证烦渴列表比较如上。

表17 五苓证、白虎证烦渴比较表

[选注] 陈逊斋:此亦有小便不利在内,否则为阳明热结之白虎证也。

张隐庵:承上文而言,不但脾气虚微,小便不利者,五苓散主之;即脉浮数而证烦渴者,亦五苓散主之。盖发汗而渴,津液竭于胃,必借脾气之转输,而后能四布也。

《金鉴》:发汗已,为太阳病已发过汗也,脉浮数,知邪仍在表也。若小便利而烦渴者,是初入阳明,胃热,白虎证也;今小便不利而烦渴,是太阳府病,膀胱水蓄,五苓证也,故用五苓散,如法服之,外疏内利,表里均得解矣。

钱天来:五苓散凡六见于论中,皆以之专治太阳渴证,而兼利小便者,以气化言也。盖因深明经义,知阴阳升降,天地气交之妙,默会膀胱为州都之官,津液藏焉,气化则能出矣,及三焦为决之官,水道出焉之奥义,故知气上腾而为津液涕唾则不渴,气下降而成水液则便泻,所谓气化之功也。若下焦无蒸腾之用,是肾脏之地气不升,则上焦无气液之润而渴矣。地气既不升腾,则肺脏之天气不降,无雨露之施,而小便不利矣。是以太阳之表,为膀胱之经,膀胱为肾之府,过发其汗,卫阳败泄,真阳虚衰,下焦无火,肾气不蒸,故上无津液而渴也。其立方之义,用桂以助肾脏蒸腾之气,更用诸轻淡以沛肺家下降之功,使天地阴阳之气交通,气化流行,而上下之气液皆通矣。

[按语] 本条口渴由于水蓄气滞,津液不能上布,实际就是水液代谢障碍,所以治宜五苓散。临床上应注意与胃热津伤口渴作出区别。至于蓄水口渴机制,张隐庵责之于脾气转输,《金鉴》责之于膀胱气化,钱天来更据阴阳升降之理,提出肾脏之地气不升则口渴,肺脏之天气不降则小便不利,不但联系膀胱州都之官,而且联系三焦决之官,说理尤较完备。然而肾为水脏,说成地气,仍有可商之处。要之水液代谢与肺、脾、肾、三焦、膀胱均有关联,是不可分割的整体。陈来章在分析五苓散的作用时就曾明确提出“治秘(指小便不利)之道有三,一曰肺燥不能化气,故用二苓泽泻之甘淡,以泄肺而降气;一曰脾湿不能升精,故用白术之苦温,以燥脾而升精;一曰膀胱无阳不能气化,故用肉桂之辛热,以温膀胱而化阴,使水道通利,则上可以止渴,中可以去湿,下可以泄热也”。所以必须多方面联系起来理解,才能免于偏执。

伤寒,汗出而渴者,五苓散主之;不渴者,茯苓甘草汤主之。(73)

[校勘] 长沙古本“汗出而渴”之下,有“小便不利”四字。

[语译] 伤寒汗出,而口渴的,用五苓散主治;如果口不渴的,用茯苓甘草汤主治。

[提要] 五苓散证与茯苓甘草汤证的鉴别。

[浅释] 五苓散证的口渴,是因水气停蓄,脾失转输,膀胱气化不利,津液不能上布所致,已如上二条所述;本条更提出茯苓甘草汤证口不渴,以资鉴别。因为茯苓甘草汤证也是里有水气停蓄,不过水停的部位是在胃中,水津尚能敷布,所以不渴。然而仅据不渴就断为胃中停水,证据显然不足,必须找一些其他旁参材料,如127条“小便利者,以饮水多,必心下悸,小便少者,必苦里急也”,以及“厥阴篇”356条“伤寒厥而心下悸,宜先治水,当服茯苓甘草汤”。不难推知“心下悸”也是茯苓甘草汤证的主证。水停于胃,故治宜温胃散水。

[选注] 张隐庵:此释上文之义,而申明助脾调胃之不同也。大汗出而渴者,乃津液之不能上输,用五苓散主之以助脾;不渴者,津液犹能上达,但调中和胃可也,茯苓甘草汤主之,方中四味主调中和胃而通利三焦。

表18 五苓散证与茯苓甘草汤证比较表

《金鉴》:伤寒发汗后,脉浮数,汗出,烦渴,小便不利者,五苓散主之,今惟曰汗出者,省文也。渴而不烦,是饮盛于热,故亦以五苓散主之,利水以化津也;若不烦且不渴者,是里无热也,惟脉浮数,汗出,小便不利,是营卫不和也,故主以茯苓甘草汤和表以利水也。

程郊倩:观厥阴条,厥而心下悸者,用茯苓甘草汤治水,则知此条之渴与不渴,有阳水阴水之别。有水而渴,汗属阳气升腾;有水不渴而汗,属阴液失统。茯苓甘草汤用桂、姜者,行阳以统阴也,阴即水也。

[按语] 张氏以两方主治有脾胃之别,比较合理。《金鉴》认为茯苓甘草汤和表以利水,其主治证为营卫不和,试问表从何来?难道桂枝、甘草合生姜同用,就有解表作用,果尔,桂枝甘草汤岂不成了解表剂?未免失之牵强。程氏认为二方主治一为阴水,一为阳水,因为阴阳本身是相对的概念,相较而言,自无不可,但是把五苓散证说成阳气升腾为阳水,把茯苓甘草汤证说成阴液失统为阴水,推敲起来也不够确切,既然是阳气升腾,怎么还能用温阳利水?至于阴液失统,恐还未达到这样严重的地步,未免言过其实。

茯苓甘草汤方

茯苓二两 桂枝二两(去皮) 甘草一两(炙) 生姜三两(切) 右四味,以水四升,煮取二升,去滓,分温三服。

[校勘] 茯苓二两《玉函经》作“三两”。

[方解] 王晋三:茯苓甘草汤治汗出不渴,其义行阳以统阴,而有调和营卫之妙。甘草佐茯苓,渗里缓中并用,是留津液以安营;生姜佐桂枝,散外固表并施,是行阳气而实卫,自无汗出亡阳之虞。

徐灵胎:此方之义,从未有能诠释者,盖汗出之后,而渴不止,予五苓,人所易知也。乃汗出之后,并无渴症,又未指明别有何症,忽无端而与茯苓甘草汤,此意何居?要知此处“汗出”二字,乃发汗后,汗出不止也。汗出不止,则亡阳在即,当与以真武汤;其稍轻者,当与以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;更轻者,则与以此汤。何以知之?以三方同用茯苓知之。盖汗大泄,必引肾水上泛,非茯苓不能镇之,故真武则佐以附子回阳,此二方则以桂枝、甘草敛汗,而茯苓则以为主药。此方之义,不了然乎?观下条心悸,治法益明。

唐容川:汗出而渴者,是伤寒皮毛开而汗自出,膀胱之卫阳外越,因之水不化气而津不布,故用五苓散化气布津,津升则渴止,气布则寒去矣。汗出不渴者,亦是伤寒皮毛开而汗自出,不渴则内水尚能化气布津,只汗自出,是膀胱阳气随汗发泄,而邪反不得去,故用茯苓以渗为敛,使不外泄,用桂姜专散其寒,寒去汗止。

[按语] 王氏的解释,囿于行阳统阴,调和营卫,因而说甘草佐茯苓,是留津液以安营,生姜佐桂枝,是行阳气而实卫,似乎有理,实未免强词夺理,丢开水气而大谈营卫,前提已经错误,怎么会有正确结论?徐氏以本方与真武汤、苓桂术甘汤相比较,得出桂、草敛汗,茯苓镇肾,不再拘执解表之说,颇有见地,但未提到生姜的作用,则嫌美中不足。唐氏分析两方的作用,也著眼于汗出,并提出茯苓之治汗出,是以渗为敛,颇有新意。我们认为解释该方的功用,应以原文内容为主要依据,无需过多的引申,否则,就会喧宾夺主,反而歪曲了原意。从本方所主证候来看,主要是胃有停水,并不兼有表证,因此,其主要作用应是温胃阳而散水气,也是与苓桂术甘汤的最大区别所在。

中风发热,六七日不解而烦,有表里证,渴欲饮水,水入则吐者,名曰水逆①,五苓散主之。(74)

词解 ①水逆:因里有蓄水,以致饮水不能受纳,饮入随即吐出的,称为水逆证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、《外台秘要》“名曰”两字作“此为”。

[语译] 太阳中风证发热,经过六七日,发热未解,反而心烦不安,这时既有表证,又有里证,如果口渴想喝水,而水喝了下去,随即又吐出来,这就叫水逆证,用五苓散主治。

[提要] 蓄水而致水逆的证治。

[浅释] 本条蓄水证的病机与以上三条一样,也应具有汗出、小便不利、脉浮或浮数等脉证,未提属于省文,“有表里证”,就是这些脉证的概括。本条与以上几条不同之处,一是说明蓄水证并非一定由发汗过多而致,太阳中风证未能及时病解,在发热未退的时候,也可自然产生;二是补充出蓄水证不仅是小便不利、消渴、烦渴,严重时则会饮水即吐,这种吐是因里有蓄水所致,所以称为水逆,以别于其他呕吐。尽管病势较重,但是病机仍是蓄水兼表,所以治疗同样使用温阳化气利水和表的五苓散。蓄水去,发热解,则吐自止。

[选注] 方中行:吐,伏饮内作,故外者不得入也。盖饮亦水也,以水得水,涌溢而为格拒,所以谓之曰水逆也。

柯韵伯:邪水凝于内,水饮拒绝于外,既不能外输于玄府,又不能上输于口舌,亦不能下输于膀胱,此水逆所由名也。

黄坤载:中风发热,六七日经尽不解,而且烦渴思饮,外而发热,是有表证,内而作渴,是有里证,渴欲饮水,而水入则吐者,是有里水瘀停也,此名水逆。由宿水在中,而又得新水,以水济水,正其所恶,两水莫容,自当逆上也。五苓散桂枝行经而发表,白术燥土而生津,二苓、泽泻泄水而泄湿也。多服暖水,蒸泄皮毛,使宿水亦从汗散,表里皆愈矣。

[按语] 以上数条都是讨论蓄水证治,将数条内容综合,就是蓄水证的全貌。

未持脉①时,病人手叉自冒心,师因教试令咳,而不咳者,此必两耳聋无闻也。所以然者,以重发汗,虚故如此。发汗后,饮水多必喘,以水灌②之亦喘。(75)

词解 ①持脉:即诊脉。

②灌:洗也,即以水洗浴。

[校勘] 《脉经》“手叉”作“叉手”。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不咳”作“不即咳”,“重发汗”作“重发其汗”,“如此”两字作“也”字。“发汗后”以下十四字,《玉函经》、成本另为一条。“多”字下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有“者”字。

[语译] 还未开始诊脉的时候,便看到病人两手交叉覆按在心胸部,因而叫病人试咳几声看看有没有痛楚?可是毫无反应,不作咳嗽,这必定是两耳已聋,听不到讲话的缘故。所以会这样,因为发汗太过,阳气极虚,以致耳聋无闻。发汗以后,不可恣意饮水,如饮水过多,就可能导致喘证;也不可马上入浴,如过早洗浴,也能导致作喘。

[提要] 本条内容有二:①望诊与问诊相结合的诊断方法。②汗后调护的注意事项与调护失宜可能发生的变证。

[浅释] 本条分两段,上段主要是诊断方法示例,病人手叉自冒心,这是望诊所见,根据喜按为虚与心下悸欲得按的临床经验,病人一定有心下悸的症状,因而叫病人试作咳嗽,目的是观察心胸部有否别的痛楚,这也是一种诊断方法。岂料病人竟毫无反应,从而推知可能是耳聋之故。耳聋有虚实之异,结合手叉冒心,可以断定本证耳聋属虚而不属实。这一诊断方法,对于临床是有指导意义的。接着提出“重发汗,虚故如此”,又是对耳聋成因的分析。由于发汗太过,心肾精气损伤所致。“金匮真言论”有“心开窍于耳”,“阴阳应象大论”有“肾在窍为耳”,皆说明心肾与听觉的关系。过汗致心阳、肾气两虚,不能上注于耳,所以发生耳聋。耳聋与心悸同见,照理也可治以桂枝甘草汤;还可加人参、附等温肾阳之品。至于实证耳聋,多属于肝胆风木之火上旋,阻塞清窍,见后少阳病篇,这里不赘。

下一段是论述汗后调护的两个问题。发汗后而汗出过多,津液外泄,必然口渴思饮,但只能少少与饮之,切忌恣意多饮,若饮量太多,必停聚不化,而成蓄水证。此条更举出蓄水证的另一种表现,那就是水饮上逆于肺而致喘息。再则汗后肌腠空虚,不可过早洗浴,若贸然入水洗浴,水寒之气易从皮毛侵入,肺合皮毛,则肺气闭郁而作喘。这两点都是病后调护应该注意的问题,所以,医生不但是诊疗疾病,还应指导患者的调护,只有调护得宜,才能有助于康复,才能避免发生另外的变证。

[选注] 柯韵伯:汗出多则心液虚,故叉手外卫,此望而知之。心寄窍于耳,心虚故耳聋,此问而知之。

程郊倩:夫叉手自冒心,特阳虚之外候也。欲从外以测内,亦测之于未持脉时耳,令咳以试之,则阳虚之内候,并得之于耳聋矣。所以然者,诸阳虽受气于胸中,而精气则上通于耳,今以重发汗而虚其阳,阳气所不到之处,精气亦不复注而通之,故聋。以此验叉手自冒心之为悸,而其悸为心虚之悸,非水乘之悸也。所以用桂枝甘草汤,载还上焦之阳者,并欲卫住上焦之精气,不令走散耳。况正气虚之耳聋,与少阳邪盛之耳聋不同,又可于叉手自冒心之证互验也。

钱天来:误汗亡阳,则肾家之真阳败泄,所以肾窍之两耳无闻,犹老年肾惫阳衰亦两耳无闻,其义一也。

张令韶:饮水多者,饮冷伤肺也;以水灌之,形寒伤肺也。肺主皮毛而司降下,发汗后肺气已虚,复饮水以伤其脏,灌水以伤其形,形脏俱伤,则肺气失其降下之令而必喘矣。

尤在泾:发汗之后,肺气必虚,设饮水过多,水气从胃上射肺中,必喘;或以水灌洗致汗,水寒之气从皮毛而内侵其所合,亦喘。

[按语] 注家对本条大多分为两条解释。关于耳聋,柯氏、程氏责之于心虚,但柯主心液虚,程主心阳虚,又略有不同。钱氏责之于肾虚,并引老年肾惫阳衰为证。心与肾与耳都密切关联,证之临床治虚证耳聋,往往需要补肾气与通心阳合用。关于汗后饮水与灌洗致喘,张注平允,尤氏注为以水灌洗致汗,似与汗后精神牴牾。对此注家不少,但都未能突出调护的重要意义,可见重视不够。

以上条文(71~75)内容大意:

发汗后,水药不得入口为逆。若更发汗,必吐下不止。发汗吐下后,虚烦不得眠,若剧者,必反复颠倒,心中懊①,栀子豉汤主之。若少气②者,栀子甘草豉汤主之;若呕者,栀子生姜豉汤汤主之。(76)

词解 ①懊:虚烦之剧,自觉心中烦乱不宁。

②少气:呼吸时感觉气息不足,若不能接续。

[校勘] 《脉经》“发汗吐下后”句“汗”字下有“其”字。《玉函经》自“若更”以下九字无。“发汗吐下”以后,成本、《玉函经》另析为一条,“发汗吐下后”句上有“伤寒”两字。《千金翼方》没有“若剧”的“若”字和“必”字。《外台秘要》“者必”两字作一“则”字,“心中懊”作“心内若痛懊”。

[语译] 发汗以后,水药入口即吐的,这是胃虚气逆。如果再行发汗,就会发生吐泻不止。经过发汗催吐攻下的治疗以后,发生虚烦不得睡眠,假如烦的厉害,就会反来覆去,心中闷乱得难以形容,用栀子豉汤主治。如兼气息不足的,用栀子甘草豉汤主治。如兼呕吐的,用栀子生姜豉汤主治。

[提要] ①汗后吐逆,不可再汗。②热扰胸膈的证治。

[浅释] 本条内容有二,各有重点,其间毫无关联,拟分别解释:

前节“发汗后……必吐下不止”。指发汗之后,出现了水药不得入口,也就是入口即吐的情况,这是病情的变逆,所以说为逆也,可理解为胃气逆而不降。可能因胃阳素虚,或兼有宿饮,发汗则阳气外越,里阳更虚,引动宿饮阻逆于上,故水药不得入口。此时即使表证未解,也不可再用发汗,这是必须遵循的原则。如果更发其汗,则误上加误,势必中阳大伤而脾胃之气败竭,带来吐下不止的后果。前74条有水入则吐的水逆证,治用五苓散;本条提出“水药不得入口为逆”,颇与水逆近似,因而连类相较,可资鉴别。由此可见,条文次序这样安排,还是有一定意义的。

后节“发汗吐下后……栀子生姜豉汤主之”。乃论述汗吐下后的另一组变证。这组变证以心烦为主,但不同于胃津不足证,也不同于蓄水证,而是无形之热郁于胸膈证,紧接在上节之后,当是为了与蓄水证的心烦作鉴别。所谓“虚烦”,并非指烦的性质属虚,而是与有形之邪相对而言,虚,空的意思,意谓无形之热郁于胸膈,以致烦扰不安。甚则心中懊,反复颠倒。懊,形容心中郁闷烦杂之甚,难以忍耐,所以辗转反侧。这种心烦不得眠,既非饮水可解,也非利水所能治,白虎之清与承气之下皆无能为力,只有轻苦微辛的栀子豉汤,宣泄其胸膈间郁热,才可能收效。若少气者,是指患者兼感气息不足,可于方中增入甘草以益中气,即栀子甘草豉汤;若呕者,乃郁热挟饮而上逆,则于方中加入生姜以散水降逆,即栀子生姜豉汤。

[选注] 张令韶:此言汗后伤其三焦之气也,上焦出胃上口,而主纳水谷,发汗则伤其上焦之阳气,故水药不得入口,此为逆也。若更发汗,又伤其中下二焦之气,必中焦伤而吐不止,下焦伤而利不止也。

程郊倩:发汗后见此者,由未汗之先,其人已是中虚而寒,故一误不堪再误。

陈修园:更有与五苓证之相似者,尤不可混。发大汗之后,水药不得入口,以汗本于阳明水谷之气而成,今以大汗伤之,则胃气大虚,不能司纳如此,此为治之之逆。若不知而更发其汗,则胃阳虚败,中气不守,上下俱脱,必令吐下不止,此与五苓证之水逆何涉哉!

柯韵伯:阳重之人,大发其汗,有升无降,故水药拒膈而不得入也。若认为中风之干呕,伤寒之呕逆,而更汗之,则吐不止,胃气大伤矣。此热在胃口,须用栀子豉汤、瓜蒂散,因其势而吐之,亦通因通用法也。五苓散亦下剂,不可认为水逆而妄用之。

成无己:发汗吐下后,邪热乘虚客于胸中,谓之虚烦者,热也,胸中烦热,郁闷而不得发散者是也。热气伏于里者则喜睡,今热气浮于上,烦扰阳气,故不得眠;心恶热,热甚则必神昏,是以剧者反复颠倒而不安;心中懊而愦闷,懊者,俗谓鹘突是也。《内经》曰“其高者,因而越之”,与栀子豉汤以吐胸中之邪。少气者,热伤气也,加甘草以益气;呕者,热烦而气逆也,加生姜以散气。少气则气为热搏,散而不收者,甘以补之可也;呕则气为热搏,逆而不散者,辛以散之可也。

沈芊绿:因虚烦故不得眠,因不得眠,故反复颠倒,因反复颠倒,故心中益觉懊,数语形容尽致,当作一气读,总由阳明火热之邪上炎,摇动心君也。

《金鉴》:未经汗吐下之烦,多属热,谓之热烦;已经汗吐下之烦,多属虚,谓之虚烦。不得眠者,烦不能卧也,若剧者,较烦尤甚,必反复颠倒,心中懊也。烦,心烦也,躁,身躁也。身之反复颠倒,则谓之躁无宁时,三阴死证也;心之反复颠倒,则谓之懊,三阳热证也。懊者,即心中欲吐不吐,烦扰不宁之象也,因汗吐下后,邪热乘虚客于胸中所致。既无可汗之表,又无可下之里,故用栀子豉汤顺其势以涌其热,自可愈也。

[按语] 前一节的注释,以陈氏的析理比较充分,提出与水逆证鉴别,亦有辨证意义。程氏推论未汗之先,其人已是中虚而寒,尤有助于发汗何以会发生水药不得入口及吐下不止病变机制的理解。本条变证主要为中阳损伤,张氏分为三焦,未免蛇足。柯氏认为水药不得入口是阳盛之人,胃口有热,与主阳伤说完全相反,任何症状都有寒热虚实之异,属热也不能排除,干姜芩连人参汤证的“食入口即吐”,就是胃热。然而为了自圆其说,竟将原文“吐下不止”改为“吐不止”,则有背于求实精神。而且主张宜用栀子豉汤、瓜蒂散吐之,理由为通因通用,也不符实际,不足凭信。

后一节注释,成注基本正确,惟把反复颠倒解为热盛神昏,不够确切。《金鉴》以热烦属实,虚烦属虚,并以是否经过汗吐下作辨证依据,似乎极有理致,实际机械模糊。首先把治疗经过作为变证的惟一成因,是十足的机械论;再之,把虚烦与热烦相较,也不够确当,因为栀子豉汤所治的虚烦就是热郁而烦,所谓虚,只是与有形之实邪相对而言,绝不是虚证。对此,柯氏早有“要知阳明虚烦,对胃家实而言,是空虚之虚,不是虚弱之虚”的说明,《金鉴》仍从虚证解释,显然失察。至于反复颠倒,是形容不得眠而卧起不安的状况,《金鉴》却强分为身与心两种,形体状况只能属之身,居然说成“心之反复颠倒”,岂不荒唐?沈氏对心烦、不得眠、反复颠倒、心中懊的分析,因果相联,颇为中肯,足以纠正《金鉴》的偏颇。

栀子豉汤方

栀子十四个(擘) 香豉四合(绵裹) 右二味,以水四升,先煮栀子,得二升半,内豉,煮取一升半,去滓,分为二服,温进一服,得吐者,止后服。

[校勘] 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方名无“豉”字。栀子,成本、《玉函经》“个”作“枚”。《外台秘要》“二升半”下有“去滓”两字,“取”字上有“更”字。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吐”字上有“快”字。

[方解] 张隐庵:栀子凌冬不凋,得冬令水阴之气,味苦色赤,形圆小而象心,能启阴气上资于心,复能导心中之烦热以下行。豆乃肾之谷,色黑性沉,熟而成轻浮,主启阴脏之精,上资于心胃,阴液上滋于心,而虚烦自解,津液还入胃中,而胃气自和。

又:按元人王好古曰:“本草中并不言栀子能吐,奚仲景用为吐药?”嗟嗟!仲祖何曾为吐药耶?即六节中并不言一吐字,如瓜蒂散证,则曰“此为胸有寒也,当吐之”,况既汗吐后,焉有复吐之理,此因讹传讹,宜为改正。

陈莲舫:前人皆以栀子豉汤为吐剂,张氏非之,引元人王好古之言,确有见地。不然,虚烦及少气而呕者,何堪一吐再吐乎。

陈灵石:愚每用此方,服之不吐者多,亦或有时而吐,要之吐与不吐,皆药力胜病之效也。其不吐者,所过者化,即雨露之用也。一服即吐者,战则必胜,即雷霆之用也。方非吐剂,而病间有因吐而愈者,所以为方之神妙。

[按语] 本方之功用轻清宣泄,善解胸膈郁热,对于虚烦不得眠有独特的疗效。由于栀子豉汤一类方后均有“得吐者,止后服”字句,因而大多数注家都视之为吐剂,其实是一大误解,张隐庵、张令韶等氏却能不守旧说,极辨其讹,堪称卓见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胸膈郁热的失眠。②食管炎、胃炎之噎塞、脘痛。③热郁气逆之呃逆。④衄血、吐血、便血。

[医案选录] 江应宿治都事靳相庄,患伤寒十余日,身热无汗,怫郁不得卧,非躁非烦,非寒非痛,时发一声,如叹息之状,医者不知何证,迎余诊视,曰:懊怫郁证也。投以栀子豉汤一剂,十减二三,再以大柴胡汤,下燥屎,怫郁除而安卧,调理数日而起。(录自《名医类案》)

按:此案并未经发汗吐下,但据其怫郁不得卧,时发一声如叹息状,断为懊证,因与栀子豉汤,病情即减十之二三,足以证明该方的运用,并不一定都是汗吐下后余邪留扰,所以不应机械地看待。推而广之,凡属于上中焦热郁气滞的病证,不管外感、杂病,都可治以栀子豉汤。

栀子甘草豉汤方

栀子十四个(擘) 甘草二两(炙) 香豉四合(绵裹) 右三味,以水四升,先煮栀子甘草,取二升半,内豉,煮取一升半,去滓,分二服,温进一服,得吐者,止后服。

[校勘] 《千金翼方》方名无“豉”字。“得”字下,《玉函经》有“快”字。成本不载本方,仅于卷第十云:“栀子豉汤方内,加入甘草二两,余依前法,得吐,止后服。”

栀子生姜豉汤方

栀子十四个(擘) 生姜五两 香豉四合(绵裹) 右三味,以水四升,先煮栀子生姜,取二升半,内豉,煮取一升半,去滓,分二服,温进一服,得吐者,止后服。

[校勘] 《外台秘要》“二升半”下有“去滓”两字。“吐”字上,《玉函经》有“快”字。《外台秘要》引《千金翼方》“得吐者”三字作“安即”两字。成本不载本方,但于卷第十云:“栀子汤方内加生姜五两,余依前法,得吐,止后服。”

[医案选录] 叶天士治张,脉小弦,纳谷脘中哽噎,自述因平素悒郁强饮,则知木火犯土,胃气不得下行,议苦辛泄降法。栀子,香淡豆豉,生姜汁炒黄连,郁金,竹茹,半夏,丹皮。(录自《伤寒论类方汇参》)

按:脉弦脘噎,乃肝胃气逆之征,这与平素悒郁强饮有关,热郁气滞,故治以苦辛泄降法,用栀子生姜豉汤为基本方,加黄连、丹皮,以增强栀子泄热之力,加郁金、竹茹、半夏,以增强豉、姜辛开之功。从方药组成来看,也可以说是栀豉与泻心合用而化裁的方剂。

发汗,若下之,而烦热①胸中窒②者,栀子豉汤主之。(77)

词解 ①烦热:心中烦闷而热。

②胸中窒:胸中塞闷不舒。

[校勘] 《脉经》“窒”作“塞”。《千金要方》“窒”字下有“气逆抢心”四字。

[语译] 经过发汗,或用过泻下以后,出现心烦而热,胸膈塞闷不舒的,用栀子豉汤主治。

[提要] 热郁胸膈证的另一证候。

[浅释] 本条烦热与上条的虚烦性质一样,也是因热郁于胸膈,由于热郁气滞,所以胸中窒塞不舒,实际是对上条证候的补充,当然也宜栀子豉汤清宣郁热。

[选注] 张令韶:此言栀子豉汤不特交通上下,而且能调和中气也。窒,窒碍而不通也。热不为汗下而解,故烦热,热不解而留于胸中,故窒塞而不通也,亦宜栀子豉汤升降上下,而胸中自通矣。

钱天来:已发汗之后,下之而致烦热郁闷,胸中窒塞者,因汗不彻而邪未解也。然既汗之后,邪气已减,有限之余邪陷入胸中,故不至结痛,而但觉窒碍耳。邪在胸中,最宜上越,故亦以栀子豉汤主之。

[按语] 本条之烦,即虚烦懊之互词,胸中窒是邪热壅滞之甚,但必须与烦热并见,才可用栀子豉汤。

伤寒五六日,大下之后,身热不去,心中结痛①者,未欲解也,栀子豉汤主之。(78)

词解 ①结痛:结塞且有痛感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未欲解也”作“此为未解”。

[语译] 外感病经过五六日,用了大剂泻下药以后,身热未退,且感觉心胸部结塞而痛,这是病未有解除,可用栀子豉汤主治。

[提要] 热郁胸膈而心中结痛。

[浅释] 本条症状,身热不去,心中结痛,源于大下之后,这与结胸证的成因和主证颇有相似之处,但病理却迥不相同。结胸证为有形的热与水结,按之心下石硬,痛不可近,所以用大陷胸汤逐水荡实。本证为无形的热郁气滞,按之心下濡,结塞闷痛,纵然按之痛,亦很轻微,所以用栀子豉汤宣郁除烦。

[选注] 程郊倩:痛而云结,殊类结胸矣。结胸身无大热,知热已尽归于里,为实邪;此则身热不去,则所结者,客热烦蒸所致,而势之散漫者尚连及表,故云未欲解也。

柯韵伯:病发于阳而反下之,外热未除,心中结痛,虽轻于结胸,而甚于懊矣。结胸是水结胸胁,用陷胸汤,水郁则折之也;此乃热结心中,用栀子豉汤,火郁则发之也。

张隐庵:此言外邪未尽,而心中结痛者,栀子豉汤能解表里之余邪也。伤寒五六日,病当来复于太阳,大下之则虚其中而热留于内,是以心中结痛而身热不去,此未欲解也。宜栀子豉汤清表里之余热,从外内以分消,盖栀子苦能下泄,以清在内之结痛,香豉甘能发散,启阴液为微汗,以散在外之身热。葛翁《肘后方》用淡豆豉治伤寒,主能发汗。

[按语] 程、柯二氏均以结胸证与本证相较,程氏得出心中结痛为客热烦蒸所致,势之散漫尚连及表,柯氏得出用栀子豉汤,为火郁则发之,均有所阐发。张氏认为栀子豉汤能清表里之余热,从外内以分消,亦有理致。但是认定表为表证,则不够确当,豆豉固然有发散作用,必须与葱头配伍,《肘后方》葱、鼓同用,并非单用豆豉,况且本方伍以栀子苦泄,意不在发汗可知。本证的身热乃胸膈郁热烦蒸于外,与里相对来说是外表亦有热,而决不同于表证,必须明确区分,才能避免混淆。

上面三条,都是栀子豉汤证,尽管临床表现不同,但病机都是热郁胸膈,所以都以栀子豉汤主治。三条的首句,都提到治疗的经过,“发汗吐下后”、“发汗若下之”与“大下之”,似都因误治后,余热留扰胸膈而成。但这并不是绝对的,也有未经误治,如太阳表邪初传入里或阳明病开始,热尚未甚时,均可出现烦热不眠,胸中窒闷等证。杂病中热郁气滞,也往往见到虚烦不得眠、胸中窒、心中结痛等证,因此,临床时贵在掌握病机,不应拘泥于是否误治。

伤寒下后,心烦腹满,卧起不安者,栀子厚朴汤主之。(79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心烦”作“烦而”。

[语译] 伤寒病,用下法以后,出现心中烦扰,腹部胀满,坐卧都不安宁的,用栀子厚朴汤主治。

[提要] 热壅胸腹的证治。

[浅释] 本证心烦与栀子豉汤证的虚烦一样,也是热郁胸膈,所不同的,是心烦的同时,又有腹部胀满,这表明热郁的程度及深入了一层,不仅郁于胸膈,而且壅于腹部,因此,不用豆豉的轻透,只用栀子的泄热以治心烦,更加厚朴、枳实以行气除满。

[选注] 成无己:下后,但腹满而不心烦,即邪气入里为里实,但心烦而不腹满,即邪气在胸中为虚烦,既烦且满,则邪气壅于胸腹间也。满则不能坐,烦则不能卧,故卧起不安,与栀子厚朴汤吐烦泄满。

张隐庵:夫热留于胸则心烦,留于腹则腹满,留于胃则卧起不安,栀子之苦寒,能泄心下之热烦,厚朴之苦温,能消脾家之腹满,枳实之苦寒,能解胃中之热结。

[按语] 本证心烦腹满,因热壅于胸腹之间,成、张二氏的注释大致相同,但成氏将卧起不安分责之烦与满,张氏将烦属于胸,满属于腹,卧起不安专属于胃,都嫌失之割裂。

栀子厚朴汤方

栀子十四个(擘) 厚朴四两(炙,去皮) 枳实四枚(水浸,炙令黄) 右三味,以水三升半,煮取一升半,去滓,分二服,温进一服,得吐者,止后服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枳实”下无“水浸”字,“三升”下无“半”字,“炙令黄”作“去穰炒”,成本同。成本“又”作“已上”两字,《千金翼方》“吐”字上有“快”字。

[方解] 王晋三:下后遗热心烦,起卧不安,腹满,是三焦病矣,故以上涌下泄为治。凡用栀子,皆取其上涌客热,复以厚朴、枳实者,取其酸苦下泄阴滞,不烦不满,而起卧亦安矣。

柯韵伯:栀子以治烦,枳、朴以泄满,此两解心腹之妙剂也。热已入胃则不当吐,便未燥硬则不可下,此为小承气之先着。

高士宗:枳实,按《神农本经》主除寒热结气,长肌肉,利五脏,益气轻身。盖枳实臭香色黄,味辛形圆,宣达中胃之品也。炙香而配补剂,则有长肌益气之功;生用而配泄剂,则有除邪破结之力。元人谓枳实泻痰,能冲墙倒壁,而后人即谓破泄之品,不可轻用。且实乃结实之通称,无分大小,宋开宝以小者为实,大者为壳,而后人即谓壳缓而实速,壳高而实下,此皆不明经旨,以讹传讹耳。

[按语] 本方实际是栀子豉汤去豆豉与小承气汤去大黄的合方,如属有形之实,即为小承气汤证,因为本证心烦腹满仅为无形之热壅气滞,所以只取枳朴以行气除满,不需大黄的泻热通便。因为本证热壅的程度深、范围广,所以只取栀子的清泄,无需豆豉的轻透。两方化裁合用,确实是两解胸腹之妙剂。关于枳实之用,高氏根据《本经》主治内容,得出枳实有长肌益气与除邪破结的双重作用,随配伍药而异,力辨专主破泄说的讹误,对正确掌握枳实的配伍运用,颇有启发帮助。

伤寒,医以丸药大下之,身热不去,微烦者,栀子干姜汤主之。(80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“丸”作“圆”。

[语译] 伤寒病,医生治以峻烈泻下的丸药,以致身热不退,发生微烦的,以栀子干姜汤主治。

[提要] 上焦留热,中焦虚寒的证治。

[浅释] 本条内容太简,只提到身热不去与微烦,与78条的“身热不去,心中结痛”相较,断为热郁胸膈,还于理可通,但断为中焦虚寒,则毫无依据,惟一理由是方中用了干姜,以药测证,干姜能温中散寒,必然兼有腹满时痛等中焦虚寒症状。至于所以会发生中焦虚寒,不外乎因误用丸剂大下所致。果尔,78条也是大下之后,何以未发生虚寒证?由此可见,这些理由都不够充分。从两味药相伍来看,实际也具有苦泄辛开作用,栀子泄热,以辛温的干姜佐之,“火郁发之”,能加强宣泄郁热效果,临床用栀子干姜汤治热郁气滞的脘腹疼痛有卓效,可资佐证。当然,对上有郁热,平素中阳不足的患者来说,在用栀子的同时,佐以干姜的辛温通阳,不仅治中焦阳虚,又可防苦泄伤阳,确实也是很好的方剂。因此,应从多面去理解,庶可免于拘执片面。

[选注] 柯韵伯:攻里不远寒,用丸药大下之,寒气留中可知。心微烦而不懊,则非吐剂所宜也。用栀子以解烦,倍干姜以逐内寒而散表热,寒因热用,热因寒用,二味成方而三法备矣。

喻嘉言:丸药大下,徒伤其中,而不能荡涤其邪,故栀子合干姜用之,亦温中散邪之法也。

尤在泾:大下后,身热不去,证与前同。乃中无结痛,而烦又微而不甚,知正气虚不能与邪争,虽争而亦不能胜之也,故以栀子彻胸中陷入之邪,干姜复下药损伤之气。

汪苓友:太阳伤寒,医误以丸药大下之,徒伤中气,邪热不除,所以身热不去,邪热乘虚客于胸中而作微烦也。与栀子干姜汤吐之,以散邪热,扶中气。

[按语] 诸家对于本证病机,都认为是误下伤中,邪热不去,然大多比较浮泛,惟尤氏的分析扼要细致,药味作用的说明也颇确切。柯注干姜作用为逐内寒而散表热,喻氏认为是温中散邪法,就整个方剂来说,都不够准确。汪氏仍泥定吐剂,尤失之牵强。

栀子干姜汤方

栀子十四个(擘) 干姜二两 右二味,以水三升半,煮取一升半,去滓,分二服,温进一服,得吐者,止后服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三升”下无“半”字。“吐”字上有“快”字。

[方解] 王晋三:烦皆由热,而寒证亦有烦,但微耳。干姜和太阴在里之伤阳,而表热亦去,栀子清心中之微热,而新烦亦除。立方之义,阴药存阴,阳药和阳,是调剂阴阳,非谓干姜以热散寒也。

陈古愚:栀子性寒,干姜性热,二者相反,何以同用之?而不知心病而烦,非栀子不能清之,脾病生寒,非干姜不能温之,有是病则用是药,有何不可。且豆豉合栀子,坎离交媾之义也,干姜合栀子,火土相生之义也。

柯韵伯:夫栀子之性,能屈曲下行,不是上涌之剂。惟豉之腐气上熏心肺,能令人吐耳。观瓜蒂散必用豉汁和剂服,是吐在豉而不在栀也。此栀子干姜汤去豉用姜,是取其横散;栀子厚朴汤以枳、朴易豉,是取其下泄,皆不欲上越之义。旧本两方后概云得吐止后服,岂不谬哉!观栀子柏皮汤与茵陈汤中俱有栀子,俱不言吐,又病人旧微溏者不可与,则栀子之性自明。

[按语] 王氏调剂阴阳一语,极有理致。陈氏从两药相伍意义说明栀豉合用与栀姜合用的区别,亦有发挥。柯氏直接指出本方与栀子厚朴汤方后“得吐者止后服”的谬误,理由充足,颇令人信服。但是仍把豆豉作为吐药,尚嫌不尽允当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治阴阳痞结,咽膈噎塞,状若梅核,妨碍饮食,久而不愈。(《杨氏家藏方》名二气散)②治赤白痢。(《圣惠方》本方加薤白)③郁火胃痛。④胆石症急性发作。⑤胆道蛔虫并发感染引起胃痛。

[医案选录] 肖某,工人,壮年体健。秋初患胃脘剧痛,先服中药无效,后住西医院,诊断为急性胃炎,经注射镇静、镇痛药及配合针灸治疗,三日夜痛不稍止,诊其脉象弦数有力,舌赤苔黄,心烦口苦,时欲呕,脘中剧痛不可按,此火郁中脘,胃气失和,法当清降。拟方:栀仁、川楝子各五钱,炮姜一钱,水煎服。午后三时许进药,黄昏痛减,午夜痛全止,二剂获痊愈。[录自《中医杂志》,1966,(3):24]

按:笔者原按“于原方中加川楝子一味,增强清火止痛之力,以之治郁火胃痛,但见脘痛拒按,口苦心烦,苔黄脉数者,投之屡效。如系虚寒胃痛,则不可擅用此方。方中既用栀、楝之苦寒以清泄郁火,又佐以少量辛温之干姜者,因痛由郁火而致,火郁则发之,有协助栀、楝而起反佐的作用;同时又恐苦寒戕伤脾胃,因佐少量辛温以制苦寒之偏弊。”对于使用本方的审证要点,与本方的配伍意义,都交待得颇为清楚,极有参考价值。同时也足以纠正注家胶执上热中寒说的偏颇。

凡用栀子汤,病人旧微溏①者,不可与服之。(81)

词解 ①旧微溏:指病人平素大便略微溏薄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汤”字下有“证”字,“病”字作“其”字,无“旧”字。

[语译] 凡是使用栀子豉汤时,如病人平素大便微有溏薄的,就要慎重而不可轻易与服。

[提要] 栀子豉汤的禁例。

[浅释] 临床治病选用方剂,除了必须与证情符合以外,还须注意病人的体质状况,做到因人而异,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。栀子豉汤尽管不是太寒的方剂,但毕竟偏于苦寒,因此遇到脾阳较虚的病人,虽然是热郁胸膈证,也应当慎重使用,否则,就会损伤脾阳而增加新的病变。所谓病人旧微溏,就是对脾阳素虚的举例,因此,本条不仅是栀子豉汤的禁例,而且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。

[选注] 成无己:病人旧微溏者,里虚而寒在下也,虽烦,则非蕴热,故不可与栀子汤。《内经》曰:“先泄而后生他病者,治其本,必且调之,后乃治其他病。”

程郊倩:凡治上焦之病者,辄当顾虑中下,栀子为苦寒之品,病人今受燥邪,不必其溏否,但旧微溏者,便知中禀素寒,三焦不足,栀子之涌,虽去得上焦之邪,而寒气攻动脏腑,坐生他变,困辄难支。凡用栀子汤者,俱不可不守此禁,非独虚烦一证也。

黄坤载:栀子苦寒之性,弛脾胃而滑大肠,凡用栀子诸汤,设病人旧日脾阳素虚,大便微溏者,不可与服也。

[按语] 成氏认为虚寒体质,虽烦则非蕴热,这种说法不够正确,因为体质与病情并非完全一致,虚寒素质可以患实热证。实热体质也未尝不患虚寒证,应当具体分析,灵活看待,才可避免偏执一面。

以上条文(76~81)内容大意(见表19):

表19 栀子豉汤证及兼变证证治简表

太阳病发汗,汗出不解,其人仍发热,心下悸,头眩,身动,振振欲擗(一作僻)地①者,真武汤主之。(82)

词解 ①振振欲擗地:身体振颤,站立不稳,欲仆倒于地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发汗汗出不解”作“发其汗而不解”,“”字下有“而”字。《脉经》、《千金方》“真武”作“玄武”。

[语译] 太阳病已经用过发汗方法,但汗出以后病仍未解,病人仍然发热,却出现心下悸动,头目眩晕,全身筋肉跳动,振颤得站立不住而要跌倒在地的情况,这时,可用真武汤主治。

[提要] 肾阳虚而水气内动的证治。

[浅释] 太阳病本来应当用发汗的方法以解表邪,但是如果汗不如法,或发汗太过,也可发生其他变证。本条是因过汗损伤肾阳而致的阳虚水气内动证。肾阳虚不能制水,于是水气动而泛溢,上逆凌心则心下悸,上犯清阳则头眩,外侵经脉则筋肉跳动,周身振颤不能自持而欲仆倒于地。传统注释大都侧重于阳虚而经脉失煦,似稍欠全面。关于其人仍发热,也大多主张已不是原来的表证发热,而是阳亡于外虚阳浮越的发热。当然也有这种可能,提示医者不得将阳浮发热误作表证未解。然而果真是亡阳发热,照理应属于阴盛格阳证,急需用通脉四逆等姜附剂以招纳亡阳,恐非真武所能胜任。就整个病情来看,太阳表证,因发汗太过损伤正气而表仍未解的例子比比皆是,因此,本条阳虚水动变证的同时表仍未解,并不违背临床实际,那么,遵照表里证同具,里虚者先治其里的治则,治以真武汤是完全正确的。

本证的振振欲擗地,与67条的发汗则动经,身为振振摇的机转基本一致,都是阳虚水气所致,不过程度轻重不同而已,轻微的治以运脾化饮的苓桂术甘汤;严重的必须用温肾散水的真武汤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发汗不解,仍发热,邪气未解也。心下悸,头眩,身动,振振欲擗地者,汗出亡阳也。里虚为悸,上虚为眩,经虚为身,振振摇,与真武汤主之,温经复阳。

尤在泾:发汗过多,不能解太阳之邪,而反动少阴之气,于是身仍发热,而悸眩动等证作矣。少阴之气,水气也,心属火而水乘之,故悸;头为阳而阴加之,故眩,经脉纲维一身,以行血气,故水入之,则振振动也。擗犹据也,眩动之极,心体不安,思欲据地以自固也。此与阳虚外亡有别,阳虚者,但须四逆以复阳,此兼水饮,故必真武以镇水。

徐灵胎:若发汗太过,动其营血,大汗虽出而卫邪反内伏,所以病仍不解,观前桂枝汤条下服法,可推而知也。其人仍发热,表邪仍在。心下悸,下焦肾水因心液不足,随阳而上犯。头眩身动,振振欲擗地者,阳气泄则虚浮无依著。真武汤主之,此方镇伏肾水,挽回阳气。

钱天来:汗出不解,仍发热者,非仍前表邪发热,乃汗后亡阳,虚阳浮散于外也。若仍因表邪发热,焉有全不顾表而竟用真武汤之理乎?观长沙立治,义自明矣。此所谓心下悸者,非心悸也,盖心之下,胃脘之上,鸠尾之间,气海之中,《灵枢》谓膻中为气之海也,误汗亡阳,则膻中之阳气不充,气不得伸而呼吸不利,所以筑筑然跳动也……振振欲擗地,前注家皆置之不解,而方氏引毛诗注云,擗,拊心也,言拊心而无可奈何也。若此,是拊心而非擗地矣。喻氏谓汗出过多,卫气解散,其人似乎全无外廓,故振振然四顾傍徨,无可置身,欲地而避处其内,汗多亡阳,欲入土中,避虚就实也。愚谓此论又觉过于深求,不能无穿凿之病。以意解之,则振振欲擗地者,即下文所谓发汗则动经,身为振振摇之意,言头眩而身体动,振振然身不能自持而欲仆地,因卫分之真阳丧亡于外,故命门之龙火飞越于上,与误服大青龙之变无异矣。焉得不以真武汤收其散失之阳,导使归源,令龙潜海底,方得波恬浪息也。

[按语] 成注、尤注、徐注对本条都认为误汗表邪未解而里气损伤,但成氏专主亡阳,徐氏主张营血伤而阳气泄,惟尤氏阳虚与水饮并重,通过分析比较,得出本证故必真武以镇水,与四逆的单纯回阳不同,不仅是四逆与真武两方的区别问题,更重要的是突出了本证的病机特点。这对正确掌握真武汤的运用,具有很大帮助。钱注对方、喻二氏解释“欲擗地”的谬误,达到理能服人;但对“其人仍发热”,力主不属于表证,而是虚阳浮散于外,提出“焉有全不顾表而竟用真武汤之理”,则又未免强词夺理。论中表里证同具,先用四逆汤治里,后用桂枝汤和表,原文具在,岂可任意更改。

[医案选录] 孙兆治一人,患伤寒,发热,汗出多,惊悸,目眩,身战掉。众医有欲发汗者,有作风治者,有欲以冷药解者,延孙诊之。曰:太阳经病得汗不解,若欲解,必复作汗,肾气不足,汗不来,所以心悸目眩身战。遂与真武汤,三服,微汗自出,即解。盖真武汤附子白术和其肾气,肾气得行,故汗得来。仲景说:“尺脉弱者,营气不足,不可发汗。”以此知肾气怯则难汗也。(录自《名医类案》)

按:本案身振掉,目眩惊悸等均系因肾阳虚不能制水,水气内动所致,肾气不足不能作汗,故发热等表证不解。孙氏独排众议,治以真武汤,方中附子、白术和其肾气,肾气得行,因得汗解。从而可证真武汤所治的其人仍发热,不是虚阳外越,而是表证未罢。如果系虚阳外越,怎么能够汗出而解呢?

咽喉干燥者,不可发汗。(83)

[校勘] 《脉经》无“喉”字。《玉函经》“汗”字上有“其”字。《千金翼方》作“忌发汗”。

[语译] 病人咽喉干燥的,不可用辛温发汗的方法。

[提要] 津液不足的,禁用汗法。

[浅释] 咽喉干燥,为津液不足的标志,虽然是太阳表证,也不可使用汗法,特别是辛温之剂,否则,就会干燥更甚,发生伤津化热的许多变证。

[选注] 尤在泾:病寒之人,非汗不解,而亦有不可发汗者,不可不审。咽喉者,诸阴之所集,而干燥则阴不足矣。汗者,出于阳而生于阴也,故咽喉干燥者,虽有邪气,不可以温药发汗,若强发之,干燥益甚,为咳,为咽痛,为吐脓血,无所不至矣。云不可发汗者,谓本当汗而不可发之,非不当汗之证也。

方中行:咽喉干燥者,胃中无津液,肾水亦耗衰,少阴之脉循喉咙也。发汗则津液愈亡而肾水益衰,故致戒如此。末后无发汗之变,疑有漏落。

程郊倩:咽喉干燥者,燥气乘金,液衰卫乏可知,更发汗以夺其液,其传为索泽,为膈消。凡遇可汗之证,必当顾虑夫上焦之津液,有如此者。

张令韶:脾足太阴之脉挟咽,肾足少阴之脉循喉咙,肝足厥阴之脉循喉咙之后,是咽喉者,皆三阴经脉所循之处也。三阴精血虚少,不能上滋于咽喉,故干燥,所以不可发汗。夫止言不可发汗,而不言发汗以后之变证,盖谓三阴俱伤,命将难全,治亦无及,又遑论其变乎!

[按语] 诸家对咽喉干燥的机制,看法略有不同,均可参考。要在明确咽干为津液不足,至于是上焦,是中焦,还是三阴,不必凿分。关于未提发汗之变,方氏疑有漏落,比较客观。张氏推论为“三阴俱伤,命将难全”,似言过其实。

淋家①,不可发汗,汗出必便血。(84)

词解 ①淋家:指素患小便淋沥,尿道疼痛的病人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发”字下有“其”字。

[语译] 素患小便淋沥疼痛的人,不可用发汗方法,如果误汗而汗出,就会引起尿血。

[提要] 肾阴虚膀胱有热的,禁用汗法。

[浅释] 所谓淋家,指平素患有小便淋涩疼痛,并经常发作的患者,这样的人,大多肾阴虚而膀胱蕴热,如慢性膀胱炎、肾盂肾炎等。虽然具有太阳表证,断不可强发其汗,如果误用发汗,则肾阴愈虚,膀胱之热愈炽,邪热迫血妄行,就会发生尿血。

[选注] 程郊倩:淋家热畜膀胱,肾水必乏,更发汗以竭其津,水府告匮,徒逼血从小便出耳。凡遇可汗之证,必当顾虑夫下焦之津液有如此者。

张隐庵:淋家者,病五淋之人,膀胱之津液已虚,故不可发汗。发汗必动胞中之血而下便,夫膀胱者,胞之室也。

尤在泾:巢氏云,淋者,肾虚而膀胱热也。更发其汗,损伤脏阴,益增府热,则必便血,如强发少阴汗而动其血之例也。

《金鉴》:淋家者,湿热蓄于膀胱,水道涩痛之病也。若发其汗,湿随汗去,热必独流,水府告匮,迫其本经之血从小便而出矣。

[按语] 本条与上条略异,提出了误汗的变证。但亦未出治法,既有外邪,必无不治之理,根据肾阴虚而膀胱有热,则辛温发汗断不可用,那么,辛凉解肌中酌加养阴清热之品,还是可以使用的。

疮家①虽身疼痛,不可发汗,汗出则痓②。(85)

词解 ①疮家:指久患疮疡的人。

②痓:音“厕”,《集韵》云“风病也”。《正字通》云“五痓之总名,其证卒口噤,背反张而瘈疭”。一作“痉”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发汗”作“攻其表”。成本“汗出”作“发汗”。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注“痓”作“痉”。

[语译] 平素患有疮疡的病人,虽然有表证身疼痛,也不可用发汗方法,误发其汗,就会出现角弓反张,筋脉强急的变证。

[提要] 疮家营血虚少的,禁用汗法。

[浅释] 久患疮疡流脓流血,营血必然亏虚,虽然有表邪身体疼痛,亦不可发汗。因为营血为汗液之资源,若误用发汗,则已经不足之营血,必更加亏耗,筋脉失去濡养,而强直拘急,成为角弓反张的痉证。

[选注] 张令韶:疮家久失脓血,则充肤热肉之血虚矣,虽身疼痛,而得太阳之表病,亦不可发汗,汗出必更内伤其筋脉,血无荣筋,强急而为痓矣。

尤在泾:身疼痛,表有邪也。疮家脓血流溢,损伤阴气,虽有表邪,不可发汗,汗之血虚生风,必发痉也。

钱天来:疮家,非谓疥癣之疾也,盖指大脓大血,痈疽溃疡,杨梅结毒,臁疮痘疹,马刀侠瘿之属也。身疼痛,伤寒之表证也,言疮家气虚血少,营卫衰薄,虽或有伤寒身体疼痛等表证,亦慎不可轻发其汗,若误发其汗,则阳气鼓动,阴液外泄,阳亡则不能柔养,血虚则无以滋灌,所以筋脉劲急而成痓也。

柯韵伯:疮家病与外感不同,故治法与风寒亦异,若以风寒之法治之,其变亦不可不知也。疮虽痛偏一处,而血气壅遏,亦有遍身疼痛者。然与风寒有别,汗之则津液越出,筋脉血虚,挛急而为痉矣。诸脉证之当审,正此故耳。

[按语] 凡称为家,总不是一时之病,所以疮家,也是指久患疮痈溃疡的人,有释为创伤亡血过多,不够妥切。张、尤、钱的注释基本一致,都以身疼痛为表证,无疑是正确的。但对疮家之虚看法略异,张、尤二氏认为是营血虚,钱氏认为是气虚血少,因之误汗致痉,钱氏也主张阳亡血虚,看来应以血虚为是。关于疮家的范围,钱氏提出非疥癣之疾,颇是。但把臁疮、痘疹、马刀侠瘿都列于疮家之内,不仅失之太广,而且名实不符,严格地说,是概念的错误,未免千虑一失。柯氏认为本条的身疼痛,纯属疮家,并无表证,更是一种片面的看法,如果没有表证,医生绝不会只据身疼痛就使用汗法的。条文中提出“虽身疼痛,不可发汗”,用意十分清楚,柯注显然有悖原意。

这里的痓,是因营血亏耗,筋脉失养所致,与外邪引起的刚痉、柔痉有别,不应混为一谈。

衄家,不可发汗,汗出必额上陷脉急紧,直视不能眴①,(音唤,又胡绢切下同,一作瞬)不得眠。(86)

词解 ①不能眴:眴,音“舜”,目自动也。不能眴,就是目睛不能转动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发汗”作“攻其表”,“必额上陷”句作“必额上促急而紧”,《巢氏病源》同,惟“促”字作“葅”字,《外台秘要》引《巢氏病源》“促”作“脉”,却没有“陷”字,《脉经》作“必额陷脉上促急而紧”。

[语译] 经常鼻衄的病人,虽有表证,不可用发汗的方法,如果误发其汗,就会出现额部凹陷处筋脉拘急,两目直视,眼珠不能转动,并且不得睡眠。

[提要] 衄家血液素亏的,禁汗,及汗后的变证。

[浅释] 衄家指经常鼻腔出血的人,由于频频出血,阴血必然亏虚,虽有可汗之证,也不可任意使用发汗方法,以免更伤其阴血。这里所说的“不可发汗”,当是指不可用辛温发汗。

汗出必额上陷脉急紧,直视不能眴,不得眠,是对误汗后病变的推断。所谓“额上陷”的额上,应该是指额旁的部位,即太阳穴处,《素问·三部九候论》谓上部天以候上,王冰注:“在额两旁,动应于手。”由于衄家血液素亏,发汗则血液耗伤严重,而经脉空虚,筋失濡养,所以额旁下陷。诸脉皆属于目,经脉既急紧,以致目睛不能眴动,不得睡眠。或者认为本条禁汗与55条衄血用麻黄汤发汗前后矛盾,这是没有了解两者病机的区别:衄家是素患鼻衄,营血亏虚,故禁发汗,麻黄汤所主的鼻衄,乃表邪失汗,腠理郁闭,外寒迫血以致,故必须发汗。一为血虚,一属表闭,病理上截然不同,所以治疗上也迥然有别,岂能混淆不辨。

[选注] 喻嘉言:目得血而能视,汗为血液,衄血之人,清阳之气素伤,更发其汗,则额上必陷,乃上焦枯竭之应也。诸脉皆属于目,筋脉紧急,则目上瞪而不能合,目不合则不得眠也。伤寒发烦目瞑者必衄,宜麻黄汤发汗;此言素惯衄血之人,戒发汗以虚其虚,宜两谛之也。

张令韶:三阳之脉俱起于额鼻,衄家则三阳之经血俱虚,夺血者无汗,故不可发汗,汗出则重亡其阴矣。额上陷脉,陷中之动脉也。太阳之脉,起于目内眥,上额交巅;阳明之脉起于鼻,交额中,旁纳太阳之脉;少阳之脉起子目锐眥,三经互相贯通,俱在于额上鼻目之间。三阳之血不荣于脉,故额上陷脉紧急也;三阳之血不贯于目,故目直视不能眴也;阴血虚少,则卫气不能行于阴,故不得眠也,此三阳之危证也。

《金鉴》:衄家者,该吐血而言也,谓凡衄血、吐血之人,阴气暴亡,若再发其汗,汗出液竭,诸脉失养,则额角上陷中之脉,为热所灼,故紧且急也。目直视,目瞪不转睛也,不能眴,目睫不合也,亦皆由热灼其脉引缩使然。不得眠者,阳气不能行于阴也,凡此所见之病,皆阳盛阴微之危证,谁谓衄家可轻发其汗耶!

尤在泾:额上陷,脉紧急者,额上两旁之动脉,陷伏不起,或紧急不柔也。《灵枢》云:“两跗之上,脉陷竖者,足阳明。”陷谓陷伏,竖即紧急,与此正相发明。目直视,不能眴,不得眠,皆亡阴之证也。

钱天来:额上,非即额也,额骨坚硬,岂得即陷,盖额以上之卤门也……是以误汗则阳气不充于脑,则额上之卤门必陷,血虚则系目之筋脉急紧而直视,所以睛不能转侧而摇动也。《经》云“夺血者无汗,夺汗者无血”,衄后则无血以归肝,而神不归舍,失汗则卫气失常,不能行阴二十五度,所以不得眠也。

[按语] 各家对衄家不可发汗,虽然说法略有差异,但基本精神是一致的。惟对额上陷,脉急紧的理解分歧较大,如喻氏解为额上必陷,张氏注为额上陷脉紧急,并交待说,陷脉者陷中之动脉也。但额上究指何处?则都含浑而欠明确。钱氏指出额上非额,额骨坚硬,岂得即陷,责问有理,但主张是额上囟门,则又与实际不符,幼儿固然可以出现囟门下陷,而成人囟门已合,怎么能够下陷?《金鉴》提出是额角上陷中之脉,尤氏提出是额上两旁之动脉,这才合乎实际。尤氏引《灵枢》“两跗之上,脉陷竖者”,意在说明陷脉急紧的含义。总之,额上陷与脉急紧分读,前者是望诊所见,后者对目直视的病理说明,于理可通;额上陷脉急紧作一句读,实际也寓有陷伏不起与紧急不柔两层意思,于理亦通。因此,可以并存,无庸多议。

亡血家,不可发汗,发汗则寒栗而振。(87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不可发汗”作“不可攻其表”,“发汗则”作“汗出则”。

[语译] 平素有失血疾患的病人,不可使用发汗的方法,误发其汗,就会发生寒栗振战。

[提要] 平素失血的禁用汗法。

[浅释] 经常失血的病人,不但阴血损伤,阳气亦不充沛,即使患外感表证,也不可用发汗方法。假使误用汗法,不但阴血更伤,阳气也必更伤,阴血伤则无以营养筋脉,阳气伤则无以卫外为固,因而发生寒栗振战的变证。其病变机制与68条的芍药甘草附子汤证极为类似,不过彼仅恶寒,此有振战而已。

[选注] 成无己:《针经》曰:“夺血者无汗,夺汗者无血。”亡血发汗,则阴阳俱虚,故寒栗而振摇。

程郊倩:亡血家为阴虚,阴虚阳已无依,更发汗以夺其液,阳从外脱,则寒栗而振,是为阴阳两竭。凡遇可汗之证,便不可不顾虑夫阴经之营血,有如此者。

《金鉴》:凡失血之后,血气未复,为亡血虚家,皆不可发汗也。盖失血之初,固属阳热,然亡血之后,热随血去,热固消矣,而气随血亡,阳亦危矣;若再发汗,则阳气衰微,力不能支,故身寒噤栗,振振耸动,所必然也。盖发阴虚之汗,汗出则亡阴,即发暴吐衄血之汗也,故见不能眴,不得眠,亡阴等病也;发阳虚之汗,汗出则亡阳,即发亡血虚家之汗也,故见寒栗而振,亡阳等病也。

唐容川:此寒栗而振,与前必振寒,内外俱虚故也,同义。彼是下后亡阴,筋脉失养,复发汗又亡其阳,则寒气发动,筋脉不能自持,故振。此节亡血家,即是阴筋失养,复发汗以亡其阳,则寒气发动,筋脉不能自持,故寒栗而振,其义正与前同。

[按语] 阴阳相互依存,平素失血,必然阴阳两虚,发汗则阴阳更加损伤,所以寒栗而振,唐注认为本条与60条振寒的病理相同,颇是。该条为脉微细,本条未及脉象,当也可以互参。《金鉴》把本条亡血家单纯作为阳虚,显然不够全面,把衄家说成暴吐衄血,尤其不够允当,不仅割裂了阴阳,并且混淆了旧病与新疾的界限。

汗家①,重发汗,必恍惚心乱②,小便已阴疼③,与禹余粮九。(本方阙)(88)

词解 ①汗家:指平常惯会出汗的人,包括盗汗、自汗在内。

②恍惚心乱:神迷意惑,慌乱不宁。

③小便已阴疼:小便之后,尿道疼痛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发”下有“其”字。

[语译] 平素常常出汗的人,再用发汗方法,就会发生心神恍惚,慌乱不宁,小便以后尿道疼痛等变证,可治以禹余粮丸。

[提要] 汗家阴阳俱虚,禁用发汗。

[浅释] 汗家,是指平素惯易出汗的人,当包括自汗和盗汗在内。久汗则阳虚不固,阴血亦伤,因而阴阳俱虚,所以虽有外感表证,也应慎用发汗。重读虫音,再也。重发汗,谓再用发汗方法,必致心阳更伤,而心神失养,则会发生神思恍惚,心中慌乱无主;津液更伤,而尿道失滋,则小便已阴疼。本条与以上数条不同,不仅有误汗变证,而且载有救误的方剂。但是,仅提出了禹余粮丸的方名,却没有具体药味,因而又引起了许多推测和争议。究竟谁是谁非,很难得出结论。然而不管该方药味多少,总是以禹余粮为必用的主药,那么,仅就禹余粮的性味功能,亦可了解主治的大概。禹余粮甘淡性寒,有敛阴止汗,重镇固涩作用。汗止神安,则恍惚心乱可愈;表固液复,则尿后阴疼自止。由此可见,方剂虽缺,规矩已备,临床上随证化裁,自不难收到预期效果。

[选注] 成无己:汗者,心之液,汗家重发汗则心虚,恍惚心乱;夺汗则无水,故小便已阴中疼。

程郊倩:心主血,汗者心之液,平素多汗之家,心血虚少可知。重发其汗,遂至心失所主,神恍惚而多忡憧之象,此之谓乱。小肠与心为表里,心液虚,而小肠之水亦竭,自致小便已阴疼。与禹余粮丸,其为养心血,和津液,不急于利小便,可意及也。

陈修园:平素患汗病之人,名曰汗家。心主血,汗为心液,患此病之人,其心虚血少可知,若重发其汗,则心主之神气无所依,必恍惚心乱,且心主之神气虚,不能下交于肾,而肾气亦孤,故小便已而前阴溺管之中亦疼,与禹余粮丸。本方失传,王日休补方用禹余粮、赤石脂、生梓白皮各三两,赤小豆半升,共为末,蜜丸弹子大,以水二升,煮取一升,早暮各一服。然亦不过利水之品,毫无深意。

魏念庭:禹余粮丸,原方阙。愚臆度之,即赤石脂禹余粮汤耳,意在收涩小便,以养心气,气足则血生矣,且有镇安心神之义也,如理中汤可以制丸也。

尤在泾:禹余粮丸方缺。常器之云,只禹余粮一味,火煅服亦可。按禹余粮体重可以去怯,甘寒可以除热,又性涩主下焦前后诸病也。

舒驰远:平日汗多者,表阳素亏,若重发其汗,则阳从外亡,胸中神魂无主,故心神恍惚而内乱也。小便已阴疼者,阳气大虚,便出则气愈泄而化源伤,故疼。便前痛为实,便后痛为虚。从来皆云汗者心之液,汗多者,重汗则心血伤,小肠之血亦伤,宜生心血,通水道。愚谓不然,如果血虚,曷为不生内烦诸证,此病在气分,宜于涩以固脱之外,大补阳气则当矣。

唐容川:汗家之津液,既从皮毛发泄,又重发其汗,则津液尽从皮毛外出,而下行之津液反竭,是以溺管枯涩而小便疼也。其恍惚心乱者,亦不是心血虚少。盖心烦是血虚,心悸是阳虚,心乱是阳气飞越,此与火迫劫亡阳,必惊狂同义。

[按语] 成、程、陈诸氏释本证病机,侧重于血虚液少,舒氏专责之阳虚,都欠全面。唐氏主张小便已阴疼为津液竭,恍惚心乱为阳气浮越,从两方面解释,比较切当。各家对禹余粮丸的补充意见均可参考。从证情来看,治当阴阳兼顾,温燥、寒腻,均有所碍,禹余粮丸敛阴固涩,可能发挥特殊作用。

病人有寒,复发汗,胃中冷,必吐蚘①。(一作逆)(89)

词解 ①蚘:即“蛔”字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发”字下有“其”字。

[语译] 病人平素体质虚寒,更发其汗,胃肠愈加寒冷,必然发生吐逆,也可能吐出蛔虫。

[提要] 阳虚中寒的禁用发汗。

[浅释] 病人有寒,指平素阳气不足,中焦虚寒,虽有表证,亦不可发汗,只能温中助阳以和肌表,如径用一般的发汗方法,必致阳气外越,中阳更虚,里寒更甚,而发生吐逆。如果肠道有蛔虫寄生,则蛔虫不安而上行,可随呕吐而出。

[选注] 张隐庵:夫阴阳气血,皆生于胃府水谷,病人有寒,胃气虚矣,若复发汗,更虚其中焦之气,则胃中冷,必吐蛔。夫蛔乃阴类,不得阳热之气,则顷刻顿生而外出矣。

黄坤载:脏腑素有积寒,复发汗以亡胃阳,胃冷不能安蛔,必吐蛔虫。虫因木化,厥阴木郁,则生蛔虫,《素问》“厥阴者,阴之厥阳”,厥阴以至阴之脏,寒极吐蛔,则水腾而火不能复,中伏死机,是以内外感伤诸病,一见吐蛔,便属险证,阳绝则死,阳复则生。惟温病吐蛔,是热非寒,与余证不同也。

《金鉴》:胃寒复汗,阳气愈微,胃中冷甚,蛔不能安,故必吐蛔也,宜理中汤送乌梅丸可也。

[按语] 吐蛔有两种原因:一为胃寒,如本条所述;一为胃热,如黄氏所述“温病吐蛔”,也应具体分析,区分寒热,不能绝对看待。

以上条文(82~89)内容大意:

本发汗,而复下之,此为逆也;若先发汗,治不为逆。本先下之,而反汗之,为逆;若先下之,治不为逆。(90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无“若”字,“先发汗”、“先下之”下并有“者”字。

[语译] 本来应该发汗,反而治以攻下,这样治疗是错误的;如果先用发汗解表,表解以后再用下法,就不错误了。本来应该先用下法,反而治以发汗,治法是错误的;如果先用攻下,治疗方法才不错误。

[提要] 汗下先后的运用原则。

[浅释] 单纯的表证或里实证,不存在汗下先后问题,只有当既有表证,又有里实证病情较为复杂的情况下,究竟应当先汗还是先下,却颇值得研究,本条正是对这一治则问题作出具体的说明。一般说来,表里证同具,里实的应当先进解表,表解之后方可使用攻下。如先用攻下,就是治疗的错误。但是,也有里实证较重,而表证较轻,里甚于表,治当先用攻下以治里,如果一定要执先表后里,不知灵活运用,势必延误病机,也是治疗的错误。因此,在临床的时候,必须根据证情的轻重缓急,来决定汗、下治法,才能避免错误。

[选注] 《金鉴》:立治逆之法,不外乎表里,而表里之治,不外乎汗下,病有表里证者,当审其汗下何先,先后得宜为顺,失宜为逆。若表急于里,本应先汗,而反下之,此为逆也;若先汗而后下,治不为逆也。若里急于表,本应先下,而反汗之,此为逆也;若先下而后汗,治不为逆也。

程郊倩:究竟治逆之法,非能于法外议法也,只此表里之间,汗下酌其所宜,而不失先后之序,则凡彼之所为逆治者,即我用之以治逆者矣……世多依违两可之医,胸无断决,托言曰慎。观仲景之标篇俱着辨字,不辨而慎,何必汗下始杀人;能辨而断,何必汗下不救人也。

黄坤载:风寒外闭,宜辛温发散而不宜下,燥热内结,宜苦寒攻下而不宜汗。若表邪未解,里邪复盛,则宜先汗而后下;若里邪急迫,表邪轻微,则宜先下而后汗,错则成逆矣。若治法得宜,先后不失,不为逆也。

冉雪峰:此节证辨汗下,时辨先后,治辨顺逆,就全篇言,为总结前半,就本栏言,为冒起下文,远瞩高瞻,统举其全,昭示大者、远者、活泼者、完整者,词意浑括,只是一个涵盖虚冒,下文逐条分疏,不啻自注自释,一气连读,不难了了……大抵治疗精蕴,有定法,有活法,活法中有定法,定法中又有活法。先汗后下,此为定法,先下后汗,此为活法。当汗不可下,当下不可汗,此为活法中定法;汗不尽再下,下不尽再汗,此为定法中活法。明得此项意义,则此条意义跃跃显出。

[按语] 以上注释,均平允可从,冉氏就全篇内容结构与治疗大法说明本条的意义,尤其有助于理解。要之汗下先后,都有一定的规则,其中既有定法,又有活法,符合病机病势则为顺,否则即为逆。从临床来看,一般都应先汗,不可先下,先下后汗,只是个别的特殊情况,如某些伏邪温病里实证显著,虽有表证,亦应先用攻下,常有里通而表亦解者。然而这只能属于活法、变法,而不是常法、定法,所以虽是汗下并举,却是有所侧重,不应平行看待。

伤寒,医下之,续得下利,清谷①不止,身疼痛者,急当救里;后身疼痛,清便②自调者,急当救表。救里宜四逆汤,救表宜桂枝汤。(91)

词解 ①清谷:清,古与“圊”通,清谷,就是腹泻而食物不化的意思。

②清便:见前23条词解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身疼痛者”作“身体疼痛者”。

[语译] 太阳伤寒,由于医生误用下法,以致下利完谷,连续不止;此时身体疼痛等表证虽然尚在,也应急救其里虚。等到大便正常,还有身疼痛时,再治疗其表。治里虚证宜用四逆汤,治表证宜用桂枝汤。

[提要] 表证兼里虚证,治应先里后表。

[浅释] 以标本来说,先病者为本,后病者为标,急则治其标,缓则治其本,这是治疗的规律。表证误下之后,里气大虚而便泻,竟至完谷不化,其严重程度可知,此时虽有身疼痛之表证,亦不暇顾及,因为里气虚寒,如再行解表,必将造成虚脱之变,必以四逆汤先治其在里之虚寒,待里气恢复之后,再以桂枝汤解其在表之身疼痛,前者即急则治其标,后者即缓则治其本。然而这仅是指表病兼里虚,若是表病兼里实,又当先治其表,表解然后治里,如106条外有表证,里有蓄血证,指出治法“当先解其外,外解已,但少腹急结者,乃可攻之”,则是表里俱实,先表后里的例证。与本条先里后表的治法对勘,其理自明。总之,决定汗下先后的关键,在于正气的强弱,正气旺盛而表里俱病,治宜先表后里,或表里两解;正气衰弱而里气虚寒的,必须先温其里,后解其表。

[选注] 尤在泾:伤寒下后,邪气变热,乘虚入里者,则为挟热下利。其邪未入里,而脏虚生寒者,则为下利清谷。各因其人邪气之寒热,与脏气之阴阳而为病也。身疼痛者,邪在表也,然脏气不充,则无以为发汗散邪之地,故必以温药。舍其表而救其里,服后清便自调,里气已固而病不除,则又以辛甘发散为急。不然,表之邪又将入里而增患矣。而救里用四逆,救表用桂枝,与“厥阴篇”下利腹胀满身疼痛条略同,彼为寒邪中阴,此为寒药伤里,而其温中散邪,先里后表之法则一也。

徐灵胎:此误下之证,邪在外而引之入阴,故便清谷,阳气下脱可危,虽表证末除,而救里为急;清谷已止,疼痛未除,仍从表治。盖凡病皆当先表后里,惟下利清谷,则以扶阳为急,而表证为缓也。表里分治而序不乱,后人欲以一方治数证,必致两误。

喻嘉言:下利清谷者,脾中之阳气微,而饮食不能腐化也。身体疼痛者,在里之阴邪盛,而筋脉为其阻滞也。阳微阴盛,凶危立至,当急救其里之微阳,俾利与痛而俱止。救后,小便清,大便调,则在里之阳已复,而身痛不止,明是表邪未尽,营卫不和所致,又当急救其表,俾外邪仍从外解,而表里之辨,始为明且尽耳。

[按语] 本条即上条“而反下之,此为逆也”的具体补充,下利清谷,正是误下所致的变证,乃脾肾之阳大伤,所以用四逆汤急救其里。迨清便自调,里虚恢复以后,如果表还未解,然后再用桂枝汤以解其表。何以当舍其表而救其里,尤氏析理甚明,何以必表里分治,徐氏之注亦恰。清便之清与清谷之清一样,都是指大便而言,喻氏却释为小便清,大便调,未免牵强。

同是误下而致的下利,亦当辨寒热虚实,如34条喘而汗出,下利不止,属热属实,本条下利清谷,则属虚属寒。属热的脉必滑数,苔必黄厚,粪便必黄而臭秽;属寒的脉必迟微,苔必白润,粪便必清稀如水,甚则挟有完谷,或肢厥肤冷,均可作参考。

本条与34条、163条都是因误下后的变证,而且都是下利,但是病机各异,因而治法也迥不相同,为了便于鉴别,列表20说明如下。

表20 误下下利证治比较表

病发热头痛,脉反沉,若不差,身体疼痛,当救其里,四逆汤方。(92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疼痛”上有“更”字。成本“四逆汤”上有“宜”字,下无“方”字。

[语译] 病人发热头痛,脉不浮而反沉,如果症状不解,身体依然疼痛的,也应当先治其里虚,可用四逆汤方。

[提要] 表证脉沉,治当先温其里。

[浅释] 发热头痛、身疼痛等,为太阳表证,若是浮脉,自当从太阳论治,采用发汗法。今脉象不浮而反沉,沉脉主里主虚,乃少阴阳虚的反映,虽然是表证,也不可发汗。因为发汗能损伤阳气,误用汗法,就会造成亡阳的不良后果。所以治宜温阳祛寒的四逆汤,先救其里。上条举里虚之证,本条举里虚之脉,总是示人识证方法,见机于早,治须当机立断,不必等待虚候毕具,互勘更明。“少阴病篇”有“少阴病,脉沉者,急温之,宜四逆汤”,与本条略同,但彼为少阴证已具而脉沉,此无少阴证候而但见脉沉,所以彼主急温,此曰当救,又是同中之异。

[选注] 张路玉:病发热头痛者,太阳伤寒,脉反沉者,其人本虚,或病后阳气弱也。虽脉沉体虚,以其有头痛表证,而用解肌药,病不差,反加身疼者,此阳虚阴盛可知,宜与四逆汤回阳散寒,不解表而表解矣。

成无己:发热头痛,表病也,脉反沉者,里脉也。《经》曰:“表有病者,脉当浮大,今脉反沉迟,故知愈也。”见表病而得里脉,则当差,若不差,为内虚寒甚也,与四逆汤救其里。

柯韵伯:此太阳麻黄汤证,病为在表,脉当浮而反沉,此为逆也。若汗之不差,即身体疼痛不罢,当凭其脉之沉而为在里矣。阳证见阴脉,是阳消阴长之兆也。热虽发于表,为虚阳,寒反据于里,是真阴矣。必有里证伏而未见,借其表阳之尚存,乘其阴之未发,迎而夺之,庶无吐利厥逆之患,里和而表自解矣。

又:邪之所凑,其气必虚。故脉有余而证不足,则从证;证有余而脉不足,则从脉。有余可假,而不足为真,此仲景心法。

程郊倩:病发热头痛,太阳表证也,脉反沉,阴经里脉也。阳病见阴脉,由其人里气素虚素寒,邪虽外侵,正难内御,切不可妄从表治,须静以候其自差。若不差,而更加身体疼痛,知寒从内转,此时不温其里,六七日传之少阴经时,必成厥逆亡阳之变,温之无及矣,故舍证从脉,用四逆汤救里,不当因发热头痛,迟疑瞻顾也。此虽病在太阳,无可温之理,而温其所当温,不为误温也。

[按语] 诸注均颇切当,柯氏提出“有余可假,而不足为真”,用作脉证取舍的根据,尤有参考价值。程氏对阳证见阴脉机制的分析,突出里气素虚素寒,也极有理致,主张切不可从表治,诚是,但说“须静以候其自差”,则欠正确,岂有不治自愈之理。可能是由“若不差”推溯而来,未免蛇足。

太阳病,先下而不愈,因复发汗,以此表里俱虚,其人因致冒,冒家①汗出自愈。所以然者,汗出表和故也。里未和,然后复下之。(93)

词解 ①冒家:冒,形容头目如物冒覆,蒙蔽不清。冒家,指头目昏冒的患者。此处的“家”字,与淋家、衄家等指素有宿疾不同。

[校勘] 成本“先”下有“之”字。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无“以此”两字,“冒家”下有“当”字。“里未和”《脉经》作“表和”,成本作“得里未和”。

[语译] 患太阳病,先用泻下法,病未解,又用发汗法,因此表气里气皆虚,病人因致昏冒。这昏冒是欲汗的先兆,能得汗出则病自解除。所以这样,因为汗出则表气和的缘故。如果里有实邪,然后再治以泻下方法。

[提要] 昏冒汗解的机制与汗解后里未和的治法。

[浅释] 太阳表证,本当治以发汗解表,反而治以泻下,这就违反了治疗原则,当然不会病愈。又用发汗的方法,治法虽然未错,但由于起先误下,在里的正气已伤,现在发汗,表邪不但不能随汗而解,反而徒伤表气,以致表里俱虚,邪仍郁滞。假使虚的程度尚未十分严重,还有奋起祛邪出表的可能,由于正虚邪郁,清阳不能上升,因而在正欲祛邪而正邪相争时,病人发生头目昏冒不清,这与汗解之前发生振战的机制一样,也是得汗的先兆,所以在昏冒后随之汗出而表解病除。如果尚有里实症状,可以再酌用下剂以治其里实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冒者,郁也,下之则里虚而亡血,汗之则表虚而亡阳,表里俱虚,寒气怫郁,其人因致冒。《金匮要略》曰:“亡血复汗,寒多,故令郁冒。”汗之则怫郁之邪得解,则冒愈。《金匮要略》曰:“冒家欲解,必大汗出。”汗出表和而里未和者,然后复下之。

柯韵伯:太阳病,只得个表不和,初无下证,其里不和,多由汗下倒施而得也。表里俱虚,指妄汗下亡津液言,其阳邪仍实,故表里不解。冒者,如有物蒙蔽之状,是欲汗之兆也。因妄下后阳气怫郁在表,汗不得遽出耳,待汗出冒自解。然但得个表和,其津液两虚,阳已实于里,故里仍未和。里证既得,然后下之,此虽复下,治不为逆矣。

《金鉴》:冒家者,谓凡因病而昏冒者也,然冒家或有汗出自愈,其所以然者,非表里俱虚,乃邪正皆衰,表里自和故也。得汗出而自愈者,和于表也,得下利而自愈者,和于里也。得里未和,然后下之。

程郊倩:太阳病,先下之而不愈,阴液先亡矣,因复发汗,营从卫泄,阳津亦耗,以此表里两虚,虽无邪气为病,而虚阳戴上,无津液之升以和之,所以怫郁而致冒。冒者,清阳不彻,昏蔽及头目也,必得汗出,津液到而怫郁始去,所以然者,汗出表和故也。则非用发表之剂而和表之剂可知。得里未和者,阳气虽返于内,阴气尚未滋而复也,故从前妄下以亡津液者,至此不得不斟酌下之以助津液矣。观条中所以然者及然后字,知此际之汗之下,皆不得已而强为汗下法也。此之谓和,和者,和正气也。

[按语] 此条昏冒是因正虚而微邪郁表,而正欲祛邪,邪正相持,暂时尚未能胜邪的反应,待正胜邪祛,则汗出而愈。成氏、柯氏虽有主寒气怫郁与阳气怫郁的不同,但是都就邪正两方面来析其机制,这是一致的。当然,必须是正邪双方都不太盛,才有可能郁冒汗解,《金鉴》所谓邪正皆衰,就是指正虚邪亦不盛而言。程氏单纯强调津液之虚,则稍嫌片面。因为纯由于虚而致昏冒,多为正气越脱的危候,少阴病篇297条“时时自冒者死”,就是证明。所以必须明确区分,决不能相提并论,混为一谈。

太阳病未解,脉阴阳俱停①(一作微),必先振栗汗出而解。但阳脉微②者,先汗出而解;但阴脉微③(一作尺脉实)者,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,宜调胃承气汤。(94)

词解 ①脉阴阳俱停:即尺寸部的脉搏都停伏不见。

②阳脉微:寸脉微见搏动。

③阴脉微:尺脉微见搏动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脉阴阳俱停”句下,作“必先振汗而解,但阳微者,先汗之而解,阴微者,先下之而解,汗之宜桂枝汤,下之宜承气汤”。《脉经》“调胃承气汤”作“大柴胡汤”,“阴”、“阳”下皆无“脉”字,“汗出”作“汗之”。

[语译] 在太阳病还没有解除的时候,忽然尺寸部的脉搏都停止不动,这时必先作战栗,而后汗出病解。独寸脉微见搏动的,先汗出而病解;独尺脉微见搏动的,泻下后而病解。如要使用下法,调胃承气汤比较适宜。

[提要] 脉搏突然停伏与战汗的关系。

[浅释] 太阳病未解,一定有恶寒发热头痛等表证存在,脉搏也一定呈现浮象。如果病人平素正气较弱,当正气抗邪向外,与邪相争的时候,营卫之气一时郁聚不能外达,脉搏就会闭伏不显,这是欲汗之机,所以出汗之前必作战栗,正既胜邪,则周身汗出而病解,脉搏也自然还复正常。这种脉停,仅战汗前的一时反应,瞬间即过,与气血不能运行,生机即将休止的脉绝是绝对不同的,这是必须深知的。其次,还有一种情况,就是关尺部脉停,寸部脉独微微搏动的,这是阳部邪实,病势向外,邪自汗出而解。假使寸关部脉停,尺部脉独微微搏动的,这是阴部邪实,病势向里,可用泻下方法,使里之实邪下泄而解。关于泻下的方剂,可用调胃承气汤。这种脉微,是指脉的轻微搏动,乃正气祛邪向外的反应,不应误解为阳气虚衰的微脉。

[选注] 成无己:阴阳脉俱停,无偏胜者,阴阳气和也。《经》曰:“寸口、关上、尺中三处,大小、浮沉、迟数同等,此脉阴阳为和平,虽剧当愈。”今脉阴阳既和,必先振栗,汗出而解。但阳脉微者,阳不足而阴有余也。《经》曰:“阳虚阴盛,汗之则愈。”阴脉微者,阴不足而阳有余也。《经》曰:“阳盛阴虚,下之则愈。”

程郊倩:如太阳病不解,脉阴阳俱停止而不见者,是阴极而阳欲复也。三部既无偏胜,解之兆也。然必先振栗,汗出而解者,郁极而欲复,邪正必交争,而阴阳乃退耳。若见停止之脉,而仍不解者,必阴阳有偏胜处也,但于三部停止中,而阳脉微见者,即于阳微处,知阳部之邪实盛,故此处欲停之而不能停也,先汗出以解其表邪则愈。于三部停止中,而阴脉微见者,即于阴微处,知其阴部之邪实盛,故此处欲停之而不能停也,下之以解其里邪则愈。若欲下之,宜调胃承气汤。盖正虚邪实,理自环生,汗下得宜,不特去邪气以之,而和正气亦以之。

又:阴阳俱停者,伏极欲伸也,阳微阴微者,结处露也。二者皆因阳虚,汗与下从达从夺也。

钱天来:停者,停止之谓,犹暂停、略停、少停之义也。振栗者,振动而战栗也,以太阳病未解之时,阴阳脉俱忽然停止而不见,乃正气本虚,难于胜邪,致正邪相争,阴阳击搏,振栗将作,所以阴阳脉皆暂时潜伏,乃正气欲复,邪气将解之征,故必先振栗,则阳气鼓动,正气得伸,然后汗出而解也。

《金鉴》:太阳病未解,当见未解之脉,今不见未解之脉,而阴阳脉俱停,三部沉伏不见,既三部沉伏不见,则当见可死之证,而又不见可死之证,是欲作解之兆也。作解之兆,必先见振栗汗出而始解者,乃邪正交争作汗故也。但作解之脉不能久停,脉之将出,必有其先,先者何?先于三部上下阴阳沉伏不见处求之也。若从寸脉阳部微微而见者,则知病势向外,必先汗出而解;若从尺脉阴部微微而见者,则知病势向内,必自下利而解。如不自下利,若欲下之以和里,宜调胃承气汤主之。由此推之,则可知如不自汗出者,若欲汗之以和表,宜桂麻各半汤主之也。

黄坤载:太阳表证未解,脉忽尺寸俱停止而不动,此心气虚不能外发,营卫郁闭之故也。顷之必先振栗战摇而后汗出而解,其未停止之先,尺寸之脉必有大小不均,若但寸脉微弱者,是阳郁于下,必阳气升发,汗出而后解,此先振栗而后汗出者也。若但尺脉微弱者,是阴虚阳燥,下窍堵塞,得汗不解,必下之通其结燥,使胃热下泄而后解。阳明病府热蒸发,则汗出表解,今太阳病表证未解,是内热未实,此时若欲下之,宜于汗后用调胃承气,硝黄甘草调其胃府之燥热也。

[按语] 关于脉阴阳俱停,主要有两种解释:一是作均停解,谓脉均停调和,以成无己为代表,方中行、喻嘉言、张隐庵、张令韶、柯韵伯、尤在泾、沈目南、汪苓友、陈修园、魏念庭等皆宗成说,似乎颇有理致,实际模糊影响,三部脉本身就有差异,怎样的脉才算是均停调和,恐必无言以对。一是作停止解,谓脉搏停伏不见,以程郊倩为代表,钱天来、《金鉴》、黄坤载等的看法大致相同,实践证明这一说法比较符合事实,特别是温病发生战汗时,常有脉搏暂时停伏不见,汗出后脉即如常,叶氏有脉停勿讶之说,确实是可贵的经验。

对阳脉微汗解、阴脉微下解的解释分歧尤大,几乎无一雷同,有主正虚,有主邪盛,似都不够贴切,《金鉴》认为阳脉微动是病势向外,阴脉微动是病势向内,与汗下联系起来,理由似较充分一些。总之,这一脉微,决非微弱之微脉,其机制同于脉停,亦是营卫郁滞,只是程度略轻罢了。汪苓友提出“大抵脉微二字当活看,此非微弱之微,乃邪滞而脉道细伏之义。邪滞于经,则表气不得条达,故阳脉微,邪滞于府,则里气不能通畅,故阴脉微”。如果与《金鉴》病势趋向说互参,当更有助于精神实质的理解。

太阳病,发热汗出者,此为荣弱卫强,故使汗出,欲救①邪风②者,宜桂枝汤。(95)

词解 ①救:驱散的意思。

②邪风:即风邪。因风必兼夹,实质属于风寒之邪。

[校勘] “救”字《玉函经》作“解”字。

[语译] 太阳病,何以会发热汗出,这是因为营气弱而不守,卫气强而不固,所以致令汗出,要想解除风邪,宜用桂枝汤。

[提要] 太阳中风证病机、治法的总结。

[浅释] 卫属于阳,营属于阴,卫行脉外,营行脉中,卫主固外,营主内守。没有卫气的外固,营阴就不能安居于内,势必渗泄;没有营气的内守,卫气即无所依而散越,可见营与卫是互相依存的,必须卫固于外,营守于内,营卫协调,才能肌表舒畅,腠理致密,而不致有阴弱不能自守于内,阳强不能固密于外的病变。当体表受到风邪的侵袭,卫阳必然浮盛于外,因而呈现为发热,这是卫强的缘故。另一方面,卫既因风邪而强,则腠理疏而不密,营气失去外卫,因而汗出,汗是营气所化,汗出则营阴外泄,自然相对的不足,这是营弱的原因。本证的发热汗出,由于卫强营弱,而卫强营弱,则因风邪所致,因此,治疗首先应驱散风邪,桂枝汤助卫益营,解肌驱风,又为首选方剂,所以说,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。

[选注] 程郊倩:邪风者,四时不正之风也,邪风则不必脉尽浮缓,然太阳病之发热汗出证自存也。夫汗者营所主,固之者卫,今卫受风邪,则营为卫所并而营弱矣,正气夺则虚,故云弱也。卫受风邪,肌表不能固密,此亦卫之弱处,何以为强,邪气盛则实,故云强也。营虚而卫受邪,故津液失其所主与所护,徒随邪风外行而溢之为汗。然则营之弱固弱,卫之强亦弱也,凡皆邪风为之也。欲救邪风者,不必另治风,但用甘酸固护其营卫,而大助之以辛,风邪得所御而自去矣,桂枝汤所以主之者此也。

《金鉴》:《经》曰:“邪气盛则实,精气夺则虚。”卫为风入则发热,邪气因之而实,故为卫强,是卫中之邪气强也;荣受邪蒸则汗出,精气因之而虚,故为荣弱,是荣中之阴气弱也,所以使发热汗出也。

冉雪峰:本条是兜转结束上文,本栏由此结束,本篇由此结束,本条以上九十四条亦由此结束。太阳主表,以治表为正治。但太阳与少阴互为标本,太阳的底面,即是少阴;太阳与阳明挨次递接,太阳的比邻,即是阳明。人身机体系整个联系,生理如是,病理如是,疗法亦如是。麻黄治表,桂枝亦是治表,承气治里,四逆也是治里。无汗有汗,为实为虚不同,其适应治表治里则同。故举桂枝可以赅麻黄,举承气可以赅四逆。一部《伤寒论》,均反复推勘,对比互参以明义。大抵上篇多辨桂枝证,中篇多辨麻黄证,本栏在中篇近末,本栏上各条,俱是辨治里,辨用下,此条是辨治表。辨治表,兜转反掉,回龙顾主,首尾相应,通体生动灵活。

[按语] 程氏与《金鉴》对卫强营弱的解释均颇正确,卫强是卫中之邪气强,实际是卫弱。程氏对欲救邪风,提出不必另治风,风邪得所御而自去,更是入理深谈,足以破桂枝作解表剂之误。正如他另一条注内所论:“桂枝为解肌,而有时云发汗者何也?助卫气升腾,虚回而正气得宣之汗,与麻黄汤逐邪气使外泄之汗不同。”不拘于文字表面,而从本质上去探讨认识,这种治学方法,颇值得借鉴。

以上条文(90~95)内容大意:

伤寒五六日,中风,往来寒热①,胸胁苦满②,嘿嘿③不欲饮食,心烦喜呕,或胸中烦而不呕,或渴,或腹中痛,或胁下痞硬,或心下悸,小便不利,或不渴,身有微热,或咳者,小柴胡汤主之。(96)

词解 ①往来寒热:恶寒时不知热,发热时不知寒,寒与热间代而作。

②胸胁苦满:谓胸胁部有苦闷的感觉,因少阳脉循胸胁,邪入其经,所以苦满。

③嘿嘿:形容词,方中行云:“嘿,静也,胸胁既满,谷不消化,所以静默不言,不需饮食也。”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作“中风五六日,伤寒往来寒热”,《脉经》作“中风往来寒热,伤寒五六日以后”,《仲景全书》作“伤寒中风五六日”。《脉经》“心烦”作“烦心”。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“硬”作“坚”,“心下悸”作“心中悸”,“身”作“外”。《外台秘要》“心下悸”作“心下卒悸”。成本“嘿嘿”作“默默”,“小柴胡”句上有“与”字。

[语译] 太阳病伤寒五六日,或是中风,出现寒来热往,交替发作,胸胁部苦于闷满,静默不语,不思饮食,时而心烦喜呕。或仅胸中烦扰却不呕吐,或口中作渴,或腹部疼痛,或胁下痞塞满硬,或心下动悸而小便不利,或无口渴而体表微热,或兼有咳嗽,都可用小柴胡汤主治。

[提要] 小柴胡证的主证与七个或有证。

[浅释] 伤寒五六日中风,不是既伤寒又中风,而是说伤寒五六日,或者是感受风邪,都可以发生寒热往来等证候。往来寒热与太阳表证的恶寒发热同时并见不同,而是恶寒时不知有热,发热时不知恶寒,寒已而热,热已而寒,一来一往,交替发作,这是邪正相争,邪胜正则寒,正胜邪则热,相持互胜的缘故,为少阳病的主要热型。与疟疾近似,但疟疾的寒热有定时,或一日一次,或间日一次,或三日一次。而少阳病的寒热往来,没有固定的时间。胸胁为少阳经脉的循行部位,由于少阳气机郁滞,所以胸胁部苦于闷满。少阳胆木受邪,势必影响脾胃,脾胃之气不畅,则神情沉默,不欲饮食;胆火内扰则心烦,胆胃气逆则喜呕。这些证候,既非太阳风寒表证,也非阳明燥热里证,而是由表入里,由寒化热,表里之间的半表半里证。正由于这个特点,所以有“少阳为枢”的譬喻,从而概括其病机为少阳枢机不利,而以小柴胡汤为主治方剂。

少阳枢机不利证,汗、下诸法皆无能为力,只有用小柴胡汤才能取效,因而又称为柴胡证。也正由邪在表里之间,病势不定,而病情变化较多,所以又提出七个或然证:如邪郁胸胁,未及于胃,则烦而不呕;热较盛伤及津液,则口渴;胆木犯脾土而脾络不和,则腹中痛;肝胆气血郁滞过甚,则胁下痞硬;若胆失疏泄,影响三焦通调水道功能,则水饮内停而小便不利,凌心则悸;犯肺则咳。若里热轻而津液未伤则不渴,表邪未尽则身有微热等。虽然病情各别,但总的病机仍是少阳枢机不利,故仍当以小柴胡汤加减化裁治之。

[选注] 成无己:病有在表者,有在里者,有在表里之间者,此邪气在表里之间,谓之半表半里证。五六日,邪气自表传里之时,中风者,或伤寒至五六日也。《玉函》曰:“中风五六日,伤寒,往来寒热。”即是或中风,或伤寒,非是伤寒再中风,中风复伤寒也……邪在表则寒,邪在里在热,今邪在半表半里之间,未有定处,是以寒热往来也。邪在表则心腹不满,邪在里则心腹胀满,今止言胸胁苦满,知邪气在表里之间。嘿嘿,静也,邪在表则呻吟不安,邪在里则烦闷乱,《内经》曰:“阳入之阴则静。”默默者,邪方自表之里,在表里之间也。邪在表则能食,邪在里则不能食,不欲食者,邪在表里之间,未至于必不能食也。邪在表则不烦不呕,邪在里则烦满而呕,烦喜呕者,邪在表,方传里也。邪初入里,未有定处,则所传不一,故有或为之证。

方中行:此少阳之初证,叔和以无少阳明文,故犹类此,凡如此者,今皆从之。伤寒五六日,中风,往来寒热,互文也。言伤寒与中风当五六日之时,皆有此往来寒热已下之证也。

程郊倩:少阳脉循胁肋,在腹阴背阳两岐间,在表之邪欲入里,为里气所拒,故寒往而热来;表里相拒而留于岐分,故胸胁苦满;神识以拒而昏困,故嘿嘿;木受邪则妨土,故不欲食;胆为阳木而居清道,为邪所郁,火无从泄,逼炎心分,故心烦;清气郁而为浊,则成痰滞,故喜呕;呕则木火两舒,故喜之也。此则少阳定有之证,其余或之云云者,木体曲直,邪之所凑,凡表里经络之罅,皆能随其虚而见之,不定之邪也。

柯韵伯:寒热往来,病情见于外,苦、喜、不欲,病情得于内。看喜、苦、欲等字,非真呕、真满、不能饮食也。看往来二字,见有不寒热时。寒热往来,胸胁苦满,是无形之半表;心烦喜呕,默默不欲饮食,是无形之半里。虽然七证皆偏于里,惟微热为在表;皆属无形,惟心下悸为有形;皆风寒通证,惟胁下痞硬属少阳。总是气分为病,非有实可据,故皆从半表半里之治法。

尤在泾:伤寒五六日中风者,言或伤寒五六日,传至少阳,或少阳本经自中风邪,非既伤寒五六日,而又中于风也。

[按语] 成注专就表里之间来论述本证的病机,还没有涉及少阳。方氏始明确提出“此少阳之初证”,但是仍然编排在“太阳病篇”。喻氏《尚论篇》才将柴胡证条文改列于少阳病篇,由此柴胡剂作为治少阳病的专方。自成氏联系《玉函经》得出“伤寒五六日中风”就是或伤寒或中风的论断以来,注家大多没有异议,尤氏进一步指出伤寒五六日,是从太阳传至少阳;中风是少阳本经自中风邪,似更合情理。柯氏对病情病机的分析,颇有发挥,富有参考价值。

小柴胡汤方

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 人参三两 半夏半升(洗) 甘草(炙) 生姜各三两(切) 大枣十二枚(擘) 右七味,以水一斗二升,煮取六升,去滓,再煎取三升,温服一升,日三服。若胸中烦而不呕者,去半夏、人参,加栝蒌实一枚;若渴,去半夏加人参,合前成四两半,栝蒌根四两;若腹中痛者,去黄芩加芍药三两;若胁下痞硬,去大枣加牡蛎四两;若心下悸,小便不利者,去黄芩加茯苓四两;若不渴,外有微热者,去人参加桂枝三两,温覆微汗愈;若咳者,去人参、大枣、生姜,加五味子半升,干姜二两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七味”下有“㕮咀”两字,“再煎”作“再煮”,无“三服”的“服”字,“若渴”下有“者”字,成无己本亦有。《千金翼方》无“栝蒌四两”句。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硬”作“坚”,下有“者”字。“牡蛎四两”,《千金翼方》、《外台秘要》作“六两”。成本、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缺桂枝的“枝”字。《仲景全书》大枣作“十三枚”。《千金翼方》柴胡作“八两”。

[方解] 许宏:病在表者宜汗,病在里者宜下,病在半表半里之间者宜和解,此小柴胡汤乃和解半表半里之剂也。柴胡味苦性寒,能入胆经,能退表里之热,祛三阳不退之邪热,用之为君。黄芩味苦性寒,能泄火气,退三阳之热,清心降火,用之为臣。人参、甘草、大枣三者性平,能和缓其中,辅正除邪,甘以缓之也。半夏、生姜之辛,能利能汗,通行表里之中,辛以散之也,故用之为佐为使。

程郊倩:柴胡疏木,使半表之邪得从外宣,黄芩清火,使半里之邪得从内彻,半夏能开结痰,豁浊气以还清,人参能补久虚,滋肺金以融木,甘草和之,而更加姜、枣,助少阳升发之气,使邪无内向也。

章虚谷:小柴胡汤升清降浊,通调经府,是和其表里以转枢机,故为少阳之主方。

尤在泾:胸中烦而不呕者,邪聚于膈而不上逆也,热聚则不得以甘补,不逆则不必以辛散,故去人参、半夏,而加栝蒌实之寒,以除热而荡实也。渴者,木火内烦而津虚气燥也,故去半夏之温燥,而加人参之甘润,栝蒌根之凉苦,以彻热而生津也。腹中痛者,木邪伤土也,黄芩苦寒,不利脾阳,芍药酸寒,能于土中泻木,去邪气止腹痛也。胁下痞硬者,邪聚少阳之募,大枣甘能增满,牡蛎咸能软坚,好古云:“牡蛎以柴胡引之,能去胁下痞也。”心下悸,小便不利者,水饮蓄而不行也,水饮得冷则停,得淡则利,故去黄芩加茯苓。不渴外有微热者,里和而表未解也,故不取人参之补里,而用桂枝之解外也。咳者,肺寒而气逆也。《经》曰:“肺苦气上逆,急食酸以收之。”又曰:“形寒饮冷则伤肺。”故加五味之酸以收逆气,干姜之温以祛肺寒,参枣甘壅,不利于逆,生姜之辛,亦恶其散耳。

王晋三:柴胡汤不从表里立方者,仲景曰:少阳病汗之则谵语,吐下则悸而惊,故不治表里,而以升降法和之,盖遵《经》言。少阳行身之侧,左升主乎肝,右降主乎肺。柴胡升足少阳清气,黄芩降手太阴热邪,招其所胜之气也。柴、芩解足少阳之邪,即用参、甘实足太阴之气,截其所不胜之处也。仍用姜、枣和营卫者,助半夏和胃而通阴阳,俾阴阳无争,则寒热自解。《经》曰:“交阴阳者,必和其中也。”去渣再煎,恐刚柔不相济,有碍于和也。

柯韵伯:先辈论此汤,转旋在柴芩二味,以柴胡清表热,黄芩清里热也。卢氏以柴胡、半夏得二至之气而生,为半表半里之主治,俱似有理。然本方七味中,半夏、黄芩俱在可去之例,惟不去柴胡、甘草,当知寒热往来,全赖柴胡解外,甘草和中。故大柴胡去甘草,便另名汤,不入加减法。

徐春甫:张仲景著《伤寒论》,专以外伤为法,其中顾盼脾胃元气之秘,世医鲜知之。观其少阳证小柴胡汤用人参,则防邪气之入三阴;或恐脾胃稍虚,邪乘而入,必用人参、甘草,固脾胃以充中气,是外伤未尝不内因也。可见仲景公之立方,神化莫测,或者只以外伤是其所长,而内伤非所知也,此诚不知公之论也。

汪苓友:柴胡汤方,专治少阳经往来寒热,头角痛,耳聋口苦,胁痛脉弦者。倘其病初伤本经,或初自太阳、阳明二经传来,邪气方盛,人参一味断不可用。若其病过经不解,或本经中有留邪未尽,正气已虚,人参一味方可加之也。

[按语] 本方用于少阳枢机不利证候,由于少阳病有汗、吐、下三禁,所以又名三禁汤。《千金要方》载黄龙汤,药味与本方全同,当属于小柴胡汤的异名。各家对本方的解释都有阐发,许氏主要环绕着和解半表半里,程氏、章氏突出了和解少阳,王氏联系到肝主左升,肺主右降,侧重于阴阳升降,析理虽然各异,而对深入理解方药配伍精神,都有帮助。尤氏对加减法的解析,不仅透辟,而且平允扼要。此外,如柯氏对方中主药的讨论,徐氏对用参意义的探讨,汪氏对于如何掌握人参的运用等,也都有一定的参考意义。

本方和解少阳枢机,能外解半表之寒,内清半里之热,能升清降浊,通调经府,不仅疏泄肝胆,而且疏理脾胃,不仅通利三焦,而且入血散结,因此,不但用于外感热病,而且广泛应用于临床各科病证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流感发热,无名低热。②十二指肠郁积症,胃肠神经症,肝炎,肝脾肿大,肋软骨炎,胸膜炎,胆囊炎,胆石症,胆道功能紊乱,痢疾,呕吐,便秘,胸、胁满痛,脘腹胀痛。③百日咳,支气管炎,肺炎,扁桃体炎。④肾小球肾炎,肾盂肾炎,尿道结石。⑤高血压,心律失常,心肌梗死,高血压性心脏病,冠心病。⑥坐骨神经痛,末梢神经炎,面神经麻痹及面肌痉挛。⑦偏头痛,半身疼痛,半身麻木,半身出汗,眩晕。⑧复视,斜视,中心性视网膜炎,中耳炎,鼻窦炎,牙龈炎。⑨产褥热,热入血室,痛经,乳腺炎,乳腺小叶增生。⑩阳痿,睾丸炎。

[医案选录] 齐秉慧治张太来妻,寒热间作,口苦咽干,头痛两侧,默不欲食,眼中时见红影动,其家以为雷号,来寓备述,予曰非也,少阳胆热溢于肝经,目为肝窍,热乘肝胆而目昏花,予用小柴胡汤和解少阳,加当归、香附宣通血分,羚羊角泻肝热而廓清目中,不数剂而愈。

治予八女六岁,寒热往来,每于梦中惊叫而醒,爬人身上,且哭且怕,至十余夜,不能瞑目,将合眼就大叫大哭,维时予南罢外回,归家妇语此故,余曰:此胆虚热乘,用小柴胡汤去黄芩,加白茯苓、远志,宁心安神,竹茹开郁,真琥珀定惊,一剂而安。(录自《齐氏医案》)

按:两案均有往来寒热,当属柴胡汤证,故均治以小柴胡汤化裁。前案有口苦咽干,目见红影,故用全方,又加宣通气血的当归、香附,加泻热凉肝的羚羊角;后案虽有往来寒热,但未见口苦咽干,故减去苦寒的黄芩,因惊恐而神志不宁,故加白茯苓、远志、琥珀以安神定惊。

血弱气尽①,腠理开,邪气因入,与正气相搏,结于胁下。正邪分争,往来寒热,休作有时,嘿嘿不欲饮食。脏腑相连,其痛必下,邪高痛下,故使呕也。(一云脏府相违其病必下胁鬲中痛)小柴胡汤主之。服柴胡汤已,渴者属阳明,以法治之。(97)

词解 ①血弱气尽:气血不足,正气衰弱的意思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饮食”作“食饮”,《千金翼方》同,“结”字作“在”字,“故使”下有“其”字。“服柴胡汤已”句下,《玉函经》、成本另列为一条。《千金翼方》“已”作“而”。《玉函经》“属”字上有“此”字,成本“阳明”下有“也”字。

[语译] 气血不足,腠理不固,外邪因而得入,邪气与正气互相搏结,留于胁下,正邪不断争胜,所以出现往来寒热,并且发作停止有间歇的时间,少言懒语,不想喝水与吃东西。脏与腑互相连系,其疼痛的部位,必然偏于下方。邪气在上,痛位在下,所以有呕的症状。以上见证,用小柴胡汤主治。服柴胡汤以后,如果口中作渴,是病势转属阳明之征,可以按照治阳明的方法来治疗。

[提要] 补充说明小柴胡汤证的病因、病机,与转属阳明的证治。

[浅释] 本条可分四节来理解:“血弱气尽……结于胁下”为第一节,是对胸胁苦满成因和病机的解释。所谓血弱气尽腠理开,就是气血虚弱,腠理不固,为少阳病的内因,邪气指伤寒或中风的外邪,得以乘虚而入,胁下乃少阳经的循行部位,邪气入于少阳,少阳的经气阻结,所以胸胁苦满。

“正邪分争……嘿嘿不欲饮食”为第二节,解释往来寒热与嘿嘿不欲饮食的病机,由于邪在少阳,处于邪正相持局面,邪胜则寒,正胜则热,互有胜负,相争不已,所以往来寒热;胆木郁结,无以疏利胃土,所以嘿嘿不欲饮食。

“脏腑相连……小柴胡汤主之”为第三节,解释胁下痛与腹痛以及呕的机制与少阳病的主方。脏腑相连,脏指肝,腑指胆,肝与胆相连,肝能克脾,脾能传胃,脾与胃亦相连。肝位较胆为下,邪在少阳而痛在胁或腹,所以是邪高痛下,肝气横逆,胆热犯胃,胃气上逆则呕,这表明呕为胆热所致,因此,呕为少阳主证。不论是往来寒热,胸胁苦满,嘿嘿不欲饮食,还是呕逆胁腹疼痛,总由邪结少阳所致,所以宜用小柴胡汤主治。

“服柴胡汤已……以法治之”为第四节,嘿嘿不欲饮食,为小柴胡汤主证之一,其原来不渴可知,虽然间有或渴,但其他主证尚在,渴亦必不太甚,所以用小柴胡汤去半夏加蒌根,即可收效。今服柴胡汤后,由不渴演变为渴,表明胃热津伤较甚,因知少阳之邪已经转属阳明,那么,就应该按照治阳明的方法以治之。然而未出具体方剂,只提出“以法治之”,不难看出,是示人灵活掌握,以避免执方之弊。

[选注] 王肯堂:血弱气尽至结于胁下,是释胸胁苦满句;正邪分争三句,是释往来寒热句,倒装法也。嘿嘿不欲饮食,兼上文满痛而言,脏腑相连四句,释心烦喜呕也。

尤在泾:血弱气尽,腠理开,谓亡血新产劳力之人,气血不足,腠理疏豁,而邪气乘之也。邪入必与正相搏而结于胁下,胁下者少阳之募,而少阳者阴阳之交也。邪气居之,阴出而与邪争则寒,阳入而与邪争则热,阴阳出入各有其时,故寒热往来,休作有时也。嘿嘿不欲饮食,义如上条,“脏腑相连”四句,是原所以邪气入结之故,谓胆寄于肝,地逼气通,是以其邪必从腑而入脏,所以其痛必下也。邪高谓病所来处,痛下谓病所结处,邪欲入而正拒之,则必上逆而呕也。至其治法,亦不出小柴胡和解表里之法。服后邪解气和,自必不渴;若渴者,是少阳邪气复还阳明也。以法治之者,谓当从阳明之法,而不可复从少阳之法矣。

黄坤载:少阳之病,缘太阳、阳明之经,外感风寒,经气郁迫,逼侵少阳、少阳之经,因于二阳之侵,血弱气尽,腠理开泄,二阳经邪因而内入,与本经正气两相搏战,经气郁迫,结滞胁下,少阳之经,自头走足,脉循胁肋,病则经气不降,横塞胁肋,此胸胁苦满,胁下痞硬之故也。正气病则正亦为邪,阴郁而为寒,是为阴邪,阳郁而为热,是为阳邪,邪正分争,休作有时,此往来寒热之故也。分争之久,正气困乏,精神衰倦,静默无言,饮食不思,此嘿嘿不欲饮食之故也。脾脏胃腑,以膜相连,一被木邪,则胃气上逆,脾气下陷,则肝气抑遏而克脾土,其痛必在下部,此腹中作痛之故也。胃土既逆,则上脘填塞,君火不降,浊气涌翻,于是心烦而喜呕吐,胃土逆而邪高,脾气陷则痛下,痛下而邪高,此心烦喜呕之故也,是皆小柴胡证,宜以主之。

方中行:已,毕也。渴亦柴胡或为之一证,然非津液不足,水饮停逆,则不渴。或为之渴,寒热往来之暂渴也。今服柴胡汤已毕而渴,则非暂渴,其为热已入胃,亡津液而渴可知,故曰属阳明也。

郑重光:少阳、阳明之病机在呕、渴中分,渴则转属阳明,呕则仍在少阳。如呕多,虽有阳明证,不可攻之,因病未离少阳也。服柴胡汤渴当止,若服柴胡汤已,加渴者,是热入胃腑,耗津消水,此属阳明胃病也。

钱天来:但云以法治之而不言法者,盖法无定法也。倘虽属阳明,而少阳证尚有未罢,犹未可轻犯少阳之禁,若竟归阳明,即当以治阳明法治之,不必更拘少阳法也。邪热既已归胃,当审其虚实而治之可也。假令无形之热邪在胃,烁其津液,则有白虎汤之法以解之;若津竭胃虚,又有白虎加人参之法以救之;若有形之实邪,则有小承气及调胃承气汤和胃之法;若大实满而潮热谵语,大便硬者,则有大承气攻下之法;若胃气已实而身热未除者,则有大柴胡汤两解之法。若此之类,机变无穷,当随时应变,因证便宜耳。

[按语] 对于脏腑相连,尤氏释为肝胆,理由为胆寄于肝,地逼气通;黄氏释为脾胃,理由为脾脏胃腑,以膜相连。两说理俱可通,但据小柴胡汤证的机转,以少阳胆病为主,因此以肝胆说较胜。有些注家,认为本条文理不相连续,疑有阙文。但我们学习本条,要在领会其精神实质,与上条相互印证,融会贯通,其意义就可更加明白,是否有阙文,读者可领会自得。

得病六七日,脉迟浮弱,恶风寒,手足温。医二三下之,不能食,而胁下满痛,面目及身黄,颈项强,小便难者,与柴胡汤,后必下重①;本渴,饮水而呕者,柴胡不中与也,食谷者哕②。(98)

词解 ①后必下重:大便时肛门部重坠。

②哕:音“月”,就是呃逆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“而胁下满痛”作“其人胁下满痛”。“本渴饮水而呕者”成本作“本渴而饮水呕者”。“不中”《玉函经》作“不复中”。

[语译] 患病六七日,脉搏迟而浮弱,恶风寒,手足温暖。医生曾用泻下药两三次,因而出现不能饮食,胁下胀满而疼痛,面部、眼睛和周身皮肤均发黄,颈项强急,小便困难等。此时治以柴胡汤,必会感到肛部坠重;本来口渴饮水而呕的,或进食后发生呃逆,都不适于用柴胡汤。

[提要] 太阳病兼里虚,误下变证类似少阳,忌用柴胡剂。

[浅释] 本条内容可分两节:“得病六七日……手足温”为一节,追述患病的日数和原来的脉证;“医二三下之……食谷者哕”为一节,说明误下后发生的变证,及误用柴胡汤的后果。脉浮弱,恶风寒,自是桂枝证,然而桂枝证脉不迟,今兼见脉迟,并且手足不发热而是温暖,根据“脉迟为寒,为在脏”,与“太阴伤寒,手足自温”来推断,当系太阳中风证兼太阴虚寒,照理应当治以温中和表,如桂枝人参汤。医生竟屡用攻下,以致诛伐无过,中气大伤,土虚湿郁,因而发生以下一系列变证。脾胃阳伤,故不能食,土虚而肝木横逆,故胁下满痛,湿邪郁于表,故面目及身黄,湿邪滞于下,故小便不利,湿邪痹于上,故颈项强。其中不能食与胁下满痛,颇与柴胡证的不欲饮食、胸胁苦满相似,极易误作柴胡证而用柴胡汤。柴胡汤虽为和剂,但柴芩同用,毕竟偏于苦寒,以致药后脾气更伤,中气下陷,而大便下重。至于口渴,原属柴胡或有证,但此证渴而饮水则呕,乃饮停津不上承,与柴胡证的或渴完全不同,当然也不适用柴胡汤。由于脾阳衰败,胃中虚冷,还可能发生食谷者哕的变证,可与阳明病篇194条、226条合勘。

表21 第98条证情分析表

[选注] 成无己:得病六七日,脉迟浮弱,恶风寒,手足温,则邪气在半表半里,未为实,反二三下之,虚其胃气,损其津液,邪蕴于里,故不能食而胁下满痛;胃虚为热蒸之,熏发于外,面目及身悉黄也。颈项强者,表仍未解也,小便难者,内亡津液,虽本柴胡汤证,然以里虚,下焦气涩而小便难,若与柴胡汤又走津液,后必下重也。不因饮水而呕者,柴胡汤证,若本因饮水而呕者,水停心下也。《金匮要略》曰:先渴却呕者,为水停心下,此属饮家。饮水者,水停而呕,食谷者,物聚而哕,皆非小柴胡汤所宜,二者皆柴胡汤之戒,不可不识也。

方中行:六七日经尽之时也,脉迟浮弱,风寒入里而表未除,所以犹恶风寒也。手足温,半入于里,而未可下也。不能食,误下而里伤也;胁下满痛,邪搏少阳也;面目及身黄,土受木贼而色外薄也;颈项强,太阳阳明之证犹在也;小便难,亡津液也;后,以大便言,下重者,柴胡寒,里阴已虚而气滞也。本渴而饮水呕者,水逆也,柴胡不中与者,以呕由水逆,非少阳或为之证也。食谷者哕,言过饱则亦当哕噫,申明上文呕非柴胡所宜之意,末后疑有脱落。

《金鉴》:得病六七日,少阳入太阴之时也。脉迟,太阴脉也,浮弱,太阳脉也。恶风寒,太阳证也,手足温,太阴证也。医不以柴胡桂枝汤解而和之,反二三下之,表里两失矣。今不食,胁下满痛,虽似少阳之证,而实非少阳也。面目及身黄,太阴之证已具也;颈项强,则阳明之邪未已也;小便难者,数下夺津之候也,此皆由医之误下,以致表里杂揉,阴阳同病。若更以少阳胁下满痛之一证不必悉具,而又误与柴胡汤,则后必下重,是使邪更进于太阴也。虽有渴证,乃系数下夺津之渴,其饮水即呕,亦非少阳本证之呕,缘误下所致,故柴胡汤不中与也。

[按语] 本条紧接于小柴胡汤证之后,目的在于鉴别诊断,以其类似少阳证而实非少阳,由于辨证不清,误用柴胡汤而致病变增重,最后指出致误的原因与柴胡不中与的结论,所以颇有指导意义。正因为所举为疑似的非典型的变局,而许多注家仍就常规去分析病机,自难以得出合乎实际的结论,所以意见纷纭,难衷一是。以上三家对本条的注释也存在极大分歧:如对误下前脉证的病机分析,成氏认为邪在半表半里,方氏认为表未除而半入于里,《金鉴》认为太阳兼太阴。从“脉迟浮弱,恶风寒,手足温”来看,绝对不是半表半里,半入于里的理由也不充分,还是太阳兼太阴的分析较为中肯。关于误下后的变证,不能食而胁下满痛的病变机制,成氏认为是胃虚津伤,邪蕴于里,方氏认为是误下里伤,邪搏少阳,《金鉴》认为虽似少阳证,而实非少阳。发黄的机制,成氏认为是湿热郁蒸,方氏认为是土受木贼而色外薄,两说理俱可通,但与本证联系则不太切合,还是以《金鉴》太阴之证已具的看法较符合实际。因为如果是湿热郁蒸或土受木贼而发黄,治以柴胡汤并不错误。颈项强的病机,成氏认为是表证未解,方氏认为是太阳阳明之证犹在,《金鉴》认为是阳明之邪未已,殊不知这是因湿邪痹阻,筋脉不利的特殊情况,乃脾虚湿郁所致,与面目及身黄的机制一样,所以三家太阳、阳明之说均无着落。至于渴而饮水呕,亦是误下变证,成氏认为属于饮家,方氏认为是水逆,均较合理,《金鉴》主张是误下夺津之渴,则又失之牵强。总之,本证的不能食、胁下满痛、呕,均似柴胡证;颈项强也似邪阻少阳经络;渴、小便难,又似小柴胡汤证的或有证,因此最易误诊为柴胡证。然而柴胡证之呕是木火犯胃所致,与饮水无关,而本证之呕,是饮水始呕,乃脾虚失运,湿阻饮停,与少阳病完全不同,最后提出“本渴饮水而呕者,柴胡汤不中与也”,可见这是审证的关键,由此不难推知不能食、胁下满痛、发黄、颈项强、小便难等皆不是少阳病柴胡证,而是土虚湿郁的病变。所以误用了小柴胡汤后,使中寒更甚,脾气更伤而气陷,因之后必下重,胃气更冷而气逆,因之食谷者哕。

伤寒四五日,身热恶风,颈项强,胁下满,手足温而渴者,小柴胡汤主之。(99)

[校勘] 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身热恶风”作“身体热”。

[语译] 伤寒四五日,身上发热,恶风,颈项强急,胁下胀满,手足温暖,口中作渴的,用小柴胡汤主治。

[提要] 邪在由表入里过渡阶段的治法。

[浅释] 伤寒四五日,身热恶风,太阳之表未罢,手足温而渴,已见阳明之里,胁下满为少阳主证,项强属太阳,颈强为阳明,颈项强既非太阳,也非阳明,而是少阳的经脉受邪的缘故。之所以三阳证候均见,正标志着病势进展在由表入里的过渡阶段。但并未三阳均治,而是独治少阳,使枢机运转,上下宣通,内外畅达,则太阳之表,阳明之里同时可解,所以特提出以小柴胡汤主治,这是治病针对主要矛盾的具体范例。当然,根据小柴胡汤加减法,本证太阳之表未尽,可加桂枝以和表;不呕而但渴,宜去半夏加栝蒌根以清热生津。

本条证情颇与上条相似,而病机却截然不同,上条为太阳兼里虚,误下里更虚而湿郁,本条三阳同见,但太阳之表已轻,而阳明之热尚微,所以上条特申柴胡汤不中与也的禁例,本条则以小柴胡汤主治。

表22 第98与99条证治比较表

[选注] 沈目南:此三阳皆病,惟治少阳也。太阳未罢而兼阳明,故见身热恶风,然颈项强,胁下满,则少阳已具,当从三阳合病施治。但手足温而渴者,邪机逼凑少阳已多,若用辛甘发散,大耗津液,邪传三阴,将何抵止?故用小柴胡汤和解少阳之邪,俾少阳邪出,则太阳阳明之邪无不外出,而阴津不伤,一举两得也。若用小柴胡汤,当从加减,此不呕而渴,去半夏,加栝蒌根为是。

方中行:身热恶风,太阳表也,颈项强,有阳明也,胁下满,少阳也,然则三阳俱见病矣,手足温而渴者,邪凑半表半里而里证见也。夫以三阳俱见病,而独从少阳之小柴胡以为治者,太阳阳明之邪微,少阳近里而里证见,故从少阳,一于和而三善则皆得也。

程郊倩:此证不但尚有太阳,而身热颈强,已稍兼阳明,一以小柴胡主之者,表里经络原自相通,少阳其枢机也,枢机一碍,则无不碍,从而舒之,使勾萌得达,虽有他经之邪,无不从枢机为宣畅,小柴胡所以得和解之名也。

汪苓友:此条系三阳经齐病,当是少阳之邪居多,太阳伤寒已至四五日之时,不曰发热恶风,止曰身热者,此太阳之邪渐衰也。其兼阳明证,不曰鼻干不得卧,而止曰颈项强者,此阳明之邪亦将衰也。惟胁下满,为少阳经之专证,况兼手足温而又渴,此为邪将传里之机,成注云:手足温者,知邪在表里之间也。故与小柴胡汤以和解表里之邪。

[按语] 注家大多以颈项强属阳明,也有属之太阳,似俱不确。沈氏独将颈项强与胁下满并提,专属之少阳,颇有见地。颈项强主要因少阳经脉不利,颈部两侧拘急影响及项,与太阳经俞不利的项背强迥异,不应混同。日医汤本求真提出:“由余之实验,颈项强者,乃自肩胛关节部,沿锁骨上窝之上缘,向颞颥骨乳突起部挛急之谓也,故与葛根汤证之项背强大有区别,此临床上重要之点,不可忽也。”可作参考。

伤寒,阳脉涩,阴脉弦,法当腹中急痛,先与小建中汤;不差者,小柴胡汤主之。(100)

[校勘] 成本“急痛”下有“者”字,“小柴胡”上有“与”字。《玉函经》“者”字作“即与”两字。

[语译] 伤寒证,脉浮候滞涩,沉候弦劲,按理当有腹中拘急疼痛的症状,治疗应先用小建中汤;腹痛不除的,以小柴胡汤主治。

[提要] 少阳伤寒里虚腹痛,治宜先补后和。

[浅释] 本条所说的阳脉、阴脉,阳指浮取,阴指沉取,也就是脉搏浮涩沉弦。涩主血虚不畅,弦主筋脉拘急,多见于木邪克土,肝脾失调的证候,腹部挛急疼痛即其常见的症状之一,所以说法当腹中急痛,似乎是据脉断证,实际也是脉证合参的诊断方法,所谓“法当”,就寓有推理、预测的精神,通过问诊,自不难得到印证。小柴胡汤本来也可治疗木邪干土的腹痛,但本证太阴虚寒较著,里虚者先治其里,因而宜用小建中汤以温养中气,且方中重用芍药,亦能制木舒挛缓急止痛,土建木平,而腹痛可止,假使未止,再用小柴胡汤以疏泄肝胆,清解少阳之邪,这一治疗步骤,即先补后和,从内至外的法则。有些注家认为先与小建中汤而腹痛未止是药不对证,又改用小柴胡汤。果如所说,岂不成了以药试病?这种说法显然不够允当。殊不知文中提出“先与”,就意味着还有续与,是分为两步走的治疗方案,第一个方法能够解决最好,假使解决不了,再用第二个方法。也可理解为先解决其里虚,再治疗其实邪;先补太阴,再和少阳。其处理原则和太阳与少阴证同见,先用四逆汤温里,再用桂枝汤和表的精神是一致的。

[选注] 方中行:阳主气,涩主痛,阴主血,弦主急,投以小建中者,求之于益阴而和阳也。不差,则不对可知矣。小柴胡者,少阳之主治也,盖少阳属木,其脉弦,木盛则土受制,故涩而急痛也。然则是治也者,伐木以救土之谓也。

喻嘉言:阳脉涩,阴脉弦,浑似在里之阴寒,所以法当腹中急痛,故以小建中之缓而和其急,腹痛止而脉不弦涩矣。若不差,则弦为少阳之本脉,而涩乃汗出不彻,腹痛乃邪欲传太阴也,则用小柴胡以和阴阳,为的当无疑矣。

尤在泾:阳脉涩,阳气少也,阴脉弦,阴有邪也,阳不足而阴乘之,法当腹中急痛,故以小建中汤温里益虚散阴气。若不差,知非虚寒在里,而是风邪内干也,故当以小柴胡汤散邪气,止腹痛。

《金鉴》:伤寒,脉得浮涩,营卫不足也,脉得沉弦,木入土中也。营卫不足则表虚,木入土中则里急,惟表虚里急,腹中急痛,所以先用小建中汤,以其能补营卫而缓中急,则痛可差也。或不差,必邪尚滞于表,知涩为营卫不通,弦为少阳本脉,故与小柴胡汤,按法施治也。成无己去黄芩加芍药,疏外调中,其说亦是。

沈目南:此木挟阴邪乘脾也,阳脉涩,阴脉弦者,乃中气不足,阴邪有余,而阴邪挟木乘脾,故致腹中急痛,所以先用建中汤,建中气而制肾阴,且缓木急之邪,俾邪去则腹痛止,而脉不弦涩矣。若中气充而腹痛不差,迺阴邪散而少阳风寒未解,邪乘脾土,故与小柴胡汤提邪外出也。

汪苓友:此条乃少阳病兼挟里虚之证,伤寒脉弦者,弦本少阳之脉,宜与小柴胡汤。兹但阴脉弦,而阳脉则涩,此阴阳以浮沉言,脉浮取之则涩而不流利,沉取之又弦而不和缓,涩主气血虚少,弦又主痛,法当腹中急痛,与建中汤者,以温中补虚,缓其痛而兼散其邪也。先温补矣,而弦脉不除,痛犹未止者,为不差,此为少阳经有留邪也,后与小柴胡汤去黄芩加芍药以和解之,盖腹中痛,亦柴胡证中之一候也。愚以先补后解,乃仲景神妙之法,然亦必少阳经气虚,无郁热者宜之。

[按语] 本证病机,沈注为木挟阴邪乘脾,汪注为少阳病兼里虚,都比较确当,二氏对先补后和治法的解释也很有理致。《金鉴》虽然也注意到病机的两个方面,但既说脉浮涩为营卫不足之表虚,又说是邪滞于表而营卫不通。显然不够妥切,况且小建中汤并非治表虚之剂,小柴胡汤也无和营卫之功,尤其于理不合。关于方、喻、尤诸家都认为服小建中汤不差,是方不对证,不仅与经文原意相悖,而且注语亦自相矛盾,未免千虑之失。

小建中汤方

桂枝三两(去皮) 甘草二两(炙) 大枣十二枚(擘) 芍药六两 生姜三两(切) 胶饴一升 右六味,以水七升,煮取三升,去滓,内饴,更上微火消解,温服一升,日三服。呕家不可用建中汤,以甜故也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成本“内饴”作“内胶饴”。《外台秘要》作“先煮五味,取三升,去滓,内饴,更上火微煮,令消解”,“用”字作“服”字,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同,无“建中汤”三字。《玉函经》、成本、《金匮》甘草作“三两”。《千金翼方》大枣作“十一枚”。

[方解] 成无己:脾者土也,应中央,处四脏之中,为中州,治中焦,生育营卫,通行津液;一有不调,则营卫失所育,津液失所行,必以此汤温建中脏,是以建中名焉。胶饴味甘温,甘草味甘平,脾欲缓,急食甘以缓之,建脾者,必以甘为主,故以胶饴为君,甘草为臣。桂辛热,辛,散也,润也,营卫不足,润而散之;芍药味酸微寒,酸,收也,泄也,津液不逮,收而行之,是以桂、芍药为佐。生姜味辛温,大枣味甘温,胃者卫之源,脾者营之本。《黄帝经》曰:营出中焦,卫出上焦是矣;卫为阳,不足者益之必以辛,营为阴,不足者补之必以甘,辛甘相合,脾胃健而营卫通,是以姜枣为使。或谓桂枝汤解表而芍药数少,建中汤温里而芍药数多,殊不知二者远近之制;皮肤之邪为近,则制小其服也……心腹之邪为远,则制大其服也。

方中行:小建中者,桂枝汤倍芍药而加胶饴也。桂枝汤扶阳而固卫,卫固则营和;倍芍药者,酸以收阴,阴收则阳归附也;加胶饴者,甘以润土,土润则万物生也。

许宏:建中者,建其脾也。脾欲缓,急食甘以缓之,建中之味甘也。阳脉涩,阴脉弦者,为中虚内寒也。心中悸者为气虚,烦者为血虚。故用胶饴为君,甘草、大枣为臣,以甘佐甘,缓之也。白芍药之酸,能收敛脾气而益其中,故用之为佐。桂枝、生姜之辛,以散余邪而益其气也。

张令韶:此言病在经脉者,宜小建中汤以行其血脉,而小柴胡为解枢之剂,亦能通经脉内外之血气也。阳脉涩者,邪客于阳络也,阴脉弦者,邪客于阴络也,夫经脉流行不止,环周不休,今寒气入经而稽迟,泣而不行,客于经络之内,故法当腹中急痛,先与小建中汤以守中,桂枝辛走气,芍药苦走血,故易芍药为君,加胶饴以建中胃,建中者,建立其中也,以经隧之血脉,皆中胃之所生也。若不差者,复与小柴胡汤以转枢,枢机利而经隧之血脉通矣,通则不痛也。先与小建中,便有与柴胡之意,非因小建中不效,而又与小柴胡也。

[按语] 小建中汤为桂枝汤倍用芍药加胶饴组成,成氏、许氏主张以胶饴为君,张氏认为是芍药为君。根据芍药用量倍于桂枝,芍药当然非常重要,但从整个配伍意义来看,胶饴的作用则尤为重要,以甘药为主,佐桂枝则温阳益气之效著,佐芍药则养血益阴之力强,合为平补阴阳,益气养血的良剂。关于方名的含义,成氏释为温建中脏,许氏释为建其脾,张氏释为建中胃,实际上中脏自应包括脾胃,而脾胃又为营卫生化之本,所以建中不但能健脾胃中气,也能调和营卫,成氏“脾胃健而营卫通”一语,正是对小建中汤作用的高度概括。

用小建中汤,必须使用胶饴,若不用它,就失掉了仲景立方的精义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胃溃疡,十二指肠球部溃疡,胃酸过多症,胃酸过少症,胃下垂,肠系膜淋巴结核,腹痛,腹胀,腹泻,便秘。②慢性肝炎。③过敏性紫癜,血小板减少性紫癜,贫血,虚黄。④虚劳遗精,手足烦热,自汗盗汗,心悸鼻衄,形寒低热。⑤妇女痛经,儿童夜尿、尿频,眼科水泡性结膜炎,眼底出血(暴盲)。

[医案选录] 王右,腹痛喜按,痛时自觉有寒气自上下迫,脉虚弦,微恶寒,此为肝乘脾,小建中汤主之。(录自《经方实验录》)

丁某,男,45岁,工人,1980年9月11日初诊。腹痛已三年,每年秋季发作,全身怕冷,腹部喜暖喜按,得食则减,有时夜间亦痛,甚则不能入寐,疼痛向背部放射,反酸,X线钡剂透视诊断为十二指肠球部溃疡。舌苔白,脉浮紧。中医诊断:胃脘痛。辨证:脾胃虚寒。治则:温中建脾,散寒止痛。处方:桂枝9克,白芍18克,生姜9克,甘草9克,大枣3个,饴糖18克,防风18克,没药9克。服三剂痛止,服十五剂诸症状消失。(录自《经方验》)

按:两案均是虚寒腹痛,前案从腹痛喜按,痛时自觉有寒气自上下迫,脉虚弦,断为肝乘脾,治以小建中,与本条先与小建中汤之意颇合,如果药入病差,就不需再用小柴胡汤了。由此可见,所谓先补后和,并非指固定的公式,而是两套方案,提示治病和办理其他事情一样,有许多方法,而决不是只有一种方法。

后案的证候记录比较完全,也必较典型,于小建中汤中加入防风、没药,对提高疗效有一定作用,陈修园谓防风“培土以和木气,其用独神”,值得作进一步观察研究。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①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。(101)

词解 ①蒸蒸而振:蒸蒸,内热貌,气从内达,邪从外出,而周身振栗颤抖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有柴胡”作“小柴胡”,“病”字,“若”字,“却复”的“复”字,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都没有,成本亦无“复”字。

[语译] 患了伤寒或中风,有柴胡汤的适应证,只要见到一个主证,就可确诊,不必证候全备。凡是柴胡汤病证而误用下法之后,如果柴胡证仍在的,可再用柴胡汤治疗,服柴胡汤后,必然发生蒸蒸战栗,却再发热出汗而病解除。

[提要] 柴胡证的辨证方法,及误下后再服柴胡汤,可能发生战汗而病解。

[浅释] 所谓柴胡证,应包括少阳病提纲与小柴胡汤所治的四个主证在内,如果这些证候完全具备,自不难诊断,然而临床的证候表现非常复杂,典型的证候极为少见,贵在见微知著,审察病机,本条提出“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”,正是示人以执简驭繁的辨证方法,不仅适用于辨柴胡证,也适用于辨其他汤证。历来对主证问题见解不一,存在较大争议,其实论中有许多条文已经作出了具体的例证,如少阳病篇264条“耳聋目赤,胸满而烦”,265条“头痛发热,脉弦细”,阳明病篇266条“胁下硬满,往来寒热”,229条“胸胁满不去”以及149条、379条的“呕而发热”等,都体现了但见一证便是的精神。虽然仅仅是个别症状,却足以表明病机确属柴胡证,或病机重点在少阳枢机不利,就应当以柴胡汤主治。

柴胡证,治以下法,自属误治,最易致少阳之邪内陷而发生其他变证,则非柴胡汤所能主治。但还应以证为凭,如果柴胡证仍在,则知邪未内陷,仍可再用柴胡汤。不过,邪虽未陷,正气毕竟受到损伤而虚,因此,服柴胡汤后,正气得药力之助,奋起祛邪而正邪剧争,于是蒸蒸而振栗战抖,继之发热汗出,邪随汗解。这样的汗出病解,即后世所说的战汗,大多见于病程较长,正气较虚,邪在表里之间。若病势浅表,正气不虚,汗解时是不会发生振栗的。

[选注] 郑重光: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者,言往来寒热是柴胡证,此外兼见胸胁满硬、心烦喜呕,及诸证中凡有一证者,即是半表半里,故曰“呕而发热者,小柴胡汤主之”。因柴胡为枢机之剂,风寒不全在表,未全入里者,皆可用,故证不必悉具,而方有加减法也。至若柴胡有疑似证,不可不审者,如胁下满痛,本渴而饮水呕者,柴胡不中与也,及但欲呕,胸中痛,微溏者,亦非柴胡证,此等又当细为详辨者也。

程郊倩;即柴胡汤病证,已经误治而里证无伤,不妨仍作小柴胡汤处治,有如下之一法,柴胡证之所禁者,犯此须防表邪乘虚而入,坏病随成,不复留此柴胡证耳。若柴胡证不罢者,则里气尚能拒表,枢机未经解纽,复与小柴胡汤,使邪气得还于表,而阳神内复,自当蒸蒸而振,振后却发热汗出解。解证如此者,以下后阳虚之故,不虚则无此矣。

黄坤载:柴胡证本不宜下而误下之,柴胡证罢,此为坏病;若其证不罢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栗,却发热汗出而解。阳气欲发,为阴邪所束,郁勃鼓动,故振栗战摇,顷之透发肌表,则汗而解矣。

汪苓友:柴胡证者,谓邪入少阳,在半表半里之间也。但见一证,谓或口苦,或咽干目眩,或耳聋无闻,或胁下硬满,或呕不能食,往来寒热等,便宜以柴胡汤治之,不必待其证候全具也。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者,误下之也,若柴胡证不罢,以无变证,故其病犹在也,当复与柴胡汤以和解之。得汤必蒸蒸而振,振者、战也,战而后发热,故云蒸蒸,互词以见义也。正气与邪气相争,正气胜则邪气还表,故汗出而解。

[按语] 各家注语虽有不同,但主要精神是一致的。郑氏既肯定了但见一证便是,又强调柴胡有疑似证,不可不审,认识比较全面,并且符合临床实际,只有这样理解,才能避免片面。程氏、黄氏、汪氏等对复用小柴胡汤发生战汗而病解的机理,都有所阐发,汪氏指出蒸蒸而振,战而后发热,是互词以见义,对正确领会战汗的特征尤有帮助。

伤寒二三日,心中悸而烦者,小建中汤主之。(102)

[语译] 患伤寒病才两三日,就出现了心中动悸和烦扰不宁,这时可用小建中汤主治。

[提要] 里虚兼感外邪的证治。

[浅释] 以伤寒冠首,自应有恶寒发热等表证,未提属于省文。仅有两三日,就发生了心悸烦扰,既无蓄水证,当不是水气凌心之悸,又无胸中窒和口苦等证,也不是热扰胸膈或胆火上炎之烦;那么,当责之平素里虚不足,阳气虚不能胜邪则心悸,阴血弱为邪所扰则心烦,总的说来,是邪实正虚。表里证同具,里虚者应先治其里,这是必须遵循的治疗原则。心中悸而烦为阴阳两虚,所以治宜用平补阴阳的小建中汤。如果阴阳能够及时得复,不但悸烦可止,由于抗邪有力,外感表邪也可能获得解除,因此,又有寓汗于补的积极意义。

[选注] 《金鉴》:伤寒二三日,未经汗下,即心悸而烦,必其人中气素虚,虽有表证,亦不可汗之。盖心悸阳已微,心烦阴已弱,故以小建中汤先建其中,兼调营卫也。

魏念庭:建中者,治其本也。与建中后,徐审其在表,则仍发汗,中建,虽发汗,阳不致亡矣。

程郊倩:可见阳去入阴,必有其先兆,善治者急宜杜之于未萌矣。心中悸而烦,则里气虚,而阳神易为阴袭,建中汤补中和里,保中州以资气血为主。虽悸与烦皆小柴胡汤中兼见之证,而得之二三日,里证未必便具,小柴胡汤非所与也。

陈平伯:但云心中烦悸,不云无汗恶寒等证,可知服过麻黄汤后,表实已解,里虚渐著,故以此汤补之。

[按语] 《金鉴》认为虽有表证,亦不可汗之,陈平伯认为表实已解,里虚渐著,仔细相衡,似以《金鉴》说更有意义。事实上悸烦既属于虚证,则不管表证已解未解,总以救里为急;如中气得到扶助,正气能发挥驱邪作用,表邪亦往往能随之而解。如果不顾里虚,但用发汗解表,那么,汗出则阴阳更伤,必然造成不良的后果。

小建中汤为甘药主剂,有稼穑作甘之义。惟其味甘,故有缓中补虚之功。第100条的阳脉涩,阴脉弦,腹中急痛,为病在肝脾之不治,建中汤能治之;本条的心中悸而烦,此病在心脾之两虚,建中汤亦能治之。可知甘药之用,足以资养脾胃,生长营血,是以肝得之而木气疏和,心得之而火用修明,腹中急痛,心中悸烦,一建中汤治之而都能获效,其故在是。

太阳病,过经①十余日,反二三下之,后四五日,柴胡证仍在者,先与小柴胡。呕不止,心下急②,(一云呕止小安)郁郁微烦者,为未解也,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。(103)

词解 ①过经:超过了病愈的日期。经,作常字解,意指太阳病的病程。

②心下急:胃脘部拘急窘迫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外台秘要》“反”字作“及”字。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仍”字作“续”字。成本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、《外台秘要》“小柴胡”下有“汤”字。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呕不止,心下急”作“呕止小安”,“郁郁”上有“其人”两字。成本“大柴胡”下无“汤”字。

[语译] 太阳病十多日,已经超过了一般病程,反数次攻下,下后四五日,柴胡证仍然存在的,可先给与小柴胡汤。如果呕吐不止,而胃脘部急迫,郁郁微烦的,是病还未解除,用大柴胡汤下其邪实,就可痊愈。

[提要] 少阳病兼里气壅实的证治。

[浅释]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,所谓过经,指病程较长,未能如期而愈。柯韵伯说:“经者、常也,过经是过其常度,非经络之经也。发于阳者七日愈,七日以上自愈,已行其经尽故也,七日不愈,是不合阴阳之数,便为过经。”病程虽有十余日,但并不一定传入阳明,反而再次三次使用下法,是为误治。从后四五日,柴胡证仍在,可见用下之前,是柴胡证。既然柴胡证仍在,表明邪气并未因下而内陷,自当仍用小柴胡汤治疗。与101条“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”的治法是一样的。

服小柴胡汤后,如枢机得转,病即可愈;但服后病未好转,而反加重,由喜呕而为呕不止,由胸胁苦满而为心下急,由心烦而为郁郁微烦,这就表明病机不单纯在半表半里,而且兼里气壅实,所以应改用大柴胡汤和解兼下其里实。

[选注] 程郊倩:太阳病过经十余日,邪不入里,知此际已具有柴胡证矣,观下文柴胡证仍在字可见。医乃二三下之,此之谓反,下后不无伤其里气,骤然用及小柴胡,防犯及前条(98条)后必下重,食谷者哕,故徐而俟之。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,则枢机尚未解散,先与小柴胡汤和解之。若呕不止,知其下已成堵截也,其人必心下急,郁郁微烦。急者,喘促之状,势不为呕缓也,郁烦者,热不为呕越也,此则从前误下时已薄及半表里,邪留结于膈之上下使然。膈上之邪已经小柴胡解去,而膈下之结未去,气无从降,故逆上不已也。用大柴胡一破其结,留者去而逆气下行矣,此上病治下之法也。

又:用小柴胡处,不详其证,且云四五日,何其纡迟,以其有干碍处,故示人以慎,恐下后之柴胡证亦不足凭,故略之。用大柴胡处,兼及吐时之余证,直云与之愈,何其决捷,以证无模棱,故示人以断。能析及证中之证,自不至犯及柴胡之禁。

尤在泾:太阳病,过经十余日,而有柴胡证,乃邪气去太阳,之阳明,而复之少阳也。少阳不可下,而反二三下之,于法为逆。若后四五日,柴胡证仍在者,先与小柴胡汤,所谓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是也。若服汤已,呕不止,心下急,郁郁微烦者,邪气郁滞于里,欲出不出,欲结不结,为未解也。与大柴胡以下其里热则愈,亦先表后里之意也。

章虚谷:过经十余日者,太阳之邪过于少阳经也。少阳不当下,而反二三下之,幸其人体强无他变证;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,先与小柴胡汤和之。若呕不止,心下急,郁郁微烦者,其陷入阳明腑邪未解也,故不用参甘之补中,仍以柴、芩、半夏之升降,姜、枣之调和,而加白芍平肝,枳实、大黄通利,使郁逆之邪从阳明而下,是经腑兼治而大其制也。

[按语] 本条程注颇有阐发,对条文前略后详的分析亦有理致,主旨突出论治,当证情有干碍处,则用药宜慎;证情无模棱处,则治当果断。尤氏指出先用小柴胡,继用大柴胡,亦是先表后里法,亦为要领之言。但对过经十余日,解为邪气去太阳,之阳明,而复之少阳,仍沿袭少阳在阳明之后,则不免拘泥。章氏解释过经为太阳之邪过于少阳经,亦失之牵强,其实病程的长短,仅能作为辨证的参考,日数过多,既可传入阳明,又可传入少阳,也可仍在太阳,一切皆应以临床脉证为据,本条经二三下之,而柴胡证仍在,故从而推知误下之前已是柴胡证。第105条同样是过经,却为阳明府实证,就是很好的证明。

大柴胡汤方

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 芍药三两 半夏半升(洗) 生姜五两(切) 枳实四枚(炙) 大枣十二枚(擘) 右七味,以水一斗二升,煮取六升,去滓再煎,温服一升,日三服。一方加大黄二两,若不加,恐不为大柴胡汤。

[校勘] 柴胡《千金翼方》作“八两”,半夏《外台秘要》作“水洗”,生姜《玉函经》作“三两”,大枣《外台秘要》作“十三枚”。“再煎”下,《玉函经》、《外台秘要》有“取三升”三字,依照小柴胡汤的煎服法,这当然是脱文。成本、《玉函经》方中原有“大黄二两”。《玉函经》“右七味”作“右八味”,煮服法末有“一方无大黄,然不加不得名大柴胡汤也”十六字。但“一方加大黄”以下十七字,《肘后备急方》、《千金方》、《千金翼方》、《外台秘要》、成本都有。《本事方》方中也列有大黄,注云“伊尹《汤液论》,大柴胡汤同枣、姜共八味,今监本无,脱之也”。

[方解] 周禹载:大柴胡总以少阳为主治,而复有里者也。外邪未解,既不可治内,而里证已具,复不可专外,故于和之之中,加下药微利之。用枳实、大黄苦寒以泄阳明之热也;易甘草以芍药者,烦郁非甘所宜,故以收者滋肝,何者?胆附于肝,荣肝而烦可以解也。

尤在泾:大柴胡有柴胡、生姜、半夏之辛而走表,黄芩、芍药、枳实、大黄之苦而入里,乃表里并治之剂,而此云大柴胡下之者,谓病兼表里,故先与小柴胡解之,而后以大柴胡下之耳。盖分言之,则大小柴胡各有表里,合言之,则小柴胡主表,而大柴胡主里,古人之言,当以意逆,往往如此。

许宏:柴胡性凉,能解表攻里,折热降火,用之为君。黄芩能荡热凉心,用之为臣。枳实、芍药合用,而能除坚破积,助大黄之功,而下内热,而去坚积;生姜、半夏辛以散之;大枣之甘,缓中扶土,五者共为其佐。独用大黄为使,其能斩关夺门,破坚除热,宣行号令,而引众药共攻下者也。

王晋三:前章言少阳证不可下,而此复出下法者,以热邪从少阳而来,结于阳明,而少阳未罢,不得不借柴胡汤以下阳明无形之热,故于本方去人参、甘草实脾之药,倍加生姜,佐柴胡解表,加赤芍破里结,则枳实、大黄下之不碍表邪矣。柴胡治中,大黄导下,二焦并治,故称大。

陈古愚:方用芍药、黄芩、枳实、大黄者,以病势内入,必取苦泄之品,以解在内之烦急也。又用柴胡、半夏以启一阴一阳之气,生姜、大枣以宣发中焦之气。盖病势虽已内入,而病情仍欲外达,故制此汤,还借少阳之枢以外出,非若承气之上承热气也。

[按语] 此方与三承气的专于攻下阳明燥实不同,而是和解少阳兼下里实,故仍用小柴胡以和解少阳,加枳实、芍药、大黄以泄热破滞,因里气壅实而不虚,故不用人参、甘草。以上诸家对方义的解释各有侧重,而都认为是两解少阳、阳明,都突出了大黄在方中的作用,可见王叔和在方后提出“若不加,恐不为大柴胡汤”的注语是正确的。王晋三主张芍药为赤芍,符合破结需要,有利于选药;周禹载认为芍药是滋肝,荣肝而烦可解,虽然与除坚破积说相反,但对全面理解芍药的性能,仍有启发和帮助。至于尤氏对表里概念的分析,指出应相对地灵活理解,也极有意义。但是把半夏归纳在柴胡一起,也说成走表,则脱离实际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急性肝炎,阻塞性黄疸,胰腺炎,胆囊炎,胆结石合并感染。②急性胃炎,胃、十二指肠溃疡,胃酸过多或过少,胃穿孔,胃神经症,习惯性便秘,急性肠炎,痢疾。③大叶性肺炎,支气管哮喘。④脂肪心,高血压,脑梗死,脑溢血。⑤肾盂肾炎,膀胱炎。⑥青年痤疮,丹毒,带状疱疹,荨麻疹,皮肤瘙痒,圆形脱发。⑦沙眼,角膜实质炎,虹膜炎,中心视网膜炎,耳鸣,鼻窦炎,中耳炎,咽峡炎。⑧口臭,糖尿病,肥胖症,精神失常。

[医案选录] 姬某,男性,33岁。患慢性肝炎,经某医院治疗,已一年余,仍有轻度黄疸不退,谷丙酶高达1570单位,于1971年6月15日会诊。切其脉左关浮弦,右脉滑大,望其舌中部有干黄苔,自诉胁微痛,心下痞满。综合脉舌症候,是少阳阳明并病而阳明病重。选用大柴胡汤,治少阳蕴热之黄疸与阳明痞结之胀满,更辅以涤热散结专开心下苦闷之小陷胸汤。处方:柴胡9克,枳实6克,白芍9克,川军6克,清夏9克,黄芩9克,生姜12克,大枣四枚(擘),糖瓜蒌30克,川黄连3克。水煎服,7剂。

6月22日:复诊,弦滑脉见减,舌黄苔见退,残余黄疸消失,痞满稍舒,谷丙酶降至428单位,是方药已对证,续进10剂,谷丙酶正常,出院。

原按:中医辨证,左脉浮弦为柴胡汤证,右脉滑大为陷胸汤证,因之取大柴胡汤、小陷胸汤合剂治之,残余黄疸很快消失,自觉脘满亦基本解除,同时谷丙酶亦随之降至正常。由此见到经方若能用之得当,确能取到如鼓应桴的捷效。(录自《岳美中医案集》)

按:这一案例所以能取得显著效果,除了选用方药切当外,关键是辨证准确,肯定证属少阳阳明并病而阳明病重,就抓住了病机的要害,这正是六经辨证理论在临床上的具体运用。由此可见,六经辨证决不是仅适用于风寒性质的外感病,而是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。同时从两方的主治作用来看,所谓阳明病,也不是仅限于肠腑燥结证,小结胸证的心下痞,按之痛,乃痰热阻结胃部,实际也是阳明病。病经年余,谷丙酶高达1570单位,仅服药17剂,竟降至正常,疗效不可谓不快,难道是偶然的巧合,这正是辨证论治理论的科学价值所在,值得深入研究。

伤寒十三日不解,胸胁满而呕,日晡所①发潮热,已而②微利。此本柴胡证,下之以不得利,今反利者,知医以丸药下之,此非其治也。潮热者实也,先宜服小柴胡汤以解外,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。(104)

词解 ①日晡所:日晡,即午后三时至五时。所,语尾,即今言“光景”、“上下”、“之谱”的意思。

②已而:时间副词,第二事发生距第一事不久时用之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日晡”下无“所”字。《脉经》、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本”字下有“当”字。“以不得利”《外台秘要》无“以”字,成本作“而不得利”,无“此非”的“此”字、“先宜”的“宜”字。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作“先再服”,并无“以解外”的“以”字。

[语译] 伤寒证,已经十三日,病还未解,胸胁胀满而呕吐,在午后三到五时这段时间里发作潮热,不久又发生轻微下利。这本来是大柴胡证,因兼便秘而应当用大柴胡汤下之;现在反而下利,可见这是医生误用丸药攻下的结果。潮热是里实的主证,应当先用小柴胡汤以解外邪,然后再用柴胡加芒硝汤主治。

[提要] 少阳兼里实证,误用丸药攻下,病仍未解的辨治。

[浅释] 伤寒十三日不解,只说明病程时间,并不肯定病在何经,当根据临床证候作具体分析,从胸胁胀满而呕,日晡所发潮热来看,是少阳、阳明两经同病,也就是大柴胡证,照理治宜大柴胡汤。既然兼阳明里实,一般不应下利,现在反而见到下利,这可能是因丸剂误下所致,提示应当询问治疗用药的经过。然而仅是微利,并且潮热等证仍在,表明除微利之外,其他证情未变,但是既经丸药误下,正气必然受伤,因而非大柴胡所宜,治当先用小柴胡汤助正达邪以和解少阳,再用柴胡加芒硝汤兼下阳明燥实。此与103条治法相似,都是先和后下,却又不全同,前条是用小柴胡后病势增剧,不得不改用大柴胡汤;本条是预先制定先和后下的治疗方案,而且不用大柴胡汤,仅于小柴胡汤原方加芒硝一味。前者邪实而正不虚,故枳、芍、大黄并用,后者邪实而正已伤,故参、甘、芒硝攻补兼行,处方选药,极有分寸,充分体现出论治精神。

[选注] 成无己:伤寒十三日,再传经尽,当解之时也。若不解,胸胁满而呕者,邪气犹在表里之间,此为柴胡汤证,若以柴胡汤下之,则更无潮热自利。医反以丸药下之,虚其肠胃,邪热乘虚入府,日晡所发潮热,热已而利也。潮热虽为热实,然胸胁之邪未已,故先与小柴胡汤以解外,后以柴胡加芒硝以下胃热。

喻嘉言:胸胁满而呕,邪在少阳表里之间也;发潮热,里可攻也;微下利,便未硬也。以大柴胡分解表邪,荡涤里热,则邪去而微利亦自止矣。若误用丸药,则徒引热邪内陷而下利,表里俱不解也。故先用小柴胡分提以解外邪,后加芒硝以涤胃中之热也。

程郊倩:胸胁满而呕,日晡所发潮热,此伤寒十三日不解之本证也;微利者,已而之证也。本证经而兼腑,自是大柴胡,能以大柴胡下之,本证且罢,何有于已而之下利!乃医不以柴胡之辛寒下,而以丸药之毒热下,虽有所去,而热以益热,遂复留中而为实,所以下利自下利,而潮热仍潮热……潮热者实也,恐人疑攻后之下利为虚,故复指潮热以证之。此实得之攻后,究竟非胃实,不过邪热搏结而成,只须于小柴胡解外后,但加芒硝一洗涤之。以从前已有所去,大黄并可不用,盖节制之兵也。

周禹载:少阳之邪,半入阳明之腑,胁满而呕,少阳也;胸满而日晡潮热,阳明也。阳证不得有利,本当以少阳为主治,今反利者,丸药误下故也。丸药下性固迟,渣滓难化,以致留滞作利,里邪未去,徒伤津液,故虽微利而胸满潮热如故,胁满与呕犹存。此时复用大柴胡,恐津液既伤,而内外之邪不服,宜以小柴胡先解其外,后加芒硝以去其血分之热足矣。此又圣人于误治变证,善相人津液之奥旨也。

汪苓友:或问医以丸药下之,虽非其治,然下之后,大柴胡证仍在,何以不用大柴胡汤?余答云:医用丸药,此是许学士所云巴豆小丸子药,强迫溏粪而下,夫巴豆辛烈,大伤胃气,若仍用大柴胡,则枳实、大黄之峻,胃中之气已不堪受其削矣,故易以小柴胡加芒硝汤,用人参、甘草以扶胃气。且微利之后,溏者既去,燥者自留,加芒硝者,能胜热攻坚,又其性速下而无碍胃气,乃一举而两得也。

[按语] 各家对已而下利,意见不一,喻氏认为下利是便未硬,主张用大柴胡汤,则邪去而微利亦止,与已而精神不合;成、程、周等皆认为下利是误治的变证,与“知医以丸药下之”的精神符合,自应以后者之意见为是。但丸药的性质如何?程氏认为是毒热下,汪氏并引许学士所云,为巴豆小丸子药;周氏认为丸药下性固迟,渣滓难化,以致留滞作利。巴豆为辛热峻泻之品,如果是用巴豆一类所制的丸剂,当是大下,而不会仅是微利,可见毒热下的说法亦不够确切,周氏的分析则比较合理。至于汪氏对何以不用大柴胡而用柴胡加芒硝汤的问答,极为中肯,有一定参考意义。

柴胡加芒硝汤方

柴胡二两十六铢 黄芩一两 人参一两 甘草一两(炙) 生姜一两(切) 半夏二十铢(本云五枚)(洗) 大枣四枚(擘) 芒硝二两 右八味,以水四升,煮取二升,去滓,内芒硝更煮微沸,分温再服,不解更作。

臣亿等谨按《金匮玉函》方中无芒硝,别一方云,以水七升。下芒硝二合,大黄四两,桑螵蛸五枚,煮取一升半,服五合,微下即愈。本云柴胡再服以解其外,余二升加芒硝、大黄、桑螵蛸也。

[校勘] 半夏,《玉函经》、《外台秘要》作“五枚”,《千金翼方》作“一合洗”。芒硝《外台秘要》作“二合”。“煮取二升”《外台秘要》作“煮七味取二升”,“煮微沸”作“上火煎一二沸”。“再服”下,《玉函经》有“以解为差”四字,《千金翼方》有“以解其外”四字。成本不载本方,于卷第十云:“小柴胡汤内,加芒硝六两,余依前法服,不解更服。”今本《玉函经》方中载有芒硝二两,共八味,而方后云“右七味”,可见是后人添进去的;方后更载有“柴胡加大黄芒硝桑螵蛸汤方:柴胡二两,黄芩、人参、甘草炙、生姜各十八铢,半夏五枚,大枣四枚,芒硝三合,大黄四两,桑螵蛸五枚”,并云:“右前七味,以水四升,煮取二升,去滓,下芒硝、大黄、桑螵蛸,煮取一升半,去滓,温服五合,微下即愈。本方柴胡汤,再服以解其外,余一服加芒硝、大黄、桑螵蛸。”《千金翼方》同,惟大黄作“四分”。

[方解] 章虚谷:此方以小柴胡汤三分之一,而重加芒硝者,因其少阳之证,误用丸药下之,余热留于阳明而发潮热,故仍用小柴胡和少阳,而加芒硝咸寒润下,以清阳明之热,不取苦重之药峻攻也。

徐灵胎:此药剂之最轻者,以今秤计之,约二两,分二服,则一服止一两耳。大柴胡汤加大黄、枳实,乃合用小承气汤也;此加芒硝,乃合用调胃承气汤也。

王晋三:芒硝治久热胃闭,少阳热已入胃而犹潮热、胁满者,则热在胃而证未离少阳,治亦仍用柴胡,但加芒硝以涤胃热,仍从少阳之枢外出,使其中外荡涤无遗,乃为合法。

又:柴胡加大黄芒硝桑螵蛸汤,此亦有方而无证。大都用柴胡汤,其邪必从少阳而来,热及于阳明者加芒硝,热实于阳明者加大黄。其邪入阳明,而后可议下,然里虚之应下者,加芒硝,当佐人参以安中,若加大黄,当佐桑螵蛸固阴续绝以安下,此少阳而有阳明症者,下之之方也。

[按语] 各家对本方的解释都颇切当,章氏、徐氏都提出了用量问题,仅有小柴胡汤的三分之一,确实是药剂之最轻者,药量应因人随证而异,那种以经方用量皆重的看法,未免失之偏颇。《金匮玉函经》为《伤寒论》的别本,所载的柴胡加芒硝大黄桑螵蛸汤,实际是柴胡加芒硝汤又加大黄、桑螵蛸两味,虽然在一百十二方之外,也应属于仲景方。大黄与桑螵蛸相伍,其他医籍还未见到,因此,仅录王氏的解释,以作参考。

表23 大柴胡汤、柴胡加芒硝汤二方主治、用药比较表

伤寒十三日,过经谵语者,以有热也,当以汤下之。若小便利者,大便当硬,而反下利,脉调和者,知医以丸药下之,非其治也。若自下利者,脉当微厥,今反和者,此为内实也,调胃承气汤主之。(105)

[校勘] 成本“十三日”下有“不解”二字。《脉经》、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谵语”上有“而”字,“以有热也”作“内有热也”。《千金翼方》无“调胃”二字。

[语译] 病伤寒十三日,超过了病解的一般日程,见到谵语,乃里热熏蒸的缘故,应当服用攻下的汤药。一般情况是小便利的,大便应当坚硬,而反发生下利,脉象调和没有其他虚象,可见这是医生误用丸药攻下所致,属于治疗的错误。如果不是因误下而自动下利的,脉象应当微厥,现在脉象反而调和的,这是里实无疑,用调胃承气汤主治。

[提要] 阳明谵语下利的辨治。

[浅释] 本条和上条都是病伤寒十三日,同属于丸药误下而致下利,但上条少阳兼阳明里实的主证明确,发生不应有的下利,通过问诊即可了解,因此,辨证尚较容易,所以先用小柴胡汤和解达邪于外,再用加芒硝汤兼治其里实。本条虽然有阳明谵语,但是无其他里实见证,况且不是便秘而是下利,因而辨证较上条困难,在这一情况下,除小便利可作参考外,脉象是主要的依据。值得注意的是:只要脉象一般如常,没有特殊变化,就可以排除下利似虚,断定证属里实,所谓脉调和,就是脉如常的意思,不是指沉实有力。如果脉不调和,则下利可能因虚,谵语也可能属虚而不属实了。所谓微厥,即脉不调和的互词,不是脉象的名称。成氏解为“脉微而厥”,《金鉴》解为“脉微弱而厥”,柯氏删去“厥”字,改为“脉当微”,尤氏释为“脉乍不至”等,似都未免失之附会。要之,调和与微厥是对脉象常与变的说明,仍是示人脉证合参的辨证方法,对于疑似难明的证候,尤其具有指导意义。尽管证实而脉象不虚,但既经误下,胃气难免受伤,自不宜再用峻剂,所以选用具有缓下作用的调胃承气汤。

[选注] 程郊倩:谵语为胃实,不应下利,下利为虚,脉不应调和,今皆互而有之,知未下利之先,胃有其实热也。胃热则屎燥,当以汤荡除其热为合法,若未下以汤,亦只有谵语证,何至小便利,大便当硬而反下利,下利而脉复调和,调和对下微字看,仍阳明如经之大脉也。脉证不协,知医下以丸药,下焦之关闸徒虚,胃中之燥屎仍在,所以下利兼见谵语。顾下利谵语,亦有亡阳而属虚寒者,要之脉微肢厥可辨,今反和而如经,知液以下利而愈干,屎以液干而愈燥,邪热敛内而为实无疑也。虽属大承气汤证,而关闸已伤,只宜和以调胃承气汤耳。

张隐庵:此言病气已入阳明胃府,无分便硬自利,审为实热之证者,俱可从乎下解也。伤寒十三日不解,过阳明经而谵语者,以内有热也,当以汤药下之。若小便利者,津液下注,大便当硬,内热而燥,汤药下之可也。若过经谵语,而反下利,脉调和者,知医以丸药下之,夫丸缓留中,徒伤胃气,非其治也。若自下利而涉于里阴者,其脉当微,手足当厥,今反调和者,此为阳明内实,而腐秽当下也,调胃承气汤主之。

张令韶:过经谵语者,以胃府有热也,当以汤药下之。若小便利者,津液偏注,大便当硬,而反下利,脉调和者,知医不以汤药下之而以丸药下之,病仍不去,非其治也,此因治非其治,所以致利。若胃气虚寒而自利者,脉当微厥,厥者,脉初来大,渐渐小,更来渐渐大也。今反调和而不微厥者,以丸缓于中,留而不去,其病为实,故为内实也,宜调胃承气去其留中之腐秽,而胃自和矣。

[按语] 程氏主张脉调和,仍阳明如经之大脉,但大脉并非可下之脉,似理由不足。关于脉微厥,程氏和张隐庵一样,都释为脉微肢厥,试问虚寒下利,是否一定肢厥?显然不是,而且原文微厥并提,并无肢字,可见这样解释,既有背于原文,也不符临床实际。张令韶引用“不可下篇”中“厥者,脉初来大,渐渐小,更来渐大”的说法,但“微”字又无著落,所以,只能聊备一说,临床是否会见到如此脉象,还有待于进一步体验。

太阳病不解,热结膀胱,其人如狂①,血自下,下者愈。其外不解者,尚未可攻,当先解其外;外解已,但少腹②急结者,乃可攻之,宜桃核承气汤。(106)

词解 ①如狂:好像发狂,较发狂为轻。

②少腹:亦称小腹。一说脐以下腹部为小腹,脐下两旁为少腹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血自下”作“血必自下”,“下者愈”作“下者即愈”,“少腹”作“小腹”。

[语译] 太阳病表证未解,邪热结于膀胱部位,病人出现了好像发狂的症状,如果自动下血的,血下之后病就可以痊愈。病人表证未解的,还不可用攻下法,应当先解其表;待表解以后,只感少腹部拘急挛结的,才可使用攻下法,宜用桃核承气汤。

[提要] 蓄血轻证的病理机转与治法。

[浅释] 本条提示太阳病过程中可能发生蓄血证,这是因为邪未能即时外解,化热内传由气入血,热与血结于膀胱部位,瘀热上干神明,因而出现神志错乱的如狂症状。《内经》早有“血在下如狂”与“血并于阴,气并于阳,故为惊狂”的记载,可见如狂是蓄血证的主证之一。所谓如狂,指狂的程度尚轻,还未达到完全亲疏不辨的地步。由于瘀血初结,血被热邪所迫,有妄行下出的可能,如果自动发生下血,则邪热可随血下出而解,这是蓄血轻证机转的一个方面。另一方面,是瘀热无下行之机,那就必须使用攻下,但是必须注意表证的有无,如果表证未罢,则应当先解其表,待表解之后,而蓄血证未除,再攻其蓄血,不得先攻蓄血,以免表邪内陷而导致其他病变,这是表里证同具,里实者,治应先表后里的原则。正如《内经》所说:“从外之内,而盛于内者,先治其外,而后治其内也。”因为是瘀血初结,证势较轻,所以用活血逐瘀的桃核承气汤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太阳,膀胱经也,太阳经邪热不解,随经入府,为热结膀胱。其人如狂者,为未至于狂,但不宁耳。《经》曰:“其人如狂者,以热在下焦。”太阳多热,热在膀胱,必与血相搏,若血不为蓄,为热迫之,则血自下,血下则热随血出而愈。若血不下者,则血为热搏,蓄积于下,而少腹急结,乃可攻之,与桃核承气汤下热散血。

柯韵伯:阳气太重,标本俱病,故其人如狂。血得热则行,故尿血也。血下则不结,故愈。冲任之血,会于少腹,热极则血不下而反结,故急。然病自外来者,当先审表热之轻重以治其表,继用桃仁承气汤以攻其里之结血。此少腹未硬满,故不用抵当。

钱天来:余历观注伤寒家,动辄以惊狂谵语及心下悸者,皆作心病论,已属乖谬,而膀胱蓄血之说,恐尤为不经。愚谓仲景之意,盖以太阳在经之表邪不解,故热邪随经内入于府,而瘀热结于膀胱,则热在下焦,血受煎迫,故溢入回肠,其所不能自下者,蓄积于少腹而急结也。况太阳多血少气,阳明多气多血,肠胃为受盛之器,传化糟粕之浊道,百物之所汇,血热妄行,岂有不归肠胃者乎?且膀胱为下焦清道,其蒸腾之气,由气化而入,气化而出,未必能藏蓄血也。即另有溲血一证,亦由肾脏受伤,下焦气化乖离,故有气血错乱之病,然自小便流出者,亦非瘀蓄留滞成形作块之血也。若果膀胱之血蓄而不行,则膀胱瘀塞,下文所谓少腹硬满,小便自利者,又何自出乎?历见蓄血必从大便而出,未见有伤寒蓄血而出于小便者。若果出于小便,因何反用桃仁承气及抵当通其大便乎?

汪苓友:按热结膀胱,膀胱乃小腹中之物,膀胱热结,其气蒸于少腹,则血不流利,故作急结之形,为下焦蓄血之证谛也,所以桃核承气汤,乃攻下焦蓄血,治少腹急结之药,实非通膀胱热结之药也。《条辨》注云:“少腹指膀胱,急结者,有形之血蓄积也。”《尚论篇》注云:“少腹急结,为膀胱之血蓄而不行。”若似乎血在膀胱以内,则是服桃核承气汤后,蓄血当从小便中出矣,二家所言,殊欠分析。

[按语] 许多注家皆据“热结膀胱”一语,主张蓄血证为膀胱蓄血,并称作太阳府证。只从名称上作文章,不联系临床实际,殊不知热结膀胱是指蓄血的成因,并非血蓄于膀胱之内,钱、汪二氏的分析研讨,极有理致。其实蓄血证是太阳病程中发生的兼证,要在掌握蓄血证的辨证要点与治疗方法以及临床运用,太阳府证之说不必拘泥。成注桃核承气汤为下热散血,汪氏提出血乃有形之物,可下而不可散,热乃无形之气,可散而不可下,主张当作下血散热。虽然仅是用字的更易,足见治学精神的谨严细致。柯注解血自下为尿血,当是由热结膀胱引申而来,实际并非绝对,也不足为膀胱蓄血的依据。

桃核承气汤方

桃仁五十个(去皮尖) 大黄四两 桂枝二两(去皮) 甘草二两(炙) 芒硝二两 右五味,以水七升,煮取二升半,去滓,内芒蛸,更上火微沸,下火,先食温服①五合,日三服,当微利。

词解 ①先食温服:在饭前服药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作“先煎四味,取二升半,去滓,内硝更煮微沸,温服”云云。

[方解] 尤在泾:此即调胃承气汤加桃仁、桂枝,为破瘀逐血之剂。缘此证热与血结,故以大黄之苦寒,荡实除热为君;芒硝之咸寒,入血软坚为臣;桂枝之辛温,桃仁之辛润,擅逐血散邪之长为使;甘草之甘,缓诸药之势,俾去邪而不伤正为佐也。

许宏:以桃仁为君,能破血结而缓其急。以桂枝为臣,辛热之气以温散下焦蓄血。以调胃承气汤中品味为佐为使,以缓其下者也。

陈古愚:桃得阳春之生气,其仁微苦而涌泄,为行血之缓药,得大黄以推陈致新,得芒硝以清热消瘀,得甘草以主持于中,俾诸药遂其左宜右有之势。桂枝用至二两者,注家认为兼解外邪,而不知辛能行气,气行而血乃行也。

[按语] 本方君药应是桃仁,许氏解释方义比较确当,陈氏对桃仁配硝、黄的意义也颇有阐发,尤其是对桂枝之用,指出意在辛能行气,气行而血乃行,批判了兼解外邪的传统说法,极有见地,符合求实精神。尤注虽然也明白晓畅,但把桃仁、桂枝作为使药,则嫌不够妥切。本方为攻逐瘀血轻剂,而且每次只服五合,所以服后并不一定下血,服法中“当微利”的交待,就是经验之谈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精神分裂症,反应性精神病,癔病。②跌打损伤,各种外伤肿痛,早期胸腰椎骨折,脑震荡后遗症。③血管性头痛,肌紧张性头痛,坐骨神经痛,高血压,动脉硬化症,蛛网膜下腔出血。④前列腺肥大,单纯性前列腺炎,肾、输尿管、膀胱结石,慢性肾炎,肾病综合征,手术后尿潴留,血淋,糖尿病。⑤肠结核,粘连性肠梗阻,痉挛性便秘,弛缓性便秘。⑥雀斑,湿疹,青年痤疮,冻疮,痔核,荨麻疹。⑦盆腔炎,附件炎,子宫后倾,继发性不孕症,子宫内膜炎,宫外孕,葡萄胎,经前期紧张症,更年期综合征,痛经,闭经,阴道血肿,产后恶露不下,产后血栓性静脉炎。⑧慢性轴性视神经炎,中心性视网膜炎,水泡性结膜炎,虹膜炎,眼底出血。⑨流行性出血热少尿期,菌痢。⑩蛲虫病,肥胖症。

[医案选录] 李某年二十余,先患外感,诸医杂治,证屡变,由其父陪来求诊。审视面色微黄,少腹满胀,身无寒热,坐片刻即怒目注人,手拳紧握,伸张如欲击人状,有顷即止,嗣复如初。脉沉涩,舌苔黄暗,底面露鲜红色。诊毕,其父促疏方,并询病因。答曰:病已入血分,前医但知用气分药,宜其不效。《内经》言“血在上善忘,血在下如狂。”此证即《伤寒论》“热结膀胱其人如狂”也,当用桃核承气汤,即疏方授之。一剂知,二剂已,嗣以逍遥散加丹、栀、生地调理而安。(录自《遯园医案》)

[按语] 本案除精神症状外,辨证关键是少腹满胀,脉沉涩,舌苔黄暗,底面露鲜红色,确属血分瘀热,所以改用桃仁承气汤,仅服药两剂,就收到显著效果。

伤寒八九日,下之,胸满烦惊,小便不利,谵语,一身尽重,不可转侧者,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。(107)

[校勘] 《外台秘要》“下之”下有“后”字。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无“尽重”二字。

[语译] 伤寒八九日,已用过下法,证见胸部胀满,烦扰惊惕,小便不利,言语错乱,全身都沉重而不能转侧的,可用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治。

[提要] 痰热内蕴,三焦郁滞的证治。

[浅释] 伤寒虽然已经八九日,并不一定是阳明实证,却治以下法,这是误治,势必损伤正气,导致邪热内陷,热炼津液成痰,痰热内蕴,则三焦经气俱滞,胸阳失展则胸满,痰热扰神则烦惊,上蒙心窍则言语谵妄。决渎不行则小便不利,阳郁于里不得畅达于外,而在外的经脉壅遏,则一身尽重,难以转侧。本证邪气弥漫,病兼表里,虚实互见,故治以和解少阳枢机为主,参以通阳泻实,坠痰镇惊,而用柴胡加龙骨牡蛎汤。

[选注] 成无己:伤寒八九日,邪气已成热而复传阳经之时,下之虚其里而热不除。胸满而烦者,阳热客于胸中也;惊者,心恶热而神不守也;小便不利者,里虚津液不行也;谵语者,胃热也;一身尽重,不可转侧者,阳气内行于里,不荣于表也。

张隐庵:此言少阳枢折于内不能出入者,须启生阳之气以达之。伤寒八九日,当阳明、少阳主气之期,只借少阳之枢转以外出。若下之,则枢转有乖,开不得,开则胸满,则烦惊,决渎有愆,则小便不利;阳明内热,则发谵语;一身尽重,不可转侧者,少阳主枢,枢折而不能转侧也。

《金鉴》:伤寒八九日,邪不解,表不尽,不可下也。若下之,其邪乘虚内陷。在上者,轻则胸满,重则结胸;胸满者,热入于胸,气壅塞也。在中者,轻则烦惊,重则昏狂;烦惊谵语者,热乘于心,神不宁也。在下者,轻则小便不利,重则少腹满痛;小便不利者,热客下焦,水道阻也。邪壅三焦,则荣卫不行,水无去路,则外渗肌体,故一身尽重,不可转侧也。以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,其大意在和解镇固,攻补兼施也。又:此条乃阳经湿热之身重,若以为津亡血涩,阳气不能宣布,阴经湿寒之身重,则误矣。

[按语] 张氏认为此证的病理机转,是少阳枢折于内,不能出入,虽然有一定理由,似失之太玄,而且单纯以开来解析胸满烦惊,亦过于笼统,反不如成氏的解释贴切。关于身重,成注为阳气内行于里,不荣于表,《金鉴》注为邪壅三焦,荣卫不行,水湿外渗肌体,又说是阳经湿热,似乎截然相反,实际是一主于正,一主于邪。阳郁不达,乃就正而言,并非阳虚,水邪、湿热,乃就邪而言,本条的身重,阳郁不达与湿热困滞两种因素均有,所以在和解枢机的基础上,既清泄湿热,又温通阳气。

柴胡加龙骨牡蛎汤方

柴胡四两 龙骨、黄芩、生姜(切)、铅丹、人参、桂枝(去皮)、茯芩各一两半 半夏二合半(洗) 大黄二两 牡蛎一两半(熬) 大枣六枚(擘) 右十二味,以水八升,煮取四升,内大黄切如碁子,更煮一两沸,去滓,温服一升。本云柴胡汤,今加龙骨等。

[校勘] “铅丹”《玉函经》作“黄丹”。成本无“黄芩”、“半夏”。《千金翼方》作“一合”,成本作“二合”。“牡蛎一两半”下,《仲景全书》有“煅”字。成本“十二味”作“十一味”。《玉函经》无“切如碁子”四字。《外台秘要》“碁”字上有“博”字。“一两沸”《玉函经》、《外台秘要》作“取二升”。“服一升”《外台秘要》作“分再服”。“本云”以下,《玉函经》作“本方柴胡汤内加龙骨、牡蛎、黄丹、桂枝、茯苓、大黄也,今分作半剂”二十四字。

[方解] 成无己:与柴胡汤以除胸满而烦,加龙骨、牡蛎、铅丹,收敛神气而镇惊;加茯苓以行津液,利小便;加大黄以逐胃热,止谵语;加桂枝以行阳气而解身重。错杂之邪,斯悉愈矣。

周禹载:此以柴胡、桂枝二汤,去芍药、甘草,加龙骨、牡蛎、茯苓、大黄者也。本太阳误下,故主桂枝,然不见少阳一证,何为以柴胡主治耶?烦惊虽系乎心,未有不因于胆,何者?胆为将军之官,失荣则多畏也。故以龙骨合牡蛎镇肝胆,盖龙骨可以定魂魄,同牡蛎可以疗惊怖。用人参,辅正也,加茯苓,利水去膀胱热也,半夏去满,大黄除胃实,去谵语也,铅丹宅心安神也,姜可以散表,可以通神明,枣不独安中,且和百药,补津液。皆照原方减一半,法斯当矣。

王晋三:手少阴烦惊,从足太、少阳而来,故仍从柴桂立方,邪来错杂不一,药亦借错杂不一以治之。柴胡引阳药升阳,大黄领阴药就阴。人参、炙草助阳明之神明,即所以益心虚也;茯苓、半夏、生姜启少阳三焦之枢机,即所以通心机也;龙骨、牡蛎入阴摄神,镇东方甲木之魂,即所以镇心惊也。龙牡顽钝之质,佐桂枝即灵;邪入烦惊,痰气固结于阴分,用铅丹即坠。至于心经浮越之邪,借少阳枢转出于太阳,即从兹收安内攘外之功矣。

[按语] 本方即小柴胡汤去甘草,加龙骨、牡蛎、茯苓、桂枝、大黄、铅丹。关于配伍意义,王氏侧重于心,周氏侧重于胆,均有一定发挥,但从徐灵胎的经验来看,“此方能下肝胆之惊痰,以之治癫痫必效”,可见与肝胆的关系更密切一些。许多注本载本方均无黄芩,如钱天来解释方义,直接提出“去黄芩者,阳虚阴盛,避寒凉也”,果如所说,何以不去大黄?但钱氏解释也有可取之处,如论证铅丹的作用:“盖心固主惊,肝脏亦主惊骇,是故铅丹之为物也,非惟金能制木,重可镇惊,况铅本北方之黑,因制炼之功,化而为南方之赤,则坎离一交,水火既济,以之治肝木之邪,有三家相见之奇,五行攒簇之妙矣。”则颇有阐发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癫痛。②神经症(头痛,失眠,呕吐,气喘,关节痛等)。③精神分裂症。④房室传导阻滞。⑤夜游症,夜惊症,夜尿症,多汗症。⑥甲状腺功能亢进。⑦美尼埃病。⑧高血压。⑨舞蹈病。⑩肝豆状核变性。⑪长期发热。⑫更年期综合征。⑬肥胖症,阳痿。⑭脱发,白癜风,湿疹,头部外伤后眩晕头痛,胸锁乳突肌痉挛。⑮白内障,青光眼,慢性复发性口疮。

[医案选录] 王某,28岁,男,工人。1976年2月15日初诊。家属代诉,病者患夜游症一年。每在夜间11时前后,突然起床,不声不响,整装后,破门而出,到院内做广播操,或擦自行车,甚而有时做饭,完后回房,一直沉睡至第二日清晨,向他问及夜里之事,毫无所知。去西医就诊,诊断为“夜游症”,未予特殊治疗,故前来中医就诊。病人体质壮实,患慢性复发性口疮,自觉胸胁苦满,心下痞,烦躁,长期便秘,舌质红,脉弦有力。此少阳胆火,兼阳明府实之证,宜投柴胡加龙骨牡蛎汤加减:柴胡12克,黄芩10克,党参10克,桂枝10克,半夏10克,生姜3片,茯苓16克,大黄6克,大枣6枚,生龙骨30克,生牡蛎30克,浮小麦30克,甘草10克。水煎服。

复诊:服上方3剂后,每周夜游次数减至2次,其睡眠较前多,大便也通畅,又投3剂而治愈。(录自《经方的临床应用》)

按:夜游症之用本方加味治疗,主要根据胸胁满的少阳证,与长期便秘的阳明里实证,因此,在和解少阳的同时,兼泻阳明之实,由于属于精神疾患,所以又佐以甘麦大枣汤。从本案的辨治,可以看出柴胡加龙牡汤证的证情虽然复杂,但病机关键还是少阳枢机不利与阳明肠府不畅。推而广之,本方所主的各种病证,也必须符合上述病机,才有可能有效。所以,异病同治的实质,还是辨证论治。

伤寒,腹满谵语,寸口脉浮而紧,此肝乘脾也,名曰纵①,刺期门②。(108)

词解 ①纵:是五行顺次相克的形式。

②期门:穴名,位在乳直下二寸处。

[语译] 患伤寒病,腹部胀满,语言错乱,寸口部的脉象浮而且紧,这是肝木乘脾土的表现,叫做纵,可以用针刺期门穴治之。

[提要] 类似太阳、阳明的肝乘脾证治。

[浅释] 腹满谵语,近似阳明里实证,但脉象不是沉迟实大,证候不兼烦躁潮热;寸口实际指腕部的寸关尺,不是专指寸脉,寸口脉浮而紧,近似太阳伤寒主脉,但是没有恶寒发热,头痛项强等表证,可见腹满谵语,不属阳明,脉浮而紧,也非太阳,而是因肝邪乘脾所致,切不可误作太阳与阳明病证,而误用治太阳、阳明的方法。本条主要精神是肝乘脾证与太阳、阳明证的鉴别诊断,因而极有辨证意义。肝乘脾何以会发生上述见证?《辨脉法》说:“脉浮而紧者,名曰弦也。”换言之,弦脉可表现为类似浮而紧,实际是肝木旺之征,“肝气盛则多言”,肝旺也可发生谵语;肝木乘脾,脾气困滞不运,则可发生腹满,它与阳明里实腹满有着本质的不同。肝木与脾土,乃五行学说顺次相克的关系,所以名之为纵。既非太阳之表,又非阳明之里,汗法与下法,当然都不可用。病机的主要方面在于肝旺,所以刺期门以泄肝,肝气平则脾不被克,而腹满谵语自除,脉浮而紧自和。

[选注] 成无己:腹满谵语者,脾胃疾也;浮而紧者,肝脉也,脾病见肝脉,木行乘土也。《经》曰:“水行乘火,木行乘土,名曰纵。”此其类矣。期门者,肝之募,刺之以泻肝经盛气。

柯韵伯:腹满谵语,得太阴阳明内证,脉浮而紧,得太阳阳明表脉;阴阳表里,疑似难明,则证当详辨,脉宜类推。《脉法》曰:“脉浮而紧者,名曰弦也。”弦为肝脉。《内经》曰:“诸腹胀大,皆属于热。”又曰:“肝气盛则多言。”是腹满由肝火,而谵语乃肝旺所发也。肝旺则侮其所胜,直犯脾土,故曰纵。刺期门以泻之,庶不犯厥阴汗下禁。

章虚谷:腹满谵语,阳明之里证也,脉浮而紧,太阳之表脉也,脉证不合,必当求其故矣。此由肝邪犯脾而腹满,必无潮热、手足汗出等阳明之实证也。其腹虽腹,按之必不实痛,大便或亦不坚,当刺期门以泄肝邪,再解伤寒之表邪也。此证辨在几微,盖肝风内炽,即发谵语,不独胃实方有谵语也。如或不辨,认作胃实而用下法,木既克土,下之表邪内陷,必死不可救矣。名曰纵者,以脾土本受木制,而木邪放纵无忌也。

尤在泾:腹满谵语,里之实也,其脉当沉实,而反浮紧,则非里实,乃肝邪乘脾,气窒而热也。纵、直也,以肝木制脾土,于理为直,故曰纵。(按语见下条)

伤寒,发热,啬啬恶寒,大渴欲饮水,其腹必满。自汗出,小便利,其病欲解,此肝乘肺也,名曰横①,刺期门。(109)

词解 ①横:是五行逆次反克的形式。

[语译] 患伤寒病,发热,啬啬然厌恶风寒,口大渴而想喝水,病人必定会感到腹满。如果自动汗出,小便通利,其寒热渴饮腹满等证就将要解除。这是肝木逆行克肺,叫做横,可治以针刺期门的方法。

[提要] 类似太阳、阳明的肝乘肺证治。

[浅释] 本条所述也是类似太阳和阳明证象,而实际是肝乘肺所致,这样的类似证极易误诊,由于既有恶寒发热,颇像太阳表证,又有腹满大渴,颇像阳明里证,所以辨证的难度尤大。以伤寒冠首,可能与外感有关,但是主要因肝肺失调,肝气偏盛,肺气偏弱,肝气盛而乘肺,肺主皮毛,肺病则毛窍闭塞,所以发热恶寒;肺司治节,肺病则治节之令不行,水道不能通调而下达膀胱,所以小便不利,同时津液不能正常输布,则渴欲饮水;水入反停贮不化,气机郁滞,因而腹满。文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小便不利,没有提出无汗,但从“自汗出,小便利,其病欲解”,不难看出无汗与小便不利为必具之证。也正是因为本病的重点为肺的功能失调,所以一见到“自汗出,小便利”,标志着肺的功能恢复,那就有自愈的可能。当然这仅是可能,决不是必然。如果依然无汗而小便不利,就应当及时治疗,本证既然由肝乘肺所致,那么,治病求本,自以治肝为首务,所以,也宜刺期门法。肝气不盛,肺的功能得到恢复,诸证即可解除。就五行的关系来说,肝木反乘肺金,是侮其所不胜,所以名曰“横”。

[选注] 成无己:伤寒发热,啬啬恶寒,肺病也。大渴欲饮水,肝气胜也。《玉函》曰:作大渴,欲饮酢浆,是知肝气胜也。伤寒欲饮水者愈;若不愈,而腹满者,此肝行乘肺,水不得行也。《经》曰:木行乘金,名横,刺期门以泻肝之盛气,肝肺气平,水散而津液得通,外作自汗出,内为小便利而解也。

柯韵伯:发热恶寒,寒为在表;渴欲饮水,热为在里。其腹因饮多而满,非太阴之腹满,亦非厥阴之消渴矣。此肝邪挟火而克金,脾精不上归于肺,故大渴;肺气不能通调水道,故腹满。是侮所不胜,寡于畏也,故名曰横,必刺期门,随其实而泻之。得自汗,则恶寒发热自解;得小便利,则腹满自除矣。

黄坤载:肺统卫气而性收敛,肝司营血而性疏泄,发热恶寒,大渴腹满,是金气敛闭,而木不能泄也。汗出便利,是木气发泄,而金不能收也。营泄而卫宣,故其病欲解。

章虚谷:大渴腹满自汗,皆阳明证,然阳明则不恶寒而反恶热,以其渴为内热盛也。今啬啬恶寒而自汗出者,风邪原在表分;其渴欲饮水而腹满者,肝邪挟相火以犯肺也。既自汗而小便利,其营卫三焦之气已通,而病欲解也。肝本受肺制,而反乘肺,如下犯上之横逆,故名横也。当刺期门以泄肝邪,则表邪亦自解也。以上两条,皆外邪而兼内脏之病,酷似阳明实证,最易误认,必当详审细辨也。

尤在泾:发热恶寒,表有邪也,其病不当有渴,而反大渴,则非内热,乃肝邪乘肺,气郁而燥也,以里无热,不能消水,故腹满。而汗出小便利,则肺气以行,故愈。以木畏金而反乘金,于理为曲,故曰横。二者俱泻肝邪而愈,故刺期门,期门、肝之募也。设不知而攻其实热则误矣。此病机之变,不可不审也。

[按语] 纵与横两条紧接在柴胡加龙骨牡蛎汤证之后,主要因为二证的临床表现颇似太阳与阳明证,最易误诊,于是即时提出,意在揭示辨证方法与论治原则,以利于提高诊疗水平,因而决不是次序颠倒,内容讹误。有些注家,不仅疑有错简,甚至全文删除,实际是对文中辨证论治的精神实质缺乏真正的领会。成注虽然没有突出类似证辨治精神,只是随文顺释,尚较平妥。柯、尤、章诸氏注语虽略有差异,但都以辨证为前提进行分析研讨,对于深入理解原文,都有一定的启发和帮助。

此二条运用五行生克之理分析病机、确定治法,并且冠以纵与横名称,虽然仅有两条条文,实具有典范作用和指导意义。

表24 五行生克纵横顺逆示意图

以上条文(96~109)内容大意:

太阳病二日,反躁,凡熨①其背,而大汗出,大热入胃,(一作二日内烧瓦熨背大汗出火气入胃)胃中水竭,躁烦,必发谵语,十余日振栗自下利者,此为欲解也。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,欲小便不得,反呕,欲失溲,足下恶风,大便硬,小便当数,而反不数及不多,大便已,头卓然而痛②,其人足心必热,谷气③下流故也。(110)

词解 ①熨:是火疗法之一,《千金》有熨背散,是以乌头、细辛、附子、羌活、蜀椒、桂心、川芎、芍药捣筛,醋拌绵裹,微火炙令暖,以熨背上。民间亦有以砖烧热,布包放置体外,以取暖发汗。

②卓然而痛:即突然感到头痛。

③谷气:指饮食以后所产生的热气。

[校勘] 成本、《仲景全书》“凡”作“反”字。“反躁”至“大热入胃”句《玉函经》作“而反烧瓦熨其背,而大汗出,火热入胃”。

[语译] 患太阳病才两日,就出现烦躁不安,反而治以熨背方法,因而大汗出,火热之邪入胃,胃中津液损伤,不但躁扰心烦,而且必然发生谵语。经过十多日,如发生颤抖,并自动下利的,这是病将要解除的征象。如果患者的汗仅见于上部,从腰以下不得汗,意欲小便而不得解,反而作呕,小便又要失禁,足部恶风;大便干硬,照理应当小便频数,反而小便不数,并且量也不多。假如大便之后,头部突然疼痛,病人足底必热,这是谷气得以下达的缘故。

[提要] 太阳病兼里热,误火后的两种变证及自愈机转。

[浅释] 本条论述太阳病误火发生的两种变证,应当分开来理解。上半条从“太阳病二日……为欲解也”。是交待原有证与误火所致的第一种变证:太阳病二日,不应烦躁而反烦躁不安,当是表寒里热证,似应用大青龙汤一类方剂以解表清里,可是反用熨背法以发汗,迫使大汗出,以致胃中津伤,里热加盛,因此烦躁愈甚,更发生谵语;病至十余日后,如果出现振颤寒栗,大便自利,乃胃阴来复,火邪外泄之征,阴复与邪争故振栗,正胜邪退故自利,因此,断为欲解的佳兆,不可误认为病变增剧。

下半条从“故其汗……谷气下流故也”。说明误火后的另一种变证,主要是火邪内壅,阳气上逆而不得下达,以致呕逆,身半以上有汗,腰以下却不得汗,由于阳气不达于下,所以足下恶风,并且出现膀胱开合不利的既有欲小便不得,又有欲失溲的症状,同时因热壅而大便硬,因津伤而小便不数不多。一般认为本证病机为上盛下虚,但是必须明确所以会表现为上盛下虚,关键是火邪壅塞于中而致,因而上盛为真盛,下虚为假虚,只要中焦的壅滞得通,则上盛下虚的症状自除。正因为这一变证的病理特点,所以当大便得通之后,阳气下达,原来的足下恶风,转而为足心发热;因上逆之阳骤然下降,头部突然发作疼痛,这是生理反应的一种特殊情况,也不应认作病变增重。兹将本条变证类型及其转归,列表25说明如下。

表25 第110条病机分析表

[选注] 成无己:太阳病二日,则邪在表,不当发躁而反躁者,热气行于里也。反熨其背而发汗,大汗出则胃中干燥,火热入胃,胃中燥热,躁烦而谵语;至十余日振栗自下利者,火邪势微,阴气复生,津液得复也,故为欲解,火邪去,大汗出则愈。若从腰以下不得汗,则津液不得下通,故欲小便不得,热气上逆而反呕也;欲失溲,足下恶风者,气不得通于下而虚也。津液漏渗令大便硬者,小便当数,《经》曰:小便数者,大便必硬也。此以火热内燥,津液不得下通,故小便不数及不多也。若火热消,津液和,则结硬之便得润,因自大便也。便已头卓然而痛者,先大便硬则阳气不得下通,既得大便,则阳气降下,头中阳虚,故卓然而痛。谷气者,阳气也,先阳气不通于下之时,足下恶风,今阳气得下,故足心热也。

程郊倩:太阳病二日,邪方在表,不当发躁,而反躁者,热气行于里,为病温之类也。反熨其背以取汗,助阳夺阴,阴液外亡,遂大汗出,邪未外解,而火热已入胃矣,汗既外越,火复内攻,胃汁尽夺,是为胃中水竭,水竭则必躁烦,躁烦则必谵语,皆火热入胃,火无水制之故也。十余日,则正气渐复,忽焉振栗者,邪正争也,自下利者,正胜而邪不能容,火势从大肠下夺也,火邪势微,津液得复,此为欲解之象。

黄坤载:太阳病,皮毛被感,表郁为热,内尚无热,俟其表热传胃,日久失清,乃见烦躁,今二日之内,方入阳明,不应躁而反躁,其胃阳素盛可知,乃不用清凉,反熨其背而大汗出,火炎就燥,邪热入胃,胃中水竭,乃生躁烦,燥热熏心,必发谵语。若十余日后,微阴内复,忽振栗而自下利,则胃热下泄,此为欲解也。方其熨背取汗,火热熏腾,上虽热而下则寒,故从腰以下绝无汗意。外寒郁其内热,故膀胱闭涩,欲小便而不得,阳气升泄,不根于水,膀胱无约,时欲失溲,如此则小便当数,而反不数者,津液枯也。水枯则大便干硬,便干肠结,胃热不得下达,故气逆作呕,火热上逆,故足下逆冷而恶风寒。及振栗下利,大便已行,则谷气宣畅四达,头痛而火从上散,足热而阳从下达,胃中燥热,解散无余,缘谷气以便通而下流故也。便通而头痛者,如炉底壅塞,火焰不升,一通则火即上炎也。

[按语] 成氏与黄氏之注都很明切,有助于对原意的理解,惟对大便已头卓然而痛机制的分析,却截然不同,成氏认为是阳气降下,头中阳虚之故,黄氏则认为是火从上散所致,两说似颇矛盾,实际是因分析的角度差异,成氏就正气方面而言,黄氏就邪气方面而言,言邪言正,理俱可通,合参当更臻全面。程氏对振栗自下利的机制,解释尤为透彻,不拘泥于狭义伤寒,认为是病温之类,更合乎实际,值得深入体会。总之,本条的辨证价值极强,既有对变证的具体分析,又有对病变转归的推断,充分体现了动态的辨证方法。有些注家怀疑为错简,并进而主张非仲景原文,未免武断。

太阳病中风,以火劫发汗,邪风被火热,血气流溢,失其常度。两阳①相熏灼,其身发黄。阳盛②则欲衄,阴虚③小便难。阴阳俱虚竭④,身体则枯燥。但头汗出,剂颈而还,腹满微喘,口干咽烂,或不大便,久则谵语,甚者至哕,手足躁扰,捻衣摸床⑤。小便利者,其人可治。(111)

词解 ①两阳:风为阳邪,火亦属阳,中风用火劫,故称两阳。

②阳盛:指邪热炽盛。

③阴虚:指津液不足。

④阴阳俱虚竭:指气血都亏乏。

⑤捻衣摸床:手指不自觉地摸弄衣和床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太阳”下无“病”字,“发汗”作“发其汗”。《脉经》“剂”作“齐”,“捻”作“循”,《玉函经》作“导”。成本“阴虚”下有“则”字。

[语译] 太阳病中风证,用火法强迫发汗,风邪受到火热,因而血气流行,失却正常的规律。风与火交相熏灼,病人身体就会发黄。热盛迫血于上,鼻腔就会出血;津液不足于下,小便就会困难。气血都亏耗,身体就会枯燥。只头上出汗,到颈部为止,腹部胀满,微微气喘,口干无津,咽喉腐烂。或伴有大便不通,未能即时病解,就会发生谵语,严重的更会发生呃逆,手足躁扰,捻衣摸床。如果小便还能通利,这样危重的病人还有治愈的希望。

[提要] 火劫发汗的各种变证与机转及其预后的推断。

[浅释] 太阳病中风证,有风寒与风热的不同,因为风无定体而多兼挟,不是兼寒,必然兼热,从误火后的变证来看,当是属于风热,所以用火劫发汗,就很快出现一系列阴伤火炽证候,总的病机是邪风被火热,血气流溢,失其常度。接着分述各种症状的机制:风与火两阳熏灼,所以周身肌肤发黄;阳邪盛而迫血上行则为鼻衄;阴气虚而津液亏乏则小便困难;气血俱虚不能充肤泽毛,则身体干燥;但头汗出,身体不能作汗,正是有力的证明。这与阳明发黄似乎相同,但阳明发黄的但头汗出,乃湿热郁蒸,其津液不虚;本证的但头汗出,是阳邪独盛于上,而气血均虚。由于阳邪太盛,脾肺亦伤,所以更有腹满微喘,口干咽烂,或不大便等变证。久则津液愈耗,胃家愈燥而作谵语。如病势再进一步发展,则呃逆,手足躁扰,捻衣摸床等恶候迭见了。病延至此,已濒临十分危险的境地,其间一线生机,则为小便尚利,标志着津液尚未尽竭,还有治疗余地,所以说其人可治。如果小溲全无,是化源已绝,纵有灵丹妙药,也无能为力了。热炽津枯之候,以小便的有无来决定预后良否,不但是最可靠的经验总结,而且富有很重要的科学价值,必须深思熟记,切勿草草读过。

[选注] 成无己:风为阳邪,因火热之气,则邪风愈甚,迫于血气,使血气流溢,失其常度。风与火气,谓之两阳,两阳相熏灼,热发于外,必发身黄;若热搏于经络,为阳盛外热,迫血上行,必衄。热搏于内者,为阴虚内热,必小便难;若热消血气,血气少为阴阳俱虚,血气虚少不能荣于身体,为之枯燥。三阳经络至颈,三阴至胸中而还,但头汗出,剂颈而还者,热气炎上,搏阳而不搏阴也。《内经》曰:“诸腹胀大,皆属于热。”腹满微喘者,热气内郁也。《内经》曰:“火气内发,上为口干。”咽烂者,火热上熏也。热气上而不下者,则大便不硬;若热气下入胃,消耗津液,则大便硬,故云或不大便;久则胃中躁热,必发谵语。《内经》曰:“病深者,其声哕。”火气大甚,正气逆乱,则哕。《内经》曰:“四肢者,诸阳之本也。”阳盛则四肢实,火热大甚,故手足躁扰,捻衣摸床扰乱也。小便利者,为火未剧,津液未竭,而犹可治也。

黄坤载:太阳中风,以火劫发汗,邪风一被火热,血气流溢而失其常度。外劫之火与内郁之阳两相熏灼,其身发黄。上之阳盛则欲衄,下之阴虚则小便难。阴液阳津俱至虚竭,身体则枯燥不润。阳气上燔,但头汗出,剂颈而还。里气郁而为胀满,肺气壅阻而为微喘。火炎于上,口干而咽烂。其时或不大便,久则卫郁莫泄,浊气熏心而为谵语,甚者胃气冲逆而为呕哕,或手足躁扰,捻衣摸床。凡此诸证,总以表里壅遏,热无泄路,故郁闷懊,烦乱如是,宜以辛凉之药双泄表里。若小便利者,是阴气未绝,其人可治也。

程郊倩:风阳也,火亦阳也,两阳相熏灼,而身发黄,热势之弥漫可知矣。不特此也,风热搏于经为阳盛,阳热逼血上壅则欲衅,风热搏于内为阴虚,阴津被火,则小便欲利而不得利。火邪两无出路,阴固竭矣,而阳邪盛者,正阳亦虚,由是而风热耗其血气,身体失营则枯燥;由是而风热炎上,搏阳而阻于阴,则头汗出,剂颈而还;由是而风热内郁,则腹满微喘;由是而风热上熏,则口干咽烂;由是而风热耗其津液,或不大便,久则胃中燥热,必发谵语,甚者至哕。至于四肢者,诸阳之本,阳盛则四肢实,实则手足躁扰,且至捻衣摸床。以上诸证,莫非邪火逆乱,真阴立亡之象,推求其原,一皆血气流溢,失其常度,至于如此,邪风被火热之害可胜言哉!此际欲治风,而火势沸腾;欲治火,而风势壅遏,何从治之?惟利小便一法,如猪苓汤类,可以导湿滋干,清热润燥,使小便得利,则丙火得泄,而太阳之邪风,亦从膀胱为去路,尚可治也。倘利之而不得利,火无从出,危矣。

汪苓友:诸家注皆言小便自利,夫上文既云小便难,岂有病剧而反自利之理,必须用药以探之,其人小便利,犹为可治之证,如其不利,虽治之恐无效矣,此实仲景言外之意。又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,愚意云,但当利其小便,宜猪苓汤。《补亡论》云,与五苓散,恐太燥津液,不宜用也。又云救逆,可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汤,亦非对证之药。又云发黄者宜茵陈蒿汤,愚以此非胃实有瘀湿,乃干黄也,上药非所宜用。又云不大便宜大承气汤,愚以此非胃实谵语,乃燥热神志昏乱,故手足为之躁扰也,上药更非所宜,但当从小便中导而其热,而诸证悉平。

[按语] 本条一系列的变证,都是阳邪亢盛,阴液枯竭的表现,此时留得一分津液,即有一分生机,小便利者可治,也可以说明阴液的存否,为此时生死的关键。程氏、汪氏主张小便利者可治,不是指小便自利,而是用利小便的方法,其理由为“既云小便难,岂有病剧而反自利之理?”然而证情已经将要津枯液涸,岂可再利其小便,仲景早有津伤较甚不可与猪苓汤的禁例,所以《补亡论》用五苓散固然不对,程、汪等改用猪苓汤,也同样是不恰当的。汪氏对《补亡论》其他方剂的补充,通过分析,提出商榷意见,则比较中肯,有一定参考价值。我们认为本证的治疗,应当气营两清,滋生津液,可参考后世温病的各种治法,不应局限于伤寒家的偏见。例如黄坤载对本证所提的具体治法:“宜以麻黄、石膏泄其表热,大黄、芒硝泄其里热,半夏、生姜降其逆,猪苓、滑石渗其湿,表里双清,则神气慧爽矣。”似乎面面俱到,颇符辨证论治精神,实则可商之处极多,已经是阴阳俱虚竭,身体枯燥,何能再用麻黄发汗?虽然腹满微喘,或不大便,而于气血流溢,失其常度之时,何能再用硝、黄下夺?口干咽烂,邪火充斥,何能再用半夏、生姜辛温燥烈?阴虚小便难,何能再用苓、滑以强利小便?由此可见,实际是矛盾重重,极其悖谬,绝对不应盲从。

伤寒脉浮,医以火迫劫之①,亡阳②,必惊狂,卧起不安者,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主之。(112)

词解 ①以火迫劫之:用火法强迫发汗。凡烧针、火熏、灸法,皆属于火法。

②亡阳:此处的阳,指心阳,亡阳即心阳外亡,神气浮越之谓。

[校勘] 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医”上有“而”字,无“必”字。

[语译] 伤寒脉浮为病在表,医生未用汤药解表发汗,反而用火法强迫取汗,以致引起心阳浮越,因而发生惊惕狂乱、起卧不安的,用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主治。

[提要] 误火而致心神浮越的变证与治法。

[浅释] 伤寒脉浮,是病邪在表,当以麻黄汤发汗,或桂枝汤解肌。误用火法劫迫出汗,致汗多而损伤心液,阴不能敛阳,心阳随之外泄,所谓阴在内,阳之守也。心阳外亡散乱,于是发生惊狂卧起不安。较118条烧针而致的烦躁为重,所以治以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,一以温复心阳,一以镇浮越之心神。因芍药性味酸寒阴柔,非阳虚所宜,故去之;因病势险逆,故方名救逆。

本证的亡阳,是亡心阳,与亡卫阳、亡肾阳在病理机转及证治方面有所不同,兹列表26于下,以资鉴别。

表26 各种亡阳证治比较表

[选注] 成无己:伤寒脉浮,责邪在表,医以火劫发汗,汗大出者,亡其阳。汗者,心之液,亡阳则心气虚,心恶热,火邪内迫,则心神浮越,故惊狂起卧不安,与桂枝汤解未尽表邪,去芍药,以芍药益阴,非亡阳所宜也。火邪错逆,加蜀漆之辛以散之;阳气亡脱,加龙骨、牡蛎之涩以固之,《本草》云“涩可固脱,龙骨牡蛎之属”是也。

张隐庵:伤寒脉浮,病在太阳之表,以火迫劫,则阳气外亡矣。亡阳则神失其养,必惊狂而起卧不安也。用桂枝保助心神,龙骨、牡蛎启水中之生阳,蜀漆乃常山之苗,从阴达阳以清火热,甘草、姜、枣,助中焦水谷之精以生此神,芍药苦泄,故去之。夫太阳合心主之神,外浮于肤表,以火迫劫之,此为逆也。用桂枝加蜀漆牡蛎龙骨汤,启下焦之生气,助中焦之谷精,以续外亡之阳,故名曰“救逆”。

尤在泾:阳者心之阳,即神明也。亡阳者,火气通于心,神被火迫而不守,此与发汗亡阳者不同,发汗者摇其精,则厥逆筋惕肉,故当用四逆。被火者动其神,则惊狂起卧不安,故当用龙、蛎。其去芍药者,盖欲以甘草急复心阳,而不须酸味更益营气也。与发汗后,其人叉手自冒心,心下悸欲得按者,用桂枝甘草汤同意。蜀漆即常山苗,味辛能去胸中邪结气,此证火气内迫心包,故须之以逐邪而安正耳。

[按语] 本条的亡阳,与服麻黄汤、大青龙汤过汗的亡阳不同,前者是从外至内,表邪虽从汗而解,但火热之邪已经内迫,扰乱神明,心阳不安其位而浮越,所以惊狂而卧起不安,其重点在于心阳。后者是从内之外,汗出多而阳亦随亡,所以出现振寒而脉微,其重点在于卫阳。两种亡阳机转不同,所以治疗亦各异。

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方

桂枝三两(去皮) 甘草二两(炙) 生姜三两(切) 大枣十二枚(擘) 牡蛎五两(熬) 蜀漆三两(洗去腥) 龙骨四两 右七味,以水一斗二升,先煮蜀漆,减二升,内诸药,煮取三升,去滓,温服一升。本云桂枝汤,今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。

[校勘] 蜀漆“去腥”《仲景全书》作“去脚”,“右七味”成本作“右为末”,无“本云”以下十六字。《玉函经》“七味”下有“㕮咀”两字,“以水一斗二升”作“水八升”,“本云”作“本方”,方后云“一法,以水一斗二升煮取五升”,《千金翼方》同。

[方解] 张令韶:桂枝以保心气,龙骨、牡蛎水族而固重者也,因火为邪,以水制之,神气浮越,以重镇之。蜀漆乃常山之苗,山泽通气,取其苗以通泄阳热之气。芍药助阴,亡阳故去之。神气生于中焦水谷之精,故用甘草、大枣、生姜,以资助中焦之气也。病在阳,复以火劫,此为逆也,故名曰救逆。

王晋三:火迫心经之阳,非酸收可安,故去芍药,而用龙牡镇摄,借桂枝、蜀漆疾趋阳位,以救卒然散乱之神明,故先煮蜀漆,使其飞腾劫去阳分之痰,并赖其急性,引领龙牡从阳镇惊固脱。方寸无主,难缓须臾,故曰“救逆”。

[按语] 本方较桂甘龙牡汤的用量倍重,所以复阳安神的作用亦强,且伍以姜、枣资助中焦,更佐蜀漆,既通泄阳邪,又劫痰开结,则能加强疗效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肝虚欲脱证。②汤泼火伤证。③心脏神经症。④癔病。⑤阳痿早泄。

形作伤寒,其脉不弦紧而弱,弱者必渴,被火者必谵语。弱者发热脉浮,解之,当汗出愈。(113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无“形作”二字,成本“被火”下有“者”字。

[语译] 病人的症状,好像伤寒,但是他的脉搏不是弦紧,而是弱而无力。脉弱的必然口渴,如误用火法,必然发生谵语。假如脉弱兼浮而发热的,欲解其热,当用汗法,使邪随汗出愈。

[提要] 温病表证与伤寒的鉴别。

[浅释] 本证当属温邪为患,由于初期的恶寒发热头痛等证与伤寒同,所以说形作伤寒,但伤寒脉浮,必兼弦紧,今脉不弦紧而反弱,弱乃阴不足之征,因而必兼津伤口渴,可知是温热之邪为患,自不可使用火法,假使误用,必致邪热愈炽,胃热神昏,则会发生言语谵妄等变证。

因本证脉弱兼有浮象,是邪气有外出之机,所以说解之当汗出愈。不过,非麻桂辛温所宜,吴鞠通曾强调指出:“温病亦喜发汗,发汗则宜辛凉解肌。”可作本证治法的补充。

“被火者必谵语”句,亦属于倒装文法,应在“解之当汗出”句后,意思是指如不用辛凉解表,而误用火法,就会产生谵语等变证。本条可与第六条温病误治变证互看,其理益明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形作伤寒,谓头痛身热也,脉不弦紧,则无伤寒表脉也。《经》曰“诸弱发热”,则脉弱为里热,故云“弱者必渴”。若被火气,两热相合,传于胃中,胃中躁烦,必发谵语。脉弱发热者,得脉浮为邪气还表,当汗出而解矣。

柯韵伯:形作伤寒,见恶寒体痛呕逆,脉当弦紧而反浮弱,其本虚可知,此东垣所云劳倦内伤证也。夫脉弱者阴不足,阳气陷于阴分必渴,渴者液虚故也。若以恶寒而用火攻,津液亡,必胃实而谵语。然脉虽弱而发热身痛不休,宜消息和解其外,谅非麻黄所宜,必桂枝汤,啜热稀粥,汗出则愈矣,此为夹虚伤寒之证。

尤在泾:形作伤寒,其脉当弦紧,而反弱,为病实而正虚也。脉弱为阴不足,而邪气乘之生热损阴,则必发渴,乃更以火劫汗,两热相合,胃中躁烦,汗必不出,而谵语立至矣。若发热脉浮,则邪欲出表,阴气虽虚,可解之,使从汗而愈,如下条桂枝二越婢一等法。若脉不浮,则邪热内扰,将救阴之不暇,而可更取其汗耶!

钱天来:此温病之似伤寒者也。形作伤寒者,谓其形象有似乎伤寒,亦有头项强痛,发热体痛,恶寒无汗之证,而实非伤寒也。因其脉不似伤寒之弦紧而反弱,弱者,细软无力之谓也,如今之发斑者,每见轻软细数无伦之脉,而其实则口燥舌焦,齿垢目赤,发热谵语,乃脉不应证之病也。故弱者必渴,以脉虽似弱,而邪热则盛于里,故胃热而渴也。以邪热炽盛之证,又形似伤寒之无汗,故误用火劫取汗之法,必致温邪得火,邪热愈炽,胃热神昏而语言不伦,遂成至剧难治之病矣。若前所谓其脉不弦紧而弱者,身发热而又见浮脉,乃弱脉变为浮脉,为邪气还表而复归于太阳也,宜用解散之法,当汗出而愈矣。

李克绍:形作伤寒,但其脉不弦紧,而相对的为弱,又加口渴,这就不是伤寒,而是温病,所以说“弱者必渴。”脉弱而渴,是阴津不足,禁用火攻,若误用之,阴气重伤,就能出现谵语的变证。最后两句是说:如果脉弱与发热脉浮并见,虽然禁用火攻,却不禁忌发汗,不渴宜辛温,渴宜辛凉,汗出即愈。

[按语] 柯氏解释形作伤寒,既说是劳倦内伤证,又说是夹虚伤寒,主张用桂枝汤,不仅概念混淆,而且自相矛盾。单就劳倦内伤来说,确实可以出现类似外感证候,张隐庵曾引曾氏说:“久病虚弱之人,忽作寒热,发热而渴,即形作伤寒也,医以外感治之而致败者,不可胜数矣。”张令韶也曾强调提出:“此即内伤发热,形似外感,误以外感治之者比比是也。”然而内伤发热不应从汗而解,可见是不符原文“解之当汗出愈”的精神的。钱氏直接指出“此温病之似伤寒者”极有见地,但解“弱者发热脉浮”为“弱脉变为浮脉”,则稍欠允当,不若李注的简要明确,既然是温病表证,自当治以辛凉,但脉弱为里阴不足,于辛凉解表剂中略佐滋阴,当更为完备。

成注、尤注没有涉及“内伤”、“温病”,仅就脉证分析病机,虽然有所阐发,但对“形似伤寒”来说,难免过于笼统。

要之,本条的主要精神有二:一是温病与伤寒的鉴别,伤寒脉弦紧而不渴,温病脉浮弱而口渴,乃邪在表而津气损伤之征。二是温病表证的治禁与治则,温病自应禁用火法,温病在表自当从汗而解,虽然没有说明方剂,但据脉证特点来看,辛凉解表和滋阴发汗等方是可相机使用的。

太阳病,以火熏之,不得汗,其人必躁,到经不解,必清血①,名为火邪。(114)

词解 ①清血:即便血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汗”字下有“者”字。

[语译] 太阳病,治以火熏的方法,未得汗出,病人必发生烦躁,经过六七日,病如果仍未解除,可能发生便血。由于这些变证是因误用火法而致,所以名为火邪。

[提要] 火邪迫血下行的变证。

[浅释] 太阳病,治当用汤剂发汗,反而用火熏方法,不仅不得汗出病解,反致火热之气内迫,因之增加烦躁不安。所谓“到经不解”,指太阳病到了应当解除的日期,一般在六七日左右,病证仍未解除,则火热入血,伤及阴络,可能发生大便下血,所以说“必清血”。必为推断之词,据理分析,可能发生躁扰或便血,这对提高诊断的预见性有指导意义,只有提高了预见性,及时采取相应措施,才能防止或减轻变证的发生。伤人致病的因素谓之邪,变证因误用火熏而致,所以名曰火邪。

成无己:此火邪迫血,而血下行者也。太阳病用火熏之,不得汗,则热无从出,阴虚被火,必发躁也。六日传经尽,至七日再到太阳经,则热气当解,若不解,热气迫血下行,必清血。清,厕也。

尤在泾:此火邪迫血,而血下行者也。太阳表病,用火熏之,而不得汗,则邪无从出,热气内攻,必发躁也。六日传经尽,至七日则病当解,若不解,火邪迫血,下走肠间,则必圊血。圊血,便血也。

[按语] 以上二家,都认为便血是由于火气内攻,迫血下行所致。关于“到经”,二家都主张是六日经尽,至七日再到太阳经,虽然能自圆其说,但难符临床实际,试问七日之前,是否为太阳病?因此,“经”字只寓有病程日期之意,不必泥定为经脉。从病理上推论,烦躁由于火热内陷而产生,病延多日,烦躁还未解除,则热势郁久,必然更加炽盛,内伤阴络,则可能续发下血的变证。

脉浮热甚,而反灸①之,此为实。实以虚治,因火而动,必咽燥吐血。(115)

词解 ①灸:是以艾炷燃火置于一定部位的治疗方法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甚”作“盛”,无“必”字。“吐”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作“唾”。

[语译] 脉象浮,发热很重的病人,反而用艾灸治疗,这本是实证,实证当作虚证治疗,血液因被火热迫灼而外溢,必发生咽燥吐血。

[提要] 火邪迫血上行的变证。

[浅释] 艾灸主要适用于虚寒证,今脉浮热甚,显然是阳证实证,反用灸法治疗,即所谓“实以虚治”,两实相合,势必火热更炽,血为火迫而妄行,因而发生咽燥吐血。

前条是用火熏,本条是用艾灸,前条为下血,本条为吐血,似乎与火熏、艾灸的不同火法有关,实际不是决定因素,主要是随人的体质而异,如病人平素下焦之阴不足,则火热易伤阴络,阴络伤则血下行而便血;如病人平素上焦阳盛,则火热易伤阳络,阳络伤则吐血。

[选注] 成无己:此火邪迫血,而血上行者也。脉浮热甚为表实,医以脉浮为虚,用火灸之,因火气动血,迫血上行,故咽燥唾血。

喻嘉言:脉浮热甚,邪气胜也,邪气盛则实,反灸之,是实以虚治也,血随火炎而妄逆,在所必至矣。咽燥者,火势上逼,枯涸之应耳。

[按语] 此两条仲景均未出方治,后人对便血条有主张仍用桂枝汤,并多饮开水微汗立解,不可专用苦寒的说法,其理由是表邪未解,用苦寒直折火热的药有碍于表。但是便血既因火邪,火邪内盛用桂枝汤,恐难免“阳盛则毙”的后果。本条吐血,陈修园主张用大黄黄连泻心汤,可作参考。

微数之脉,慎不可灸。因火为邪,则为烦逆,追虚逐实①,血散脉中②,火气虽微,内攻有力,焦骨伤筋③,血难复也。脉浮,宜以汗解,用火灸之,邪无从出④,因火而盛⑤,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,名火逆⑥也。欲自解者,必当先烦,烦乃有汗而解。何以知之?脉浮,故知汗出解。(116)

词解 ①追虚逐实:血本虚而更加火法,劫伤阴分,是为追虚;热本实,而更用火法,增加里热,是为逐实。

②血散脉中:火毒内攻,血液流溢,失其常度。

③焦骨伤筋:形容火毒危害之烈,由于血为火灼,筋骨失去濡养,故曰焦骨伤筋。

④邪无从出:误治后,表邪不得从汗而出。

⑤因火而盛:因误用灸法,邪热愈加炽盛。

⑥火逆:凡误用火法治疗,因而形成变证的,称为火逆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脉浮宜以汗解”以下,至“火逆也”,另是一条;“欲自解者”以下,又另是一条。“宜以汗解,用火灸之”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作“当以汗解,反而灸之”,“名火逆也”作“此为火逆”,“乃”字上无“烦”字,“乃有汗”独立为一句,“而解”上有“随汗”两字。“汗出解”下,成本有“也”字,《玉函经》作“汗出而解。”

[语译] 病人脉象无力而数,切不可使用灸法。因误灸为火邪内迫,就会引起烦扰不安的变证。阴虚有热,误灸则阴愈伤,是为追虚,误灸则热更炽,是为逐实。经脉中阴血亏乏,所以艾火虽然微弱,而内攻伤正却非常有力,甚至焦骨伤筋,已伤之血难以恢复。脉浮为表证,当用发汗解表方法,却用艾火灸之,以致邪不得从汗而出,病势因误火而加剧,病人从腰部以下,必沉重而麻痹,这种变证就名火逆证。如自动转愈的,必当先发心烦,经过发烦才得有汗而病解。怎么知道呢?因脉浮为病势向外,所以知道汗出病解。

[提要] ①微数脉为阴虚火盛,误灸的严重后果。②浮脉为表证,误灸的变证与将自解的机转。

[浅释] 本条是举脉略证,提出两种脉象代表两种不同的病机与证候,因误用灸法而发生两种截然不同的变证。一是阴虚火盛,脉见微数,微指脉搏的力量微弱,数指脉搏的次数快速,就是脉弱而数,不应与阳虚脉微混为一谈,要在指出阴虚里热证,禁用灸法。如果误用灸法,则里热更炽,阴伤更甚,而致心神烦乱不安。因血液本虚,用火法则更劫伤其阴,所以说是追虚;热本为实,用火法则更增加里热之势,所以说是逐实。素质阴虚的人,阳气每多偏亢,《经》曰“阴虚则内热”,艾火的力量虽然微小,但是火力进入人体之后,由于阴血不足,阳热偏盛,则阴愈伤而热愈炽,而为害倍烈,甚至带来焦骨伤筋的严重后果,就是用滋养营血的方法,也难以恢复。

二是脉浮。脉浮是病邪在表,治当发汗解表,使表邪从汗而解,也不可使用灸法。如误用艾灸,邪不但不能汗解,反而更加炽盛,损及营血,虽未及上节变证的严重,但邪气闭阻,营血运行不畅,可发生腰以下重著疼痛的痹证。如果表证未罢,病人发生烦扰不安,这是正气抗邪向外,欲汗的先兆,汗出则表邪可解。所谓“欲自解者,必当先烦,烦乃有汗而解”,正是对自动汗解机理的说明。之所以能自动汗解,关键是浮脉未变,因为脉浮是邪尚在表的确据,切勿忽视。

[选注] 程郊倩:若血少阴虚之人,脉见微数,尤不可灸。虚邪因火内入,上攻则为烦为逆。阴本虚也,而更加火,则为追虚;热本实也,而更加火,则为逐实。夫行于脉中者,营血也,血少被追,脉中无复血聚矣。艾火虽微,孤行无御,内攻有力矣。无血可逼,燎原乃在筋骨,盖气主煦之,血主濡之,筋骨失其所濡,而火所到处,其骨必焦,其筋必损,盖内伤真阴者,未有不流散于经脉者也,虽复滋营养血,终难复旧,此则枯槁之形立见,纵善调护,亦终身为残废之人而已,可不慎欤!

脉浮在表,不必挟热也,汗解为宜矣。用火灸之,不能得汗,则邪无出路,因火而盛,虽不必焦骨伤筋,而火阻其邪,阴气渐竭,下焦乃营血所治,营气竭而莫运,必重著而为痹,名曰火逆。则欲治其痹者,宜先治其火矣。

成无己:微数之脉,则为热也。灸则除寒,不能散热,是慎不可灸也。若反灸之,热因火则甚,遂为烦逆。灸本以追虚,而复逐热为实。热则伤血,又加火气,使血散脉中。气主煦之,血主濡之,气血消散,不能濡润筋骨,致焦骨伤筋,血散而难复也。脉浮在表,宜以汗解之,医以火灸取汗,而不得汗,邪无从出,又加火气相助,则热愈甚。身半以上,同天之阳,身半以下,同地之阴,火性炎上,则腰以下阴气独治,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也。烦、热也,邪气还表,则为烦热汗出而解。以脉浮故为邪还表也。

喻嘉言:脉微而数,阴虚多热之征也。此而灸之,则虚者益虚,热者益热,不至伤残不止矣。凡病者皆然,不独伤寒宜戒也。针灸家亦识此义否?

柯韵伯:欲自解,便寓不可妄治意。诸经皆有烦,而太阳更甚,故有发烦、反烦、更烦、复烦、内烦等证。盖烦为阳邪内扰,汗为阳气外发,浮为阳盛之脉,脉浮则阳自内发,故可必其先烦,见其烦必当待其有汗,勿遂妄投汤剂也。汗出则阳胜,而寒邪自解矣。若烦而不得汗,或汗而不解,则审脉定证,麻黄、桂枝、青龙,随所施而恰当矣。

[按语] 成、程二氏皆认为阴虚之人,不可用灸法,误用灸法,必将造成焦骨伤筋的残疾。事实上确有因误火而造成残疾者。关于腰以下重而痹的病机,成氏认为是腰以下阴气独治,程氏则认为是下焦营气竭而莫运。根据本条是表证误用灸法所致的变证,其机转主要是阳亢阴伤,腰以下重痹,当是阴血虚少,不能濡养筋脉所致,因此,当以程氏的说法较为近理。又烦而脉浮,为病势向外将欲汗解的先兆,诸氏所见略同,而柯氏更指出“见其烦必当待其有汗,勿遽妄投汤剂”,这是恐人误认烦为内证,而治以镇静安神之药,则反牵制病机外达的趋势,汗不能出,病不得除。这一推论,颇有参考意义。

烧针①令其汗,针处被寒,核起而赤者,必发奔豚②。气从少腹上冲心者,灸其核上各一壮③,与桂枝加桂汤,更加桂二两也。(117)

词解 ①烧针:就是用粗针外裹棉花,蘸油烧之,俟针红即去棉油而刺入,是古人取汗的一种治法。(今之疡医,于关节深处不能施刀者,间有以烧针决脓。)

②奔豚:见65条词解。

③一壮:放艾炷于穴位上,烧完一炷为一壮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“奔”作“贲”。“气从少腹上冲心者”《千金翼方》无“心”字。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无“各”字。《玉函》、《千金翼方》无“更加桂二两也”句。

[语译] 用烧针的方法以发汗,针刺的部位受到寒邪侵袭,发生红色核块的,必然要发作奔豚。自感有气从少腹上冲心胸的,可外用艾火在其核上各灸一壮,内服桂枝加桂汤,就是桂枝汤原方再加桂二两。

[提要] 因烧针引发奔豚的证治。

[浅释] 烧针是古代发汗的一种方法,由于处理不当,风寒之邪从针孔处侵入,致使血脉凝涩,针孔处发生红色肿块。风寒之邪引动下焦水寒之气向上攻冲,有如奔豚状,主要是病人自感气从少腹上冲心胸。其病机为心阳虚而肾水上乘,所以外用艾灸其红色核块,以温散寒凝的气血,内用桂枝加桂汤和营卫,平冲逆。

[选注] 成无己:烧针发汗,则损阴血而惊动心气,针处被寒气聚而成核,心气因惊而虚,肾气乘寒气而动,发为奔豚。《金匮要略》曰:病有奔豚,从惊发得之,肾气欲上乘心,故其气从少腹上冲心也,先灸核上以散其寒,与桂枝加桂汤以泄奔豚之气。

黄坤载:汗后阳虚脾陷,木气不舒,一被外寒闭其针孔,风木郁动,必发奔豚,若气从少腹上冲心胸,必是奔豚发作。宜先灸核上各一壮,散其外寒,即以桂枝加桂汤更加桂枝以疏风木而降奔豚也。

章虚谷:针处被寒,闭其经穴而核起,太阳之邪不得外泄,内遏肾脏水寒之气,必致上冲于心,如豚之奔突,以太阳经脉络肾,寒邪由表犯里也。先灸核上通阳散寒,再服桂枝加桂汤平肾邪而调营卫,则表里通和,邪解而愈。

[按语] 成氏认为奔豚的发生,是烧针惊动心气,心气因惊而虚,肾气乘寒气而动,并引《金匮》奔豚从惊发得之为佐证;章氏则以太阳与肾的关系说明奔豚是由太阳之邪不得外泄,内遏水寒之气上冲所致;黄氏又认为是寒闭针孔,风木郁动而发,三说都有一定理由,就药物的作用来看,肾气冲逆说理由比较充分。

桂枝加桂汤方

桂枝五两(去皮) 芍药三两 生姜三两(切) 甘草二两(炙) 大枣十二枚(擘) 右五味,以水七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温服一升。本云桂枝汤,今加桂满五两,所以加桂者,以能泄奔豚气也。

[校勘] 成本不载本方,《玉函经》无“满”字以下十五字。

[方解] 方中行:与桂枝汤者,解其欲自解之肌也;加桂者,桂走阴而能伐肾邪,故用之以泄奔豚之气也。然则所加者桂也,非枝也,方出增补,故有成五两云耳。

徐灵胎:重加桂枝,不特御寒,且制肾气,又药味重则能达下,凡奔豚证,此方可增减用之。

陈古愚:少阴上火而下水,太阳病,以烧针令其汗,汗多伤心,火衰而水乘之,故发奔豚,故用桂枝加桂,使桂枝得尽其量,上能保少阴之火脏,下能温少阴之水脏,一物而两扼其要也。

章虚谷:相传方中或加桂枝,或加肉桂。若平肾邪,宣加肉桂,如解太阳之邪,宜加桂枝也。

张令韶:与桂枝加桂汤以保心气,更加牡桂二两,以温少阴之水脏,而虚奔自止。

[按语] 对于加桂的问题,有桂枝加重剂量与另加肉桂的不同意见,如方氏、张氏认为是加肉桂,不是桂枝,徐氏、陈氏认为是加重桂枝,章氏认为平肾邪宜加肉桂,解太阳之邪宜加桂枝等,直至目前仍然存在这几种意见,我们基本同意徐灵胎与陈古愚的解释,因为桂枝本身也有下气平冲逆的作用,一般加重桂枝用量,即可达到治疗目的。如果肾阳虚较著,加用肉桂,当更能提高疗效,要在随病情而定。至于章氏主张,似乎颇符辨证论治原则,然而奔豚主因为肾邪上逆,而不是太阳之邪,果如所说,实际无异于否定桂枝用量加重,所以仍未免可商之处。

本方与苓桂甘枣汤主治的区别:该方治疗脐下悸,是水气动欲作奔豚,无表证,故重用茯苓以制水;本方治疗气从少腹上冲心,是肾邪逆已作奔豚,表尚未尽,故加重桂枝,一以外解表寒,一以温降冲逆。

[医案选录] 湖北张某,为书店帮伙,一日延诊,云近日得异疾,时有气痛,自脐下少腹起,暂冲痛到心,顷之止,已而复作,夜间尤甚,请医不能治,已一月有奇。审视舌苔白滑,脉沉迟,即与桂枝加桂汤,一剂知,二剂愈。(录自《遯园医案》)

周右,住浦东,初诊,气从少腹上冲心,一日四五度发,发则白津出,此作奔豚论。肉桂心一钱,川桂枝二钱,大白芍二钱,炙甘草三钱,生姜三片,大红枣八枚。

二诊:投桂枝加桂枝汤后,气上冲减为日三度发,白津之出亦渐稀,下泻矢气,此为邪之去路,佳。肉桂心一钱,川桂枝三钱,大白芍三钱,炙甘草三钱,生姜三片,红枣十枚,厚朴五钱,半夏三钱。(录自《经方实验录》)

按:《伤寒论》载奔豚证为伤寒用烧针法,针处被寒引起,上述两案均没有感寒病史,也未用过烧针方法,可见奔豚证并不一定见于外感病,更不一定由于烧针发汗,而是多见于内科杂病。再则原文只描绘奔豚的临床特征为气从少腹上冲心,并未提到腹痛,事实上往往兼有腹痛,而且乍作乍止,一日数次发作,前案提到时有气痛自脐下少腹起,向上冲痛到心,顷之止,堪补仲景原文之不足。并交待了舌苔白滑,脉沉迟,与次案的发则白津出(口流清水)均为寒性奔豚的辨证眼目,因而有助于辨证参考,只有确诊为寒证,才宜用桂枝加桂汤,如属热证,则非本方所宜。

火逆下之,因烧针烦躁者,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。(118)

[校勘] “烦躁”,原本作“烦燥”。

[语译] 火逆证,下后又用烧针,因而引起烦躁的,用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治。

[提要] 心阳虚烦躁的治法和主方。

[浅释] 火逆指误用火法而导致的变证,烧针为火法中之一种,下后又用烧针,以致烦躁不安,这是心阳受伤,心神烦乱,所以治宜温复心阳,重镇安神的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。

[选注] 喻嘉言:此证误而又误,虽无惊狂等变,然烦躁则外邪未尽之候,亦真阳欲亡之机,故但用桂枝以解其外,龙骨、牡蛎以安其内。

尤在泾:火逆复下,已误复误,又加烧针,火气内迫,心阳内伤,则生烦躁,桂枝甘草以复心阳之气,牡蛎龙骨以安烦乱之神。

成无己:先火为逆,复以下除之,里气因虚,而为火热所烦,故生烦躁,与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以散火邪。

张令韶:火逆者,因火而逆也。火逆则启其阳,下之则陷其阴,复因烧针,则阴阳愈相乖离,阳在上不得遇阴而烦,阴在下不得遇阳而躁,用龙骨以保心气,牡蛎以益肾精,桂枝甘草所以资助中焦,而交通上下阴阳之气者也。

[按语] 本条历来有两误与三误的争议,上述注家除喻氏外,都是就三误解释,而变证并不严重,仅是烦躁而已,看来三误之说似欠确切,烧针烦躁即是火逆证,应以两误说较为合理。至于桂甘龙牡汤的作用,主要是复阳安神,喻氏注“用桂枝以解外”,成氏解为“散火邪”,均嫌失当。张氏心肾并举,以桂枝、甘草为资助中焦,交通上下阴阳之气,虽然于理可通,仍不如尤注的简明允当。

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方

桂枝一两(去皮) 甘草二两(炙) 牡蛎二两(熬) 龙骨二两 右四味,以水五升,煮取二升半,去滓,温服八合,日三服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甘草、牡蛎、龙骨均作“三两”。成本“四味”作“为末”,无“半”字。

[方解] 王晋三:桂枝、甘草、龙骨、牡蛎,其气取重于龙牡之固涩,仍标之曰桂甘者,盖阴钝之药,不佐阳药不灵,故龙骨、牡蛎之纯阴,必须借桂枝、甘草之清阳,然后能飞引入经,收敛浮越之火,镇固亡阳之机。

许宏:先因火逆,复以下之,里气内虚,又加烧针,仅为火热所烦,则心神不安,故烦躁。《经》曰:“太阳伤寒者,加温针必惊也。”故与桂枝以散经中之邪,除芍药恐益阴气,加龙骨、牡蛎,以收敛浮越之正气也。

[按语] 本方即桂枝甘草汤加龙、蛎,旨在温复心阳,潜镇安神,故善治心阳虚之烦躁。如心神浮越,出现惊狂卧起不安,则宜本方再加蜀漆、姜、枣之和中劫痰。如心阳虚而肾邪上凌,发作奔豚,则宜桂枝汤原方加重桂枝温心阳以泄肾邪。以上诸证同中有异,兹列表27比较如下。

表27 心阳虚证证治方药比较表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心阳虚之心动过速或心律不齐。②心气虚之寐中遗尿。③心阳虚之烦躁不眠。

太阳伤寒者,加温针①必惊也。(119)

词解 ①温针:即是烧针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无“者”字。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无“太阳”二字。《千金翼方》“温针”作“火针”。

[语译] 太阳伤寒证,治以烧针方法,可能要发生惊惕的症状。

[提要] 误用温针可导致惊惕。

[浅释] 本条是火逆证的最后一条,意在说明太阳伤寒证治以温针,虽然没有心神浮越变证那样严重,但是仍有可能发生惊惕的变证,所以说“加温针必惊也”,应当和112条、118条联系起来理解。关于治法当亦不外复阳安神,如桂甘龙牡汤一类方剂。有些注家认为惊由火热伤营,侵犯神明所致,恐未必是。究竟属寒属热?还应结合其他脉、舌变化来综合判断。

[选注] 张令韶:凡伤寒病在经脉,当用针刺;今太阳伤寒,病在肌表,不在经脉,妄加温针,伤其经脉,则经脉之神气外浮,故必惊也。《经》曰“起居如惊,神气乃浮”是也。

尤在泾:寒邪在表,不以汗解,而以温针,心虚热入,必作惊也。

《金鉴》:病伤寒之人,卒然加以温针,其心畏而必惊也,非温针之后必生惊病也。

章虚谷:太阳伤寒,邪闭营卫,阳气已郁,用药发汗,则外解而阳伸;妄用温针,不能解表,反使火气入营,内扰于心,则必惊,甚则狂也。

[按语] 关于加温针必惊的机制,张氏认为是针伤经脉,神气外浮而惊;《金鉴》认为是心畏温针而惊,非针后必惊;尤氏认为是心虚热入,章氏意同尤氏,认为是火气入营,内扰于心而惊,并说甚则狂。三说相较,似以火热入营扰心的理由充分,然而果如章说,那么,惊狂由于火热,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岂能使用?却不如神气外浮说与治法、方药相一致。

以上条文(110~119)内容大意:

太阳病,当恶寒发热,今自汗出,反不恶寒发热,关上脉细数者,以医吐之过也。一二日吐之者,腹中饥,口不能食;三四日吐之者,不喜糜粥,欲食冷食;朝食暮吐。以医吐之所致也,此为小逆①。(120)

词解 ①小逆:指治疗错误还不甚严重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两个“恶寒”下都有“而”字,“过”字作“故”字。成本没有“反”字。“一二日”上《脉经》有“若得病”三字。

[语译] 太阳表证,应当有恶寒发热,现在是自汗出,反而没有恶寒发热,关部脉细数的,这是医生误用吐法的过错。在得病一二日误吐的,腹中饥饿,口不想吃;在得病三四日误吐的,不喜欢吃糜烂的稀粥,只想吃冷的食物,早晨吃下去,晚上吐出来,两者都是因为医生误用吐法所导致的变证,这些变证还不十分严重。

[提要] 太阳病误吐伤中胃冷的变证。

[浅释] 太阳病,本来应当恶寒发热,现在虽然自汗出,却无恶寒发热,而且关上脉细数,颇似由表传里的里热证,实际是胃阳损伤的虚寒证,颇难确诊。文中首先提出这一变证,是医生误用吐法的后果,接着例举误吐变证的两种情况:一是患病的时间较短,邪轻而正不虚,虽然误吐,而胃气损伤不甚,所以腹中尚感饥饿,但口中不想吃;二是得病的时间较长,邪重而正气较虚,误吐则胃气损伤甚而胃阳虚躁,因而产生不喜糜粥,想吃冷食的假热现象,如果是真热,决不会朝食暮吐,因此,朝食暮吐,是辨别寒热真假的主要根据,紧接于欲食冷食之后,极有辨证意义。所谓一二日、三四日,意在说明病程的长短与变证的轻重有一定关系,不必泥定。总的说来,都是因误用吐法所导致,吐法寓有发散作用,所以表证得解,胃气虽然损伤,如能及时给予温中和胃之剂,恢复还不太难,因此称为“小逆”。本条仲师未出方治,常器之主张可与小半夏汤或干姜汤。《活人书》云:小半夏加茯苓汤,半夏生姜汤,均可斟酌使用。

[选注] 程郊倩:病一二日,邪气尚浅,吐之者,胃不尽伤,膈气早逆也,故腹中饥,口不能食。三四日,邪入渐深,吐之者,胃气大伤,阳浮在膈也,故不喜糜粥,欲食冷食,朝食暮吐。

钱天来:夫太阳表证,当以汗解,自非邪在胸中,岂宜用吐?若妄用吐法,必伤胃气,然因吐得汗,有发散之义寓焉,故不恶寒发热也。细则为虚,数则为热,误吐之后,胃气既伤,津液耗亡,虚邪误入阳明,胃脘之阳虚躁,故细数也……一二日邪在太阳之经,因吐而散,故恶寒发热之表证皆去,虽误伤其胃中之阳气,而胃未大损,所以腹中犹饥,然阳气已伤,胃中虚冷,故口不能食。“阳明篇”首云:“能食者为中风,不能食者为中寒。”盖有阳气则能纳能消,无阳气则不能消纳也。三四日则邪已深入,较前已不同矣,若误吐之,损胃尤甚,胃气虚冷,状如阳明若中寒不能食,故不喜糜粥也。及胃阳虚躁,故反欲食冷食。及至冷食入胃,胃中虚冷不化,朝则阳气隆而犹能受纳,暮则阴气盛而胀满,故上逆而吐也。此虽因误吐致变,然表邪既解,无内陷之患,不过当温中和胃而已,此为变逆之小者也。

张令韶:太阳病,当恶寒发热,今自汗出,而反不恶寒发热,关上脉细数者,此非本病,乃医吐之过也。自汗出者,吐伤中气,而脾津外泄也。关以候脾胃,脾胃之气不足,则关脉为之微细而虚数也。一二日,阳明主气也,吐之则胃伤而脾未伤,故脾能运而腹中饥,胃不能纳而口不能食;三四日,太阴主气也,吐之则脾伤而胃未伤,脾虚不胜谷,故不喜糜粥,吐亡津液而火就燥,故欲食冷食,朝食暮吐,单顶食冷食而言也。夫朝为阳,胃为阳土,胃阳未伤,故能朝食;暮为阴,脾为阴土,脾阴已虚,故至暮吐。以上之症,皆以医吐之所致也。前伤胃而不伤脾,后伤脾而不伤胃,非脾胃两伤之剧症,故曰小逆。

章虚谷:自汗出而不恶寒发热者,表邪去,营卫和也。邪去则脉和,今关上细数者,知医以吐伤胃中阳和之气也。吐中有发散,故使表邪得解,然其吐时有迟早,而中气受伤有不同,如一二日邪盛于表,而吐之,下焦火升,腹中则饥,上焦气逆,口不能食也。三四日邪已侵里,而吐之,胃阳大伤,不喜糜粥,余热内扰,欲食冷食,非真胃气,食不能消,即所谓客气动膈,胃中虚冷,故朝食暮吐,虽无大害,亦为小逆。

[按语] 程氏、钱氏对本条误吐变证病机的分析,着重于胃气损伤的轻重,说理圆通,而且能突出假热的机制与辨证要点,极有助于理解。张氏就脾胃解释病机,未免失之牵强;章氏解释变证的所以不同,提出因吐时有迟早,而中气受伤有不同,颇能得其要领,但是解释欲食冷食的原因为余热内扰,客气动膈,又未免自相矛盾,成为蛇足。

太阳病,吐之,但太阳病当恶寒,今反不恶寒,不欲近衣,此为吐之内烦①也。(121)

词解 ①内烦:由于正气损伤而烦自内生,不是因外邪所致,所以称为内烦。

[语译] 太阳病,治以吐法,但太阳病当有恶寒症状,现在反而没有恶寒,并且不想多穿衣服,这是因为误吐而产生内烦的缘故。

[提要] 太阳病误吐而致内烦的临床表现。

[浅释] 本条也是太阳病误吐变证,上条是吐伤胃气,表虽解而出现假热脉证,本条叙述的变证没有上条具体,仅提出反不恶寒,不欲近衣。不恶寒为表解,这容易理解,不欲近衣颇似恶热,这是误吐发生内烦的表现。如果不欲近衣为真情,则内烦属于津伤里热,注家大多倾向于里热,但联系前后两条证候都是真寒假热,结合《伤寒论》“言变多于言常”的特点来看,则内烦也可能由于阳虚,因此,不欲近衣也可能属于假热。既然假热不能完全排除,就不应仅执真热一端,究竟是真热还是假热,应当结合口的渴不渴、脉的虚实、舌的燥润等各方面情况,才能得出确切的判断。

[选注] 方中行:此亦误吐之变证,不恶寒,不欲近衣,言表虽不显热而热在里也,故曰内烦。内烦者,吐则津液亡,胃中干,而热悗内作也。

张隐庵:此言吐亡津液,而致阳热过盛也。太阳病反不恶寒,至不欲近衣,乃阳热盛而阴液消亡,此为吐之内烦者,言吐伤心主之气而烦也。

尤在泾:病在表而吐之,邪气虽去,胃气生热,则为内烦。内烦者,热从内动而生烦也。

张令韶:此言吐之不特伤中焦脾胃之气,亦能伤上焦心主之气也。太阳病吐之者,言不当吐而吐也,不当吐而吐,是以当恶寒,而反不恶寒,本论曰:反不欲近衣者,热在骨髓也,此非热在骨髓,乃吐伤上焦心主之气,阳无所附而内烦,故不欲近衣也。

《金鉴》:太阳病吐之,表解者当不恶寒,里解者亦不恶热,今反不恶寒,不欲近衣者,是恶热也,此由吐之后,表解里不解,内生烦热也。盖无汗烦热,热在表,大青龙证也;有汗烦热,热在内,白虎汤证也;吐下后心中懊,无汗烦热,大便虽硬,热犹在内,栀子豉汤证也;有汗烦热,大便已硬,热悉入府,调胃承气汤证也。今因吐后内生烦热,是为气液已伤之虚烦,非未经汗下之实烦也。以上之法皆不可施,惟宜用竹叶石膏汤,于益气生津中清热宁烦可也。

[按语] 各家对本证“内烦”机制的看法极不一致,由于原文未出方治,很难断定是非。我们认为这一变证的性质究竟如何,不能仅据一端就下结论,还须结合口之渴与不渴,脉之属虚属实,舌之红绛、淡白等全部情况,才能决定。

病人脉数,数为热,当消谷引食①,而反吐者,此以发汗,令阳气微,膈气②虚,脉乃数也。数为客热③,不能消谷,以胃中虚冷,故吐也。(122)

词解 ①消谷引食:即容易饥饿而欲多食的意思。

②膈气:膈间正气。

③客热:这里指假热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以发汗”作“以医发其汗”,“脉乃数也”作“脉则为数。”

[语译] 病人脉见数象,数脉一般主热,如果是热证,应当消谷易饥而要多食,可是并不消谷引食,反而发生呕吐,可见不是真热,而是由于发汗不当,致令阳气不足,膈间正气虚衰,所以脉才出现数象。这种数脉是阳虚假热,不能真正地消化谷食,因为实际是胃中虚冷,所以必伴有呕吐。

[提要] 阳虚假热脉证的辨证方法。

[浅释] 脉数为热,脉迟为寒,这是据脉参证的一般规律,胃中有热而脉数,理当易饥多食,现在虽然见到数脉,而并不易饥多食,反有呕吐,由此可以断定不是热证。既然不是热证,何以会出现数脉,其机制与120条“关上脉细数”一样,“此以发汗,令阳气微,膈气虚,脉乃数也”,正是对本证脉数机制的分析说明,因误汗伤阳,致膈间阳气虚衰,所以脉数,决不可误认是热证。惟恐医者误认为真热,接着明确交待数为客热,也就是假热,不能消谷,本质是胃中虚冷,所以吐。这样的脉证合参,边叙边议的辨证方法,对辨别寒热真假,极有帮助,总之,必须综合全部病情,才不致误。

[选注] 程郊倩:误汗不特虚中下二焦之阳,且能虚上焦之阳。上焦之阳在膈,诸阳从此受气者也,见数脉而反吐者,数为热脉,亦为虚脉,膈虚阳客于上,不能下温,故令胃中虚冷,热为客热,寒为真寒,究其根因,只由发汗令阳气微来,阳气之珍重何如,而可误汗乎?

张令韶:上二节之吐,言以吐而致吐,此节之吐,言不以吐而致吐也。病人脉数,数则为热,热当消谷引食,而反吐者,此以发汗,伤其表阳中膈之气,以致阳气微而膈气虚,脉乃数也。数为外来之客热,非胃中之本热,胃中仍复虚冷,故吐也。此因发汗而伤其胃脘之阳以致吐者如此。

尤在泾:脉数为热,乃不能消谷,而反吐者,浮热在上,而虚冷在下也。浮热不能消谷,为虚冷之气逼而上浮,如客之寄,不久即散,故曰客热,是虽脉数如热,而实为胃中虚冷,不可更以寒药益其疾也。

钱天来:若胃脘之阳气盛,则能消谷引食矣,然此数,非胃中之热气盛而数也,乃误汗之后,阳气衰微,膈气空虚,其外越之虚阳所致也,以其非胃脘之真阳,故为客热,其所以不能消谷者,以胃中虚冷,非唯不能消谷,抑且不能容纳,故吐也。

[按语] 本证之吐为胃中虚冷所致,原文如此,注家也无异议,但对数为客热的理解却有所不同,程氏注为“膈虚阳客于上,不能下温,故令胃中虚冷”;尤氏注为“浮热不能消谷,为虚冷逼而上浮,不久即散,故曰客热”;钱氏则认为此数乃外越之虚阳所致,“以其非胃脘之真阳,故为客热”,不管说法如何,本证的脉数不是真热,则是肯定的,因此,诸说均可作为参考。张氏对于本证的病机,概括为“此因发汗而伤其胃脘之阳而致吐者”,也很中肯,但释“数为外来之客热”,则又未免含混。

本条重点应是说明数脉并非都是热证,也有因于虚寒、寒热之辨,关键在于是否消谷引食,如果不能消谷引食,则可初步断定这一数脉不是主热,而是胃中虚冷,因此,又补充出呕吐作为旁证。当然,吐也有寒热之异,不应理解为决定依据。虚寒证的舌苔必白滑,口必不渴,或口干而不欲饮等,皆可作参考。本条未出方治,既然证属胃中虚冷,治法自不外乎温中和胃,如理中汤、吴茱萸汤等,都可选用。

太阳病,过经①十余日,心下温温②欲吐,而胸中痛,大便反溏,腹微满,郁郁微烦。先此时自极吐下③者,与调胃承气汤。若不尔者,不可与。但欲呕,胸中痛,微溏者,此非柴胡汤证。以呕,故知极吐下也。(123)

词解 ①过经:义同103条。

②温温:温,通“愠”,音“韵”,形容胸脘烦杂泛泛欲吐的感觉。

③极吐下:即大吐大下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温温”作“嗢嗢”,“而”字下有“又”字,“但”作“反”,“此非柴胡汤证”作“此非汤证”。《脉经》无“调胃”两字。成本“柴胡”下无“汤”字。《千金翼方》无“若不尔”以下三十个字。

[语译] 太阳病,已过了愈期十多日,心下泛泛要吐,而胸部疼痛,大便反而溏薄,腹部微觉胀满,郁郁微烦不舒。在这些情况之前,如果曾用过大吐大下的药物,可治以调胃承气汤。如不是大吐大下所致,就不可用调胃承气汤。单是要呕,胸中疼痛,大便微溏的,这不是柴胡汤证。根据心中泛泛欲吐等证,所以知道是大吐大下所导致。

[提要] 病程较久,病情复杂,应注意询问治疗经过,有否用过剧吐下之法?从而得出确诊与选择相应的治法和方剂。

[浅释] 本条内容可分三个方面:一是患病的日程与现有症状,太阳病过经十余日,说明太阳病已经过了两候还未痊愈,而现有的见证心下温温欲吐,胸中痛,大便反溏,腹微满,郁郁微烦等,既不是太阳病,也不是典型的阳明病或少阳病,很难作出确实的诊断。

二是突出询问曾用哪些治法,对于正确辨证的意义和作用。根据上述的许多症状,可能是因治疗失当而产生的变证,如果在前一阶段曾用过剧烈的吐下方法,则不难推知心下温温欲吐,胸中痛,是大吐所致,腹微满,郁郁微烦,乃大下所致,由于误用吐下,正气损伤,邪热内陷,结于肠胃之间,欲泄越而不得泄越,所以才发生这一系列错综复杂、疑似难明的证候,正气伤而邪实不去,因此治宜和胃泄热的调胃承气汤。如果未曾用过大吐大下方法,则不一定是正伤热结,也就不可用调胃承气汤。

三是补充说明以上症状是因极吐下所致,不可误认为是柴胡证,故断言此非柴胡证。以呕的呕字,应作吐字理解,当包括胸中痛、大便溏等证在内。

[选注] 尤在泾:过经者,病过一经,不复在太阳矣。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者,上气因吐而逆,不得下降也,与病人欲吐者不同。大便溏而不实者,下气因下而注,不得上行也,与大便本自溏者不同。设见腹满郁郁微烦,知其热积在中者犹甚,则必以调胃承气以尽其邪矣。邪尽则不特腹中之烦满释,即胸中之呕痛亦除矣,此因势利导之法也。若不因吐而致者,则病人欲吐者,与大便自溏者,均有不可下之戒,岂可漫与调胃承气汤哉!但欲呕,胸中痛,有似柴胡证,而系在极吐下后,则病在中气,非柴胡所得而治者矣。所以知其为极吐大下者,以大便溏而仍复呕也,不然,病既在下,岂得复行于上哉!

沈目南:过经十余日,心下温温欲吐,而胸中痛,大便反溏,腹微满,郁郁微烦者,乃属太阳而兼阳明,当审何经而为定治,故有二辨。若已经极吐下者,是吐下致伤胃中津液,邪气已陷阳明,而为主治,故当调胃承气而下夺之。若不经吐下,未损津液,而温温欲吐,胸中痛,微溏,腹微满而烦者,邪气仍在太阳,当治其太阳,故曰不尔者,不可与之。见但欲呕,胸中痛,微溏,此乃太阳而兼阳明,莫作柴胡证治。谓非柴胡证,然何以识吐之变?盖因呕,乃吐下伤胃所致,故知邪气不在太阳,陷在阳明矣。

周禹载:此条文义,《尚论》分二解,一以曾经吐下者用调胃,一以未经吐下者复非小柴胡证,以其邪尚在太阳高位,徒治阳明少阳而邪不服,其思固已入细,然末句竟无着落,不能贯通全意矣。此文始终只是一意,但有呕吐之分,反复明其总为吐下所致,呕非少阳之呕,以少阳亦有呕故也。过经十余日,医且吐下之矣,温温欲吐而胸中痛,郁郁微烦,此胃气受伤之候也,大便反溏,腹微满,郁郁微烦,此乘虚邪入之候也。将差就错,故用调胃以和中去邪为合法,若非因吐下所伤,则调胃安取乎?其不可与明矣。下复申明上文之意曰:如前之欲吐者,固为吐下所致,即不吐而但欲呕者,非少阳证之呕,而仍为吐下所伤之呕,不可误投柴胡,而仍用调胃也又明矣。

[按语] 据沈、周之意,本条具有两种内容的辨证,一为太阳与阳明辨证,二为阳明与少阳辨证,关键是已否用过剧吐下之法,如果用过剧吐下法,则证属邪陷阳明,邪实正伤,故治宜调胃承气汤;若未经吐下,则太阳之邪尚在,不可服调胃承气。由于温温欲吐,胸中痛微溏,类似柴胡证,恐医者误作柴胡证,所以又明确指出这是误吐下所致的邪实正伤证,只宜调胃而不宜柴胡。征之临床,温温欲吐与喜呕有别,不应混为一谈。联系上下文来看,但欲呕,当是指欲吐而言,也可能是吐的笔误,因此,周氏呕吐分论,虽然言之成理,似也难符原意。尤注解释过经为病过一经,不复在太阳,未免过于肯定,不如太阳兼阳明更具辨证意义。

以上条文(120~123)内容大意:

太阳病六七日,表证仍在,脉微而沉,反不结胸,其人发狂者,以热在下焦,少腹当硬满,小便自利者,下血乃愈。所以然者,以太阳随经,瘀热在里①故也,抵当汤主之。(124)

词解 ①太阳随经,瘀热在里:指太阳本经邪热,由表入里,蓄结于下焦血分的意思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六七日”作“七八日”。《脉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“仍”作“续”,“硬”作“坚”。

[语译] 患太阳病六七日,表证仍然存在,但脉象微而且沉,并没有“结胸”症状,病人发生精神狂乱的,因为下焦蓄热,小腹部应当坚硬胀满,而小便自利的,必须下血才可以痊愈。所以是这样,是因为太阳本经邪热入里与血瘀结的缘故,可以用抵当汤主治。

[提要] 抵当汤证的辨治。

[浅释] 太阳病六七日,表证仍在,照理应是脉浮,可是反见脉微而沉,乃表邪内陷,气血郁阻而沉滞不起之状,不是少阴阳虚的脉沉微,决不可混同。邪陷于里,最易发生结胸,现在反没有心下硬满疼痛,这就排除了热与水结的结胸证。根据病人狂乱不清的特点,可能是下焦蓄血证,应当兼有小腹硬满,提示必须结合问诊和腹诊。然而小腹硬满,并非蓄血独有的腹证,因此,又提出了小便自利,作为不是蓄水的证据,从而确诊为下焦蓄血证。既然是热与血结蓄于下焦,只有瘀血下行,才能痊愈。这里的下血乃愈,包含有两层意义:一指自愈机转,如血结较轻,有血自下而愈的可能;二示治法,如血结较甚,当用逐瘀之剂。所谓太阳随经,瘀热在里,是对上述证候病理机制的补充说明,由于瘀结甚而病势重,即使太阳表证未解,亦当用攻逐瘀血的抵当汤先治其里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太阳经也,膀胱府也,此太阳随经入府者也。六七日邪气传里之时,脉微而沉,邪气在里之脉也,表证仍在者,则邪气犹浅,当结于胸中,若不结于胸中,其人发狂者,热结在膀胱也。《经》曰:“热结膀胱,其人如狂。”此发狂,则热又深也。少腹硬满,小便不利者,为无血也,小便自利者,血证谛也,与抵当汤以下蓄血。

程郊倩:如太阳病六七日,为时既久,邪气自入传里,纵表证仍在,而脉微而沉,是徒有表证,而已无表脉,况反不结胸,将不复在于上焦可知,其人发狂,比前条如狂证较甚,则热在下焦,而为蓄血证无疑。何以验之?少腹当硬满,而小便自利也。少腹为膀胱所注之地,少腹硬满,故知其热在下焦也;小便自利,故知其热不结于下焦之气分,而结于下焦之血分也。热结于气分,则为溺涩,热结于血分,则为蓄血。血既蓄而不行,自非大下其血不愈……直用抵当汤斩关峻入,破其坚垒,斯血去而邪不留,并无借桂枝分解之力耳。

《金鉴》:太阳病六七日,表证仍在者,脉当浮大,若脉微而沉,则是外有太阳之表,而内见少阴之脉,乃麻黄附子细辛汤证也。或邪入里,则为结胸、脏结之证,今既无太阳少阴兼病之证,而又不作结胸、脏结之病,但其人发狂,是知太阳随经瘀热,不结于上焦之卫分,而结于下焦之营分也,故少腹当硬满,而小便自利者,是血蓄于下焦也。下血乃愈者,言不自下者,须当下之,非抵当汤不足以逐血下瘀,乃至当不易之法也。

[按语] 本条已经明确提出蓄血部位在下焦,而成氏仍联系膀胱解释,未免拘执。程氏就脉证分析病机,就病机议论治法、主方,重点突出,切中肯綮,颇能资人启悟。《金鉴》释脉微而沉为少阴之脉,显然欠当,所以无法结合蓄血,只能避而不谈。释不作结胸时,又增加了脏结,尤为蛇足,俱不足为训。

蓄水和蓄血同是太阳病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兼证,但病机不同,治法迥异,应当作出区别,现列表28对比如下。

表28 蓄水、蓄血证治比较表

治疗蓄血,如有表证,当先解表,但也有例外,如抵当汤条,因里证急,虽表证未解,亦当先攻其里。

抵当汤方

水蛭(熬) 虻虫各三十个(去翅足,熬) 桃仁二十个(去皮尖) 大黄三两(酒洗) 右四味,以水五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温服一升,不下更服。

[校勘] 《千金翼方》桃仁作“二十二”个。大黄“酒洗”《玉函经》、成本作“酒浸”。“三两”《千金翼方》作“二两破六片”。“四味”下,《玉函经》、成本有“为末”两字。

[方解] 柯韵伯:水蛭,虫之巧于饮血者也;虻,飞虫之猛于吮血者也。兹取水陆之善取血者攻之,同气相求耳。更佐桃仁之推陈致新,大黄之苦寒以荡涤邪热,名之曰抵当者,谓直抵其当攻之所也。

王晋三:蓄血者,死阴之属,真气运行而不入者也,故草木不能独治其邪,必以灵动嗜血之虫为之向导,飞者走阳络,潜者走阴络,引领桃仁攻血,大黄下热,破无情之血结,诚为至当不易之方,毋惧乎药之险也。

[按语] 本方为行瘀逐血的峻剂,药力猛于桃核承气汤,方中除桃仁、大黄以外,更有水蛭、虻虫,可以直入血络,行瘀破结。如患者体质不壮,必须慎用。如不得已而用时,应制小其剂,或酌予调养气血,以防血下太猛而致暴脱之险,得下即停药,不必尽剂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精神分裂症。②脑血栓形成后遗症。③慢性前列腺炎。④外伤性癫痫。⑤子宫颈狭窄痛经,结核性输卵管炎、输卵管不通痛经。⑥跌打损伤瘀血凝滞之心腹满痛。⑦周身浮肿、憋胀。⑧健忘。⑨血吸虫病脾肿大。

[医案选录] 张意田治角口焦姓人,七月间患壮热,舌赤,少腹满闷,小便自利,目赤,发狂,已三十余日,初服解散,继则攻下,俱得微汗,而病终不解。诊之,脉至沉微,重按疾急。夫表证仍在,脉反沉微者,邪陷入于阴也,重按疾急者,阴不胜其阳,则脉流搏疾,并乃狂矣,此随经瘀血,结于少腹也,宜服抵当汤。乃自为制虻虫、水蛭,加桃仁、大黄煎服,服后下血无数。随用熟地一味捣烂煎汁,时时饮之,以救阴液。候其通畅,用人参、附子、炙草,渐渐服之,以固真元。共服熟地二斤余,人参半斤、附子四两,渐得平复。(录自《续名医类案》)

按:此案少腹满闷,小便自利,发狂,与本条所述汤证若合符节,尤其是脉至沉微,重按疾急,可以证明脉微而沉乃沉滞之象,决不同于阴盛阳虚证的脉象沉微,对于理解本条脉象极有帮助。至于在服本方获效之后,随用熟地捣烂煎汁时饮,候其通畅,并用人参、附子、炙草渐服的方法,是针对着病程较长,体力衰弱,只有这样,才能避免峻药伤正之弊,从而有利于康复。

太阳病,身黄,脉沉结,少腹硬,小便不利者,为无血也。小便自利,其人如狂者,血证谛①也,抵当汤主之。(125)

词解 ①谛:音“帝”,审也,证据确实的意思。

[校勘] 《千金方》“身黄”作“身重”,“少腹硬”下有“满”字。

[语译] 太阳病,身体皮肤发黄色,脉象沉结,小腹硬满,如小便不通利的,不属于蓄血证;假使小便自利,病人并且妄乱如狂的,是蓄血证的确据,可用抵当汤主治。

[提要] 蓄血发黄的辨治。

[浅释] 本条脉证与上条大致相同,少腹硬满,小便自利,如狂,脉沉结,都是邪热与瘀血结于下焦的表现。由于瘀血停滞,营气不能正常敷布,有时会出现皮肤发黄,因此,更提出蓄血发黄,作为上条证候的补充。这种发黄不同于临床常见的湿热郁蒸发黄,湿热发黄大多小便不利,蓄血发黄,气分无病,膀胱气化如常,则小便自利,这是蓄血发黄与湿热发黄的鉴别要点之一,再结合如狂的精神症状,就可确诊为蓄血证,所以说血证谛也。既然不是湿热,就非清热利湿所能治,而应当治以破血逐瘀的抵当汤。临床上有一些发黄证,屡用清热利湿剂无效,增入破血逐瘀之品,常可收到显著的效果,足资佐证。

[选注] 成无己:身黄脉沉结,少腹硬,小便不利者,胃热发黄也,可与茵陈汤。身黄脉沉结,少腹硬,小便自利,其人如狂者,非胃中瘀热,为热结下焦而为蓄血也,与抵当汤以下蓄血。

程郊倩:太阳病至于蓄血,其身必黄,里热固谛于色矣,脉沉而结,里热且谛于脉矣,小腹硬满,里热更谛于证矣,据此遽可以指为血证而用抵当乎?未也,须以小便谛之。小便不利,前三者虽具,只为蓄溺而发黄,属茵陈五苓散证,毋论抵当不中与,即桃核承气汤亦不中与也。若前三者既具,而小便自利,其人如狂,是血证谛而又谛,何论桃核承气,直须以抵当汤主之,而无狐疑矣。

[按语] 程氏对蓄血发黄与蓄溺发黄的分析颇为精辟,由此可见发黄不外两个机转:一为热与血结,除发黄而外,如狂,少腹硬满,小便自利,脉沉结,均为必具之证,而小便自利,如狂,尤为重要。一为热与水结,发黄,少腹硬满,脉沉结,均与蓄血发黄无异,惟小便不利为其的证。两者机转不同,治疗迥异,必须明辨。

表29 蓄血发黄和湿热发黄主要鉴别表

伤寒有热,少腹满,应小便不利,今反利者,为有血也。当下之,不可余药①,宜抵当丸。(126)

词解 ①不可余药:有两种解释,一为不可用其他药物;一为连药滓一并服下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、《外台秘要》“有热”句下有“而”字。

[语译] 伤寒,身上有热,少腹胀满,照理应当小便不利,现在反而通利,这是下焦蓄血的征象,治当下其瘀血,非其他药所能胜任,宜用抵当丸。

[提要] 抵当丸证的辨治。

[浅释] 伤寒有热,只说明发热未退,是否就是太阳表证,不能肯定,也不应肯定。如果肯定是太阳表证仍在,而里证并不太急就先用攻下,岂不怕表邪内陷,发生其他变证。因为里有瘀血也可能导致发热,或发热不退。本条的辨证关键在于少腹满而小便自利,据以断定为下焦蓄血证。只因证势尚不太急,所以改抵当汤为丸剂以缓攻之。这种丸剂不是以水饮送服,仍是用水煎服,不难看出,只是取其用量小便于掌握,实际还是汤剂。有些注家解释不可余药为“煮而连滓服之”,纯出于附会,实未免蛇足。因此,应以不可用其他药的解释为是。或者以方后未注明去滓为理由,果然是这样,那么,不可余药当载于方后服法中,而不应出于宜抵当丸之前。况且以丸剂煮服,还有大陷胸丸也是取如弹丸一枚煮服,并无不可余药的交待,由此可见丸剂煮服,是仲景一种特殊的给药方法。

[选注] 成无己:伤寒有热,少腹满,是蓄血于下焦。若热蓄津液不通,则小便不利。其热不蓄,津液行,小便自利者,乃为蓄血,当与桃仁承气汤、抵当汤下之。然此无身黄、屎黑,又无喜忘发狂,是未至于甚,故不可余峻之药也,可与抵当丸,小可下之也。

柯韵伯:有热即表证仍在,少腹满而未硬,其人未发狂,只以小便自利,预知其为有蓄血,故小其制而丸以缓之。

程郊倩:随经之血,热气所过而遗也,有热之血,热气先聚而结也。故虽上条之桃核承气汤、抵当汤,皆属余药,不可与也,宜从抵当汤变易为丸煮而连滓服之,使之直达病所化血而出,旧热荡尽,新瘀乃除根耳。总数条观之,血证固宜攻矣,初则曰外不解者,尚未可攻,继则曰小便不利者,为无血也,终则曰不可余药,诚恐攻不如法,而营室一枯,其血永伤,是以未出所宜,先示所禁,学者于宜禁之间调停得法,而后或用桃核承气汤,或用抵当汤,或用抵当丸,斯无误于下之之法也已。

[按语] 成注平允。柯注发热为表证仍在,欠当,如果是表证发热,先攻其瘀,岂不犯误下之禁?程氏析本证病机为“有热之血,热气先聚而结”,颇有助于理解;提出“桃核承气汤、抵当汤,皆属余药不可与也”,较成注不可余药更为具体,无疑也是正确的。但是又说“宜从抵当汤变易为丸,煮而连滓服之”,则未免附会,不符实际。

抵当丸方

水蛭二十个(熬) 虻虫二十个(去翅足,熬) 桃仁二十五个(去皮尖) 大黄三两 右四味,捣分四丸,以水一升,煮一丸,取七合服之。晬时当下血,若不下者更服。

[校勘] 桃仁《玉函经》、成本、《外台秘要》作“三十个”,《千金方》作“二十二个”,《千金翼方》桃仁下有“熬”字。虻虫《玉函经》作“二十五个”。《千金》作“右四味为末,分为四丸”。

[方解] 许宏:抵当汤治证之急者用之,抵当丸乃治证之缓者用之。今此虽是血证,为无身黄屎黑,喜怒发狂,未至于甚,故只用抵当丸。减水蛭,为末作丸予之,取其性之缓也。

王晋三:血蓄少腹者,亦必以水蛭虻虫攻之,乃为至当,总非桃仁承气等足以动其血,故仲景云不可余药,但于方中减其虫数,易以丸制,宜少服之,攻得轻重缓急之宜矣。

[按语] 本方药味与抵当汤全同,配伍意义与治疗作用当无二致,只因蛭、虻的用量较少,而且捣分四丸,一次仅煮服一丸,较汤剂分三服的量又少一些,这是一种峻药缓用的方法,值得注意。据病情必须治以抵当,所以条文中提出“不可余药”,据病势又不宜峻攻,须防过剂伤正。许、王二氏对抵当汤、丸之别,突出缓急二字,极得要领。

表30 蓄血三方证治比较表

备注:抵当汤证尚有身黄脉沉结等脉证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治肝有死血。②治瘀血发热作渴,心腹急满,或腹中作痛。③治产后恶露不尽,凝结成块。可于再妊分娩后用此方,不过十日,其块尽消。

[医案选录] 有人病伤寒七八日,脉微而沉,身黄,发狂,小腹胀满,脐下冷,小便利,予投以抵当丸,下黑血数升,狂止,得汗解。(录自《本事方》)

常熟鹿苑钱钦伯之妻,经停九日,腹中有块攻痛,自知非孕,医予三棱、莪术,多剂未应,当予抵当丸三钱,开水送下。入夜,病者在床上反复爬行,腹痛不堪,天将旦,随大便下污物甚多,其色黄白红夹杂不一,痛乃大除。次日复诊,予加味四物汤调理而愈。(录自《经方实验录》)

按:许案为外感病中发生蓄血证,脉证比较典型,次案为妇人杂病症瘕之类,俱用抵当丸而取效,可见抵当之用,决非仅限于外感病,也决非三棱莪术等破瘀活血药所能代替。由此更可证明“不可余药”是有实践意义的。

太阳病,小便利者,以饮水多,必心下悸;小便少者,必苦里急①也。(127)

词解 ①苦里急:少腹内苦于急迫不舒。

[校勘] 《巢氏病源》作“太阳病,小便不利者,为多饮水,心下必悸”。

[语译] 太阳病,小便畅利的,由于饮了很多的水,可能发生胃脘部筑筑动悸;如果小便量少而不畅的,少腹内必然有苦于急迫不舒的感觉。

[提要] 小便利也有蓄水证,不得误为蓄血证。应综合全部病情具体分析。

[浅释] 以上三条皆以小便自利为辨蓄血证的主要根据之一,如124条“小便自利者,下血乃愈”,125条“小便自利,其人如狂者,血证谛也”,126条“今反利者,为有血也”。然而这仅是一般如此,蓄水证并非都是小便不利,也有是小便自利的,要具体分析,不可绝对看待。正因为如此,所以本条紧接在蓄血证三条之后,提出蓄水证同样有小便利与小便不利的差异,极有辨证意义。小便利,只表明下焦的气化如常,而饮水太多,来不及输布下行,势必停于中焦,水气凌心则悸,必然会有心下悸,可资佐证,这时的小便利,不得误诊为蓄血证。当然,这只是水停中焦的特殊情况,如果影响到下焦,小便肯定还会不利而少的。既然是下焦蓄水,就必伴有下焦蓄水的腹证,必苦里急即属之,同时也是对下焦蓄水证腹诊的补充。

[选注] 张隐庵:此言小便利与不利不同于血证也。太阳病,小便利者,有以饮水多,夫饮水多,心下必悸矣。小便不利而少者,有以气不化,气不化,必苦里急也,其不同于血证者如此。

卢氏:以饮水多而小便利,非血证谛而小便利也,故结此以别之。

陈莲舫:是节言小便虽利,不得误为蓄血证也。

张令韶:上节以小便利不利,而验其血之有无,此又以小便之多少,而验其水之有无,并以结前三节之意,以见不可概认为血证,其章法之精密如此。夫饮入于胃,游溢精气,上输于脾,脾气散精,上归于肺,通调水道,下输膀胱,故小便利者,以饮水多也。夫饮水多而小便利,则水气下泄,应心下不悸,若不下泄而上凌,必心下悸,心恶水制也。是以小便少者,必气不施化而苦里急,不独于血也。

[按语] 诸家均联系原文次序说明本条的辨证意义,极有见地,显然较错简派注家将本条移于蓄水证中为优。就条文表面归类,似颇合理,实则违背了仲景示人活的具体分析精神,反而降低了《伤寒论》辨证理论的价值,这样的教训应该记取,而不应该盲从。

以上条文(124~127)内容大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