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节 概论

明代帝王的专制淫威既如彼,士大夫的寡廉鲜耻又如此,在他们的政府之下所施行的教育,自然没有新的希望,除了继承前代的学说及制度外,他们所增加的只有“专制”与“机械”,其结果不过养成在朝为顺臣、在野为豪绅的一般士大夫。在半封建时代,这种现象历朝相同,我们勿庸对此特持苛论,不过此时较为显著罢了。但明代的教育制度之完备,及初年办理学校之严格,比较前朝确实进步,我们也不能一笔抹煞。

刘基

明朝开国的教育制度,多出于刘基、宋濂等文臣的谋议,计划非常详备,凡入学、升格考试、教导、管理及给假等等皆有定章。不仅学制详备超越唐、宋,即待遇学生之优厚,与管束学生之严紧,也非前代所可比拟。自隋、唐以来,学校与科举虽称并行,但两者的关系却不紧切,有时有学校而无科举,有时有科举而无学校,或轻或重,殊不一定。到了明朝,情形则与前不同。他们视学校为重,视科举亦重,两者不可偏废,虽学校有时可以直接取得出身的资格,而科举出身必要经过学校一期的培养,而始有应试的资格。此明朝教育制度与前不同的地方,亦即隋、唐以来之科举制度到明朝才有此一大进步,才与学校发生密切的关系。这种制度一直行到清朝三百余年未曾大改。

第九图 明代学制系统图

学校教育分中央与地方两等。中央教育,有国学、宗学,有武学。地方教育,有府、州、县三级所立的学校,也有宗学及武学,此外还有卫学及社学。国学名国子监,属大学性质,府、州、县立的学校似属于中学性质,社学属于小学性质:这一类的学校,统名儒学,谓之直系;其他旁支各校,性质各异,制度也不一定。唯府、县学的生员才有应科举的资格,而社学办理不久,就已停废,所有小学教育,从此则尽由民间自办了。试看右面的学制系统图,当更明了……学校之外,还有书院,不过没有宋、元两代的发达,且在嘉靖万历年间经过几次摧残,更难维持不衰。但到晚年,首善与东林二书院曾出过许多人才,在社会上很占有一部分势力,闹过一次党祸,这也是宋、元所没有的。

教育行政机关,与元代没有什么差异。关于学校方面,在中央属于国子监,长官称“祭酒”;在地方属于提举司,长官称“提学官”。提学官每省设置一员,管辖全省各级学校。此外各府、州、县设有儒学教官,管辖各学的学生,有时也担任教课。关于科举方面,在中央属于礼部,在地方属于各省地方长官,不过每逢乡试时由中央另简大臣赴各省主考,地方长官不过备位监试而已。至于书院制独立于学校与科举之外,主持的领袖称“山长”,与宋、元全同。

第二节 国子监

中央大学初名国子学,其后改名国子监。太祖建都南京,即建校址于鸡鸣山下,名曰京师国子监。迨后成祖把国都搬到北京了,即在北京建设京师国子监,将原来的改名南京国子监,于是国子监有两所,而太学生有南北监之分了。现把该监办法分述于下。

是时会试有副榜,大抵署教官,令入监者亦食其禄也。

一 入学资格及手续

凡入国子监读书的,名叫监生。监生之资格有四:一为举监,二为贡监,三为荫监,四为例监。前二种为常例,生员较多;后二种为变例,生员很少。举监是由举人充当,凡在京会试下第的举人,由翰林院择其优者送入监内读书,谓之举监。这一种监生,一面读书,一面还领教官的俸给,到下次会试仍可出监应试的。贡监是由地方学校的生员选贡到国子监来肄业的。照洪武初年的规定,凡天下府、州、县各学,每年贡举一名,到监肄业,谓之岁贡。到嘉靖以后,名额略有变更:府学每年举二人,州学每二年举三人,县学一年举一人。当初贡举时,必考其“学行端庄,文理优长者”为标准,其后只以在学所食廪米年限较久者为标准。弘治以后举人多不愿入监,监生人数日少,加以岁贡生且因限于成例,大率皆颓唐老朽之徒,在监毫无成绩,于是有人提议令天下府、州、县各学于岁贡之外,另选年富力强、累试优等的生员,不拘廪膳或增广,三年或五年选贡一名入监,谓之选贡。荫监是品官子弟或勋戚子弟送入监内读书的学生。例监是较后的例子,或以监生缺额,或因国家有事,人民如有捐赀于政府者,政府特准他们的子弟送入监内读书,这种监生又谓之民生。自开了选贡之例,监内顿呈一种生气,而岁贡不免相形见绌。但自开了纳粟之例,流品遂杂,而监生在社会上的地位遂日渐轻了。

北京国子监辟雍

二 名额

明代监生名额没有明显的统计可查,但由盛而衰,由多而少,是可以看得出来的。据南京祭酒章懋在弘治中的奏章上说:“洪、永之间,国子生以数千计,今在监科贡止六百余人。”是监生名额,初年本有数千,到了中年已减至六百余人了。又据嘉靖时教育长官的话:“今国子缺人,视弘治间更甚。”又据调查:“隆、万以后,学校废弛,一切循故事而已。”则知自嘉靖以后,生员之递减较弘治间当更甚。再考明朝的《地理志》,除都督府及卫所不计外,共有府一百四十,州一百九十三,县一千二百四十六,各府、州、县学每年贡送一名,岁贡生当有一千五百八十人之谱。加上举监与恩监,约计五百名,合计有二千一百人之谱。且当时边徼如云南、四川的土官生,国外如日本、琉球、暹罗诸国的留学生,每年当不下二百人。还有四百九十三卫的学生,每年可贡三百人之谱。由此,我们得一结论,明代太学生除选贡及例贡较后不计外,当国家鼎盛时,名额至多亦不过三千人,是明代学规较前代严格,而生徒之盛反不如宋代发达之时,但较元代则增加多了。

四书五经大全》书影

三 课程及教法

自永乐年间,制定《四书五经大全》以后,四书五经遂为明代各学校的主要教材。国子监内除四书五经外,还加授刘向说苑》及律令、书数、御制大诰。此外还有习字一科,字法以二王、智永、欧、虞、颜、柳诸帖为蓝本。但我们考查永乐年间的掌故,除颁行《四书五经大全》外,还颁行了《性理大全》一书,而明初政府方面又规定以程、朱学说思想为标准,我想《性理大全》一书也必被采入为监内的教科书,虽然史书上没有明文规定。监生除读书习字以外,每月朔望还有习射一科,等于现今的课外活动,并分别奖励。担任教课的有祭酒司业及博士助教诸人。除朔望二日例假外,每日皆有课业。课业分早午二次:第一次在晨旦举行,由祭酒司业率领属官全体出席。祭酒司业坐在堂上讲演,学生拱立静听。第二次举行于午餐后,此时则为会讲、复讲、背书、论课,大概由博士助教等担任。诸生入监肄业每月有月考。考试内容,每月试五经及四书大义。

《性理大全》书影

四 编制考课及升级

全监共分六堂,即六斋之意。六斋中以正义、崇志、广业三斋为初级,以修道、诚心二斋为中级,以率性一斋为高级。凡诸生只通四书、未通五经的,编入初级肄业。在初级肄业一年半以上,如文理条畅者则升入中级。在中级肄业一年半以上,如经史兼通、文理俱优者,则升入高级。到了高级,则有积分,积分即每次试验的成绩。每季于孟、仲、季三月考试三次,孟月试本经义一道;仲月试诏诰表内科一道;季月试经史策一道、判语二条。每次试卷分三等:文理俱优的给与一分,理优文劣的给与半分,文理俱劣的无分。在一年之内,积满八分了为及格,不满八分的为不及格。及格的人准予毕业,政府给一张出身资格——毕业证书,可派充相当的官职;不及格的仍留堂肄业。但如有天资特异、学术超群的学生,则可不拘年限,奏请皇帝破格录用。开国之初,因政府注意学校,监生在监毕业后,直接授职的很多。再传以后,社会人士倾向于科举,不仅监生多往应乡试,即入监读书者也日渐零落了。

皇史宬

五 教职员及管理

监内设有祭酒、司业及监丞、博士、助教、学正、学录、典籍、掌馔、典簿等官,他们分掌的职务,与前代无异。其管理规则颇为严格:凡上课、起居、饮食、衣服、澡浴及告假出入等事,皆有定规。每班设斋长一人,管理斋务事宜。斋长有集愆簿,登记学生平日不规则情事,以犯规次数的多寡而定其处分的轻重。凡省亲或完婚,可给假回籍,期限取道里远近为差,逾限者谪罚。学校管理既取严格,对于教职员人选亦很慎重,尤其对于司业一席特别重视——以大学士尚书或侍郎充当,故南北国学成材很多。[1]

养及妻子为孝慈皇后积粮以待诸生者。

六 待遇

明朝待遇监生较前代优厚:(1)膳食由国家供给;(2)衣服冠履衾被也由国家按时发给;(3)每逢令节必有节钱赏给;(4)已婚的养及其妻子,未婚的如为历事生,则赐钱婚聘;(5)凡省亲回籍,每人赐衣一件,赐钱一锭,以作川资。有时对于边远土官生及外国留学生且厚赏他们的仆从,以资劝奖。明朝学校内容勿论好坏如何,由以上种种看来,初年诸帝提倡教育的热心尚觉差强人意。

七 历事

历事即实习吏事之意。凡国子生在监肄业十余年,即分派到各机关实地练习,谓之历事生。历事三个月后,由所司考核,分列上、中、下三等:上、中二等送吏部候补,下等仍留监再习。这与古代希腊、罗马学校,凡学生满了在学期,即派入公共场所练习相当时期方准毕业,毕业后才有服务的经验,同一有价值。考当时的历事机关不同,因之名称各异,有正历、杂历及长差等名目。

第三节 郡县学校

一 学校类别

明代地方行政区划别为二类:第一类分省、府、州、县四级,属于内地的;第二类分边及卫所二级,属于边疆及特殊地方的。此外更有特殊的,如宣慰司、军民府及土官司等,又可以说是第三类了。当时地方教育所到的区域,以第一类为主,第二类较少,第三类更少。第一类的行政区划虽有四级,而教育区域只有三级——府、州、县。由府设立的曰府学,由州设立的曰州学,由县设立的曰县学,由卫设立的曰卫学,通名曰“儒学”。全国有府一百四十,有州一百九十三,有县一千二百四十六,每府、州、县各设儒学一所,共有儒学一千五百七十九所。卫学的设立与前不同,它们是联立的——有四卫共设一所的,有三卫或二卫共设一所的。全国有四百九十三卫,平均以三卫一所计算,约有一百八十四所。以一二两类区域的学校相加,明代地方学校,最盛时合计有一千七百余所。各府、州、县的学校之规模虽有大小,而它们的性质并无大小,似乎皆相当于近代中等学校的性质,所以彼此不相统属,皆有升入中央国子监的资格。

二 名额及资格

学生在学分三等资格:第一等名廪膳生,第二等名增广生,第三等名附学生。廪膳生与增广生名额多寡相等,附学生无定额。凡京府学校,每校禀增生员定为各六十名;凡外府学校,廪增生员定为各四十名;凡州学各定为三十名;凡县学各定为二十名。全国一千五百七十九个府、州、县学,除附学生不计外,共有学生七万三千五百名。若每校平均有附生十名,合计有七万五千余名了。到宪宗、成化时,规定卫学条例:四卫以上军生八十名,三卫以上军生六十名,二卫或一卫军生四十名,有司儒学军生二十名。平均卫学每所六十名,以一百八十四所计算,卫学学生亦有一千一百余名。两类相加,可推知当时全国地方的生员至少有七万六千余名之谱。但这个数字当然不大真确,凡边外特府及土司等地,我们尚未统计,若要全体计算起来,总不下八万人,因明代提倡学校教育较前代为力,当时学生亦应较多于前代。我们再看《明史·选举志》上所说:“盖无地而不设之学,无人而不纳之教,庠声序音,重规叠矩,无间于下邑荒徼,山陬海涯,此即明代学校之盛,唐宋以来所不及也。”可想而知了。

三 课程

洪武初年所定课程,生员专治一经,以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设科分教,到二十五年重行规定颁布于天下,计分礼、射、书、数四类:(1)关于礼的课程,有经史律诰礼仪等书,凡生员皆须熟读精通;(2)关于射的课程,凡朔望日演习射法,由长官引导比赛,中的中采皆有奖赏;(3)关于书的课程,为书法,依临名人法帖,每日习五百字;(4)关于数的课程,务须精通九章之法。

明代县学图

四 考试

诸生入学以后,有月考、有岁考、有科考三种。月考每月由教官举行一次,与前代通行法没有什么差异。明代地方学校所与前代不同的为岁、科二考。此二种考试皆由提学官举行。提学官掌管一省教育行政大权,任期三年,两试诸生。第一次考试为“岁考”,别诸生成绩为六等。第一、第二两等发给奖励,第三等平常,四等惩责,第五等降级,第六等除名。凡诸生当初考取入学肄业时,谓之附学生;经过岁考后,以一等前列补廪生,其次则补增广生。若考到第五等,原是廪生的降为增生,增生的降为附生,附生的降为青衣。第二次考试为“科考”。科考提取岁考时所取一二等生员来复试,结果分为三等,考取到第一等成绩了,方有应乡试的资格,其次亦有补廪增及奖赏等办法。这两种考试,虽同属于提学官,而性质大不相同。岁考是考查学生在学的成绩的,相当于现今学年试验;科考是挑选少数俊秀生徒以应科举的,相当于现今毕业试验。前者考后,虽有奖赏与进级,但仍留原校肄业;后者考取第一等了,即直接应乡试,不必再留原校。

五 待遇及升格

明代待遇国子监生固极优厚,待遇府、州、县学的学生亦然。洪武初年,除教官按等支俸外,凡师生每名每月支廪米六斗,另外由有司供给鱼肉。到洪武十五年,规定学田之例,师生廪米较前又增加了。凡府、州、县有田租入官的,皆令拨归所属学校的基金,谓之学田。这种基金亦分三等;凡府学一千石,州学八百石,县学六百石,应天府学一千六百石,每学设一会计专员经管收支。学校经费既然增加而且确定,所以师生的月廪由六斗也增加到一石了。明代学校的规定,使教育经费与政费划开,这一点值得注意!诸生初进校,就有廪米;到后来向学的人数日增,于是于额外加取一倍,谓之增广生,以原额名曰廪膳生;再后向学的愈多,又于额外增加,谓之附学生,此廪、增、附三等名称之由来。到后来,把增加的名额成为定例,凡初次取入的通称附生,其廪、增二等则以岁、科二考的高下逐次递补。一般生员,虽以升入国学为正当途径,但为定章所限,应科目的人数反多,升入国学的人数反少;因为每届三年,凡科考一等的皆有应科目的机会,而升入国子监的,非在学廪膳生食米年限最久的不能充选。升大学的机会既少,所以明代诸帝虽然极力提倡学校教育,而再传之后,天下士子莫不趋向于科举。

明伦堂

六 学规及惩罚

明代政府所以待遇学生这样厚者,期以养成实学,为国家治术人才之用的。他们所谓实用人才,不仅长于学问,尤在优于品性。除月考、岁考外,平时还有稽考簿。稽考的内容分德行、经艺及治事三种:三种兼长的,列入上等簿;长于德行而短于经艺或劣于治事的,列入二等簿;如经艺与治事兼长,而德行或有缺陷的则列入三等簿。所谓德行,自然是要能孝亲敬长,谨守绳墨不敢犯上作乱的学生,才是优等学生。学生如果在学十年,学业仍无所成,或犯有大过的,则罚充为吏,且要追缴学费。明太祖犹恐日久玩生,乃颁禁例八条于全国学校,将此禁例刻卧碑,置在明伦堂上,令全国师生务必谨遵。倘有违犯的则以违制论。我们听了这一句话也觉毛骨悚然。[2]

七 教官

每府学设教授一人,训导四人。每州学设学正一人,训导三人。每县学设教谕一人,训导二人。此项教官,或由下第举人充当,或由贡生充当,但以俸给微、地位轻,举人多有不愿就的,故以贡生为多。据明初统计,全国共有教官四千二百余员,当其盛时,尚有五千二百余员;至于边徼卫学及土司尚,未计算在内。

第四节 其他学校

一 宗学

宗学之设,不分中央与地方,不以普通行政区域为限,大概校址在两京所属的地方,学生以世子长子众子及将军中尉等官的子弟为合格,这一干人的子弟凡年在十岁以上俱应送入宗学读书。内中教材以皇明祖训、孝顺事实、为善阴骘诸书为主科,以《四书》、《五经》、《通鉴》、《性理》等书为辅科。教师以王府长史纪善伴读教授等官中之学行优长的选充。主管宗学行政的有宗正一人,其后又增设宗副二人。这一班宗学子弟的衣冠,就提学官考试及应乡试皆与其他儒学生员差不多完全相同。后来宗室渐多,“颇有致身两榜,起家翰林者”。

武经七书》书影

二 武学

武学创设于洪武年间,当初即于大宁等卫儒学内设置武学科目,教导武官子弟。到英宗正统中,乃正式设立两京武学,规模大备,到庄烈帝崇祯时,又命天下府、州、县皆设武学。此后武学虽然遍全国,不久而明室就亡了。入学资格,以都司卫所应袭子弟年满十岁以上者,由提学官选送入学;或都指挥等官年长失学的亦令五日来学听讲一次。内中分六斋,即居仁、由义、崇礼、宏智、敦信、劝忠。设教授、训导各一人,担任管教事宜。学科分两类:以小学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、《大学》为一类,《五经》、《七书》、《百将传》为一类。每人于各类中任习一书,对于大义务使通晓。明代立国方针,是右文左武,所以武学课程与儒学无大差异。内中待遇及考试,与儒学生员相同。

三 社学

明代官立小学曰社学,设立于乡镇,凡民间幼童十五以下可送入读书。课程为《四子书》之类,兼读御制大诰及本朝律令,并讲习冠婚丧祭等礼节。教师即聘请地方儒生充当。生徒之俊秀的亦有补儒学生员的资格。这种小学始于洪武八年,到弘治十七年加以推广,令天下府、州、县治所一律设立,但行之不久,就被停废,小学教育乃由民间自办了。

第五节 科举

一 科举之手续

明人观榜图

明代科举比较以前,有一显然不同之点:从前是科举与学校“相并而行”,现在是“相辅而行”。此时的知识分子,凡是要取得科名,非进学校不可。换一句话说,非由学校出身,不能应科举,虽然间或也为童生开一条乡试的路径,究属例外。这个时期的制度,虽然较以前完备,而科目制度简单——只有进士一科。考试的手续也分做三步:第一步在各省会举行,名曰“乡试”;第二步在京师由礼部举行,名曰“会试”;第三步在殿廷举行,名曰“殿试”。每三年举行一次,谓之“大比”,乡试定于子午酉卯年的秋季,会试定于辰戌丑未年的春季,殿试则在会试完毕后接着举行。当大比的年月,各府州县的学生,经过科考认为有应乡试的资格者,齐集省会,按期入场应试。取中以后,谓之“举人”。此中试的举人以及从前各届中试的举人,皆可预备行装,赴会京师,应会试。当会试时,凡国子监的举监生也可与地方举子一同应试。取中了以后,随时由天子复试于殿廷,复试取中了称做“进士”。这一班中试的进士,分三甲发榜:第一甲只有三名,赐进士及第;第二甲若干人,赐进士出身;第三甲若干人,赐同进士出身。第一甲第一名称曰“状元”,第二名称曰“榜眼”,第三名称曰“探花”:这三名是最荣贵的进士了。乡试派主考二人,同考四人,由教官充当。会试派主考二人,同考八人,多由翰林充当。殿试本由天子主考,但皆派翰林或优于文学的大臣充阅卷官,天子不过挂一名义为定进士前列之上下罢了。殿试对于会试所取录的姓名,或有所去留,或变更名次,但通常变更很少。

二 考试之内容

明代科举考试的范围,较前更狭。内中可分为三类:一为经义,二为当代的诏诰、律令,三为史事及时务策。经义中只限于四书及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诗》、《春秋》、《礼记》五经。开国之初,四书以朱子集注为主,《易经》以程传朱子本义为主,《书经》以蔡氏传及古注疏为主,《诗经》也是以朱子集注为主,《春秋》以左氏、公羊、穀梁及胡安国张洽五人所传为主,《礼记》以古注疏为主。到永乐年间,颁布《四书五经大全》,为科举考试的唯一教本,废除注疏不用,此后于是纯粹以宋儒程、朱学说为中心了。乡试举行于八月,会试举行于二月,皆分三场考试,每场所试内容及分量完全相同。第一场考试四书义三道,每道限二百字以上;经义四道,每道限三百字以上。第二场考试策论一道,限三百字以上;诏诰表内科一道;判语五条。第三场考试经史时务策五道,俱限三百字以上,但力有未足的可许减少二道。试卷的文体略仿宋代的经义,语气摩仿古人,体格多用排偶。这种场屋的文体,通谓之“制义”,流俗名曰“八股”。据顾炎武所考,八股文的形式始于成化以后,在此以前,场屋文字不过类演传注,或对或散,初无定形。自成化以后以至满清末年,数百年间皆为八股所支配,而天下聪明才智之士,莫不消磨在这里面。

第六节 结论

明太祖虽以游僧出身,不大了解字义,但取得帝位以后,对于学校教育则非常注重。国子学的设立在统一天下以前三年;及统一天下后二年,又命全国府、州、县皆设置儒学;所以朱明政府成立不到十年,全国学校业已林立。他有鉴元代学校的废弛,很想从严整顿,在洪武二年曾对中书省下了一道指令,虽系命令天下地方一律设学,也含了整顿学风的意思。他说:“学校之教,至元其弊极矣。上下之间,波颓风靡,学校虽设,名存实亡。兵变以来,人习战争,惟知干戈,莫知俎豆。朕惟治国以教化为先,教化以学校为本。京师有太学,而天下学校未兴,宜令郡县皆立学校;延师儒,授生徒,讲论圣道,使人日渐月化,以复先王之旧。”(《明史·选举志》)洪武十五年颁的卧碑禁令八条,整顿学风尤为严厉。从表面上看,好似洪武大帝非常提倡学校教育,其实他的目的在网罗天下优秀分子于学校,以消灭他们的暴戾恣睢之气,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庶能长保。所以他以训练“忠顺臣仆”为其教育宗旨,试看他对待士大夫阶级的态度就可想而知了。

《明解增和千家诗注》

这是明代皇太子用的教科书。

当时规定各人于五经中任习一经,视投考时填写某一经,即于该经内出题。各人所习经不同,皆只习一经,其余四经可以不读。

专制帝王开办学校固有其特殊用意,但明初以办理的认真,尚能表现一点成绩,不过再传以后,社会人士多趋于科举,学校也走到元代的“名存实亡”之旧路了。科举发达以后,虚荣牢笼之术,较前代更盛,而缺点亦最多。我们只举摘其重要的三点:(一)考试的范围太狭;(二)试文的格式太呆;(三)政府的任用太促。明代乡、会两试,虽明定三场之制,实际只能算得一场。因为当时的习惯,只重头场,如头场的卷子做得很好,能中主试者的意旨,就有被取的希望,其余二、三两场的卷子视为不足重轻。头场考试的范围,虽然限于四书、五经,其实只有《四书》一经。此四书一经中可以出题的不过一二百道,只要将这一二百道题平日完全作好了,或熟记前人所作的文章,到入场时,十分之九可以猜中;若是猜中了,只要抄誊一番,十分之八九便可以侥幸获取。所以地方的富家巨族,平日常延请经师到家设馆,其目的不在教他们的子弟如何读书,是要教师替他们的子弟做夹带。教师入馆以后,即选择《四书》中可以出题之处各拟一篇,令生徒熟读牢记,到入场时,考题相同,即可全为抄去,一旦侥幸获取了,便是贵人。这一种贵人,对于本经原文,全然不晓;即或能读一经,其他四经亦属茫然莫晓;即或四书五经都能背诵,亦不知其全经大义之所在;况能背诵全经者百不得一,而一经不知者比比皆是。既不科以真实的学问,哪能取得有用的人才?以这种侥幸进速成之士,而委以政权,怎得不偾事?此顾先生所谓“率天下而为欲速成之童子,学问由此而衰,心术由此而坏”。[3]考试的范围限制这样的狭隘,既率全国士子不肯读书;而试文的格式又规定非常呆板,士子虽肯读书,所读亦属流俗肤浅之书,所习尽是机械无用之文,则更坏了。所谓机械无用之文,即当时场屋所通行的八股。八股是怎样一种形式?我们只看顾先生《日知录》所举弘治九年会试进士所出“责难于君谓之恭”,便可以知道一个大概。[4]这种文字,只重形式,不取实质,专意摩仿古人的语气,毫无创作的精神,汩没个性,柔化民族,其贻害更甚于唐之诗赋,宋之策论;此顾先生所谓“八股之害等于焚书,而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”。(见《日知录·科举》)这一班读书分子既无实学,可反骄贵。他们一旦取得科名以后,便自以为社会上的优秀分子、特殊阶级,可以享受一切特权,可以骄傲天下民众了。这一个毛病,由于政府任用太促、宠遇太过的原故。士子在殿试取得进士以后,天子即授状元以修撰,授榜眼、探花以编修,二、三甲即可考选庶吉士。考选了庶吉士以后,即可进入翰林院,或拔入馆选,或命其观政,俨然将来的宰辅,为满朝之所推许,而自己亦以此自期待。此《明史》所谓“非进士不入翰林,非翰林不入内阁,而庶吉士始进之时已群目为储相”,可以想见当时进士之地位了。不仅进士有这样的骄贵,就是乡试取中以后,凡举人在地方已属威风不小。他们已取得了士大夫的资格,可以不耕而食,不织而衣,可以欺压民众、颐指气使了。说到这里,我们又要引出顾先生的话来:“科名所得十人之中,其八九为白徒,而一举于乡,即以营求关说为治生之计。于是在州里则无人非势豪,适四方则无地非游客,而欲求天下之安宁,斯民之淳厚,岂非却行而求及前人者哉?”

《明史》书影

本节参考书举要

(1)《明史》的《选举志》

(2)《五礼通考》的《学礼》

(3)《续通典》的《选举三》

(4)《续文献通考》的《学校考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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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《续文献通考·学校考》:“国学之政,莫备于明。初,其诸生则取之公卿之子,拔之郡国之秀,广为号舍以居之,厚其衣食以养之,在学十余年始拨历出身,往往仕至显宦。而所重尤在司业一席,特简大学士尚书、侍郎为之。及至中叶,名儒辈出,如李时勉、陈敬业、罗钦、吕柟分教南北,昼则会日馔同堂,夜则灯火彻旦,如家塾之教其子弟,故成材之士多出其门。”

[2] 《续文献通考·学校考》:“洪武十五年颁禁例于天下学校,镌勒卧碑置明伦堂,不遵者以违制论。卧碑禁例:(一)府、州、县生员有大事干己者许父母兄弟陈诉,非大事毋亲至公门。(二)生员父母欲行非为,必再三恳告,不陷父母于危亡。(三)一切军民利病,农工商贾皆可言之,惟生员不许建言。(四)生员学优才赡,年及三十愿出仕者,提调正官奏闻考试录用。(五)生员听师讲说,毋恃己长,妄行辩难,或置之不问。(六)师长当竭诚训导愚蒙,毋致懈惰。(七)提调正官务常加考校,敦厚勤敏者进之,懈顽诈怠者斥之。(八)在野贤人有练达治体敷陈王道者,许所在有司给引赴京陈奏,不许在家实封入递。”

[3] 《日知录·科举》:“明初三场之制虽有先后而无重轻,乃士子之精力多专于一经,略于考古。主司阅卷,复护初场所中之卷,而不深求其二、三场。夫昔之所谓三场,非下帷十年,读书千卷,不能有此三场也。今则务于捷得,不过于《四书》一经之中,拟题一二百道,窃取他人之文记之。入场之日,抄誊一过,便可侥幸中式,而本经之全文,有不读者。率天下而为欲速成之童子,学问由此而衰,心术由此而坏。”又:“今日科举之病,莫甚于拟题。且以经文言之初试场所习本经义四道,而本经之中场屋可出之题不过数十。富家巨族,延请名士馆于家塾,将此数十题各撰一篇,计篇酬价,令其子弟及僮仆之俊慧者,记诵熟习,入场命题十符八九,即以所记之文抄誊上卷,较之风檐结构,难易迥殊。《四书》亦然。发榜之后,此曹便为贵人。年少貌美者多得馆选。天下之士靡然从风,而本经亦可以不读矣。”

[4] 《日知录·科举》:“经义之文,流俗谓之八股,盖始于成化以后。股者对偶之名也。天顺以前,经义之文不过敷传注,或对或散,初无定式,其单句题亦甚多。成化二十三年,会试‘乐天者保天下’文,起讲先提三句,即讲乐天,四股中间过接四句,复讲保天下;四股复收四句,再作大结。弘治九年会试‘责难于君谓之恭’文,起讲先提三句,即讲责难于君;四股中间过接二句,复讲谓之恭;四股复收二句,再作大结。每四股之中,一反一正,一虚一实,一浅一深,其两扇立格,则每扇之中各有四股,其次第之法亦复如之,故今人相传谓之八股。若长题则不拘。此嘉靖以后,文体日变,而问之诸生,皆不知八股之何谓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