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霍乱病脉证并治第十三

问曰:病有霍乱①者何?答曰:呕吐而利,此名霍乱。(382)

词解 ①霍乱:病名,形容病势急而变化快,挥霍之间便致撩乱,因而名为霍乱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成本“此名”作“名曰”,《千金翼方》作“名为”,又“何”下有“也”字。

[语译] 问:有叫做霍乱的病,临床证候有什么特点?答:呕吐和腹泻同时发作的,这就名为霍乱。

[提要] 霍乱的证候特点。

[浅释] 霍乱主要依据病势急剧的特点而作为病名,主要指急性吐泻交作,挥霍之间便致撩乱,故称霍乱。此病早在《内经》中就有记载:如《素问·六元正纪大论》:“太阴所至,为中满霍乱吐下。”《灵枢·五乱》:“清气在阴,浊气在阳……清浊相干……乱于肠胃,则为霍乱。”不仅指出了霍乱的主证,而且剖析了霍乱的病位在胃肠,病机是清浊相干。由此可见《内经》对霍乱的认识已经比较具体,然而却没有治法和方药,本篇不但有治法,而且有方药,足以补《内经》之不足,同时奠定了后世辨治霍乱的理论基础,因此,学习和研究本篇内容,同样具有重要意义。

此外,霍乱也有欲吐不得吐,欲利不得利的,因而又有干霍乱与湿霍乱的名称。干霍乱之名,首见于巢元方《诸病源候论》:“干霍乱者,是冷气搏于肠胃,致饮食不消,但腹满烦乱,绞痛短气,其肠胃先挟实,故不吐利,名为干霍乱也。”对于吐泻交作的,则名为湿霍乱。《外台秘要·必效方》云:“上吐下利者,名为湿霍乱。”这是后世的发展,与本篇无关,不再赘述。

[选注] 成无己:三焦者,水谷之道路,邪在上焦,则吐而不利;邪在下焦,则利而不吐,邪在中焦,则既吐且利。以饮食不节,寒热不调,清浊相干,阴阳乖隔,遂成霍乱。轻者止曰吐利,重者挥霍撩乱,名曰霍乱。

张令韶:霍者,忽也。谓邪气忽然而至,防备不及,正气为之仓忙错乱也。胃居中土,为万物之所归,故必伤胃,邪气与水谷之气交乱于中,故上呕吐而下利也。吐利齐作,正邪纷争,是名霍乱。

黄坤载:食寒饮冷,水谷不消,外感风寒,则病霍乱。脾胃以消化为能,水谷消化,旧者下传,而新者继入,中气运转,故吐利不作。水谷不消,在上脘者,则胃逆而为吐,在下脘者,则脾陷而为利,或吐或利,不并作也。若风寒外束,经迫府郁,则未消之饮食,不能容受,于是吐利俱作。盖胃本下降,今上逆而为吐,脾本上升,今下陷而为利,是中气忽然而紊乱也,故名曰霍乱。

[按语] 成氏以三焦分析吐利,得出霍乱为邪在中焦,张氏专责之胃,理俱可通,黄氏脾胃分述,理由更觉完备。

问曰:病发热头痛,身疼恶寒,吐利者,此属何病?答曰:此名霍乱。霍乱自吐下,又利止,复更发热也。(383)

[校勘] 成本“自吐下”上无“霍乱”二字。《玉函经》“寒”字下有“不复”二字,“此名”作“当为”,无“自”字。《千金翼方》“寒”下有“而复”二字。

[语译] 病有发热头痛,身疼恶寒,上吐下泻的,这是什么病?答:这名叫霍乱。霍乱自以吐泻为主证,又有吐泻止后,再次发热的。

[提要] 霍乱另一证型为吐泻兼表,或里和而表复病。

[浅释] 霍乱以吐利交作为主证,已详于前条,本条更补充说明还有吐利同时兼有发热、头痛、身疼、恶寒表证的,这也是霍乱,而不是以表证为主的太阳、阳明合病。正因为这一特点,所以当吐泻止以后,病人又可能出现发热,它与二阳合病是完全不同的。

[选注] 尤在泾:霍乱之病,本自外来,以其人中气不足,邪得乘虚入里,伤于脾胃而作吐利,所以有发热、头痛、身疼、恶寒之证。或邪气直侵脾胃,先自吐下,迨利止里和,则邪气复、还之表,而为发热,今人吐利之后,往往发热、烦渴者是也。

魏念庭:人知霍乱不同于伤寒之病矣,抑知所以不同伤寒之理乎?伤寒者外感病,霍乱者内伤病也。伤寒之发热、头痛、身疼、恶寒,风寒在营卫;霍乱之发热头痛、身疼、恶寒,必兼吐下,风寒在胃府也。风寒外邪何以遽入胃府,则平日中气虚歉,暴感风寒,透表入里,为病于内,因其为风寒客邪,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与伤寒同,因其暴感胃府,故兼行吐利,与伤寒异,此二病分关之源头也。

方中行:发热、头痛、身疼、恶寒,外感也;吐利,内伤也。上以病名求病证,此以病证实病名,反复详明之意。

《金鉴》:头痛、身疼、发热、恶寒,在表之风寒暑热为病也;呕吐泻利,在里之饮食生冷为病也,具此证者,名曰霍乱。若自呕吐已,又泻利止,仍有头痛身疼恶寒,更复发热,是里解而表不解也。

程郊倩:霍乱之证,仅见呕吐而利,谁不知责重中焦者。一若病有发热头痛,身疼恶寒,夹此吐利而来,表里之间,仓卒摸不着头脑,故从属定名,破去伤寒,不欲人以表惑里也。

《巢氏病源》:霍乱者,由人阴阳不调,阴阳清浊二气,有相干乱之时,其乱在于肠胃之间者,因遇饮食而变,发则心腹绞痛,其有先心痛者则先吐,先腹痛者则先利,心腹并痛者,则吐利俱发。挟风而实者,身发热、头痛、体疼而复吐利;虚者,但吐利心腹刺痛而已。

[按语] 从病因病机学与发病学的角度来看,霍乱属内伤,伤寒属外感,二者迥别,不可混淆,方、程、魏三氏注释的重点在此。从临床的表现来看,霍乱有三种情况,一是单纯上吐下泻;二是吐泻的同时兼有恶寒、发热、头痛、身疼的表证;三是先发生吐泻,吐泻止后又出现发热。其中以表里证同见,最容易与伤寒相混,所以尤其应该有明确认识,庶可免诊断错误。至于“霍乱自吐下,又利止,复更发热”《金鉴》以为是“里解而表不解”,尤氏认为是“利止里和,则邪气复还之表”,尤说似更切合原文精神。

同是霍乱,何以会有单纯里证与表里证同见的差异?《巢源》的分析,可作参考。

表57 霍乱病因、病理、证型简表

备注:本篇所述是寒霍乱,不是热霍乱;是湿霍乱,不是干霍乱。

伤寒,其脉微涩者,本是霍乱,今是伤寒,却四五日,至阴经上,转入阴必利,本呕下利者,不可治也。欲似大便,而反失气,仍不利者,此属阳明也,便必硬,十三日愈,所以然者,经尽故也。下利后当便硬,硬则能食者愈,今反不能食,到后经中,颇能食,复过一经能食,过之一日当愈,不愈者,不属阳明也。(384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必利”作“当利”,“本呕下利者”句“本”字下有“素”字,“不可治”作“不治”,“欲似”作“似欲”,“而反”作“但反”,“仍不利者”作“而仍不利”,“此属阳明也”句作“是为属阳明”,“必硬”作“必坚”,自“下利后”句以下,另立一条,成本同。“硬”字《玉函经》都作“坚”,“不愈者”作“若不愈”。

[语译] 患伤寒病脉象出现微涩,这是本来患过霍乱病的缘故,现在患的是伤寒病,到四五日,病邪正是入里的时候,如果转入阴经,就会出现泻利的症状。霍乱病本来是呕泻的,今又见泻利,所以说,不可图治。假若欲似大便,而反见失气,仍旧不下利的,这是转属阳明,大便必硬,十三日当痊愈。泻利以后,应当便硬,便硬能食的当愈。现在反而不能食,到后一病程中,稍能食,只要经过这一病程,又能饮食,再膈一日,就可痊愈,如果不愈,这又不属阳明了。

[提要] 曾病霍乱之后,又病伤寒的病理变化及其转归。

[浅释] 本条内容可分三节:

(1)论证了伤寒脉象微涩,是因为曾病霍乱,正虚之故。脉证合参,提示不同于单纯的伤寒,必须密切注意病程中的变化,以利于掌握病变转归。同时也提示当脉证不符时,应注意过去病史的询问。

(2)四五日,是病邪由阳入阴的日期,此时有两种可能,一是邪转入阴,必然发生下利,因为在霍乱吐利之后,再下利则正气更虚,所以说不易图治。所谓不可治,即比较难治的意思。二是未发生下利,仅是欲似大便,而反失气,此为胃气和,属阳明,就是胃气来复,因而大便必硬。由于正气重虚,恢复较慢,需要经气再周(两个病程)之后,才能痊愈,故曰十三日愈。

(3)下利后便硬的愈期长短,还应结合进食情况来判断:能食的很快即可痊愈;不能食,胃气尚未全复,到后经中颇能食,“颇”可作“稍”解,稍能食,则胃气渐复,文中又说复过一经能食,过之一日当愈,也就是十三日愈。当然,也有能食而病不愈的,则不属于阳明。本条所说的“属阳明”与“不属阳明”,指胃气的和与不和,不是指阳明病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微为亡阳,涩为亡血。伤寒脉微涩,则本是霍乱吐利亡阳亡血:吐利止,伤寒之邪未已,还是伤寒。却四五日,邪传阴经之时,里虚遇邪,必作自利。本呕者,邪甚于上,又利者,邪甚于下。先霍乱,里气大虚,又伤寒之邪,再传为吐利,是重虚也,故为不治。若欲似大便,而反失气,仍不利者,利为虚,不利为实,欲大便而反失气,里气热也,此属阳明,必便硬也。十三日愈者,伤寒六日,传遍三阴三阳,后六日再传经尽,则阴阳之气和,大邪之气去而愈也。下利后亡津液当便硬,能食为胃和,必自愈。不能食者为未和。到后经中,为复过一经,言七日后再经也,颇能食者,胃气方和,过一日当愈。不愈者,暴热使之能食,非阳明气和也。

尤在泾:脉微为少气,涩为无血,伤寒脉不应微涩,而反微涩者,以其为霍乱吐下之后也。本是霍乱,今是伤寒者,吐下止复更发热,如前条所云也。热则邪还于表,当从阳而解矣。乃四五日至阴经上,转入阴必利者,邪气不从阳而解,而复入阴为利也。夫霍乱之时,既呕且利,里气已伤,今邪转入里而复作利,则里气再伤,故不可治。若欲大便而反失气,仍不利者,胃气复而成实,邪气衰而欲退也,故可期之十三日愈。所以然者,十二日经气再周,大邪自解,更过一日,病必愈耳。下利后便硬者,病从太阴而转属阳明也。阳明病,能食为胃和,不能食者为胃未和,是以下利后便硬而能食者愈。或始先不能食,继复转而能食者,过于前一日亦愈。其不愈者,则病不属阳明,虽能食不得为胃和,故病不愈也。

《金鉴》:此承上条辨发热、头痛、身疼、恶寒、吐利等证,为类伤寒之义也。若有前证,而脉浮紧,是伤寒也。今脉微涩,本是霍乱也。然霍乱初病即有吐利,伤寒吐利,却在四五日后,邪传入阴经之时,始吐利也。此本是霍乱之即呕吐即下利,故不可作伤寒治之,俟之,自止也。若止后似欲大便,而去空气,仍不大便,此属阳明也。然属阳明者,大便必硬;虽大便硬,乃伤津液之硬,未可下也,当俟至十三日经尽,胃和津回便利,自可愈矣。若过十三日,大便不利,为之过经不解,下之可也。下利后肠胃空虚,津液匮乏,当大便硬。硬则能食者,是为胃气复,至十三日,津回便利,自当愈也。今反不能食,是为胃气未复,俟到十三日后,过经之日,若颇能食,亦当愈也。如其不愈,是为当愈不愈也。当愈不愈者,则可知不属十三日过经便硬之阳明,当属吐利后胃中虚寒不食之阳明,或属吐利后胃中虚燥之阳明也。此则非药不可,俟之终不能自愈也。理中、脾约、择而用之可也。

[按语] 成氏以本条为曾病霍乱,复病伤寒的病理转归,尤氏也提出伤寒脉不应微涩,而反微涩者,以其为霍乱吐下之后也。两家说理均较充分,惟尤氏将“属阳明”说成阳明病,则不够确切。《金鉴》以本条为霍乱与伤寒的鉴别,后面的病情变化,都环绕霍乱解释,未免脱离实际。霍乱是急性胃肠病,病势急剧,怎么会历久不愈?霍乱之吐利,也绝不会俟之自止。后面添出许多枝叶,大都出于强词夺理。

恶寒脉微(一作□)而复利,利止亡血①也,四逆加人参汤主之。(385)

词解 ①亡血:这里作亡津液解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无“一作□”,成本同。

[语译] 恶寒脉微而又下利,恶寒脉微依然,而下利停止,这是津液涸竭,宜用四逆加人参汤主治。

[提要] 霍乱阳虚液亡的证治。

[浅释] 霍乱恶寒脉微下利,是阴盛阳虚,必阳气回复,利始得止,今无阳复脉证,却见利止,这是津液涸竭,无物可下。此时不但阳虚,而且液竭,非四逆汤所能胜任,所以宜用四逆加人参汤回阳益阴。

[选注] 成无己:恶寒脉微而利者,阳虚阴胜也。利止则津液内竭,故云亡血。《金匮玉函》曰:水竭则无血。与四逆汤温经助阳,加人参生津液益血。

张路玉:亡血,本不宜用姜、附以损阴;阳虚,又不当用归、芍以助阴。此以利后恶寒不止,阳气下脱已甚,故用四逆以复阳为急也。其所以加人参者,不特护持津液,兼阳药得之愈加得力耳。设误用阴药,必致腹满不食,或重加泄利呕逆,转成下脱矣。

《金鉴》:利止亡血,如何用大热补药,利止当是利不止,亡血当是亡阳。

[按语] 《金鉴》提出利止不得用大热补药,以为亡血当是亡阳,此说似是实非。要知单纯亡血,固不宜大热补药,但本证是阴盛阳虚,其利止乃津液耗竭,不同于热盛阴伤之亡血,阳微津竭,自当以本方为首选。

四逆加人参汤方

甘草二两(炙) 附子一枚(生,去皮,破八片) 干姜一两半 人参一两 右四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二合,去滓,分温再服。

[校勘] 《千金》、《外台》作“人参三两”。

[方解] 王晋三:四逆加人参,治亡阴利止之方。盖阴亡则阳气亦与之俱去,故不当独治其阴,而以干姜、附子温经助阳,人参、甘草生津和阴。

[按语] 此方以四逆汤温经回阳,加人参以生津益血,治疗阴阳两虚证候,最为合适。凡病阳气不足,兼有亡血津枯者,皆可采用,不必局限于霍乱、伤寒吐利一途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大汗、大吐、大下或大失血之后,忽然利止、血止,而四肢厥冷,脉不见复,反见口干烦躁,渴不引饮等亡阳兼亡阴证。②温热病后期,出现面色苍白、汗出、溲清等阳虚证,又见舌红少苔、口渴烦躁,脉细数等阴虚证。本方加石解、北沙参等。③心肌梗死、心源性休克,本方加麦冬、五味子。

[医案选录] 黄某,男,64岁。5月间骤患吐血盈盆,气息奄奄,急延予医,至其家,见病人闭目不语,汗出如珠。诊其脉沉微,肢冷如冰,危在顷刻……因思此证气随血脱,惟有大剂益气回阳,摄血归经。处方:炙北芪30克,参须9克,熟附片12克,炮干姜6克,炙甘草6克。

翌日复诊:肢温汗敛血止,惟精神疲惫,声音低微,脉息较起,但仍甚微弱,虽有转机,尚未脱险。于原方加白术9克,白芍9克。

三诊:脉较有力,精神略振,证情已趋稳定,原方进退。

四诊:选投益气摄血之剂,诸候皆平,后以归脾汤调理而愈。[录自《江西中医药》,1959,(5)]

按:本案因大量吐血,气随血脱,虽与霍乱的阳亡津竭不同,而其病机是一致的,故用四逆加参汤并重用黄芪,意在补气以摄血,遂收显效。魏念庭曾指出本方“凡病后亡血津枯者,皆可用也。不止霍乱也,不止伤寒吐下后也”,确实是阅历之谈。

霍乱,头痛,发热,身疼痛,热多欲饮水者,五苓散主之;寒多不用水者,理中丸主之。(386)

[校勘] “丸”成本作“园”,《玉函经》、《千金翼方》作“汤”。

[语译] 霍乱,头痛发热,身体疼痛,如热多而想喝水的,用五苓散主治;寒多不想喝水的,用理中丸主治。

[提要] 霍乱表里同病的辨治。

[浅释] 霍乱病以吐利为主证,本条未提吐利,属于省文。既有吐利,又有头痛发热,身体疼痛,是表里证同具,一般应表里同治,但霍乱以里证为主,就不能囿于常规,当综合表里寒热的整个情况,立法选方。热多欲饮水的,治宜五苓散温阳运脾化气和表;寒多不用水的,治宜理中丸温中祛寒。

所谓“热多”、“寒多”,乃相比较而言,热多即寒象较轻,并非后世所说的热霍乱,如果真是热证,五苓散是不可用的。

[选注] 尤在泾:霍乱该吐下而言,头痛发热,身疼痛,则霍乱之表证也。而有热多、寒多之分,以中焦为阴阳之交,故或从阳而多热,或从阴而多寒也。热多则渴欲饮水,故与五苓散去水而泄热;寒多则不能胜水而不欲饮,故与理中丸懊土以胜水。

张隐庵:此言霍乱伤寒虽有寒热之殊,皆当治其脾土之义。霍乱者,呕吐而利也。头痛、发热、身疼痛者,霍乱而兼伤寒也。夫霍乱则中土先虚,后病阳明本燥之气,热多而渴欲饮水者,当主五苓散,助脾土之气,散精于上以滋热渴;不得阳明本燥之气,寒多而不用水者,当主理中丸,补脾土之虚以温中胃。五苓者,五位中央,散者,散于肌腠。理中者,理其中焦,丸者,弹丸似土,虽有寒热之殊,皆当治其脾土者如此。

钱天来:此又承上文言有表证之霍乱,头痛、发热、身疼而不恶寒者,既不转入阴经,而反热多欲饮水者,非阳明胃热渴欲饮水之证也。盖因本系表里均受寒邪而致霍乱,所以上吐下利,今其头痛、发热、身疼之太阳表证尚在,因寒邪内犯太阳之府,故膀胱为津液之所藏,寒在下焦,气液不能上腾而为涕唾,所以虚阳在上,热多而欲饮水,即如“太阳中篇”所谓脉浮数而烦渴者,五苓散主之之义也。故以肉桂之辛热,助下焦蒸腾之阳气,而以四苓沛肺热下行之水,如此,则肾中之地气上升而渴自止,肺脏之天气下降而便自利矣。苟非长沙之圣,孰有不认为胃无津液,而用寒凉以济之者耶?然后贤犹未达五苓之义而不敢用,每改桂为桂枝,良可慨也。

徐灵胎:霍乱之症,皆由寒热之气不和,阴阳格拒,上下不通,水火不济之所致,五苓所以分其清浊,理中所以壮其阳气,皆中焦之治法也。

方中行:热多欲饮水者,阳邪胜也;寒多不用水者,阴邪胜也。五苓散者,水行则热泄,是亦两解之谓也。

[按语] 方氏释热多为阳邪胜,寒多为阴邪胜,只据字面,与事实不符。钱氏认为五苓散之治热多欲饮水,是寒在下焦,气液不能上腾,并非真是热证,对于理解本条证治有一定参考价值。张氏论五苓、理中皆是治脾,徐氏谓五苓、理中,皆中焦之治法,均能突破旧说,符合临床实际。

理中丸方

人参 干姜 甘草(炙) 白术各三两 右四味,捣筛,蜜和为丸,如鸡子黄许大。以沸汤数合,和一丸,研碎,温服之,日三四,夜二服。腹中未热,益至三四丸,然不及汤。汤法,以四物依两数切,用水八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温服一升,日三服。若脐上筑者,肾气动也,去术,加桂四两;吐多者,去术,加生姜三两;下多者,还用术;悸者,加茯苓二两;渴欲得水者,加术,足前成四两半;腹中痛者,加人参,足前成四两半;寒者,加干姜,足前成四两半;腹满者,去术,加附子一枚。服汤后,如食顷,饮热粥一升许,微自温,勿发揭衣被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丸”作“圆”,“筛”字下有“为未”二字,“如鸡子黄许大”句,作“如鸡子黄大”,“日三服”句下有“加减法”三字。

[方解] 本方为太阴病主剂。仲景在前159条曾说过“理中者,理中焦”,中焦是脾胃所司,脾主升,胃主降,中气失守,升降无权,清浊混乱,故吐利并作。方中以人参补中益气,干姜温散中寒,白术健运中土,甘草坐镇中州,中气既立,则清气自升,浊气自降,而吐泻自平。

因丸剂药力较缓,除了逐渐增大药量,还可改为汤剂温服。为了有利于提高疗效,服汤后如食顷,可饮热粥一升许,以助温阳祛寒之力。徐灵胎曾与桂枝汤比较,指出“桂枝汤之饮热粥,欲其助药力以外散;此饮热粥,欲其助药力以内温。”颇为中肯。同时在护理方面,还应注意微自温,勿发揭衣被,以防再受寒凉。

改丸剂为汤剂,还有一个很大的优点,就是可以根据证候变化,随证加减。方后附有八个加减法,有些加减比较特殊,因而引起较多争议,随文敷衍者有之,认为背谬者有之。兹根据我们的体会,简释如后,以供参考。

(1)脐上筑,是肾气动而上逆,所以去白术的运脾升清,加桂枝以平降冲逆。

(2)吐多,是气逆于上,所以去运脾升清的白术,加生姜以和胃降逆。

(3)下多,是脾伤气陷,清阳不升,所以还必须用白术,运脾升清,培土胜湿。

(4)心下悸,是水气凌心,加茯苓以通阳利水。

(5)渴欲得水,是脾不散津,津不上布,故加重白术用量,以运脾布津。

(6)腹中痛,是气虚较甚,因虚而气滞不行,属于虚痛,痛必喜按,所以应加重人参用量,以补中气,庶气行痛止。

(7)寒甚,加重干姜用量以增强温中祛寒力量。

(8)腹满,是阳虚甚而浊阴不降,故去白术之升,加附子温阳破阴以行滞气。

本方的主要作用既然是温中祛寒,为什么方名不曰温中,而曰理中?程郊倩解释说:“阳之动始于温,温气得而谷精运,谷气升而中气赡,故名曰理中……参、术、炙草所以守中州,干姜辛以温中,必假之以燃釜薪而腾阳气,是以谷入于阴,长气于阳,上输华盖,下摄州都,五脏六府皆受气矣,此理中之旨也。”方中行说:“理,治也,料理之谓;中,里也,里阴之谓。”沈目南说得尤为简要,“斯因中州阳气不理,故名理中”。这些,对深入理解方名涵义和本方的作用,都有所帮助。

[医案选录] 王孟英述:壬辰夏,姊丈李华甫家多人患疫,予一以清解法治之。独其孀居不室之老姊患呕吐下利,而舌黑如煤,人皆以为同时之疫,予诊之,体丰脉弱,畏寒不渴,显系寒湿为病,遂与附子理中汤,数帖而愈。(录自《霍乱论》)

按:本案舌黑如煤,似属热证,但体丰脉弱,畏寒不渴,均非热象,从而断为寒湿,与附子理中汤数帖而愈。案中未交待苔的润燥和舌质的颜色,既然属于寒湿,苔虽黑必滑润而非焦枯,舌质必然淡而非绛,当不难推知。尤其可贵处是没有被当时多人患疫而印定眼目,足征王氏辨证的精确。

吐利止,而身痛不休者,当消息①和解其外,宜桂枝汤小和②之。(387)

词解 ①消息:斟酌的意思。

②小和:犹微和。

[语译] 呕吐腹泻已经停止,而身体疼痛仍然未除的,应当斟酌情况和解其表,宜用小剂桂枝汤以微和之。

[提要] 里和而表未罢的治法。

[浅释] 表里证同具的霍乱病,吐利止而身痛不休,此里和而表未和,当斟酌使用和解肌表的方法,可选用桂枝汤以小和之。所谓“消息”,寓有灵活变通,酌情使用的意思。这仅是举例而言,如见身疼痛而脉沉迟,乃营血耗伤,筋脉失养,就非单用桂枝汤所能胜任,而宜用桂枝新加汤;假如卫外阳虚,又当用桂枝加附子汤了,辨证选方,不拘一格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吐利止,里和也,身痛不休,表未解也。与桂枝汤小和之。

张令韶:本经凡曰小和、微和者,谓微邪而毋庸大攻也。

尤在泾:曰消息,曰小和之者,以吐利之余,里气已伤,故必消息其可汗而后汗之,亦不可大汗,而可小和之也。

[按语] 张氏言“微邪而无庸大攻”,尤氏云“以吐利之余,里气已伤”,都说明了消息小和精神。

吐利汗出,发热恶寒,四肢拘急①,手足厥冷者,四逆汤主之。(388)

词解 ①拘急:即拘挛劲急,后世称为转筋。

[语译] 呕吐腹泻汗出,发热恶寒,四肢拘挛劲急,手足厥冷的,用四逆汤主治。

[提要] 霍乱表里同病,阳虚严重的,应先温其里。

[浅释] 本条也是表里证同见的霍乱,吐利为里寒证,发热恶寒汗出为表虚证,四肢拘急,乃阳虚津伤而筋脉失于煦濡,手足厥冷,乃阳虚而四末失温。表里证相较,里虚寒的程度严重,所以治宜四逆汤温里。庶阳回则津自复,里和而表可解。假如不解,然后再用桂枝汤微和其表,如前条。本条与386条都是表里证同具,只是阴盛阳虚严重,所以不用理中而用四逆。

有些注家认为本证病机是里寒外热,阳气外亡,似欠妥切。如果发热为虚阳外亡,就应该不恶寒,今恶寒发热同时并见,可见不是阴盛格阳证;再者,如属格阳证,又非四逆汤所能胜任,而宜通脉四逆汤了。

[选注] 钱天来:汗出发热恶寒,似桂枝证,然霍乱则与中风迥异,盖中风之初,有表证而尚无里证,但治其表可也。霍乱则方有表证,而寒邪已先入里,故上吐下利也。且吐且利,而又四肢拘急,则诸寒收引也。手足厥冷,则阳气衰微而不充于四肢也。其证之急,里甚于表,故急宜救里,当以四逆汤主之。寒中霍乱,本无汗、下及寒凉之治者,皆以寒邪在里,阳气虚衰故也,所以但用温经散寒,而其表证亦无不解也。

成无己:上吐下利,里虚:汗出发热恶寒,表未解也;四肢拘急,手足厥冷,阳虚朋胜也,与四逆汤助阳退阴。

尤在泾:此阳虚霍乱之候,发热恶寒者,身虽热而恶寒,身热为阳格之假象,恶寒为虚冷之真谛也。四肢拘急,手足厥逆者,阳气衰少,不柔于筋,不温于四末也,故宜四逆汤助阳气而驱阴气。

张隐庵:吐利汗出,乃中焦津液外泄。发热恶寒,表气虚也。四肢拘急,津液竭也。手足厥冷者,生阳之气不达于四肢。故主四逆汤,启下焦之生阳,温中焦之土气。

陈修园:霍乱之为阴虚者,中焦之津液,内灌溉于脏腑,外濡养于筋脉,吐则津液亡于上矣,利则津液亡于下矣,汗出则津液亡于外矣。亡于外则表虚,而发热恶寒,亡于上、下无以荣筋而四肢拘急,无以顺接而手足厥冷者,以四逆汤主之。助阳气以生阴液,方中倍用炙甘草,以味补阴。又:此言四逆汤能滋阴液也。此证尚可治者,在发热一证,为阳未尽亡。

[按语] 成注简明扼要,钱注析理透辟。尤注身热为阳格之假象,恶寒为虚冷之真谛,似乎颇有理由,实际寒热如何能够截分?陈氏在张注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,把诸证均属于亡津液,竟强调四逆汤为滋阴液之剂,未免过甚其辞,正如唐容川所评,此病明是寒证,四肢拘急,亦是《内经》所谓诸寒收引也,故用四逆以治其寒,强解作滋阴,实为支离。

既吐且利,小便复利,而大汗出,下利清谷,内寒外热,脉微欲绝者,四逆汤主之。(389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内寒”作“里寒”。

[语译] 既有呕吐,而且下利,小便又复清利,而大汗淋漓,下利挟有完谷,里真寒而外假热,脉象微极若无的,用四逆汤主治。

[提要] 霍乱阴盛格阳的证治。

[浅释] 呕吐下利,津液耗损,小便本该不利,今反而清利,这是元阳大虚,肾气不能固摄的缘故。火不煖土,则下利清谷;卫阳失固,则大汗淋漓;阳气浮越于外故外显假热,里寒太甚而阳气大虚,故脉微欲绝。本条外无恶寒,与上条兼表不同,证属阴盛格阳,文中用四逆汤,恐系通脉四逆汤之误,可参考“少阴病篇”317条通脉四逆汤证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吐利亡津液,则小便当少,小便复利而大汗出,津液不禁,阳气大虚也。脉微为亡阳。若无外热,但内寒下利清谷,为纯阴;此以外热为阳未绝,犹可以四逆汤救之。

钱天来:吐利则寒邪在里,小便复利,无热可知。而大汗出者,真阳虚衰而卫气不密,阳虚汗出也。下利清水完谷,胃寒不能杀谷也。内寒外热,非表邪发热,乃寒盛于内,格阳于外也。阴寒太甚,阳气寝微,故脉微欲绝也。急当挽救真阳,故以四逆汤主之。

吴人驹:既吐且利,而大汗出,则泄路尽开,而小便又复利,云复利者,反不欲其利而为收藏之地也。下利清谷,内寒外热,且脉微欲绝,一线之微阳,挽回诚为不易,四逆之施,讵可缓乎!

张路玉:设四逆不足以杀其势,其用通脉四逆,具见言外矣。

山田正珍:此是虚寒盛于内,而阳气脱去也,四逆上脱“通脉”二字也。

丹波元坚:据少阴篇、厥阴篇之例,此条所主,当是通脉四逆汤。

[按语] 吴注“泄路尽开”一语,可谓道尽本条旨意。阳气虚极则阴不内守,此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之所由来,故治疗重在回阳以固泄。张氏已认识到四逆汤力量不足,可用通脉四逆,但不若日医主张的直截了当。

吐已下断,汗出而厥,四肢拘急不解,脉微欲绝者,通脉四逆加猪胆汤主之。(390)

[校勘] “吐已下断”《千金要方》作“吐下已断”,无“加猪胆”三字。《玉函经》、成本“胆”字下有“汁”字。

[语译] 吐下虽止,但汗出厥冷,四肢拘挛劲急不解,而且脉微欲绝的,用通脉四逆加猪汁汤主治。

[提要] 霍乱阳亡阴竭的证治。

[注释] 吐已下断,若肢温脉复,则是阳回佳兆;现汗出厥冷依然,四肢拘急不解,而且脉微欲绝,可见不是阳气回复,而是阳亡液竭的危候,故宜急用通脉四逆汤以回阳,加猪胆汁以益阴,且防其格拒。

[选注] 张令韶:吐已下断者,阴阳气血俱虚,水谷津液俱竭,无有可吐而自已,无有可下而自断也。故汗出而厥,四肢拘急之亡阴证与脉微欲绝之亡阳证仍然不解,更宜通脉四逆汤加猪胆、人尿,启下焦之生阳,而助中焦之津液。

尤在泾:吐下已止,阳气当复,阴邪当解。乃汗出而厥,四肢拘急,而又脉微欲绝,则阴无退散之期,阳有散亡之象,于法为较危矣。故于四逆加干姜一倍,以救欲绝之阳。而又虑温热之过,反为阴气所拒而不入,故加猪胆汁之苦寒,以为向导之用,《内经》“甚者从之”之意也。

吴遵程:吐已下断,非美事也,必其人胃中之水谷已尽,无物复可吐下耳。汗出而厥,脉微欲绝,而四肢拘急全然不解,又兼无血以柔其筋。脉微欲绝,固为阳之欲亡,亦兼阴气亏竭,故用通脉四逆以回阳,而加猪胆汁以益阴,庶几将绝之阴,不致为阳药所劫夺也。注认吐已下断为美事,谓此条为余证不解者,更出其治。且谓阳极虚,阴极盛,故用反佐之法以通其格拒,岂有阴盛格阳,而谓之余证乎?岂有阴欲亡,而谓之阴盛乎?

[按语] 本证病机属阳亡阴竭,所以治当用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既回其阳又益其阴,张氏与吴氏都著眼于两个方面,比较合理。尤氏仍持反佐之说,不够全面。

通脉四逆加猪胆汤方

甘草二两(炙) 干姜三两(强人可四两) 附子大者一枚(生,去皮,破八片) 猪胆汁半合 右四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二合,去滓,内猪胆汁,分温再服,其脉即来。无猪胆,以羊胆代之。

[校勘] 猪胆汁“半合”《玉函经》作“四合”,《肘后方》作“一合”。

[方解] 陈古愚:此际若用四逆汤,姜、附之温,未尝不可以回阳,倍用甘草之甘,未尝不可以滋阴,然犹恐其缓而无济也。若用通脉四逆汤,倍干姜之勇,似可追返元阳,然犹恐大吐、大利之余,骤投大辛之味,内而津液愈涸,外而筋脉愈挛,顷刻死矣。师于万死中觅一生路,取通脉四逆汤以回其厥,以止其汗。更佐以猪胆生调,取生气俱在,苦先入心而脉复,以汁补中焦之汁,灌溉于筋则拘急解,辛甘与苦甘相济,斯阴阳二气,顷刻调和,即四逆加人参汤之意,但人参亦无情之草根,不如猪胆汁之异类有情,生调得其生气,为效倍神也。诸家囿于白通加法,谓格阳不入,借苦寒以从治之,堪发一笑。

张隐庵:加水畜之甲胆,乃启肾脏之精汁,上资心主之血。

[按语] 陈氏对通脉四逆加猪胆汁的意义,分析得十分精辟,足以破疑解惑。但亦不能否定全无反佐作用,只是抛开益阴专主反佐,不够确切罢了。

吐利发汗,脉平①,小烦者,以新虚不胜谷气②故也。(391)

词解 ①脉平:脉象平和。

②谷气:指食物之气。

[校勘] “吐利发汗,脉平小烦者”,《玉函经》、《脉经》作“吐下发汗后,其人脉平小烦者”。

[语译] 霍乱病人,呕吐下利汗出等证已经解除,脉象也平和如常,仅感微有烦闷,这是因为霍乱之后胃气尚虚,消化功能未复,不能胜水谷之气的缘故。

[提要] 霍乱初解,病人微烦的原因。

[浅释] 呕吐腹泻汗出等证均解,脉亦平和,乃邪去正复的恢复期,只须注意饮食调护,不难完全痊愈。间有发觉微烦不适的,这是病后新虚,不胜谷气的缘故,不是病态,不须治疗。

[选注] 陈修园:尚有小烦者,食入于胃,浊气归心,一时不能淫精于脉也。盖吐利初愈,以其人脏腑新虚,不能胜受胃中之谷气故也。谷气足,经脉充,胃气复,烦自止矣。

尤在泾:吐利之后,发汗已,而脉平者,为邪已解也。邪解则不当烦,而小烦者,此非邪气所致,以吐下后胃气新虚,不能消谷.谷盛气衰,故令小烦,是当和养胃气,而不可更攻邪气者也。

[按语] 这种小烦,只须注意调护,或节其饮食,烦自可除。两注均恰,可以参考。

小结

辨阴阳易差后劳复病脉证并治第十四

伤寒阴阳易之为病,其人身体重,少气,少腹里急,或引阴中拘挛①,热上冲胸,头重不欲举,眼中生花,(花一作眵)膝胫拘急者,烧散主之。(392)

词解 ①引阴中拘挛:牵引阴部拘急痉挛。

[校勘] “花”字下《玉函经》有“眼胞赤”三字,《千金翼》作“痂胞赤”,《巢氏病源》作“眼内生眯”。《玉函经》、成本“”作“裩”。

[语译] 伤寒病后因男女交接而发生的证候,身体沉重,感觉气少不足以息,少腹紧张急迫,甚至阴部牵引拘挛,并觉热气上逆胸膈,头重不欲抬起,眼睛发花,膝和小腿也发生挛急,可用烧散治疗。

[提要] 阴阳易的证候和治疗方法。

[浅释] 伤寒是广义的,包括一切外感病而言。病方新愈,男女即行交接,因而产生一系列的病变,如身重,少气,少腹急迫,牵及阴部,膝胫部拘挛痉急,热上冲胸,头重眼花等症状,宜用烧散治疗。因我们对此证候体会很少,故不作强解,兹选录数家注释,以供参考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大病新差,血气未复,余热未尽,强合阴阳得病者,名曰“易”。男子病新差,未平复,而妇人与之交,得病,名曰“阳易”;妇人病新差,未平复,男子与之交,得病,名曰“阴易”。以阴阳相感,动其余毒相染着,如换易也。其人病身体重,少气者,损动真气也;少腹里急,引阴中拘挛,膝胫拘急,阴气极也;热上冲胸,头重不欲举,眼中生花者,感动之毒,所易之气,熏蒸于上也,与烧散以导阴气。

喻嘉言:病伤寒之人,热毒藏于气血中者,渐从表里解散,惟热毒藏于骨髓之中者,无由发泄,故差后与不病之体交接,男病传不病之女,女病传不病之男,所以名为“阴阳易”,即“交易”之义也。

陈尧道:男病新瘥,女与之交,曰“阳易”。女病新瘥,男与之交,曰“阴易”。细考之,即“女劳复”也。有谓男病愈后,因交而女病;女病愈后,因交而男病,于理未然,古今未尝见此病也。其证头重不举,目中生花,有时阴火上冲,头面烘热,胸中烦闷,甚者手足挛拳,百节解散,男子阳缩入腹,妇女痛引阴中,皆不可治,必舌吐出而死。如无死证,可治者,通用烧裩散。

[按语] 阴阳易一证,历来注家意见,迄未统一。一种认为是病后交媾,男病传女,女病传男,易作交易解释。另一种认为是女劳复,病后因交接而病复发,但因精气虚损,症状与原病不同,易作变易解。若用审证求因的办法去推测,则后说似乎近妥。因这一证候,全属津亏火炽之象。体重少气,为形气两虚;少腹里急,引阴中拘挛,膝胫间拘急,为津亏筋失濡养;热上冲胸,头重不欲举,眼中生花,亦为虚火上炎所致。可见大病新瘥,余邪未尽,元气未复,又耗其精,精竭火动,故见此一系列证状,若谓传之未病人,似乎与理不合。

(1)从病名含义来讲,既曰“交易”,则其病应与先病之人证候相同,这是传染病的规律,但考之伤寒六经病中,未有见此证候记载。

(2)谓因毒气盛,故好人感之即病,既然毒气盛,为何病人得以痊愈而行交接呢?

(3)从此病的证候上看,一派津亏气损之象,诸家也都承认这一点,但不识何以一次交媾而即虚弱到如此地步?所以我们特提出疑问看法,供大家研究。

烧散方

妇人中近隐处,取烧作灰。右一味,水服方寸匕,日三服,小便即利,阴头微肿,此为愈矣。妇人病,取男子烧服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成本作“右取妇人中棍,近隐处剪烧灰,以水和服方寸匕,日三服,小便利,阴头微肿则愈。妇人病,取男子裩当烧灰”。

[按语] 伤寒阴阳易,主以烧散,是推本寻因之意,引邪下行,但从证状上看,似乎非一味烧裩散所能胜任。本方存留,以备参考。

大病①差后劳复②者,枳实栀子豉汤主之。(393)

词解 ①大病:《巢氏病源》:大病者,中风、伤寒、热劳、温疟之类是也。

②劳复:疾病新愈,因劳累而又发的,叫劳复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成本“主之”句下,有“若有宿食者,加大黄如博棋子大,五六枚”十六字。

[语译] 大病瘥解之后,因劳累而复发的,用枳实栀子豉汤主治。

[提要] 劳复的治法。

[浅释] 大病初愈之后,因正气较虚,或余邪未尽,往往因调摄不当,或劳力过甚,或饮食过多,皆可能导致病证复发,名为劳复。以劳则气上,余热复集,浮越于胸中;或是强食不化,热有所伤,因而病复,出现发热心烦,胸脘窒闷等证,治当清热除烦,宽中行气。如果兼有宿食不化,可酌加大黄以和胃泻实。

[选注] 成无己:病有劳复,有食复,伤寒新差,血气未平,余热未尽,早作劳动病者,名曰劳复;病热少愈而强食之,热有所藏,因其谷气留搏,两阳相合而病者,名日食复。劳复则热气浮越,与枳实栀子豉汤解之;食复则胃有宿积,加大黄以下之。

尤在泾:大病新差,血气未复,余热未尽,而强力作劳,因劳复发者,名曰劳复,为其余热之气,因劳外浮也。

陈莲舫:劳复者,谓起居作劳复病,非房劳也。若因过食复病,谓之食复。

钱天来:凡大病新差,真元大虚,气血未复,精神倦怠,余热未尽,但宜安养,避风节食,清虚无欲,则元气日长,少壮之人,岂惟复旧而已哉。若不知节养,必犯所禁忌,而有劳复,女劳复,食复,饮酒复剧诸证矣。夫劳复者,如多言多虑,多怨多哀,则劳其神;梳洗沐浴,早坐早行,则劳其力,皆可令人重复发热,如死灰之复燃,为重复之复,故谓之复。但劳复之热,乃虚热之从内发者,虽亦从汗解,然不比外感之邪,可从辛温发散取汗也,故以枳实栀子豉汤主之。惟女劳复,虽为劳复之一,而其见证危险,治法迥别矣……所以吴绶谓前人有大病新差,如大水浸墙,水退墙酥,不可轻犯之喻也。

[按语] 各家对劳复原因、病机的分析,都很恰当,钱氏所析尤为具体,虽然仲原文比较简略,通过注家的发挥,不难隅反。

枳实栀子豉汤方

枳实三枚(炙) 栀子十四个(擘) 豉一升(绵裹) 右三味,以清浆水①七升,空煮取四升,内枳实、栀子,煮取二升,下豉,更煮五六沸,去滓,温分再服,复令微似汗。若有宿食者,内大黄如博棋子大②五六枚,服之愈。

词解 ①清浆水:徐灵胎认为即淘米泔水,久贮味酸为佳。《本草蒙苓》载:浆水造法,炊粟米投冷水中,浸五六日,生白花,色类浆。

②博棋子大:《千金方》羊脂煎方后云,棋子大小如方寸匕。又《服食门》博棋子长二寸,方一寸。

[校勘] “清浆水”《千金》、《千金翼方》作“酢浆”。“内大黄”《玉函经》作“加大黄五六枚”,《千金》、《外台》作“一枚”。

[方解] 王晋三:枳实栀子豉汤,微汗微下方也,大都瘥复必虚实相兼,故汗之不欲其大汗,下之不欲其大下。栀豉上焦药也,复从枳实宣通中焦,再以清浆水空煮,减三升,则水性熟而沉,栀、豉轻而清,不吐不下,必发于表,故覆之必有微汗。若欲微下,再加大黄围棋子大,佐枳实下泄,助熟水下沉,则栀、豉从上泻下,三焦通畅,营卫得和,而劳复愈,故云微下。

尤在泾:枳实、栀子所以下热,豆豉所以散热,盖亦表里之剂,而气味轻薄,适宜于病后复发之体耳。若有宿食,名曰食复,《内经》所谓“食入则复,多食则遗”也,故于枳实栀子豉汤中,少加大黄,以逐其宿食。

汪苓友:劳复证,以劳则气上,热气浮越于胸中也。故用枳实为君,以宽中下气,栀子为臣,以除虚烦,香豉为佐,以解劳热。煮以清浆水者,以差后复病,宜助胃气也。胃气升则劳复之热降矣,覆令微似汗者,胃家之气既升,则偏身得以和畅,故云微似汗也。

钱天来:此条病后劳复,亦用加枳实之栀子豉汤,并不取吐,而反取微似汗者,何也?曰:栀子原非吐药,其性苦寒,神农《本经》,言其能治五内邪气,胃中热气,盖能清上焦之热,泻三焦之火,而去胃热者也。豉性亦非必吐之药,盖能治时疾,发汗除烦热,利胸膈,故李时珍谓其能发能散,得葱则发汗,得盐则吐。前太阳篇之吐法,或服后探之,方得吐耳。劳复则胸中已无外邪,特因热郁不散,且病后已虚,不宜取吐,但令微似汗,则热气消散而解矣,枳实苦能开结,香能破气,消宿食,宽胸痞,虽曰劳复发热,然病差之后,岂能不犯谷食,故加之以利胸膈,化痰食也。浆水本用粟米饭,热投冷水中,浸五六日而成者,味酢色白,性凉善走,解烦渴而化宿滞,本草云,煎令酸,可止呕。浆味本酸,自七升空煮至四升,更煮至二升,则其味益酸,盖因栀子豉汤本为吐剂,煎酸则可使不吐也。且无外邪,不忌酸敛,此正制方之妙,欲吐则吐,欲其不吐,则又以浆水制之,此操纵之权术也……有宿食者,即于枳实栀子豉汤内,加大黄如博棋子大五六枚,因病后新虚,不宜峻下,故仅用五六枚,不细到而如博棋子者,取其味不全出,但求其宿食之去,不令其更伤胃气也。

[按语] 各家对本方配伍意义的解释,精神大体一致,如王氏称本方为微汗微下方,尤氏认为亦表里之剂,都符合实际;钱氏的方解尤多阐发。值得注意的是煎药为什么要用清浆水?朱丹溪提出“浆水性凉善走,故解烦渴而化滞物”,很多医家皆宗此说,其实是不确切的。王肯堂对此曾分析论证说:“浆水能止渴,以其酸也,能化滞,以其米味之变也,亦犹神曲、麦芽之消食,非性凉善走之谓。”足以纠正朱说的偏颇。还有清浆水为什么要空煮?王氏释为“水性熟而下沉”,钱氏释为“空煮则其味益酸”,都可作为参考,然而其机制究竟怎样?仍须继续研究。除了方药组成、煎药用水和煎煮方法外,还有护理问题,也不应忽视,那就是覆取微似汗,因为本方没有直接发汗作用,只有覆令微似汗,才能使怫郁之热外散,否则,必难收到预期的效果。

另外,本方与栀子厚朴汤都用栀子、枳实,所不同处,仅是一伍豆豉,一伍厚朴,因而本方仅主清宣透达,栀子厚朴汤重在泄热除满。

伤寒差以后,更发热,小柴胡汤主之。脉浮者,以汗解之,脉沉实(一作紧)者,以下解之。(394)

[校勘] 成本、《玉函经》“发热”下有“者”字。

[语译] 伤寒病热退病解以后,又出现发热,可用小柴胡汤主治。脉象浮的,用发汗法治之;脉象沉而有力的,用攻下法治之。

[提要] 瘥后更发热的治法。

[浅释] 外感热病,热退病解后,又作发热,可能因余邪未尽,也可能是复感外邪,要根据脉证具体分析,求得主要病机,然后采用相应的治法。瘥后发热,一般正气较虚而邪不太甚,因而举出具有扶正达邪、和解枢机作用的小柴胡汤为代表方。当然仅是举例而言,所以接着提出了脉浮,以汗解之,脉沉实者,以下解之。脉浮,标志着病势向外,脉沉实,表明里有实滞,然而仅提出宜汗、宜下的治法,却未举出具体方药,这意在示人随证选方,灵活化裁,以避免执方治病。注家对此持有许多不同的主张,可供参考,不必拘泥。

[选注] 《金鉴》:伤寒差已后更复发热者,虽有劳复、食复之别,然须分或宜和,或宜汗,或宜下之不同。如脉浮有表,当以汗解者,用枳实栀子豉汤汗之;脉沉有里者,当以下解者,用枳实栀子豉加大黄汤下之;若无表里证,当和解之者,用小柴胡汤和之。

钱天来:伤寒既差已后,更发热者,若病后余气作虚热,固当以柴胡黄芩清解余热,以人参补其病后之虚,而以姜枣和之。若复感外邪而发热,亦属病后新虚,理宜和解,但察其脉证之有类于半表半里之少阳者,以小柴胡汤主之。若脉浮则邪盛于表,必有可汗之表证,仍当以汗解之;但病后新虚,不宜用麻黄过汗,使伤卫亡阳。若脉沉实者,沉为在里,实则胃实,仍当用下法解之;但胃气已虚,不宜用承气峻下,宜消息其虚实,或小承气,或调胃,或如博棋子之法,随其轻重以为进止可也。

尤在泾:伤寒差已后,更发热者,不因作劳,亦未过食,而未尽之热,自从内而达于外也,故与小柴胡汤因其势而解之。且人参、甘、枣,可以益病后之虚,黄芩、半夏,可以和未平之里也。脉浮者,邪气连表,汗之使之外解;脉沉者,邪气居里,下之使从里解,亦因其势而利导之耳。

徐灵胎:此复证也。非劳复,非女劳复,乃正气不充,余邪未尽,留在半表半里之间,故亦用小柴胡。复病治法,明著于此,后世议论不一,皆非正治……如果脉见浮象,则邪留太阳,当用汗法;如脉见沉实,则里邪未尽,当用下法。但汗、下不著方名者?因汗、下之法不一,医者于麻黄、桂枝,及承气、大柴胡等方,对证之轻重,择而用之,则无不中病矣。

方中行:此示病后不谨,调理小复之大法。脉浮,有所重感也;脉沉,饮食失节也。

朱肱:脉浮发热,当用柴胡桂枝汤。

魏念庭:大病后不宜大汗,喻注谓用枳实栀豉汤以微汗是也,其间有兼内伤而复病者;大病后不宜大下,喻注谓枳实栀豉汤加大黄以微下是也。然亦有不能尽该者,凡于汗、下之中,留心其为大病之后,庶治复病而不碍于大病后也。

[按语] 各家对瘥后更发热的原因看法不一,有认为即是食复、劳复;有认为不因过劳,亦未过食,而是余邪未尽而复作;有认为病后余气作虚热;有认为复感外邪,或饮食失节等,实际上这些因素都有可能,要当辨证析机,随机论治。文中提出汗、下、和三法,也是举例而言,究竟使用何方?诸说均可参考,不必泥定。

大病差后,从腰以下有水气者,牡蛎泽泻散主之。(395)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“水气”下无“者”字。

[语译] 伤寒病病解之后,自腰以下有水肿的,用牡蛎泽泻散主治。

[提要] 瘥后腰以下水肿的治法。

[浅释] 大病瘥后发生水肿,有虚实两种可能,必须明辨。本条从腰以下有水气,乃因湿热壅滞,下焦气化失常,以致水气留于下部,而为腰半以下水肿,所以治当利水,正如《金匮要略》所说:“腰以下肿,当利小便。”但是,水气壅塞较甚,一般利水剂力量不够,恐难取效,因而选用牡蛎泽泻散以排决利水。由于本方是利水峻剂,必须是邪实而正不虚的,如正气已虚,则不可使用。又本方的作用是利水,与大陷胸汤、十枣汤等泻下逐水剂有别,不应混同。

[选注] 钱天来:大病后,若气虚则头面皆浮,脾虚则胸腹胀满,此因大病之后,下焦之气化失常,湿热壅滞,膀胱不泻,水性下流,故但从腰以下水气壅积,膝胫足跗皆肿重也。以未犯中上二焦,中气未虚,为有余之邪,脉必沉数有力,故但用排决之法,而以牡蛎泽泻散主之。

喻嘉言:腰以下有水气者,水渍为肿也。《金匮》曰“腰以下肿,当利小便”,此定法矣。乃大病后脾土告困,不能摄水,以致水气泛溢,用牡蛎泽泻散峻攻,何反不顾其虚耶?正因水势未犯身半以上,急驱其水,所全甚大,设用轻剂,则阴水必袭入阳界,驱之无及,城之不没者三版,亦云幸矣……庸工遇大病后悉用温补,自以为善,孰知其为卤莽灭裂哉!

成无己:大病差后,脾胃气虚,不能制约肾水,水溢下焦,腰以下为肿也。

尤在泾:大病新差,而腰以下肿满者,此必病中饮水过多,热邪虽解,水气不行,浸渍于下,而肌肉肿满也。是当以急逐水邪为法,牡蛎泽泻散咸降之力居多,饮服方寸匕,不用汤药者,急药缓用,且不使助水气也,若骤用补脾之法,恐脾气转滞,而水气转盛,宁不泛滥为患耶!

沈目南:此余邪壅肾致水也。但真阳虚而不能摄水,脾肾虚寒,风寒袭肾而成水肿者,乃为阴水,当以补阳温散,如《金匮》麻黄附子汤之类。此因大病差后,余邪未清,肾虚气滞,胃邪挟湿下流于肾,壅闭胃关,水气泛滥,则腰以下肿,是为阳水,故以牡蛎泽泻散之咸寒,收阴壮水之正,以泽泻、商陆,峻逐浮水下行,海藻、葶苈,宣通气血二分之壅,栝蒌根、蜀漆,以清湿壅气分痰热之标。是非真阳衰惫,所以用此峻逐耳。

[按语] 本条原文甚简,仅提出从腰以下有水气,很难辨明虚实。关于牡蛎泽泻散排决利水峻剂,所治必是实证,由此可知钱注认为是下焦气化失常,湿热壅滞,为有余之邪,并补充出脉必沉数有力,与沈注“胃邪挟湿下流于肾,壅闭胃关,水气泛溢则腰以下肿,是为阳水”,无疑是正确的。成氏注为“脾胃气虚,不能制约肾水”,喻氏注为“脾土告困,不能摄水”,即使言之有理,虚证岂可峻攻?终嫌不切实际。汪苓友针对成、喻二氏的注释,在提出商榷意见的同时,并补充出虚证的治法:“使脾土果虚,如仲景五苓散方亦可借用,但方中药宜去桂,加牡蛎、海藻,投之甚稳。盖此条系下焦水热证,故不宜加桂也。”颇能资人启悟和借鉴。要之,必须辨明寒热虚实,方能避免虚虚实实之误。

牡蛎泽泻散方

牡蛎(熬)泽泻 蜀漆(暖水洗去腥) 葶苈子(熬) 商陆根(熬) 海藻(洗去咸) 栝楼根各等分 右七味,异捣,下筛为散,更于臼中治之,白饮和服方寸匕,日三服,小便利,止后服。

[校勘] 成本“葶苈”下无“子”字。

[方解] 钱天来:牡蛎咸而走肾,得柴胡方能去胁下硬,同渗利则下走水道。泽泻利水入肾,泻膀胱之火,为渗湿之要药。栝楼根解烦渴而行津液,导肿气。蜀漆乃常山苗也,二者功用相同,水在上焦,则能吐水,在胁下,则能破其澼,为驱痰逐水必用之药。苦葶苈泄气导肿,《十剂》云:泄可去闭,葶苈、大黄之属,故能去十种水气,下膀胱水,去通身肿胀,疗肺壅喘咳……商陆苦寒,沉而降,其性下行,专于行水,治肿满小便不利。赤者同麝香捣烂贴脐,白者入药无毒。海藻咸能润下,寒能泄热引水,故能消瘿瘤结核,除浮肿脚气,留饮湿热,使邪气自小便出也。

王晋三:牡蛎泽泻名其散者,治湿取重咸也。盖逐水宜苦,消肿宜咸,牡蛎、泽泻、海藻之咸,蜀漆、葶苈、栝蒌、商陆之酸苦辛,相使相须,皆从阴出阳之药也。咸软之,苦平之,辛泄之,酸约之,其性必归于下,而胜湿消肿。

陈古愚:牡蛎、海藻生于水,故能利水,亦咸以软坚之义也。葶苈利肺气而导水之源,商陆攻水积而疏水之流,泽泻一茎直上,栝蒌生而蔓延,二物皆引水液而上升,可升而后可降也。蜀漆乃常山之苗,自内而出外,自阴而出阳,所以引诸药而达于病所。又散以散之,欲其散布而行速也。但其性甚烈,不可多服,故曰:“小便利,止后服。”

汪苓友:牡蛎、泽泻、海藻三味之咸,固能入肾而导水,若蜀漆、葶苈、商陆根之苦辛,乃苦以泄其水,辛以散其邪也。又商陆兼酸,酸与苦皆能涌泄。至于栝蒌根非泄水之物,《条辨》云:苦能彻热,乃蜀漆之使。大都上方,用以治下焦水热病最宜。

[按语] 各家对本方组方意义的解释,都有所阐发,钱氏就药与药的配伍关系来分析,尤有启发意义。陈氏运用取象比类来解释药物功用,虽然不尽妥切,但对于深入领悟也有一定帮助。要之,本方用于湿热壅滞的水肿实证,有较好的疗效;而对脾虚不能制水,肾虚不能行水的水肿,千万不可误用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心脏病下肢水肿。②肝硬化腹水。③多囊肾下肢水肿。

[医案选录] 脉如涩,凡阳气动则遗,右胁汩汩有声,坠入少腹,可知肿胀非阳道不利,是阴道实,水谷之湿热不化也。议用牡蛎泽泻散。左牡蛎,泽泻,花粉,川桂枝木,茯苓,紫厚朴,午服。(录自《临证指南医案》)

按:叶氏引用古方,多有加减。此案去原方中蜀漆、葶苈、商陆、海藻之峻攻,加桂枝、茯苓以通阳化气,厚朴苦温以除胀满,变峻攻之剂,为温化之方,适用阳虚而肿势不急者。设肿势迫急,体质尚能任攻逐之剂,则原方之法,仍不可易。

大病差后,喜唾①,久不了了②,胸上有寒,当以丸药温之,宜理中丸。(396)

词解 ①喜唾:即频频泛吐唾沫。

②久不了了:延绵不断的意思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成本“胸上”均作“胃上”。《玉函经》无“以丸药”三字。

[语译] 大病瘥解之后,频频泛吐唾沫,延绵不断,这是胃脘虚寒,应当用丸药益气温中,理中丸比较适宜。

[提要] 瘥后虚寒喜唾的治法。

[浅释] 大病瘥后,病人出现喜唾而久不了了,这是因病后脾胃阳虚,运化失司,饮食精微不得正常输布,而反凝聚成涎唾,上溢于口,源源不绝,所以喜唾,久不了了。理中丸能温中益气驱寒燥湿,中阳得健,津液布化复常,则喜唾自可渐愈。后人经验,本方加益智仁,效果更好。

[选注] 周禹载:寒在胃上,何宜理中乎?不知痰积膈上者,总胃虚不能健运也。设复以逐饮破滞之药与之,痰即出矣,独不虞今日之痰虽去,而明日之痰复积乎!唯温补其胃,自使阳气得以展布,而积者去,去者不复积已。

尤在泾:大病差后,胃阴虚者,津液不生,则口干欲饮;胃阳弱者,津液不摄,则口不渴而喜唾,至久之而尚不了了,则必以补益其虚,以温益其阳矣。曰胃上有寒者,非必有客气也,虚则自生寒耳。理中丸补虚温中之良剂,不用汤者,不欲以水资吐也。

喻嘉言:身中津液,因胃寒凝结而成浊唾,久而不清,其人必消瘦而不索泽,故不用汤药荡涤,而用园药缓图也。理中园乃区分阴阳,温补脾胃之善药。

沈目南:差后喜唾,因汗下而伤胃中之阳,微寒留滞上脘,甚者即为胃反,微者津液凝成,则为喜唾,故不了了。

[按语] 以上注家对喜唾的病机有两种看法,一是胃阳虚而津液不摄,一是胃中寒而津液凝结,其实两方面的因素都有,而且互相影响,治以理中丸温运中焦,斯胃阳展布,津液输布如常,既不致再结,又不再上溢,则喜唾自愈。然而喜唾并非仅此一端,还有其他因素,仍须辨证论治:如属肾不纳气,涎饮上泛者,法当镇纳,如都气丸加胡桃、补骨脂,或少佐熟附子以温之,或佐白术以制之。如属于湿热而口甜腻唾浊者,则又当用苦寒清热,佐以芳香化浊,如芩、连、山栀、藿香、佩兰之类。

伤寒解后,虚羸①少气,气逆欲吐,竹叶石膏汤主之。(397)

词解 ①虚羸:虚弱消瘦。

[校勘] 成本“欲吐”下有“者”字。

[语译] 伤寒病解以后,身体虚弱消瘦,气息不足,气逆欲吐,用竹叶石膏汤主治。

[提要] 病后胃热未尽,气液两伤证治。

[浅释] 伤寒病,既能损伤阳气,也能销烁阴液。本条所述是病解之后,气液两伤。津液耗伤,不能滋养形骸,所以身体羸瘦,中气不足,所以少气不足以息,胃阴伤而胃气上逆,所以气逆欲吐,竹叶石膏汤具有清热和胃、益气生津的作用,故为此证的主方。

[选注] 汪苓友:伤寒本是热病,热邪所耗,则精液销烁,元气亏损,故其人必虚羸少气。气逆欲吐者,气虚不能消饮,胸中停蓄,故上逆而欲作吐也。与竹叶石膏汤调胃气,散热逆。

张隐庵:此言差后而里气虚热也。伤寒解后,津液内竭,故虚羸;中土不足,故少气;虚热上炎,故气逆欲吐,竹叶石膏汤主之。

程扶生:伤寒解后,津液不足则虚羸,余热不尽则伤气,与竹叶石膏汤以调胃而去虚热。

喻嘉言:身中津液为热邪所耗,余热不清,必致虚羸少气,难于康复。若更气逆欲吐,是余邪复挟津液滋扰,故用竹叶石膏汤以益虚清热散逆气也。

尤在泾:大邪虽解,元气未复,余邪未尽,气不足则因而生痰,热不除则因而上逆,是以虚羸少气,而气逆欲吐也。

[按语] 本条是热病后,余热未尽,气液两伤,且兼胃气上逆,所以治用竹叶石膏汤清热益气滋阴降逆。注家意见基本一致,惟对气逆欲吐,释为饮停胸中,或痰热上逆,似嫌不够妥切。

竹叶石膏汤方

竹叶二把 石膏一斤 半夏半升(洗) 麦门冬一升(去心)人参二两 甘草二两(炙) 粳米半升 右七味,以水一斗,煮取六升,去滓,内粳米,煮米熟汤成,去米,温服一升,日三服。

[校勘] 《玉函经》、成本人参“二两”均作“三两”。

[方解] 张隐庵:竹叶凌冬青翠,得冬令寒水之气,半夏生当夏半,得一阴之气,人参、甘草、粳米,滋养胃气以生津液,麦冬通胃府之脉络,石膏纹肌色白,能通胃中之逆气,达于肌腠,夫津液生而中气足,虚热解而吐自平矣。

方中行:竹叶清热,麦冬除烦,人参益气,甘草生肉,半夏豁痰而止吐,粳米病后之补剂,石膏有彻上彻下之功,故能佐诸品而成补益也。

王晋三:竹叶石膏汤,分走手足二经,而不悖于理者,以胃居中焦,分行津液于各脏,补胃泻肺,有补母泻子之义也。竹叶、石膏、麦冬泻肺之热,人参、半夏、炙草平胃之逆,复以粳米缓于中,使诸药得成清化之功,是亦白虎、越脾、麦冬三汤变方也。

尤在泾:竹叶石膏汤乃白虎汤之变法,以其少气,故加参、麦之甘以益气;以其气逆有饮,故用半夏之辛以下气蠲饮,且去知母之咸寒,加竹叶之甘凉,尤于胃虚有热者,为有当耳。

徐灵胎:此仲景先生治伤寒愈后调养之方也,其法专于滋养肺胃之阴气以复津液。盖伤寒虽六经传遍,而汗、吐、下三者,皆肺胃当之。又《内经》云:人之伤于寒也,则为病热,故滋养肺胃,岐黄以至仲景不易之法也。后之庸医,则用温热之药峻补脾肾,而千圣相传之精义,消亡尽矣。

[按语] 本方即白虎加人参汤化裁而成,方中以竹叶石膏清热除烦,人参、甘草益气生津,麦冬、粳米滋养胃液,尤妙在半夏辛散,调补药之滞,以和中降逆。病后虚热,非实火可比,故去原方中之知母,则滋阴多于清热,所以徐氏主张为伤寒愈后调养之方。诸注的内容虽然略有差异,如果综合起来研究,则更加全面。

[本方应用范围] ①热病后余热未尽,气阴已伤的烦热呕吐。②麻疹后期之肺炎。③流脑、乙脑后期余热不清。④小儿夏季热。⑤妊娠口疮、咳喘、头痛。⑥胃火上熏咳嗽,特点是上午嗽多。

[医案选录] 缪仲淳治辛衡阳铨部热病,病在阳明,头痛壮热,渴甚且呕,鼻燥不得眠,诊其脉洪大而实。仲淳故向医师曰,阳明证也?曰:然。问投何药?曰:葛根汤。仲淳日:非也。曰:葛根汤非阳明经药乎?曰:阳明之表剂有二,一为白虎;不呕吐而解表,用葛根汤。今吐甚,是阳明之气逆升也,葛根升散,故用之不宜,宜白虎加麦冬、竹叶,名竹叶石膏汤。石膏辛能解肌镇坠,下胃家痰热,肌解热散则不呕,而烦躁壮热皆解矣。遂用大剂与之……又嘱曰:此时投药,五鼓瘥;天明投,朝餐瘥。已而果然。(录自《名医类案》)

按:是案因火邪太甚,正尚未虚,故脉洪大而实,非病后虚热可比,所以不用原方之人参、甘草,仍取白虎汤中之知母,苦寒以泻火生津,不用半夏者,虑其燥也。是用古法而不泥执古方。

病人脉已解①,而日暮微烦,以病新差,人强与谷,脾胃气尚弱,不能消谷,故令微烦,损谷②则愈。(398)

词解 ①脉已解:病脉已除,脉象正常。

②损谷:控制进食的数量。

[校勘] “病人”《玉函经》作“伤寒”。

[语译] 病人脉象已由异常恢复为正常,但每到傍晚时候,就发生微烦,这是因为大病初愈,勉强进食过多,而脾胃之气还很虚弱,难以消化,所以导致微烦,只要减少食量,就可痊愈。

[提要] 病解后微烦的机制与调护。

[浅释] 病脉已解,尚见日暮微烦,乃因热病新瘥,脾胃运化之力尚弱,而勉强进食,不能消化,所以发生微烦,不须药物治疗,只要减少食物用量,自可痊愈。

[选注] 喻嘉言:脉已解者,阴阳和适,其无表里之邪可知也。日暮微烦者,日中卫气行阳,其不烦可知也。乃因脾胃虚弱,不能消谷所致。损谷则脾胃渐趋于旺而自愈矣。注家牵扯日暮为阳明之旺时,故以损谷为当小下。不知此论差后之证,非论六经转阳明之证也。日暮即《内经》日西而阳气已衰之意,所以不能消谷也。损谷是减损谷食,以体养脾胃,不可引前条宿食例轻用大黄,重伤脾胃也。

高学山:微烦,为胃液略短,胃火略动之应。凡食物入胃,阴以滋之,阳以化之。略多食,则胃中阴津,以润食下送而一时未还;胃中阳气,以消谷告困而一时浮动,故微烦。与多食而积滞者不同,故损谷则愈也。

尤在泾:脉已解者,病邪解而脉已和也。微烦,微热也。解则不当复烦,而日暮微烦者,以病新差,不当与谷而强与之,胃虚谷实,不能胜之,则发烦热也。损谷则愈者,谓不可以药治之,但损其谷食,则胃自和耳。

魏念庭:不用治以医药,惟宜损其谷数,每食一升者,食七合;食五合者,食三合。俟脾胃渐壮,谷渐增益,亦节饮食,预病复之、道也。

陈修园:此又结谷气一条,以明病后尤当以胃气为本,而胃气又以谷气为本也。损谷即是纳谷之妙用,所谓以少许,胜人之多许也。凡病人起居坐卧,俱听其自然,不可勉强,强则非所欲,反逆其性而不安矣,不特一食也。

[按语] 本条首先提出病人脉已解,表明邪去而正已和,照理不应微烦,日暮反而微烦,这是人强与谷所致。只须节减饮食,则微烦自愈。这就提示病后调护的原则,饮食起居皆应听其自然,不可勉强,陈氏指出“强则非所欲,反逆其性而不安矣,不特一食也”。由此可见这一病后调护原则,有着十分重要的普遍性意义。关于多食之所以会发生微烦,高、尤二氏的分析颇有理致,有助于理解。微烦何以在日暮?喻氏批判日暮为阳旺之说,主张日暮为阳衰之时,其实两说都于理可通,只是析理的角度罢了。魏氏对减谷问题提出了具体比例,可作参考。

小结

辨不可发汗病脉证并治第十五

夫以为疾病至急,仓卒寻按,要者难得,故重集诸“可”与“不可”方治,比之三阴三阳篇中,此易见也。又时有不止是三阴三阳,出在诸“可”与“不可”中也。(1)

[语译] 因为疾病的病势很急,匆忙间诊察病情,难以得到要领,所以重新收集各种“可”与“不可”的诊治方法,比散在于三阳三阴篇中,更容易了解。有些内容在三阴三阳篇还没有提到的,也归纳在“可”与“不可”与等篇中。

[提要] 说明重集可与不可与诸篇的动机和目的。

[浅释] 本条主要说明重行收集整理,编写可与不可与各篇的目的意义,旨在便于了解和掌握汗、吐、下等法的宜忌,从而有助于提高辨证论治水平,同时并补充了六经病篇没有涉及的部分内容,更有利于解决仓卒寻按,要者难得的困难。

[选注] 方中行:此叔和自揭其编述以下诸篇之由。

张令韶:此言伤寒为病至急,仓卒之间,难得其要,三阴三阳篇中头绪繁多,故撮其大略,为诸“可”与“不可”与方治,欲人易晓也。况时有不止是三阴三阳,亦于诸“可与”、“不可与”中备之,其示人也切矣。

陈莲舫:此条另立,总言汗吐下之可不可,为世之治病者,明辨之也。

[按语] “可”与“不可”诸篇的内容,大多采自六经病篇和辨脉、平脉篇。为了节省篇幅与避免重复,凡是已见于各篇的,只注明重复的原文条次,不再解释。

少阴病,脉细沉数,病为在里,不可发汗。(2)

[按语] 见“少阴篇”第285条。

脉浮紧者,法当身疼痛,宜以汗解之。假令尺中迟者,不可发汗,何以知然,以荣气不足,血少故也。(3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第50条。

少阴病,脉微,不可发汗,亡阳故也。(4)

[按语] 见“少阴篇”第286条上半节。

脉濡①而弱②,弱反在关,濡反在巅③,微反在上④,涩反在下⑤。微则阳气不足,涩则无血⑥,阳气反微,中风汗出,而反躁烦,涩则无血,厥而且寒。阳微发汗,躁不得眠。(5)

词解 ①濡:脉搏浮而无力。

②弱:脉搏沉而无力。

③巅:这里是指关脉的部位,即高骨也,故名曰“巅”。

④上:指寸脉的部位。

⑤下:指尺脉的部位。

⑥无血:指阴虚血不足,不是谓没有血。

[语译] 脉象濡而且弱,均见于关部,弱为沉而无力,濡为浮而无力。微脉反见于寸部,涩脉反见于尺部,寸脉微是阳气不足,尺脉涩乃阴血亏虚。阳气微,易病中风汗出,而兼烦躁不安;血虚脉涩,则四肢厥冷而且怕寒。若阳气衰微,误用发汗,必致躁烦更甚而不得睡眠。

[提要] 脉见濡弱微涩,不可发汗。

[浅释] 脉象濡弱,含有柔和之意,即《内经》“脉有胃气”,但必须寸、关、尺三部均濡弱而不弦硬,方为无病。今濡弱仅见于关部,不能上及于寸,下至于尺,是为胃气不足,所以说“弱反在关,濡反在巅”。寸脉在上主阳,寸脉微为阳气不足;尺脉在下主阴,尺脉涩是阴血虚少。阳气不足则卫虚不固,是以中风多汗,汗出则阴阳更虚,遂致躁烦。血少不能荣于四末,于是肢厥且寒。阳气已虚,再误用发汗,必致阳气更虚,所以躁扰不得安眠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寸、关为阳,脉当浮盛,弱反在关,则里气不及;濡反在巅,则表气不逮。卫行脉外,浮为在上,以候卫,微反在上,是阳气不足。荣行脉中,沉为在下,以候荣,涩反在下,是无血也。阳微不能固外,腠理开疏,风因客之,故令汗出而躁烦。无血则阴虚,不与阳相顺接,故厥而且寒。阳微无津液,则不能作汗,若发汗,则必亡阳而躁。《经》曰:“汗多亡阳,遂虚,恶风烦躁,不得眠也。”

《金鉴》:浮而无力,濡脉也,沉而无力,弱脉也;浮、中、沉俱无力,似有似无,微脉也;滞而不流利,涩脉也。巅谓关也,上谓寸也,下谓尺也。脉濡而弱,弱反在关,濡反在巅,微反在上,涩反在下,谓关脉浮濡沉弱,寸脉微,尺脉涩。阳虚则寸脉微,血少则尺脉涩,此阳虚血少,不可汗之脉也。阳虚当汗出恶寒,血少当心烦发热,此阳虚血少,不可汗之证也。若误认为太阳中风,而发其汗,必致阴阳相失而两亡,则反烦躁不眠,厥而且寒矣。

黄坤载:濡弱者,阳虚之诊,阳在上而阴在下,平人寸关常盛,而尺中常虚,今弱反在关,濡反在寸。阳分之血多虚,阴分之气多虚,平人寸口常涩而尺中常微,今微反在寸,而涩反在尺。微者,阳气之不足也,涩者,血少而不流也。上焦之阳气反微,于是表气不固,中风汗出,阳不内根而外泄,则反生烦躁,似乎阳盛也。下焦涩而无血,以其温气之虚,是以厥逆而且寒冷。上之阳气不足,下之无血,总是阳微,阳微发汗,而再泄其阳,则躁不得眠矣。

[按语] 脉象濡弱微涩,结合所见部位与浮取、沉取,说明表里、阴阳、气血俱虚,自然不可发汗。最后以阳微发汗的变证为例,示人应知隅反。成注析理切当;《金鉴》注概念清楚,指出阳虚血少不可汗之脉证,与太阳中风相鉴别,尤为中肯。黄注紧紧抓住“反”字作释,虽颇有理,却嫌牵强。

动气①在右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衄而渴,心苦烦,饮即吐水。(6)

词解 ①动气:气筑筑然跳动。

[语译] 腹部右边有气筑动,不可用发汗方法。误用发汗,就会鼻子出血,口渴,心里苦烦,饮水即吐。

[提要] 肺气虚误汗的变证。

[浅释] 动气,指气的跳动,可见于脐部及其周围,根据动气发生的部位,可测知有关内脏的病变。早在《难经·十六难》就有五脏动气的记载,可参考。动气在右,标志着肺气内虚,所以不可发汗。误汗则肺气更伤,肺开窍于鼻,气伤及血,则血从鼻溢而为衄;汗出亡津液胃燥,则渴而心苦烦;肺气伤不能散布水津,因而饮即吐水。关于动气何以属虚,钱天来曾作过一番论证,仅摘录于后,以供参考。钱氏说:仲景论中,如小建中汤,心中悸而烦之治也。炙甘草汤,脉结代而心动悸之治也。桂枝甘草汤,发汗过多,叉手冒心而悸之治也。真武汤,头眩,身动,振振欲擗地,发热心下悸之治也。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,发汗后,欲作奔豚,脐下悸之治也。凡此诸悸,皆太阳误治之虚邪所致也。更有太阳病而小便利者,以里无热邪故也,胃无热邪而饮水过多,致水停心下而悸也。少阳一经,有伤寒脉弦细,头痛发热者,已属少阳而不可发汗矣。若发其汗,则邪气入胃而谵语,此因胃不和则烦而悸,此误汗之悸也。少阳中风,两耳无闻,目赤,胸满而烦,在少阳已禁吐下,若吐下之,则悸而惊矣,此误吐误下之悸也。至于三阴,皆阴盛阳虚之悸。惟阳明一经,皆实热之证,故独无悸病。是以知动气一证,皆属虚邪,难于汗、下。

[选注] 张隐庵:动气者,虚气也,脏气不调,故筑筑然而动也。动气在右,肺气虚也。肺虚不可发汗,发汗则衄而渴者,血随肺窍而衄,火热上炎而渴也。血液虚而火热盛,故心苦烦;肺气虚而不能四布其水津,故饮即吐水。

《金鉴》:动气在右,肺气不治,心不恒德,若误汗之,则心气愈热,血脉沸腾,故衄衄而渴,苦烦也;肺失治节,不能通调水道,故饮即吐水也。

钱天来:动气在右,不可发汗,发汗则衄而渴,心苦烦,饮即吐水。愚谓病至动气,为日不少,已属虚邪在里,宁有发汗之理?所以发汗则虚阳上厥,故衄而且渴,心苦烦矣。而不知汗后亡阳,则胃阳虚损,中气已寒,饮即吐水矣,当拟以水入即吐之治可也。

黄坤载:动气在右,肺气之郁,汗泄肺气,则收敛失政,衄血作渴,心中苦烦,阳虚里寒,故饮即吐水。

[按语] 动气在右,张、钱二氏注为肺气虚,《金鉴》释为肺气不治,黄氏又认为是肺气之郁,应以肺气虚而不治的解释近理。至于误汗变证的病机,张氏、《金鉴》主热,钱氏、黄氏主寒,又似以主热说理由充分。究竟属寒、属热,还应结合全部病情来分析判断。

动气在左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头眩,汗不止,筋惕肉。(7)

[语译] 动气在左边,不可发汗。误汗就会发生头眩,汗出不止,筋肉跳动。

[提要] 肝气虚误汗的变证。

[浅释] 动气在左,是为肝气虚,故不可发汗。肝为风木之脏,藏血而主筋。误用发汗,必致肝气更虚,虚风上扰,则头目眩晕,即《内经》所说的“诸风掉眩,皆属于肝”。汗出不止则阴液阳气俱伤,筋脉与肌肉得不到温煦和濡养,则发生筋惕肉。

[选注] 张令韶:肝为将军之官,而位居左,故动气在左者,肝虚也,肝虚则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动风木之气,故振掉而头眩。汗不止者,肝之血液与汗共并而出也。液亡,则无以荣筋而筋惕,无以濡肉而肉也。

方中行:在左,肝之内证也。肝属少阳,其脉络胆,上贯膈,布胁肋,循喉咙之后,上入颃颡,连目系,上出额,与督脉会于巅,其主风,故头眩也。汗不止者,肝纳血,血之液为汗,迫汗则肝不纳血,血不归经,故液有出而无敛也。筋惕肉者,筋赖血以荣,血虚则荣衰,汗多则亡阳而亡津液,所以然也。

张隐庵:动气在左,肝气虚也,肝虚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头眩者,肝气虚而诸风掉眩也;汗不止者,肝血虚而腠理不密也;夫肝之血气,资养筋肉,今血气两虚,故筋惕肉。

钱天来:动气在左,不可发汗,发汗则头眩,汗不止,筋惕肉。愚谓此亦邪气在里,而不必攻表,故汗之则徒伤卫气,真阳败亡,而头为之虚眩;卫气不密,而汗出不止矣。且无阳气以柔养其筋脉,则阴寒偏体,而筋惕肉也。当拟以振振欲擗地及误服大青龙法酌治可耳。

[按语] 对肝虚误汗变证病机的分析,方注比较全面。二张之注,隐庵优于令韶。关于筋惕肉,既可由于液亡失濡,也可由于阳亡失煦,应作具体分析,只强调一端,都嫌失之片面。

动气在上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气上冲,正在心端。(8)

[语译] 动气在脐的上部,不可发汗。误汗就会发生气上攻冲,正当心端。

[提要] 心气虚误汗的变证。

[浅释] 动气在上,乃心气虚弱,心阳不振,所以不可发汗。误用发汗则心阳更虚,势必导致下焦水寒之气,上逆凌心,故气向上冲而直抵心端。

[选注] 成无己:《难经》曰:“心内证,脐上有动气,按之牢若痛。”心气不治,正气内虚,气动于脐之上也。心为阳,发汗亡阳,则愈损心气,肾乘心虚,欲上凌心,故气上冲,正在心端。

张隐庵:动气在上,心气虚也,心虚不可发汗。发汗则气上冲者,心肾之气,皆属少阴,心虚则肾气上冲,病由心肾不交,故上冲而正在心端。

方中行:在上,心之内证也。气上冲正在心端者,心属火而主血,肾属水而主气,逼汗则心虚,水能克火,故肾乘心之虚欲上凌之也。而心之脉起于心中,出属心系,下膈,络小肠。肾足少阴之别,名曰大钟,当踝后跟,别走太阳,其别者,并经上走于心包。然则上冲之气,亦当正在心端也。

[按语] 本条各家注解,都以心肾之关系来说明,意义平允可取。方氏以经脉学说来解释气上冲的病变机转,更为明显。

动气在下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无汗,心中大烦,骨节苦疼,目运恶寒,食则反吐,谷不得前。(9)

[语译] 脐下悸动,不可发汗。发汗不但没有汗出,而且心中大烦,骨节很疼,目眩眼花,形寒怕冷,进食反而吐出,食物不得下行。

[提要] 肾气虚误汗的变证。

[浅释] 动气在脐之下,是肾气虚,故不可发汗。肾主水,为闭蛰封藏之本,虽用发汗方药,亦不得汗出,反致肾气愈虚,肾水不能上交于心,而心火无制,因而心中大烦;肾主骨,肾虚寒滞,故骨节苦疼;骨之精为瞳子,肾虚而精不荣于目,故目运眩;肾虚火衰,故恶寒;火衰无以生土,则食入反吐而不得下行。

[选注] 成无己:《难经》曰:“肾内证,脐下有动气,按之牢若痛。”肾气不治,正气内虚,动气发于脐之下也。肾者主水,发汗则无汗者,水不足也;心中大烦者,肾虚不能制心火也;骨节苦疼者,肾主骨也;目运者,肾病则目如无所见;恶寒者,肾主寒也;食则反吐,谷不得前者,肾水干也。王冰曰:“病呕而吐,食久反出,是无水也。”

张令韶:肾为阴中之阴,位居下焦,故动气在下者,肾虚也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肾气微,少精血,故无汗。心中大烦者,肾水虚不能上交心火也。髓不满于骨,故骨节疼;精不荣于目,故目运;肾脏真火衰,故恶寒;火衰无以生土,故食则反吐;谷不得前往,反后却而吐出也。

钱天来:动气既在脐下,邪气不惟在里,已入阴矣,万无发汗之理。凡汗之出也,必借阳气鼓动,然后阴液外泄,邪既在阴,无阳气以蒸动津液,故发汗则无汗也。心中烦而目晕,虚阳上奔也,骨节疼而恶寒,阳气虚而阴寒盛也。食则反吐而不纳谷者,胃中虚冷也。此皆误汗亡阳之变也。

黄坤载:动气在下,风木振摇而脐下动悸也。此缘水寒木郁,汗之阴旺无汗,而微阳升泄,心中大烦;阴旺湿作,骨节苦痛;阳亡火败,目晕恶寒;土败胃逆,食则反吐,谷不得入也。

[按语] 关于本条误汗变证的病理机转,成氏侧重于肾水虚,钱氏侧重于肾阳虚,各执一是;张氏肾水虚与肾火衰并举,析理比较全面。黄氏从水寒木郁立论,自成体系,有一定参考价值。成氏引王冰“食久反出,是无水也”,的“水”字,当是“火”字,方符合《素问》原文精神,恐系王注之误。

咽中闭塞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吐血,气微绝,手足厥冷,欲得踡卧,不能自温。(10)

[校勘] 成本“气微绝”作“气欲绝”。

[语译] 咽中闭塞不利,不可发汗。误汗会发生吐血,气微欲绝,手足厥冷,喜欢踡卧,不能自动回复温暖。

[提要] 咽中闭塞误汗的变证。

[浅释] 少阴之脉循喉咙,系舌本。咽中闭塞,是少阴之气不能上通,所以不可发汗。如误用发汗,就会损伤阳络,随虚阳浮越而吐血。少阴之根本被夺,则气微欲绝。手足为诸阳之本,少阴之阳大虚,故手足厥冷,欲得踡卧而不能自温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咽门者,胃之系,胃经不和,则咽内不利。发散攻阳,血随发散而上,必吐血也。胃经不和,而反攻表,则阳虚于外,故气欲绝,手足冷,欲踡而不能自温。

张隐庵:《经》云:“喉主天气,咽主地气。”咽中闭塞,脾气虚也。脾虚不可发汗,发汗则吐血,气欲绝者,脾脉之血若罗络,从经隧而出于孙络皮肤,妄发其汗,则脾虚不统,故吐血。又咽喉之气,交相贯通,妄发其汗,则咽气不通于喉,故气欲绝。手足厥冷者,脾土虚而不能充溢于四肢也。其手足厥则欲得踡卧,手足冷则不能自温。

方中行:咽门乃胃之系,而脾之脉络胃,上膈,挟咽,连舌本。然则咽中闭塞者,脾胃之邪上客于咽而作逆阻也。吐血者,脾统血而胃为之合,脾伤不能统血,故妄行上溢而从胃道出也。气欲绝者,亡阳也。手足为四肢,乃诸阳之本,阳欲外绝,则阴亦不能内守,阴阳不相顺接而厥冷,故畏寒而欲得踡卧也。夫如此,温之且未得,岂能自得其温乎?

《金鉴》:少阴之脉,循喉咙,系舌本,咽中闭塞,少阴之气不能上通也。若强发少阴汗,阳微不能作汗,必动其血,故吐血,气微绝,踡卧,厥冷,不能自温也。

程扶生:咽中闭塞,不可发汗,盖阴邪上逆之证也。阴邪上逆,强发其汗,必动其血,至于吐血,气欲绝,则并肾中之微阳不能自存,故遂手足厥冷,欲得踡卧,不能自温。夫下厥上竭,踡卧,厥冷在少阴皆危证也。

[按语] 成、张、方三氏释本条病机专主脾胃,而《金鉴》与程氏却着重少阴,均有一定理由,可并存备考。

诸脉得数动微弱者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大便难,腹中干,(一云小便难胞中干)胃躁而烦。其形相象,根本异源。(11)

[校勘] “胃躁”成本作“胃燥”“大便难,腹中干”《玉函经》作“小便反难,胞中反干”。

[语译] 凡是见到数动脉而按之微弱的,不可用发汗方药。误用发汗,就会发生大便难,腹中干,胃不和而躁烦。其脉证颇似实邪,而病的来源却根本不同。

[提要] 阳盛阴虚误汗的变证。

[浅释] 脉数动而按之微弱,多属于阳盛阴虚,或表实里虚,因此不可发汗。假使只据数动,认为邪势盛实于外,忽略了按之微弱的里虚病机,而误用发汗之法,必致津液更伤,肠干胃燥,发生大便难、躁烦等变证。

[选注] 成无己:数动之脉,为热在表,微弱之脉,为热在里。发汗亡津液,则热气愈甚,胃中干燥,故大便难,腹中干,胃燥而烦。根本虽有表里之异,逆治之后,热传之则一,是以病形相象也。

黄坤载:数动者,阳气之盛,微弱者,阴血之虚。汗则阴血愈亡,故便难腹干,胃燥而烦。阴盛者,汗则亡阳,而阳盛者,汗则亡阴,其烦躁之形状虽甚相象,而其亡阳亡阴之根本则源委不同也。

张隐庵:此言诸脉,以结上文六节之意。数动,阳脉也;微弱,阴脉也。诸脉得数动微弱者,犹言左右三部,或得数动之脉而阳盛阴虚,或得微弱之脉而阴盛阳虚,皆不可发汗。发汗则津液内竭,故大便难;水气外泄,故腹中干;火热上蒸,故胃燥而烦。其形相象者,汗后而燥证相同也;根本异源者,数动之脉,属乎阳,微弱之脉,属乎阴,有阴有阳,有虚有实,医者当审其根本矣。

《金鉴》:凡诸病得数动脉者,有余诊也,可发汗。若按之微弱者,是外假实,而内真虚也,不可发汗。若误发其汗,伤其津液,则腹中干,大便难,胃燥而烦。其形似胃实热结之阳明,究其根本实由发虚家汗,致成津枯虚燥之阳明也。故曰其形相象,根本异源也。

[按语] 注家对本条的解释,分歧较大,仅以上数家也有三种不同的看法。关于诸脉得数动微弱,成氏认为数动与微弱均主热,动数为热在表,微弱为热在里;《金鉴》认为脉数动为有余,按之微弱为不足,因此是外假实而内真虚;张氏、黄氏认为数动与微弱是阴阳两组不同的脉象,并举而非并见。由于认识不同,因而对“其形相象,根本异源”的理解也迥不相同:成氏主张根本异源指热有表里之异,其形相象,逆治后变证则一。《金鉴》认为误汗的变证似阳明实证,所以说其形相象;而假实与真实有别,所以说根本异源。张氏与黄氏的观点基本相同,但又略有差异,解释其形相象,张氏泛言燥证,黄氏单举烦躁;解释根本异源,张氏指阴阳两类的不同脉象,黄氏谓烦躁根源有亡阴亡阳的不同。联系临床实际来看,成氏数动脉为热在表,微弱脉为热在里的说法,缺乏理论依据,也不符实际。张、黄二氏将脉数动与微弱分开并论,未尝不可,但是阳盛与阳虚二证截然相反,误汗后的变证,绝对不会一样,何况条文所述变证仅是大便难而躁烦,并不太严重,远没有达到亡阴、亡阳的地步,可见所说也不切实际。《金鉴》以浮沉辨脉,提出真虚假实的概念,说理较成、张等为优,著眼于虚实辨证,将微弱脉属之沉取,颇有参考价值。

脉濡而弱,弱反在关,濡反在巅,弦反在上,微反在下。弦为阳运①,微为阴寒,上实下虚,意欲得温。微弦为虚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寒栗,不能自还。(12)

词解 ①阳运:运,动也,是阳气运动于外的意思。

[语译] 脉象濡而弱,主要见于关部,沉取无力为弱,浮取无力为濡。弦脉见于寸口,为阳动于上,微脉见于尺部,是阴寒在下,乃上实下虚之证,所以意欲得到温暖。微弦二脉均属于虚,因此不可发汗。误用发汗,就会发生形寒战栗,很难自然恢复温暖。

[提要] 上实下虚误汗的变证。

[浅释] 本条语气与第五条大致相类似,彼以寸微尺涩为气虚血少,故不可发汗;本条寸脉弦,尺脉微,为上实下虚,所以亦不可发汗。寸脉主上,弦是阳气运动于外,风木之气上扰,其证会发生头目眩晕,故曰“弦为阳运”。尺脉主下,尺微为阳气衰弱,阴寒内盛,故谓“微为阴寒”。虚阳上浮,阴寒在下,所以说“上实下虚”。但这并不是真正的实证,仅是相对下虚而说的,所以下面又说“微弦为虚,不可发汗”。意欲得温,正是阳气虚弱的现象。如误用汗法,则阳气衰亡,阴寒独治,故寒栗不能自还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弦在上,则风伤气,风胜者,阳为之运动。微在下,则寒伤血,血伤者,里为之阴寒。外气怫郁为上实,里有阴寒为下虚,表热里寒,意欲得温,若反发汗,亡阳阴独,故寒栗不能自还。

《金鉴》:此谓关脉浮濡沉弱,寸脉弦,尺脉微也。弦为少阳热邪之诊,微为少阴寒邪之诊,故曰上实下虚也。然微弦同见,虚实未审,惟察其人意欲得温,则非恶寒在表,而是畏寒在里也,故不可发汗。若误发其汗,则阴愈盛而生寒栗,阳愈衰而不能自还矣。

张令韶:此言胃寒者不可汗也。濡弱之脉,反在关巅而不及于上下,故弦反在上,微反在下。弦为阳气运于外,微为阴寒盛于内。阳运于外,则上实;阴盛于内,则下虚。阴寒盛,故欲得温以助之。夫所谓上实者,以阳运于外而言,非真实也。故究而言之,微弦皆为内虚,故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寒极而战栗,运外之阳亡于外,而不能还归于内矣。

黄坤载:肝胆之脉弦,弦者,阳生之象,木生于水而长于土,弦应在关上,今者弦反在上,寸部既弦,则尺不应微,今者微反在下,弦为阳气升运而不降,微为阴分阳虚而生寒,是上实而下虚也。下焦虚寒,则意欲得温。总之寸口之弦,尺中之微,悉因中焦之阳虚,虚者不可发汗。汗亡其阳,则寒冷战栗,不能自还也。

[按语] 成注丢开关脉濡弱,只谈弦脉与微脉的病机,是不全面的,解释弦在上为风伤气,微在下为寒伤血,也不够恰当。《金鉴》解释微为少阴寒邪之诊,尚可与阳虚联系;解释弦为少阳热邪之诊,则于理难通。黄注指出寸口之弦,尺中之微,悉因中焦之阳虚,从诸脉的联系上来研究脉理、病机,较有说服力。张注首先明确提出胃寒者不可汗,这就抓住了问题的实质,尤其是对于上实的说明,认为上实以阳运于外而言,不是真实,归结到微弦皆为内虚,故不可发汗。说理充分、贴切,对深入理解本条理论极有帮助。

咳者则剧,数吐涎沫,咽中必干,小便不利,心中饥烦,晬时而发,其形似疟,有寒无热,虚而寒栗。咳而发汗,踡而苦满,腹中复坚。(13)

[语译] 剧烈咳嗽,频吐涎沫,咽喉必定干燥,小便不畅,心中饥嘈烦杂,周时发作,好像疟疾那样,但觉寒冷,没有发热,因为阳虚而形寒战栗。这种剧咳证候,如误用发汗,就会引起身体踡曲,苦于闷满,腹中坚硬等变证。

[提要] 寒饮剧咳误汗的变证。

[浅释] 寒饮所致的咳嗽,当咳剧时,多频频吐出涎沫,由于津液停聚为饮,不得输布上下,所以咽中必干,小便不利。寒饮阻于胸膈,胸阳被遏而失展,所以心中饥嘈烦杂。周时为气血流注大会于肺的时刻,与停饮相搏,故晬时而发,好像疟疾的定时发作。不过,是寒饮为病,不是外邪,所以有寒无热,寒饮既停,阳必不足,所以虚而寒栗。这种剧咳,自然不可发汗,不可发而误发,势必阳气更虚,不能外温肢体,则身体踡曲;寒饮凝聚更甚,则胸中苦满而腹中胀硬。

[选注] 成无己:肺寒气逆,咳者则剧,吐涎沫,亡津液,咽中必干,小便不利。膈中阳气虚,心中饥而烦。一日一夜,气大会于肺,邪正相击,晬时而发,形如寒疟,但寒无热,虚而寒栗。发汗攻阳,则阳气愈虚,阴寒愈甚,故踡而苦满,腹中复坚。

张隐庵:此言咳剧发汗,则伤太阴脾肺之气。咳者,太阴肺病也。咳者则剧,言咳甚则病及于脾。数吐涎沫者,脾虚而不能转输其津液也。津液不布于上,故咽中必干;津液不化于下,故小便不利;津液不运于中,故心中饥烦。晬时,周时也,周时而脉大会于寸口;今肺咳为病,其气不能外达皮毛,故晬时而发,其形似疟。所谓其形似疟者,乃有寒无热,虚而寒栗之谓也。由是则咳者,不可发汗,咳而发汗,致脾肺之气不能外充,故踡而苦满,腹中复坚。身踡卧而胸苦满,肺气虚矣;身踡卧而腹中坚,脾气虚矣。咳剧之不可发汗如此。

《金鉴》:咳者则剧,咳之甚也。数吐涎沫,肺伤液耗矣,故咽干,小便不利,心中饥烦也。晬时,周时也,谓周时一发,其形似疟,有寒无热,中虚而生寒栗也。若误以为形寒之咳,而发其汗,则肺气既虚,而卫阳又亡,阳气两伤,不能温及中下,阴气凝于内外,自踡而苦满,腹中复坚矣。

[按语] 本证剧咳,由于寒饮射肺,成氏专指肺寒气逆,对于咽中必干,小便不利,责之亡津液,析理欠当。张氏提出脾虚不能转输津液,较切实际;对于踡而苦满,腹中复坚,断为脾肺之气虚不能外充,尤为精当。《金鉴》关于误汗变证机制的分析,基本正确,但对咽干,小便不利,心中饥烦等都属之肺伤液耗,则未免与变证的病机相矛盾,可见液耗的说法是错误的。

厥,脉紧,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声乱咽嘶①,舌萎②,声不得前。(14)

词解 ①声乱咽嘶:语声散乱,咽喉嘶哑。

②舌萎:舌体萎软无力。

[语译] 手足厥而脉紧,不可用发汗法。误用发汗,就会语声散乱,咽喉嘶哑,舌体萎软无力,声音不能发出。

[提要] 寒盛阳虚误汗的变证。

[浅释] 手足厥冷,脉紧,证属阴盛阳虚,自当禁用发汗。足少阴之脉,循喉咙,挟舌本;手少阴之脉,从心系上挟咽,舌为心苗,言为心言,不应汗而误发其汗,则心肾之气大伤,因而咽喉嘶哑,舌萎无力而声难外发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厥而脉紧,则少阴伤寒也。法当温里,而反发汗,则损少阴之气。少阴之脉,入肺中,循喉咙,挟舌本。肾为之本,肺为之标,本虚则标弱,故声乱咽嘶,舌萎,声不得前。

方中行:厥欲温,紧则寒胜,不可发汗,阴阳不相顺接也。声乱咽嘶舌萎,病至少阴厥阴则厥。少阴之脉,循喉咙,挟舌本,而厥阴之脉,循喉咙之外也。声不得前者,声出于肺而生于气,气生于肾,然则少阴肾者声之本,太阴肺者声之标,标本俱病,此又土败而金水亦伤。

张令韶:此言寒伤少阴,厥冷脉紧者,不可发汗也。阴阳气不相顺接则厥,阴寒凝敛则脉紧。紧脉可汗,厥而脉紧者,病属少阴,不可发汗也。发汗则少阴心主伤而神明昏,故声乱,咽嘶。咽嘶者,少阴心脉上挟于咽,故声止在于咽之间,不能大声以出,嘶嘶然而微也。又少阴肾气伤,故舌萎,声不得前。舌萎声不得前者,以少阴肾脉循喉咙,挟舌本,故舌萎废而不用,声难出而不得前也。

[按语] 张注从少阴心肾两方面分析声乱咽嘶,舌萎,声不得前的病理病机,丝丝入扣,合情合理,最有参考价值。成氏和方氏肺肾并提,方氏更联系厥阴,虽然亦有理由,但不如张说中肯。

诸逆发汗,病微者难差,剧者言乱,目眩者死,(一云谵言目眩睛乱者死)命将难全。(15)

[语译] 凡是四肢逆冷的证候,误用发汗,病势轻的,难以瘥解;病变剧者,言语错乱,眼目昏眩,预后不良。即使不死,性命亦将难以保全。

[提要] 阴盛阳衰厥逆误汗的变证。

[浅释] 诸逆,应是指各种厥逆,一般都不可发汗,而阴盛阳衰的厥逆,尤其不可发汗。如果误用发汗,轻者,阳气更虚,比较难治;重者,阳气外越,精气衰竭,出现语乱目眩,成为死候。即使暂时未死,命亦终难保全。

[选注] 成无己:不可发汗而强发之,轻者因发汗而重而难差,重者脱其阴阳之气,言乱目眩而死。《难经》曰:“脱阳者见鬼。”是此言乱也;“脱阴者目盲”,是此目眩也。眩,非玄而见玄,是近于盲也。

张隐庵:夫手足冷至腕踝,则为厥,冷至肘膝,则为逆。诸逆者,阴极而不得生阳之气,若更发汗,病轻微者,亦属难痊,病剧者,致言乱目眩者,乃神明血气内乱,故死。又曰命将难全者,言虽不即死,命亦难全。

黄坤载:诸厥逆之证,阳气最虚,汗之阳脱阴败,则言乱目眩而死。

[按语] 各家注语虽略有差异,而基本精神一致,黄注尤为简要。

太阳病,得之八九日,如疟状,发热恶寒,热多寒少,其人不呕,清便续自可,一日二三度发,脉微而恶寒者,此阴阳俱虚,不可更发汗也。(16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23条上半节,“续”作“欲”,“一日二三度发”下有“脉微缓者,为欲愈也”二句,“不可更发汗”下有“更下更吐”四字。

太阳病,发热恶寒,热多寒少,脉微弱者,无阳也,不可发汗。(17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27条。“无阳也”句上,有一“此”字。“不可发汗”句下,有宜“桂枝二越婢一汤”八字。

咽喉干燥者,不可发汗。(18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83条。

亡血不可发汗,发汗则寒栗而振。(19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87条,“亡血”下尚有一“家”字。

衄家不可发汗,汗出必额上陷脉急紧,直视不能眗,不得眠。(20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86条。

汗家不可发汗,发汗必恍惚心乱,小便已,阴疼,宜禹余粮丸。方本阙(21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88条。“汗家不可发汗”,作“汗家重发汗”。“发汗必恍惚心乱”无“发汗”二字。“宜”作“与”。

淋家不可发汗,发汗必便血。(22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84条。

疮家虽身疼痛,不可发汗,汗出则痓。(23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85条。

下利不可发汗,汗出必胀满。(24)

[按语] 见“厥阴篇”364条。“下利不可发汗”作“下利清谷,不可攻表”。

咳而小便利,若失小便者,不可发汗。汗出则四肢厥逆冷。(25)

[语译] 咳嗽而小便多,或小便失禁的,不可用发汗方药。如误用发汗而汗出,就会发生四肢厥逆。

[提要] 阳虚咳嗽,误汗的变证。

[浅释] 咳为肺气失于宣降,不能通调水道而下输膀胱,理应小便少而不利。今咳而小便自利,或咳时小便失禁,乃因下焦阳虚,膀胱不能约束所致。治当温下焦之阳为主,而严禁发汗。倘使误汗,则下焦之阳虚更甚,不能温煦肢体,四末失温,必致手足厥冷。

[选注] 《金鉴》:咳多饮病,小便应不利,若小便利,知无饮也。今咳而遗失小便,是不但无饮,且系下焦阳虚膀胱不固之咳也,故不可发汗。汗出则阳气愈衰,四肢逆冷矣。

程扶生:《内经》谓“肾咳不已,膀胱受之。膀胱咳状,咳而遗尿”,故咳而小便利,若失小便,是肾中阳虚也。发汗则阳气益亡,故厥冷。

成无己:肺经虚冷,上虚不能治下者,咳而小便利,或失小便。上虚发汗,则阳气外亡。四肢者,诸阳之本,阳虚则不与阴相接,故四肢厥逆冷。

[按语] 咳而小便失禁,《金鉴》、程氏主张属下焦肾中阳虚,成氏主张是上焦肺虚冷不能治下,征之临床,咳而遗尿,确是肾阳虚为多见,但也有因肺虚不能治下的,应当结合其他病情,进行具体分析,不宜拘执一端。至于发汗导致四肢厥冷,因发汗伤阳,意见比较一致。

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,厥者必发热。前厥者后必热,厥深者热亦深,厥微者热亦微。厥应下之,而反发汗者,必口伤烂赤。(26)

[按语] 见“厥阴篇”335条。

伤寒脉弦细,头痛发热者,属少阳。少阳不可发汗。(27)

[按语] 见“少阳篇”265条上半节。

伤寒头痛,翕翕发热,形象中风,常微汗出,自呕者,下之益烦,心懊如饥;发汗则致痓,身强难以伸屈;熏之则发黄,不得小便;久则发咳唾。(28)

[校勘] 成本“心懊”作“心中懊”,“难以伸屈”作“难以屈伸”,“久则发咳唾”作“灸则发咳唾”。

[语译] 伤寒,头痛,翕翕发热,形象太阳中风,常微微汗出,并且兼自呕症状,误用泻下,则愈加烦闷,心中懊像饥饿一样;误用发汗,就会发生痉证,身体强直难以屈伸;误用火熏之,则引起全身发黄,而小便不通。如果经久不愈,就发生咳嗽唾脓。

[提要] 形象中风,误下、误汗、误火熏的变证。

[浅释] 起首所提的伤寒,当是泛指外感,根据头痛,发热,常微汗出,自呕的临床证候,形象中风,就应当治以桂枝汤调和营卫,解肌祛风。医者不知辨证,妄用泻下,发汗、火熏方法,自然会发生许多不同的变证。不应下而误下,则邪内陷而热郁气滞,所以更加烦闷,心中懊如饥,并非真正饥饿。不应汗而误用发汗,则汗多伤津,筋脉失养而发生痉证,身体强直,难以屈伸。至误用火熏,更会阻遏邪之出路,加上火邪内逼,不得小便,则湿蒸热郁而为发黄。久延不愈,热伤肺络,还可能发生咳唾脓血。成本“久”作“灸”,注为灸则火热伤肺,必发咳嗽而唾脓。作为治法,也颇有理致,可备参考。

[选注] 魏念庭:此段申明虽有外感表证宜汗,犹必详察知禁也。如证在伤寒中,似中风,头痛,翕翕发热,常微汗自出,纯是桂枝汤证;兼以自呕,则是内畜水饮之邪矣。误下之则心益烦,知未下时已心烦也。更烦之甚,而为懊,易于发怒恚也。且如饥而不能食,皆误下之虚其里,以生邪热也。若再误发汗,虽发汗之误不甚明著,或桂枝证,而误麻黄汤发汗乎!或兼湿邪小青龙证,而以大青龙、麻黄汤发汗乎!然既言误,必不对证之发汗也,发汗汗出祛其风邪,湿邪仍在,则为痓病,身体颈项皆强硬,难于辗转屈伸矣。若误以火熏之,逼令汗出,火邪入里,里热与湿相溷。小便利者,不成黄病,若成黄病,则小便为湿邪所阻,热邪所耗,焉得不至于无乎。久必上冲,仍为咳而数吐涎沫之症,湿热上冲,唾血唾脓,皆由贻误而病变轻重之机也,可不慎哉!

成无己:伤寒,当无汗恶寒,今头痛发热,微汗出,自呕,则伤寒之邪传而为热,欲行于里。若反下之,邪热乘虚流于胸中为虚烦,心懊如饥。若发汗,则虚表,热归经络,热甚生风,故身强直而成痓。若熏之,则火热相合,消烁津液,故小便不利而发黄。肺恶火,灸则火热伤肺,必发咳嗽而唾脓。

[按语] 魏、成注文差异很大,魏氏认为原来证是桂枝证兼内蓄水饮,是从自呕证推断而得,因之,对于误汗成痓,归咎于湿邪仍在;对熏之小便不利成黄,归咎于里热与湿相溷;对于久则发咳唾,也归之于湿热上冲。总之,是环绕一个湿字。成氏分析原证是伤寒之邪传里为热,所以认为下之则热陷于里,与魏注相近。认为误汗成痓,是热归经络,热甚生风。认为误熏致黄,为火热相合,消烁津液。至于久则发咳唾,认为是误灸火热伤肺。始终贯穿一个热字。结论所以会如此不同,主要因据以推理的前提不同的缘故。这样的推理结论,并不一定完全符合实际。就以误汗成痓来说,大多由于津液损伤而经脉失养,既不是因为湿邪,也很少是热甚生风,所以,对于这些注语,切不可盲从,而应辩证地看待。

太阳与少阳并病,头项强痛,或眩冒,时如结胸,心下痞硬者,不可发汗。(29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142条。“心下痞硬者”下有“当刺大椎第一间,肺俞肝俞”十一字。“不可发汗”上有一“慎”字。“不可发汗”句最后还有“发汗则谵语,脉弦,五日谵语不止,当刺期门”十七字。

太阳病,发汗,因致痓。(30)

[按语] 见“痓、湿、暍篇”117条。“发汗”下有“太多”二字。

少阴病,咳而下利,谵语者,此被火气劫故也。小便必难,以强责少阴汗也。(31)

[按语] 见“少阴篇”284条。“被火气劫故也”上,没有“此”字。

少阴病,但厥无汗,而强发之,必动其血,未知从何道出,或从口鼻,或从目出者,是名下厥上竭,为难治。(32)

[按语] 见“少阴篇”294条。

小结

辨可发汗病脉证并治第十六

大法,春夏宜发汗。(33)

[语译] 治病的一般法则,在春夏期间,宜用发汗。

[提要] 概言治法运用当结合时令。

[浅释] 春天阳气初升,夏天阳气旺盛。在春夏季节,人体的阳气也应之而浮盛于外,感邪后亦以表证为多,所以治宜发汗。《内经》上说:“必先岁气,无伐天和。”正是指治病应适应天时变化而因势利导的原则。当然,不是绝对的,主要还是辨证为前提,随证治之。

[选注] 成无己:春夏阳气在外,邪气亦在外,故可发汗。

程郊倩:春夏宜发汗者,发汗有助宣阳气之功,等于春夏之发生长育者然。窥其意,亦责重在桂枝汤。今人竟视麻、桂二汤作春夏之禁药,其轻于畔经者,由其重于遵例。

方中行:此叔和推法外意,举大概以揭言之。春夏宜发汗者,顺阳事也。然伤寒,冬病也,可以此拘乎!不可以此拘,仲景肯言哉!凡似此者,后学皆当别识,诚如此,则进道方为有益。

魏念庭:此句似叔和增入之文,是其例中以四时定病情之义,故仍以四时定治,殊觉拘而有碍。大法二字,如云大概耳,究不可作冒语以贻误后人,借为口实也。

[按语] 各家都认为此条是叔和所撰,以时定治,失之机械,只能作为参考,绝对不可泥定。

凡发汗,欲令手足俱周,时出似然①,一时间许益佳。不可令如水流离。若病不解,当重发汗。汗多者必亡阳,阳虚不得重发汗也。(34)

词解 ①然:形容微汗象小雨不断的样子。

[校勘] 成本“似”作“以”,“益”作“亦”,“离”作“漓”,无“者”字。

[语译] 大凡发汗,要使汗出周遍全身,手足都应有汗,汗出时如牛毛细雨一样,微微不断,一个时辰左右最好。不可使出得太多像水流漓状。假使病未解,应当再行发汗。汗出过多,会使阳气外亡;因此,阳素虚的,不可再次发汗。

[提要] 对发汗的要求,应微汗遍体。

[浅释] 仲景对服发汗方药应当注意的调护问题十分重视,方后皆作了详细交待,如服桂枝汤应啜粥助汗,服麻黄汤温覆微汗等,本条更归纳为三点,一是汗出的面要广,欲令手足俱周;二是汗出的量要适度,应是微汗如细雨连绵不断;三是出汗的时间要适中,最好是一个时辰左右,只有这样,才能得到邪去表和的最佳效果。假使汗出太多,则正气徒伤而邪不去,反生其他变化,所以必须注意,不可令如水流漓。汗后病不解,也可再次发汗,“重”读虫,重复,再的意思。但是,是否可以再次发汗,还须根据身体情况,如果阳气虚,就不可再用发汗,否则就有亡阳的危险。

[选注] 成无己:汗缓缓出,则表里之邪悉去。汗大出,则邪气不除,但亡阳也。阳虚为无津液,故不可重发汗。

张令韶:此示人以发汗之法,而又为诫慎之词。凡发汗欲令手足俱周者,欲其血脉充溢,气机盈满,周遍于四肢而无不到也。时出似然者,汗出以时,溱溱而微注也。一时间许者,约略一时而汗止也。益佳者,时出已佳,一时间许更益佳。不可令如水流漓者,恐亡阳也。夫发汗者,所以解病;若病不解,当重发汗以解之。然又不可过多,多则必亡其阳矣。夫病不解,当重发汗;若阳已虚,病虽不解,而亦不得重发汗。此于可发汗之中,而又叮咛告诫,慎之至也。

张隐庵:凡发汗者,凡可发汗之病也。欲令手足俱周者,言气机充满于四肢,一身手足俱有汗而周到也。时出如然者,言汗出以时似然而徐注也。一时间许者,言徐出徐敛,至一时间而始尽也。益佳者,言时出似然已佳,至一时间许则益佳。又申言汗虽出不可令如水淋漓,过伤津液,而为诫慎者如此。凡发汗所以解病,若发汗病不解,当重发汗以解之。又申言汗乃阴液,借阳气相加而始出,故汗多必亡阳,阳虚不得重发汗,而又诫慎者如此,发汗者可不慎欤!

[按语] 二张所注极佳。成注汗缓缓出,则表里之邪悉去一语,略欠妥切。发汗只能解散肌表之邪,在里之邪,非发汗所能解,亦不应用发汗法。

凡服汤发汗,中病即止,不必尽剂也。(35)

[校勘] 成本无“也”字。

[语译] 凡是服汤剂发汗,汗出病解,便停止后服,不必服完全剂。

[提要] 服药应注意中病即止。

[浅释] 服药的目的,是扶助正气,祛除病邪,邪去正复,即应停药,以防过剂伤正。“中病即止,不必尽剂”,不单指发汗方药,其他吐下诸法,都应遵循这个原则。

[选注] 张隐庵:诸方汤剂,非止一服,故云中病即止,不必尽剂,亦戒慎之意也。

魏念庭:此段明服药之法,服汤发汗,汗出病解,便可止汤勿进,不必定然尽剂,致汗多阳亡,亦宁少勿多之中,尤贵适当其可也。

[按语] 张氏仅提出戒慎之意,魏氏更指出汗多阳亡,尤贵适当其可,说理更臻全面。

凡云可发汗,无汤者,丸散亦可用,要以汗出为解。然不如汤随证良验。(36)

[语译] 凡是应该发汗,如没有汤剂,丸剂和散剂也可以使用,总需要得到汗出,病始可解。然而毕竟不如汤剂那样,便于随证加减的效果良好。

[提要] 发汗以汤剂最好,丸散只可从权使用。

[浅释] 方药剂型有汤、丸、散、膏等多种,各有所宜。发汗最好使用汤剂,因为药力发挥快,特别是可以随证加减化裁,使之更切合于病情,从而有利于提高疗效。丸、散剂的剂型固定,不能随证加减,而且药力发挥缓慢,用于发汗,一般不如汤剂。但是,如果一时取不到汤药,丸散也可暂时使用,不过,仍应以汗出方可病解。

[选注] 成无己:《圣济经》曰:“汤液主治,本乎腠理壅郁,除邪气者,于汤为宜。”《金匮玉函》曰:“水能净万物,故用汤也。”

张令韶:此言以丸散发汗,不如汤之良验。盖以丸散乃定剂,而汤可随证加减也。无汤者,言一时仓卒无汤,以丸散代之亦可。

魏念庭:无汤者,无药也,则圆、散亦可。然圆、散皆已成之剂,不如汤之加减损益,随证而进,其验甚准,故曰良验也。可见良法原至虚至活,盖古今人必无印板病,岂有印板治法乎!

[按语] 成氏引经据典,言颇切要。张、魏分析研讨,亦很中肯,对于深入理解,都有一定帮助。

太阳病,外证未解,脉浮弱者,当以汗解,宜桂枝汤。(37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42条。

脉浮而数者,可发汗,属桂枝汤证。(38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52条,“属桂枝汤证”作“宜麻黄汤”。

阳明病,脉迟,汗出多,微恶寒者,表未解也,可发汗,属桂枝汤证。(39)

[按语] 见“阳明篇”234条,“属桂枝汤证”作“宜桂枝汤”。

夫病脉浮大,问病者,言但便硬耳。设利者,为大逆。硬为实,汗出而解。何以故?脉浮,当以汗解。(40)

[校勘] 成本“耳”作“尔”字。

[语译] 病见脉象浮大,问病人,仅说是大便干硬。假使是下利,病情就非常严重了。大便硬,证明里气不虚,汗出则病解。怎么知道的呢?因为脉浮是正气抗邪向外,所以当用汗解的方法。

[提要] 表证便硬,治当发汗解表。

[浅释] 脉浮大,是邪气盛实于外,自当治以发汗解表,然而必须没有虚象,这时询问大便情况,颇有参考价值。如大便干硬,表明里气不虚,汗出则病解,因为脉浮为正气抗邪向外,所以当用汗解。如果不是便硬,而是里虚下利,则表邪极易内陷,所以断为大逆。所谓硬为实,说明里气不虚,并不是已具阳明里实。这种便硬,一般不须治疗,迨汗出表解之后,邪去正复,大便可能自通。假使未通,再略进通下,也不为晚。

[选注] 张隐庵:此言浮大之脉,宜从汗解,而不宜下利也。夫病脉浮大者,太阳之脉浮,阳明之脉大,乃身病而得阳盛之脉,问病者言但便硬耳。乃阳热盛而便硬,无足怪也。设利者,津液下泄也,故为大逆。便硬为邪实于胃,汗出则胃气和而病解,如上焦得通,津液得下,胃气因和,身濈然汗出而解之类。所以然者,脉大而浮,故当以汗解。此浮大之脉,虽便硬而亦宜汗解者如此。

方中行:此言便虽硬,若脉见浮,犹当从汗解。盖互下不宜早,而曲致叮咛之意。

魏念庭:此段申明可汗则必发汗,不可以病家言语而乱其治法也。人病诊之,脉得浮,表证也,兼大,气足也,此可发汗。问之病人乃曰大便硬,如随其言,进利之之药,则病在表而攻里,岂非大逆。此亦非病者诈言以相欺,此硬,乃邪在表,而正气内郁,火盛津耗,故便硬耳。名之曰实,非胃实也,因脉大而知其气内充实也。一发汗则表解而热散也。正津自生,大便自软,不必治里,但治表而里自和也。何也?以其脉浮知有表邪,必应发汗,岂可非胃实而遽攻里以犯大逆耳。此见凡可发汗,俱应察证脉为知从,不可淆惑于人言,迷昧其主见也。

《金鉴》:脉浮大属表未解,虽有便硬里实,亦不可利下,何以故,因脉浮也。当先解其外,表解热除,内外和谐,而大便自通矣。设用利药,是为大逆也。

[按语] 本条的分歧有两点,一是对“此为实”的理解不同,有认为是正气充实,有认为是阳明里实;二是对“设利者”利字的理解不同,有解为治法,利即是利下,有解为症状,利就是下利。个人认为便硬仅标志正气不虚,并不一定是阳明里实。利作为症状比较多见,如利不止,利益甚等均指下利;利作为治法,很少称下法为利法者,可见把利与下等同起来,似不够确当。固然,就治法解释的注家较多,但张氏作下利解释,也有一定理由,而不应轻易否定。

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。弱者必渴,被火必谵语。弱者发热脉浮,解之,当汗出愈。(41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113条。“伤寒”前多“形作”二字。

病人烦热,汗出即解,又如疟状,日晡所发热者,属阳明也。脉浮虚者,当发汗,属桂枝汤证。(42)

[按语] 见“阳明篇”240条。“即解”作“则解”。“属阳明也”下有“脉实者,宜下之”六字。“当发汗”作“宜发汗”,下并有“下之与大承气汤”七字。“属桂枝汤证”作“发汗宜桂枝汤”。

病常自汗出者,此为荣气和。荣气和者,外不谐,以卫气不共荣气谐和故尔。以荣行脉中,卫行脉外,复发其汗,荣卫和则愈,属桂枝汤证。(43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53条。“属桂枝汤证”作“宜桂枝汤”。

病人藏无他病,时发热自汗出,而不愈者,此卫气不和也。先其时发汗则愈,属桂枝汤证。(44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54条。“属桂枝汤证”作“宜桂枝汤”。

脉浮而紧,浮则为风,紧则为寒,风则伤卫,寒则伤荣,荣卫俱病,骨节烦疼,可发其汗,宜麻黄汤。(45)

[按语] 见“辨脉篇”20条。“脉浮而紧”作“寸口脉浮而紧”,“可发其汗”作“当发其汗”,无“宜麻黄汤”四字。但成注为“当与麻黄汤发汗则愈。”可资参考。

太阳病不解,热结膀胱,其人如狂,血自下,下者愈。其外未解者,尚未可攻,当先解其外,属桂枝汤证。(46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106条上半节,该条无“属桂枝汤证”五字。

太阳病,下之,微喘者,表未解也,宜桂枝加厚朴杏子汤。(47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43条。“表未解”下有“故”字。末句作“桂枝加厚朴杏子汤主之”。

伤寒脉浮紧,不发汗,因致衄者,属麻黄汤证。(48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55条。末句作“麻黄汤主之”。

阳明病,脉浮无汗而喘者,发汗则愈,属麻黄汤证。(49)

[按语] 见“阳明篇”235条。末句作“宜麻黄汤”。

太阴病,脉浮者,可发汗,属桂枝汤证。(50)

[按语] 见“太阴篇”276条。末句作“宜桂枝汤”。

太阳病,脉浮紧,无汗发热,身疼痛,八九日不解,表证仍在,当复发汗。服汤已微除,其人发烦目瞑,剧者必衄,衄乃解。所以然者,阳气重故也。属麻黄汤证。(51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46条。“服汤”作“服药”。末句作“麻黄汤主之”。

脉浮者,病在表,可发汗,属麻黄汤证。(52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51条。末句作“宜麻黄汤”。

伤寒不大便六七日,头痛有热者,与承气汤。其小便清者,一云大便青知不在里,续在表也,当须发汗。若头痛者,必衄,属桂枝汤证。(53)

[按语] “太阳篇”56条。“续”作“仍”。末句作“宜桂枝汤”。

下利腹胀满,身体疼痛者,先温其里,乃攻其表,温里宜四逆汤,攻表宜桂枝汤。(54)

[按语] 见“厥阴篇”372条。

下利后,身疼痛,清便自调者,急当救表,宜桂枝汤发汗。(55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91条。该条原文为“伤寒医下之,续得下利,清谷不止,身疼痛者,急当救里。后身疼痛,清便自调者,急当救表。救里宜四逆汤,救表宜桂枝汤”。

太阳病,头痛发热,汗出恶风寒者,属桂枝汤证。(56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13条。“恶风”下无“寒者”二字。末句作“桂枝汤主之”。

太阳中风,阳浮而阴弱,阳浮者,热自发,阴弱者,汗自出;啬啬恶寒,淅淅恶风,翕翕发热,鼻鸣干呕者,属桂枝汤证。(57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12条。末句作“桂枝汤主之”。

太阳病,发热汗出者,此为荣弱卫强,故使汗出,欲救邪风,属桂枝汤证。(58)

[按语]见“太阳篇”95条。“邪风”下有“者”字。末句作“宜桂枝汤”。

太阳病,下之后,其气上冲者,属桂枝汤证。(59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15条上半节。末句作“可与桂枝汤”。

太阳病,初服桂枝汤,反烦不解者,先刺风池风府,却与桂枝汤则愈。(60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24条。

烧针令其汗,针处被寒,核起而赤者,必发奔豚。气从少腹上撞心者,灸其核上各一壮,与桂枝加桂汤。(61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117条。“撞”作“冲”。末后还有“更加桂二两也”六字。

太阳病,项背强,反汗出恶风者,宜桂枝加葛根汤。(62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14条。末句作“桂枝加葛根汤主之”。

太阳病,项背强,无汗恶风者,属葛根汤证。(63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31条。无“者”字。末句作“葛根汤主之”。

太阳与阳明合病,必自下利,不呕者,属葛根汤证。(64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32条。“太阳与阳明合病”下有“者”字。无“不呕者”三字。末句作“葛根汤主之”。

太阳与阳明合病,不下利,但呕者,宜葛根加半夏汤。(65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33条。末句作“葛根加半夏汤主之”。

太阳病,桂枝证,医反下之,利遂不止,脉促者,表未解也;喘而汗出者,宜葛根黄芩黄连汤。(66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34条。末句作“葛根黄芩黄连汤主之”。

太阳病,头痛发热,身疼腰痛,骨节疼痛,恶风无汗而喘者,属麻黄汤证。(67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35条。末句作“麻黄汤主之”。

太阳与阳明合病,喘而胸满者,不可下,属麻黄汤证。(68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36条。末句作“宜麻黄汤”。

太阳中风,脉浮紧,发热恶寒,身疼痛,不汗出而烦躁者,大青龙汤主之。若脉微弱,汗出恶风者,不可服之;服之则厥逆,筋惕肉,此为逆也。(69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38条。

阳明中风,脉弦浮大,而短气,腹都满,胁下及心痛,久按之气不通,鼻干,不得汗,嗜卧,一身及目悉黄,小便难,有潮热,时时哕,耳前后肿,刺之小差,外不解,过十日,脉续浮者,与小柴胡汤。脉但浮,无余证者,与麻黄汤。不溺,腹满加哕者不治。(70)

[按语] 见“阳明篇”231及232条。“过十日”作“病过十日”。“不溺”作“若不尿”。

太阳病,十日已去,脉浮而细,嗜卧者,外已解也。设胸满胁痛者,与小柴胡汤;脉但浮者,与麻黄汤。(71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37条。“脉浮而细,嗜卧者”作“脉浮细而嗜卧者”。

伤寒脉浮缓,身不疼,但重,乍有轻时,无少阴证者,可与大青龙汤发之。(72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39条。无“可与”二字。

伤寒表不解,心下有水气,干呕,发热而咳,或渴,或利,或噎,或小便不利,少腹满,或喘者,宜小青龙汤。(73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40条。末句作“小青龙汤主之”。

伤寒心下有水气,咳而微喘,发热不渴,服汤已渴者,此寒去欲解也,属小青龙汤证。(74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41条。末句作“小青龙汤主之”。

中风往来寒热,伤寒五六日以后,胸胁苦满,嘿嘿不欲饮食,烦心喜呕,或胸中烦而不呕,或渴,或腹中痛,或胁下痞硬,或心下悸,小便不利,或不渴,身有微热,或咳者,属小柴胡汤证。(75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96条。首二句作“伤寒五六日中风,往来寒热”,无“以后”二字。“烦心”作“心烦”。末句作“小柴胡汤主之”。

伤寒四五日,身热恶风,颈项强,胁下满,手足温而渴者,属小柴胡汤证。(76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99条。末句作“小柴胡汤主之”。

伤寒六七日,发热微恶寒,支节烦疼,微呕,心下支结,外证未去者,柴胡桂枝汤主之。(77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146条。

少阴病,得之二三日,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,以二三日无证,故微发汗也。(78)

[按语] 见“少阴篇”302条。

脉浮,小便不利,微热消渴者,与五苓散,利小便发汗。(79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71条下半段。“脉浮”前有一“若”字。“与五苓散”作“五苓散主之”。无“利小便发汗”五字。

小结

2.风寒表虚证——桂枝汤。

3.风寒表实证——麻黄汤。

4.表寒里热证——大青龙汤。

5.表寒里饮证——小青龙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