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发汗后病脉证并治第十七

二阳并病,太阳初得病时,发其汗,汗先出不彻,因转属阳明,续自微汗出,不恶寒。若太阳病证不罢者,不可下,下之为逆,如此可小发汗。设面色缘缘正赤者,阳气怫郁在表,当解之熏之。若发汗不彻,不足言,阳气怫郁不得越,当汗不汗,其人烦躁,不知痛处,乍在腹中,乍在四肢,按之不可得,其人短气但坐,以汗出不彻故也,更发汗则愈。何以知汗出不彻,以脉涩故知也。(80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48条。“烦躁”作“躁烦”。

未持脉时,病人叉手自冒心,师因教试令咳而不即咳者,此必两耳聋无闻也。所以然者,以重发汗,虚故如此。(81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75条上半节。“叉手”作“手叉”。“而不即咳者”作“而不咳者”。

发汗后,饮水多必喘,以水灌之亦喘。(82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75条下半节。

发汗后,水药不得入口为逆。若更发汗,必吐下不止。(83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76条上半节。

阳明病,本自汗出,医更重发汗,病已差,尚微烦不了了者,必大便硬故也。以亡津液,胃中干燥,故令大便硬。当问小便日几行,若本小便日三四行,今日再行,故知大便不久出。今为小便数少,以津液当还入胃中,故知不久必大便也。(84)

[按语] 见“阳明篇”203条。“必大便硬故也”作“此必大便硬故也”。“当问小便日几行”作“当问其小便日几行”。

发汗多,若重发汗者,亡其阳,谵语,脉短者死,脉自和者不死。(85)

[按语] 见“阳明篇”211条。

伤寒发汗已,身目为黄,所以然者,以寒湿(一作温)在里不解故也。以为不可下也,于寒湿中求之。(86)

[按语] 见“阳明篇”259条。

病人有寒,复发汗,胃中冷,必吐蚘。(87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89条。

太阳病,发汗,遂漏不止,其人恶风,小便难,四肢微急,难以屈伸者,属桂枝加附子汤。(88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20条,末句作“桂枝加附子汤主之”。

太阳病,初服桂枝汤,反烦不解者,先刺风池,风府,却与桂枝汤则愈。(89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24条。

服桂枝汤,大汗出,脉洪大者,与桂枝汤,如前法。若形似疟,一日再发者,汗出必解,属桂枝二麻黄一汤。(90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25条。末句作“宜桂枝二麻黄一汤”。

服桂枝汤,大汗出后,大烦渴不解,脉洪大者,属白虎加人参汤。(91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26条。末句作“白虎加人参汤主之”。

伤寒脉浮,自汗出,小便数,心烦,微恶寒,脚挛急,反与桂枝,欲攻其表,此误也。得之便厥,咽中干,烦躁吐逆者,作甘草干姜汤与之,以复其阳;若厥愈足温者,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,其脚即伸;若胃气不和,谵语者,少与调胃承气汤;若重发汗,复加烧针者,与四逆汤。(92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29条。末句作“四逆汤主之”。

太阳病,脉浮紧,无汗发热,身疼痛,八九日不解,表证仍在,此当复发汗。服汤已微除,其人发烦目瞑,剧者必衄,衄乃解,所以然者,阳气重故也。宜麻黄汤。(93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46条。“此当复发汗”作“此当发其汗”。“服汤已”作“服药已”。末句作“麻黄汤主之”。

伤寒发汗已解,半日许复烦,脉浮数者,可更发汗,属桂枝汤证。(94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57条。末句作“宜桂枝汤”。

发汗后,身疼痛,脉沉迟者,属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。(95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62条。无“属”字,最后有“主之”二字。

发汗后,不可更行桂枝汤,汗出而喘,无大热者,可与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。(96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63条。“杏子”作“杏仁”。

发汗过多,其人叉手自冒心,心下悸,欲得按者,属桂枝甘草汤。(97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64条。末句作“桂枝甘草汤主之”。

发汗后,其人脐下悸者,欲作奔豚,属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。(98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65条。无“属”字,最后有“主之”二字。

发汗后,腹胀满者,属厚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。(99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66条。无“属”字,最后有“主之”二字。

发汗病不解,反恶寒者,虚故也,属芍药甘草附子汤。(100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68条。无“属”字,最后有“主之”二字。

发汗后,恶寒者,虚故也;不恶寒,但热者,实也,当和胃气,属调胃承气汤证。(101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70条。“属”字作“与”字,末句无“证”字。

太阳病,发汗后,大汗出,胃中干,烦躁不得眠,欲得饮水者,少少与饮之,令胃气和则愈。若脉浮,小便不利,微热消渴者,属五苓散。(102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71条。末句作“五苓散主之”。

发汗已,脉浮数,烦渴者,属五苓散证。(103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72条。末句作“五苓散主之”。

伤寒汗出而渴者,宜五苓散;不渴者,属茯苓甘草汤。(104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73条。“宜五苓散”作“五苓散主之”,末句作“茯苓甘草汤主之”。

太阳病发汗,汗出不解,其人仍发热,心下悸,头眩,身动,振振欲擗(一作僻)地者,属真武汤。(105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82条。末句作“真武汤主之”。

伤寒汗出解之后,胃中不和,心下痞硬,干噫食臭,胁下有水气,腹中雷鸣下利者,属生姜泻心汤。(106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157条。末句作“生姜泻心汤主之”。

伤寒发热,汗出不解,心中痞硬,呕吐而下利者,属大柴胡汤。(107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165条。末句作“大柴胡主之”。

阳明病,自汗出,若发汗,小便自利者,此为津液内竭,虽硬不可攻之。须自欲大便,宜蜜煎导而通之。若土瓜根,及大猪胆汁,皆可为导。(108)

[按语] 见“阳明篇”233条。“须”字前有“当”字。

太阳病三日,发汗不解,蒸蒸发热者,属胃也,属调胃承气汤证。(109)

[按语] 见“阳明篇”248条。末句作“调胃承气汤主之”。

大汗出,热不去,内拘急,四肢疼,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,属四逆汤证。(110)

[按语] 见“厥阴篇”353条。末句作“四逆汤主之”。

发汗后不解,腹满痛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(111)

[按语] 见“阳明篇”254条。无“后”字。

发汗多,亡阳谵语者,不可下,与柴胡桂枝汤,和其荣卫,以通津液,后自愈。(112)

[语译] 发汗过多,阳气外亡而谵语的,不可用攻下之药,可用柴胡桂枝汤,和其营卫功能,以通调津液,就可痊愈。

[提要] 表病过汗,亡阳谵语的证治。

[浅释] 服发汗汤药,以微微汗出为宜,切不可出汗过多,汗出太多,不仅是邪不外解,而且有伤津亡阳之变,《论》中已有详细的说明,并且有针对性的救误方药,本条更补充出汗多亡阳谵语的另一种特殊情况与治误方法。这种亡阳,既不同于少阴病肾阳外亡的脉微肢厥,也不同于心神浮越的烦躁惊狂,而是精神紊乱,所以胡言乱语,治疗这一谵语,自然非温阳所宜,但更非阳明里实,亦不可用攻下方药,而应当调其营卫、和其枢机,使得营卫调和,枢机畅利,而津液通调,则谵语自愈。近世用柴胡桂枝汤治疗许多精神失调症,取得较好的疗效,就是很好的证明。

[选注] 成无己:胃为水谷之海,津液之主。发汗多,亡津液,胃中燥,必发谵语。此非实热,则不可下,与柴胡桂枝汤,和其营卫,通行津液,津液生则胃润,谵语自止。

张隐庵:发汗多亡阳谵语者,汗多亡阳,神气内虚也。亡阳而神气虚,故不可下;与柴胡桂枝汤,用柴胡启一阳之气,半夏启一阴之气,人参、甘草、生姜、大枣,滋生中焦之津液,桂枝保助心神,芍药滋养营血,合黄芩以和卫气,虽亡阳谵语,后必自愈。

黄坤载:营卫和而津液通,神气渐复,谵语自止。

魏念庭:和营卫以通津液,有宣阳养阴之意。治表用柴胡、桂枝,邪自少阳太阳而去,和卫也。治里用人参、甘草、大枣以补虚,用生姜、半夏以破阴助阳,用芍药以收津,则邪去阳生,则津液自通矣。此为汗多亡阳,出谵语一证,示匡救之法,总见误汗之病皆贵治里,纵有表邪,亦惟兼治而已。末言自愈,犹重善为调养,不专归功于医药矣。

[按语] 成注本证谵语亦由胃燥,但非实热,所以用本方和营卫,通津液,津液生则胃润,谵语自止,颇有理致,但对亡阳未作交待。张注亡阳而神气内虚,能够突出本证谵语的病机特点,但作为真虚,恐未确当。至解释方义著眼于调整阴阳,则颇有发挥,有助于启悟。魏注对方义的分析比较具体,不落前人窠臼,虽然未尽允当,也有一定参考价值。

小结

1.表如款解,仍当解表。

2.过汗正伤,随证论治

(1)卫阳虚——汗漏,恶风,溲难,肢急——桂枝加附子汤。

(2)营血虚——身疼痛,脉沉迟——桂枝新加汤。

(3)心阳虚——心悸欲按,甚则耳聋——桂枝甘草汤。

(5)脾肾阳虚——大汗出,内拘急,厥利,肢疼,寒热。

4.水气不化,散水利水

(1)胃肠水食停滞——脘痞,干噫食臭,肠鸣下利——生姜泻心汤。

(2)水饮射肺——喘。

(3)水蓄津不上布——小便不利,微热消渴,脉浮——五苓散。

(4)胃有停水——心下悸,不渴——茯苓甘草汤。

(5)下焦水气动逆——脐下悸,欲作奔豚——苓桂甘枣汤。

(6)肾阳虚,水气浸渍——心悸,头眩,身,振振欲擗地——真武汤。

辨不可吐第十八

太阳病,当恶寒发热,今自汗出,反不恶寒发热,关上脉细数者,以医吐之过也。若得病一二日吐之者,腹中饥,口不能食;三四日吐之者,不喜糜粥,欲食冷食,朝食暮吐。以医吐之所致也,此为小逆。(113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120条。无“若得病”三字。

太阳病,吐之,但太阳病当恶寒,今反不恶寒,不欲近衣者,此为吐之内烦也。(114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121条。无“者”字。

少阴病,饮食入口则吐,心中温温欲吐,复不能吐,始得之,手足寒,脉弦迟者,此胸中实,不可下也。若膈上有寒饮,干呕者,不可吐也,当温之。(115)

[按语] 见“少阴篇”324条。“不可下也”下有“当吐之”三字,最后还有“宜四逆汤”四字。

诸四逆厥者,不可吐之,虚家亦然。(116)

[按语] 见“厥阴篇”330条。“不可吐之”作“不可下之”。

小结

2.误吐变证——阳虚假热。

(1)内烦——反不恶寒,不欲近衣。

(2)胃阳虚躁——反不恶寒发热,关上脉细数。

1)一二日吐之者,腹中饥,口不能食——轻。

2)三四日吐之者,不喜糜粥,欲食冷食,朝食暮吐——重。

辨可吐第十九

大法,春宜吐。(117)

[语译] 一般的治病法则,春季宜用吐法。

[提要] 宜用吐法的季节。

[浅释] 春季生气上升,万物发陈,涌吐亦有发陈上升之义,所以春令宜用吐法以治病。但这也不是绝对的,必须实邪在膈上,又有欲吐之势,才是吐法所宜,否则就不应使用。由于吐法会损伤胃气,假使用之不当,易生变逆,即使有可吐之证,亦必须结合病史和体质情况斟酌选用。如体虚、久病、产后、素有吐血宿疾等患者,最好不用。

[选注] 成无己:春时阳气在上,邪气亦在上,故宜吐。

方中行:春气上行,万物伏藏者,皆冒土而上出,故病之发于春者,大率宜宣而吐以出之,法天道也。

张隐庵:春气从下而上,由阴而阳。春宜吐者,以明吐剂亦从下而上,由阴而阳,所以顺春升之气而施治也。愚按一日之四时,乃朝则为春,于少阳气旺之时而服吐药,亦顺天时之大法也。

程郊倩:吐法从升,有发陈之义,故曰春宜吐。

《金鉴》:汗、吐、下,治病之大法,谓春宜于吐者,是象天之春气上升以立法也。然凡病有当吐者则吐之,又不可一概而论也。

[按语] 各家多以吐法比类春升之气解释,不够全面,《金鉴》同时提出凡有病当吐则吐之,不可一概而论,较符实际。张氏引申朝则为春,那就意味着每天皆有春时,就不必局限于春季了。

凡用吐汤,中病便止,不必尽剂也。(118)

[校勘] 成本“便止”作“即止”。

[语译] 大凡服用涌吐的汤药,取得效果后,便当停药,不必将全剂服完。

[提要] 服吐剂应遵守中病即止的原则。

[浅释] 凡是攻邪的药物,都应当中病即止,以免过剂伤正,引起其他变化。《内经》上说“无使过之,伤其正也”,正是此意。

[选注] 成无己:要在适当,不欲过也。

张令韶:吐药峻利,过服有损胃气,故中病即止,不必尽剂。

《金鉴》:凡用吐汤,原以去上焦之邪,中病即止。若病去而过用之,反伤中气,所以不必尽剂也。

魏念庭:至用汤吐,中病即止,不必尽剂,犹之发汗不可过多之义。治病如为政,去其太甚耳。盖自有其人正气,渐能消邪而愈。凡治病者必知此,然后为善于治病,更善于养病也。

[按语] 诸注均平允确当。

病如桂枝证,头不痛,项不强,寸脉微浮,胸中痞硬,气上撞咽喉,不得息者,此为有寒,当吐之。(一云此以内有久痰宜吐之)(119)

[按语] 见“太阳篇”166条。“撞”作“冲”,“此为有寒”作“此为胸有寒也”,“当吐之”下有“宜瓜蒂散”四字。

病胸上诸实,一作寒胸中郁郁而痛,不能食,欲使人按之,而反有涎唾,下利日十余行,其脉反迟,寸口脉微滑,此可吐之,吐之利则止。(120)

[语译] 凡上焦有实邪壅塞,因而胸中闷闷作痛,不能饮食,要叫人按其胸部,而反有涎沫唾出,腹泻一日十多次,脉搏反迟,但寸口脉微滑,这样的病,可用催吐治疗,得涌吐后,下利就会停止。

[提要] 胸中邪实下利的辨治。

[浅释] 病胸上诸实,是指上焦有痰涎或宿食等实邪阻塞。根据本条见证,是属痰饮为病。痰涎壅塞上焦,故胸中闷而疼痛,不能饮食;气机闭塞不通,不能从上而下,以致反有涎唾;下利十余行者,是因天气闭塞则地气不升,邪实在上则水不下输膀胱而偏渗于大肠所致。气机阻滞,肠道不畅,故脉迟;邪实于上,故寸口微滑,与《金匮》所说的“下利脉迟而滑者,实也”,颇相符合。病证属实,又在上焦,故宜使用催吐治疗。上焦得通,气机通畅,下利即可自止。所用方剂,不外乎瓜蒂散之类。

[选注] 成无己:胸上诸实,或痰实,或热郁,或寒结,胸中郁而痛,不能食,欲使人按之,反有涎唾者,邪在下,按之气下而无涎唾,此按之反有涎唾者,知邪在胸中。《经》曰:“下利,脉迟而滑者,内实也。”今下利日十余行,其脉反迟,寸口脉微滑,是上实也,故可吐之。《玉函》曰:“上盛不已,吐而夺之。”

程扶生:胸中郁郁而痛,邪不在腹也。不能食,邪上聚而食不下也。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,按之则涎唾转动也。下利日十余行,其脉反迟,寸脉微滑,皆寒痰在胸也。

张路玉:痛不得食,按之反有涎唾者,故知有寒痰在胸中也。下利脉迟,寸口微滑者,为膈上实,故吐之则利自止也。

张隐庵:此言邪实于胸者宜吐,吐之利即止,以明气机环转上下相通之义。病胸上诸实者,言邪实于胸,或寒、或食、或气、或痰之类也。胸中郁郁而痛者,言胸上实而致胸中郁痛也。胸实而痛,故不能食,气机不能从上而下,故欲使人按之,而反有涎唾也。夫欲按为虚,涎唾为实,故曰反也。天气闭塞,则地气不升,故下利日十余行,夫胸中实而下利,频得生阳鼓动之脉,则气机旋转,其病可愈。今其脉反迟,阳气虚也,寸口之脉迟而微滑,胸上实也,胸上实故可吐之,吐之则胸膈和而气机旋转,上下相交,故利即止。

陈莲舫:病虽有虚实相反处,然审其证而辨其脉,由于气机不能上下所致,故知为胸中实,实则吐之,庶上下通达而利自止矣。

[按语] 胸有实邪郁郁而痛,不能食,欲按似乎属虚,其虚实之辨,在于涎沫之有无,反有涎沫,胸中邪实无疑,各家所释都很清楚。脉迟为邪结,加之寸口脉微滑,所以知为胸中邪实,张氏解迟为阳气虚,于理不合。下利因上实而致,所以吐之则利自止。用吐法治下利,这是特定情况的特殊治法,确可以补一般治下利法的不足,值得珍视和研究。

少阴病,饮食入口则吐,心中温温欲吐,复不能吐者,宜吐之。(121)

[按语] 见“少阴篇”324条上半段。“欲吐复不能吐”下有字。“始得之,手足寒,脉弦迟者,此胸中实,不可下也”十八字,无“者”字。“宜吐之”作“当吐之”。

宿食在上管①者,当吐之。(122)

词解 ①上管:即上脘,就是胃的上端。

[校勘] “管”成本作“脘”。

[语译] 宿食滞留于胃的上端,应当治以涌吐方法。

[提要] 宿食在上,治宜涌吐。

[浅释] 《内经》说:“其高者,因而越之。”本证宿食停滞在上脘,所以治用吐法。如果在中脘、下脘,就非吐法所宜。

[选注] 成无己:宿食在中下脘者则宜下,宿食在上脘者则当吐。《内经》曰:“其高者因而越之,其下者引而竭之。”

张隐庵:胃为水谷之海,有上脘、中脘、下脘之分,上脘主纳,中脘主化。今食在上脘,不得腐化,故成宿食,当吐之。

[按语] 宿食在上脘者宜吐,注家意见一致。宿食在中、下脘者不可吐,也是肯定的。然而不可吐不等于可下,宿食在中脘,一般当用消导,而成氏主张宿食在中、下脘都用下法,似嫌略欠分晓。

病手足逆冷,脉乍结①,以客气②在胸中,心下满而烦,欲食不能食者,病在胸中,当吐之。(123)

词解 ①乍结:忽然见到结脉。

②客气:就是邪气。

[校勘] 成本首句作“病人手足厥冷”。

[语译] 病人手足厥冷,脉象忽然见到止歇,这是邪气阻结在胸中。心下闷满而心烦,想进食而又不能食的,病在胸中,当以吐法治之。

[提要] 食厥治宜涌吐。

[浅释] 本条内容和“厥阴篇”355条瓜蒂散证大致相同,文字略有差异。彼作脉乍紧,此为脉乍结;彼作邪结在胸中,此作以客气在胸中;彼作饥不能食者,此为欲食不能食者。实际都是痰涎、宿食阻结在胸中,胸阳内郁,故心下满而烦,阳气不得外达四未,故手足厥冷。文中都用一“乍”字,表明是暂病而邪结未深,所以当治以吐法,虽然未出方名,当亦不外瓜蒂一类方剂。

[选注] 张隐庵:此言客气在胸,阳气不能外达,病在胸中,正气不能上行,皆当吐之。病人手足厥冷者,阴阳之气不相顺接也;脉乍结者,来缓时止,阴盛则结也;所以然者,客气在胸中,阳气不能外达之所致也。心下满而烦者,邪隔则满,气郁则烦也;欲食不能食者,胃欲得食,上焦不纳也,欲以然者,以病在胸中,正气不能上行之所致也。凡此皆当吐之,客气去而阳气外达,正气上行矣。

魏念庭:病人手足厥冷,似为寒邪在里,诊之不见沉紧迟涩,但见乍结,结为脉病,而乍结则忽然见结,非脉之本然,乃有形之邪,阻碍其胸中宗气,故卫荣之气不能畅行,非同于气血虚微,不能流布之结也。此非他邪为患,乃客气客于胸中也,故其证又见心下满而烦,虽欲食不能也。客气不止于外邪,即宿食之气亦客气,若客气能除,宗气能行,手足厥冷可愈矣。如吐痰饮之后,可止下利,同一义也。审知客气在胸中,则从上越之亦顺也。

张令韶:病人手足厥冷者,气机内结,不能外达于四肢也……心下满而烦者,邪实则满,正伤则烦也。

[按语] 本条注释,二张基本正确,但略有小疵,如隐庵氏释脉乍结为阴盛,令韶氏释烦因正伤,均欠妥切。魏氏析理透辟,并重点突出,对理解极有帮助。

小结

1.宜吐季节——大法春宜吐。

2.用吐原则——中病即止,不必尽剂。

3.宜吐病机——痰、食阻滞上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