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书名 | 作者 | 简介 |
|---|---|---|
| 五分比丘尼戒本 | 明徽 | 一卷。梁代释明徽撰。《五分比丘尼戒本》是依佛陀什译弥沙塞五分律及弥沙塞五分比丘戒本而作。全戒本载有三百八十戒条。具体有:八婆罗夷法,十七僧伽婆尸沙法,三十尼萨耆波逸提法,二百一十波逸提法,八婆罗提提舍尼法,一百众学法,共三百七十三戒,缺无七灭净法,合之总为三百八十戒。此书“律本虽略,准义合安。岂可尼僧有诤不殄”是其优点所在。不足之处是,此戒本尚缺“七灭净”有失圆满。该戒本对约束教众,规范佛教具有积极作用。是佛教比丘在管理上,走上正规化,制度化、法律化的具体体现。有金陵刻经处本。 |
| 昙无德律部杂羯磨 | 佚名 | 亦称《四分杂羯磨》、《昙无德杂羯磨》、《四分羯磨》。佛教律典。三国魏康僧铠译。一卷。主要叙述佛教教团的各种活动仪式规范,分比丘羯磨、比丘尼羯磨两大类。每大类又分诸结界法、受戒法、诸除罪法、说戒法、安居法、自恣法、分衣物法、作净法、杂法等九小类。异译本有三国魏昙谛译《羯磨》一卷。两种译本均已收入历代大藏经中。敦煌遗书亦有收藏,文字与入藏本略有出入。 |
| 佛祖统纪 | 志磐 | 凡五十四卷。南宋志磐着。略称统纪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九册。全书主要阐明天台教学之传统,以南宋景迁之宗源录、宗鉴之释门正统二书为基础,仿史书纪传体及编年体增编而成。分为本纪八卷、世家二卷、列传十二卷、表二卷、志三十卷。本纪记载释迦成道、益物与天台宗所奉西土二十四祖、东土九祖、兴道以下八祖之传。世家收录南岳、天台等一九八人之传记。列传收录慈云至广智、神照、南屏等三七八人之传记(十九、二十两卷五十五人之传已佚)。表有二:(一)列出梁武帝天监元年(502)至宋仁宗明道二年(1033),五百三十余年间之历代传教表。(二)图示西土与东土之佛祖系谱。志则有九种:山家教典志一卷,录天台宗著作;净土立教志三卷,记述净土宗僧俗传;诸家立教志一卷,记述禅、华严、法相、密教、律诸宗创教简史;三世出兴志一卷,略说过去、现在、未来诸佛大小三灾;世界名体志二卷,记述世界八方诸天通论;法门光显志一卷,列记有关像塔、佛事诸录;法运通塞志十五卷,篇幅最大,编年记载历代佛教史迹;历代会要志四卷,辑历代兴废佛教事例;名文光教志二卷,载赞颂天台宗之志记碑文等。本书奉天台宗为正统,虽编述偏重天台宗,但因采择史料丰富,编选精审,不失为研究中国佛教史之重要参考资料。其中第十九、二十两卷仅存目录而缺传文,然卍续藏本法运通塞志之末段有所补录,此或为后人所增补。此外,继本书之后,另有续佛祖统纪一书之刊行,计二卷。收于卍续藏第一三一册。其内仅增补列传部分,所增补者为三十人之传记,然编者、编时不详。 |
| 法华传记 | 佚名 | 凡十卷。唐代僧详撰。又称唐法华传、法华经传记、法华经传。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一册。本书记述有关法华经之由来、传译及灵验等事。分为部类增减、隐显时异、传译年代、支派别行、论释不同、诸师序集、讲解感应、讽诵胜利、转读灭罪、书写救苦、听闻利益、依正供养等十二科。文中援引诸典,包括有大智度论、道生法华义疏、西域传等二十余种。与本书性质相类之著作有宋代宗晓所撰法华经显应录、清代周克复所撰法华经持验记、高丽了因所撰法华灵验传各二卷,三书皆收于卍续藏第一三四册。其中,法华经显应录系增补法华灵瑞集(作者不详)及宋代元颖所著续灵瑞集中之阙漏者。分为古圣、高僧、高尼、信男、信女等五篇,总收二三九事,有理宗庆元四年(1198)之自序。法华经持验记则不分篇目,集录晋代昙摩罗刹以下二百二十余人之传,成于顺治年间(1644~1661)。法华灵验传系由弘赞法华传、法华经显应录及高丽真净之海东传弘录中抄录而成者,收有‘唱题之顷地狱皆空’以下百十四缘。 |
| 开元释教录略出 | 智升 | 四卷,智升撰。前释教录中之入藏录,以千字文编定者。 |
| 古今译经图纪 | 靖迈 | 凡四卷。唐代靖迈撰。又称译经图纪。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五册。虽依隋代费长房之历代三宝纪,但改定译经时代及译者顺序,并删除译经事实不详者。列记自汉明帝之迦叶摩腾以下,至唐代玄奘三藏为止,共一百一十七人所译之经论,其下一一附载译者之小传。本书原系靖迈题序‘古今译经图变’(画于大慈恩寺译经堂内壁上)之文。其后,开元十八年(730),智升撰续古今译经图纪一卷,增补自智通至金刚智等,共二十一人所传译之经论。 |
| 四分僧戒本 | 佚名 | 一卷。从法护尊者四分律列举戒相,前后附以偈文,使于说戒之日诵之。或称为戒经,或称为戒本。后秦佛陀耶舍译。唐南山道宣加注,称为四分含注戒本。后又有道宣新删定四分僧戒本一卷,怀素四分比丘戒本一卷,元照四分删定比丘尼戒本一卷,皆由四分律抄出者也。本书之注释如下: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三卷,唐道宣述。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八卷,唐道宣撰。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发挥记卷三,宋允堪述。释四分律含注戒本疏科八卷,宋元照录。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记排科二十一卷,唐道宣撰,宋元照述。以上三种,释道宣戒本疏者。四分比丘戒本疏二卷,唐定宾撰。释四分戒本序一卷,宋道言述。四分戒本缘起事义一卷,明广莫辑录。四分戒本如释十二卷,明弘赞绎,四分戒本约义四卷,明元贤述,四分戒本疏赞宗记二十卷,凝然撰。 |
| 四分律 | 佚名 | 又名《四分律藏》、《昙无德律》。印度小乘佛教上座部系统法藏部戒律。后秦佛陀耶舍与竺佛念共译,60卷。全律由四部分组成,故名。第一部分叙述比丘应遵守的戒律250条;第二部分叙述比丘尼应遵守的戒律348条及受戒、说戒两犍度。第三部分包括从“自恣犍度”到“法犍度”等十五种犍度。第四部分为房舍、杂两犍度及结集法、调部、毗尼增一。律中对比丘、比丘尼平日衣、食、住、行、修习、内部关系、对外关系、议事规则、僧团活动等各方面应遵守的戒律作详细说明,要求比丘、比丘尼在身、口、意三个方面都必须收摄身心,止恶生善,并对违犯戒律者应如何处理也作了明确规定。律中还保存许多佛教史实、印度社会状况史料,是研究古印度社会、佛教史及佛教教团生活的重要资料。亦为唐代律宗依据的基本经典,因此也是研究中国佛教的重要资料。为历代大藏经所收。影响较大的注疏有:唐法砺《四分律疏》十卷、唐道宣《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》三卷(或六卷、十二卷)、《四分律含注戒本疏》四卷、唐怀素《四分律开宗记》十卷等。 |
| 四分比丘尼戒本 | 怀素 | 佛教戒本。传统题作后秦佛陀耶舍译,唐怀素集。一卷。北图有珍33等九十号左右。英、法、俄、日等藏有S.440、P.2310等数十号。传统认为此戒本是怀素在佛陀耶舍所译《四分律比丘尼戒本》的基础上修订而成。但历代经录无佛陀耶舍译《四分律比丘尼戒本》之记载。故此戒本或是怀素据《四分律比丘戒本》之体例,从《四分律》关于比丘尼之戒律中集出;或佛陀耶舍翻译,经录失载。戒本把比丘尼应遵守之戒律以条文的形式一一列出,成为中国比丘尼日常生活所依据的规范。敦煌地区尼僧数量颇多,故此类戒本颇受重视。历代大藏经均收,敦煌本保留了较早的形态,可供校勘。S.1167题记谓:“比丘尼 先为师僧父母,后为己身,时诵《尼戒》一卷。龙兴寺僧智照写。”上海图书馆127号题记谓:“子年十一月,比丘潜均写。”北寒100题记谓:“比丘常秘写。”北生22题记谓:“写,戊寅年五月十六日,梁再兴。”S.6637题记谓:“比丘尼灵相戒本。”北辰47题记:“戒意”,显然也是比丘尼的名字。由此可知,敦煌比丘尼所用之戒本大抵为比丘或俗人抄写。或者反映了当时比丘尼的文化层次与在教团中的地位均较低。 |
| 受十善戒经 | 佚名 | 全一卷。译者不详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。内容分为十恶业品,及十施报品两部分。(一)十恶业品,揭示灭除十恶,持守十善戒之要理;并举出纳受十善戒、八斋戒等之作法。(二)十施报品,论述杀生、偷盗、邪淫、妄语、两舌、恶口、绮语、贪欲、嗔恚、愚痴等十恶之恶报相,并说示灭除十恶、持守十善之功德。 |
| 十诵律 | 佚名 | 凡六十一卷。姚秦弗若多罗、鸠摩罗什合译。又称萨婆多部十诵律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三册。本书将戒律分为十项(十诵)叙述,故有此称,为萨婆多部(部派佛教说一切有部)之广律。此律之梵本多已发掘出土,且已刊印出版。律藏系整理佛陀所制定之戒律,故各部派所传,原则相同,但细部则不一致。十诵律首举比丘戒法有波罗夷法四条、僧残法十三条、不定法二条、舍堕法三十条、波逸提法九十条、波罗提提舍尼四条、众学法一○七条、灭诤法七条,合计二五七条,除戒条外,并一一解说。其次为七法、八法、杂诵二法等十七法(十七章),系说明僧伽之组织与管理,约为他律之犍度部。其次说明比丘尼戒,计三五五条。最后附增一法、优波离问法与比丘诵。唐代义净所撰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载,十诵律与义净所译之有部毗奈耶,同为有部之根本律。兹以十诵律与有部毗奈耶五十卷及有部苾刍尼毗奈耶二十卷相较,义净所译者相当于十诵律之比丘、比丘尼戒法,而内容较十诵律广泛,多载录本生因缘故事。据出三藏记集卷三新集律来汉地四部序录载,大迦叶所传之法藏原为八十诵,至优波掘多时,因恐后世钝根者无法完全受持,遂删为十诵。或谓罗什所译者系迦湿弥罗国所传之略律,义净所译者则系摩偷罗国所传之广本。又传来我国之四广律中,十诵律最早译出,盛行于南方,南朝之僧业、僧璩、道俨、智称等师皆精研此律。 |
| 大周刊定众经目录 | 明佺 | 凡十五卷。唐代明佺等撰。又作武周刊定众经目录、大周录、武周录。为东汉至武周有关翻译经论之目录。共收经典三六一六部,八六四一卷。今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五册。唐则天武后天册万岁元年(695),由佛授记寺沙门明佺等七十名高僧奉敕撰集而成,菩提流志、义净等诸师亦皆参与编纂。内容包括:(一)众经目录,即第一卷至第十四卷,属于正篇;此正篇又分为前十二之别录与十三、十四卷之见定入藏流行目。(二)伪经目录,即最后第十五卷。本录系采自新、旧正目与大小乘经律论、贤圣集传等三件而成。旧目指前人所撰之一切经目录、开皇三宝录、内典录等正目;新目指唐初至武周所译之经论,凡错注、疑伪皆校正而后入目。合三六一六部八六四一卷,然不包括卷十三、十四之见定入藏流行部卷。各卷(第十五卷除外)之末皆列有译者、译时、典据。 |
| 十诵羯磨比丘要用 | 佚名 | 刘宋吴国沙门释僧璩依律撰出,属十诵。十诵虽云即萨婆多,实与萨婆多不全同也。 |
| 十诵比丘尼波罗提木叉戒本 | 佚名 | 全一卷。刘宋法颖集。又作十诵比丘尼大戒、比丘尼大戒、比丘尼波罗提木叉戒本、十诵律比丘尼戒本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三册。系自广律集出者,计有三百五十四学处。敦煌出土之六朝时代古写戒本一卷,缺首部及尾题,记载三百五十八学处,其内容与用语类似鸠摩罗什之戒本。又有自库车发现比丘尼戒本之梵本断片。大正藏载此戒本为‘刘宋法显集出’,实系法颖之误。 |
| 十诵比丘波罗提木叉戒本 | 佚名 | 全一卷。姚秦鸠摩罗什译。又作十诵比丘波罗提木叉戒、十诵波罗提木叉戒本、十诵比丘戒本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三册。为萨婆多部所传之比丘戒本。内容系随布萨说戒之仪例,列有四波罗夷法、十三僧伽婆尸沙法、二不定法、三十尼萨耆波夜提法、九十波夜提法、四波罗提提舍尼法、百十三众学法与七灭诤法,共二百六十三戒,卷末并载有过去七佛之略戒、流通偈。与广律之十诵律相比,其数目及顺序稍异。敦煌出土之藏卷中,有此戒本之古写本一卷,系西凉建初元年(405)所书写者,今藏于大英博物馆。法国学者伯希和(Paul, Pelliot)另于库车发现此戒本之梵文本,其后遂有梵本与罗什译本之比较翻译校订本之出版。 |
| 舍利弗问经 | 佚名 | 梵名S/a^riputra -paripr!ccha^ 。全一卷。译于东晋,译者佚名。又作菩萨问喻。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。属小乘律部。乃佛在王舍城音乐树下,答舍利弗之所问。计有戒律传持之次第、戒律诸部之分派、开遮衣钵食酒杀生等事、说偏袒两肩之作法、八部鬼神闻法之因缘、灭后像法之佛教、分若多罗之受戒施物、净食不净食、如来宗亲出家之因缘、父母及师恩等。本经为大众部所传,有关小乘诸部之分裂系依据文殊问经、异部宗轮论所说而立论。 |
| 善见律毗婆沙 | 佚名 | 亦称《善见毗婆沙律》、《毗婆沙律》、《善见律》、《善见论》等。佛教律书。18卷。古印度*佛音著。南朝齐僧伽跋陀罗与僧猗于永明六年(488)在广州竹林寺译出。内容前4卷述说佛教的三次结集和*阿育王时佛教向外传播的情况,其余解释各条戒律,受《四分律》影响很大,可视为《四分律》的释文。据学者研究,汉译本唯前部分比较忠实原文,后部分属于抄译。此律对研究印度佛教史有一定参考价值。 |
| 善恭敬经 | 佚名 | 一卷,隋阇那崛多译。说教他之功德及事师之方规。 |
| 沙弥威仪 | 佚名 | 一卷,刘宋求那跋摩译。同于七十威仪。 |
| 大唐贞元续开元释教录 | 圆照 | 凡三卷。唐代圆照撰集于德宗贞元十年(794)。略称续开元释教目录。今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五册。计收经论及念诵法一九三卷、经论疏义六十四卷、贞元新集古今制令碑表记八十六卷等,合为三四三卷,加上本书目录二卷,共三四五卷。 |
| 沙弥尼离戒文 | 佚名 | 失译人名,善女人字某言。某所受秽恶之身。充弊人流不堪下行。克己自悔。愿为弟子。受持正戒终身奉行。 |
| 沙弥尼戒经 | 佚名 | 一卷,失译。沙弥尼初戒。不得杀生。慈愍群生如父母念子。加哀蠕动犹如赤子。何谓不杀。护身口意。身不杀人物蚑行喘息之类。而不手为亦不教人。见杀不食。闻杀不食疑杀不食。为我杀不食。口不说言当杀当害报怨。亦不得言死快杀快。某肥某瘦。某肉多好。某肉少也。意亦不念当有所贼杀。于某快乎。某畜肥某瘦。哀诸众生如己骨髓。如父如母如子如身。等无差特。普等一心常志大乘。是为沙弥尼始学戒也。 |
| 道宣律师感通录 | 道宣 | 亦称《律相感通传》。佛教感应集。唐道宣撰。一卷(或十卷)。据《法苑珠林》称:唐乾封二年(667)仲春,道宣“逐静修道,遂感冥应”,于是“既承灵属,扶疾笔受,随闻随录,合成十卷”。书分两部分:(1)“初问佛事”,涉及神佛、寺塔等内容;(2)“后论诸律相”,多为戒律方面的内容。书中所述天神有王璠、罗天、费天、姚天、苟天、陆玄畅、韦将军等。此书见载于《高丽藏》及日本《卐字续藏》、《大正藏》。国内有天津刻经处本。 |
| 代宗朝赠司空大辨正广智三藏和上表制集 | 圆照 | 亦称《赠司空大辨正广智不空三藏碑表集》,简称《不空表制集》。佛教文献。唐圆照集,撰时不详。六卷。该书是唐代密宗创始人不空和弟子在肃宗、代宗两朝所奏表章的汇编,实为一百三十六篇(《序》称一百四十四篇),并附出皇帝批折五十三篇,包括肃宗朝批折六篇、代宗朝批折四十七篇。书分六卷:卷一收表制二十一篇,批折八篇;卷二收表制二十四篇,附批折六篇;卷三收表制十九篇,附批折九篇;卷四收表制十九篇,附批折三篇;卷五收表制三十篇,附批折十六篇;卷六收表制二十三篇,附批折十一篇。其中半数以上是不空生前的奏表,其余为不空卒后其弟子的奏表、祭文、碑文、诗、颂、塔铭及诏敕等。该书是研究不空及其弟子行状的重要资料,对研究肃宗、代宗两朝佛教情况亦有参考价值。 |
| 萨婆多毗尼毗婆沙 | 佚名 | “律部五论”之一。附三秦录,属十诵。十诵虽云即萨婆多,实与萨婆多不全同也。 |